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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赤裸裸地无视了,青年表示很生气!
不过,毕竟青年不是无脑纨绔,城府也极深,面对易辰的失礼,他脸上依旧是挂着优雅的笑容,唤道:“小兄弟请留步。”
易辰停下脚步,转身,用眼神示意对方有话快说。
“小兄弟,请恕我才疏学浅,实在不知火舌香草是什么,希望小兄弟为我解惑。”青年的态度,表现得十分诚恳,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师级药师,单从表面上看,其品行、对药师的热爱,皆是让人忍不住要赞赏。
周围的少年,几个家丁打扮的青年,皆是崇拜地看着华衣青年。
能力高,实力强,品行端正,长得更是英俊,他身上,几乎找不出什么缺点。
但易辰是那么好骗的吗?
说句粗鲁的话,易辰一看他撩尾巴,就知道他要拉的是什么屎。
“什么时候等你真正热爱药师这个职业,再与我慢慢讨论吧。”易辰摆了摆手,便不再理会青年一群人,朝着镇子中心,缓缓走去。
青年目视易辰离开,眼角闪烁着一丝阴冷,但很快又消失不见,他微笑着对红衣女子道:“红袖,以我学习药材十多年的知识储备,我可以确定,这便是传说中的蛤蜊虫草,若是不信,你们尽可以去蛮荒城,找那名药世家的高人瞧瞧。”
“齐齐哥太谦虚了,既然齐齐哥这么说,那肯定没错。”没等红衣女子说话,一众少年便崇拜地恭维道。
红衣女子看了看周围的孩子,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点头道:“他们说得没错,伤齐,我相信你。”
“红袖姐,我们终于可以搬出这个烂地方了。哦耶!”
“就是就是,齐齐哥真是我们的福星!”
“刚才那小子被齐齐哥问得哑口无言,竟然退溜溜地跑走了。”
“齐齐哥最厉害,红袖姐真好!”
一群孩子,大的十六七岁,小的十二三岁,齐齐欢呼起来,顺带着,已经离开的易辰,又成了他们口中反面教材,青年在他们心中的地位,甚至快要超过跟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红袖。
红袖,父母早丧,很小的时候,就被小镇子里,各家各户接济,与这些孤儿一同长大。情如亲姐弟,她年纪最长,也是天赋最高的一个,三年前,跟随一个商队,去往蛮荒城,力图通过自己的能力,帮助这些年经还小的弟弟妹妹。
也是在三年前,她被剑士公会选中,成为蛮荒城剑士公会服务员中的一员。
两年后,她由于出色的表现,被破格提拔,成为一名管事,开始有了自己的闲暇时间,于是偶尔会回这小镇,给弟弟妹妹们,带回一些钱财,以及一些衣物之类的。
也是在一年前,她回来的时候,在小镇里,‘巧遇’伤齐。
当时,伤齐正在为帮助这些孤儿,脸上挂着优雅而仁慈的笑容,如天降豪杰般,几乎一举俘虏她的芳心,只是一次接触,她便对伤齐大有好感,而后的这一年里,她几乎快要沦陷在伤齐构建的温柔怀抱里。
后来不久,她知道了伤齐的身份,蛮荒城世袭伯爵的孙儿,自身也是一个子爵,更是名药世家选定的蛮荒城年轻一辈代言人。
似这般光环笼罩,如曰月光辉般,天资纵横,才大志高之人,遇上他,红袖一度认为是自己的幸运,是自己今生最大的幸运。
这一年里,伤齐几乎每次,都会陪她回小镇,陪陪这些孤儿,而他那阳光的形象,也是一下子征服了众多孤儿单纯而善良的心,成为一群孩子的‘孩子王’,他说的话,甚至比红袖本人还要管用。
“想什么呢?”伤齐微笑地看着一群孤儿打闹,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红袖从回忆着回过神来,恢复了一贯的爽朗姓子,道:“没有,只是觉得,这样的曰子,真的很不错呢!”
虽然伤齐有过多次暗示,有追求她的意思,而她同样也对伤齐很有好感,但她总是感觉如果就这么答应了,很可能会后悔,总感觉哪里... -->>
被赤裸裸地无视了,青年表示很生气!
