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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多,苏信已经醒了。他坐在床头,盯着乌青色的天空发呆。
他想了很多,关于前世,关于今生。
前世他读了个坑爹的高中,上了个野鸡大学,毕业的时候还没搞明白自己究竟是上了野鸡大学还是给野鸡上了。之后像个孙子一样在社会上爬摸打滚,搬过砖发过传单,进过传销搞过推销。用电影大话西游里的台词讲,就是活得像条狗。
后来自己进了一家风投公司当经理,倒也见了一些大世面。要说成就,那就是把脸给蹭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反正不会说真话。
最后因为父亲苏柄言的事情,自己辞职回家,写起了,说得好听点是职业撰稿人,其实跟要饭的一个档次。
那今生呢?
苏信不是未经世事的少年,他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的不美丽,但依然会坚持最初的坚持!
不失本心,不留遗憾,不让父母失望,让身边的人过上另一种快乐的生活!
而现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似乎是一个深奥的问题,其实简单的跟拉屎必须用手纸一样,主宰命运也必须用钱!
赚钱,这就是苏信的第一步!
作为一个风投人,苏信有敏锐的嗅觉,还有超前十几年的思维意识。他能发现商机,知道什么行业一本万利。
但现在有两个困扰着他的问题,一是他外表年龄只有十六岁,二是他没本钱。当然老妈给的十块零花不算。
想了很久也没有头绪,只能押后再议,苏信翻身起床,刷牙洗脸。
这时老爸老妈都起床了,见苏信这么早起床,谢小芬登时一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起这么早。”
刷完牙的苏信嘿嘿一笑,“别总拿老眼光看我,士别一夜当刮目相待,从今儿起我要每天迎着启明星起床。”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明早我拿鸡毛掸子等你,迟一分钟起床抽一下。”
“要这么残忍吗?我还是不是您亲儿子呀?”
“正是因为你是我亲儿子才这样啊,别人我还不乐意呢。”
“您这逻辑可真牛。”
对于老妈的话,苏信只能翻白眼,他洗完脸,走进厨房,撸胳膊道,“来,老妈,我帮你做早餐。”
“得了吧,说这话都不脸红,你这伢子从出生到现在连铲勺都没碰过。”谢小芬打了一下苏信的手,“呐,把这些菜给我择好,然后洗干净拿过来。”
“好嘞。”
苏信十分配合的接受了这个光荣的任务,然后坐在小板凳上择豌豆荚,嘴里哼着完全不在调上的东风破。偶尔停下来,看着老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嘴角边会不自觉地露出温馨的笑容。
吃过可口的早餐,老爸老妈都上班去了。苏信一个人在家里宅了一上午,下午睡了一觉感觉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自己的身板实在太羸弱,想着现在正好无所事事,去锻炼锻炼身体倒也不错。
换了身运动服,苏信下楼搭公交车。他们小区很坑爹,连个篮球场都没有,所以他决定去市一中。
搭上302公交车,苏信来到里津市一中。
前世虽然他是在七中读的高中,但经常来一中打篮球,多年过去,他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依然熟悉。
现在还没开学,而高年级学生还在补课,校园里人影稀少,篮球场上更是稀稀落落。
苏信第一眼就看见一个坐在石凳上的女孩,她脚边放着一个篮球,头发发式是在那个年代十分潮的bobhair(一种女生短发发型),一件白色背心搭上牛仔短裤,五官精致,眼睛大大的,很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纳塔丽·波特曼,潮范十足。
苏信走过去,说“同学,篮球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女孩仰起头,斜了他一眼,“你会打球?”
这话怎么听都有股侮辱人的感觉,不过苏信没在意,“会那么一点点。”
“给你。”
苏信接住抛过来的篮球,说了句谢谢,然后自顾自的玩了起来。
前世苏信喜欢打篮球,这也是他唯一的爱好。因为自卑的他只有在篮球场上才能找到自我,找到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他的偶像是艾弗森,他喜欢他的勇敢、热血、一往无前!
他还记得当年看nba总决赛76人大战湖人时的热泪盈眶,看着那个倔强的小个子带着虽千万人吾往已的决绝,一次次在铜墙铁壁的防守下杀出一条血路,向全世界彰显他的独一无二!
在苏信心中,艾弗森虽然败了,但已然不朽!
苏信也梦想过和偶像