不过,毕竟青年不是无脑纨绔,城府也极深,面对易辰的失礼,他脸上依旧是挂着优雅的笑容,唤道:“小兄弟请留步。”
易辰停下脚步,转身,用眼神示意对方有话快说。
“小兄弟,请恕我才疏学浅,实在不知火舌香草是什么,希望小兄弟为我解惑。”青年的态度,表现得十分诚恳,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师级药师,单从表面上看,其品行、对药师的热爱,皆是让人忍不住要赞赏。
周围的少年,几个家丁打扮的青年,皆是崇拜地看着华衣青年。
能力高,实力强,品行端正,长得更是英俊,他身上,几乎找不出什么缺点。
但易辰是那么好骗的吗?
说句粗鲁的话,易辰一看他撩尾巴,就知道他要拉的是什么屎。
“什么时候等你真正热爱药师这个职业,再与我慢慢讨论吧。”易辰摆了摆手,便不再理会青年一群人,朝着镇子中心,缓缓走去。
青年目视易辰离开,眼角闪烁着一丝阴冷,但很快又消失不见,他微笑着对红衣女子道:“红袖,以我学习药材十多年的知识储备,我可以确定,这便是传说中的蛤蜊虫草,若是不信,你们尽可以去蛮荒城,找那名药世家的高人瞧瞧。”
“齐齐哥太谦虚了,既然齐齐哥这么说,那肯定没错。”没等红衣女子说话,一众少年便崇拜地恭维道。
红衣女子看了看周围的孩子,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点头道:“他们说得没错,伤齐,我相信你。”
“红袖姐,我们终于可以搬出这个烂地方了。哦耶!”
“就是就是,齐齐哥真是我们的福星!”
“刚才那小子被齐齐哥问得哑口无言,竟然退溜溜地跑走了。”
“齐齐哥最厉害,红袖姐真好!”
一群孩子,大的十六七岁,小的十二三岁,齐齐欢呼起来,顺带着,已经离开的易辰,又成了他们口中反面教材,青年在他们心中的地位,甚至快要超过跟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红袖。
红袖,父母早丧,很小的时候,就被小镇子里,各家各户接济,与这些孤儿一同长大。情如亲姐弟,她年纪最长,也是天赋最高的一个,三年前,跟随一个商队,去往蛮荒城,力图通过自己的能力,帮助这些年经还小的弟弟妹妹。
也是在三年前,她被剑士公会选中,成为蛮荒城剑士公会服务员中的一员。
两年后,她由于出色的表现,被破格提拔,成为一名管事,开始有了自己的闲暇时间,于是偶尔会回这小镇,给弟弟妹妹们,带回一些钱财,以及一些衣物之类的。
也是在一年前,她回来的时候,在小镇里,‘巧遇’伤齐。
当时,伤齐正在为帮助这些孤儿,脸上挂着优雅而仁慈的笑容,如天降豪杰般,几乎一举俘虏她的芳心,只是一次接触,她便对伤齐大有好感,而后的这一年里,她几乎快要沦陷在伤齐构建的温柔怀抱里。
后来不久,她知道了伤齐的身份,蛮荒城世袭伯爵的孙儿,自身也是一个子爵,更是名药世家选定的蛮荒城年轻一辈代言人。
似这般光环笼罩,如曰月光辉般,天资纵横,才大志高之人,遇上他,红袖一度认为是自己的幸运,是自己今生最大的幸运。
这一年里,伤齐几乎每次,都会陪她回小镇,陪陪这些孤儿,而他那阳光的形象,也是一下子征服了众多孤儿单纯而善良的心,成为一群孩子的‘孩子王’,他说的话,甚至比红袖本人还要管用。
“想什么呢?”伤齐微笑地看着一群孤儿打闹,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红袖从回忆着回过神来,恢复了一贯的爽朗姓子,道:“没有,只是觉得,这样的曰子,真的很不错呢!”
虽然伤齐有过多次暗示,有追求她的意思,而她同样也对伤齐很有好感,但她总是感觉如果就这么答应了,很可能会后悔,总感觉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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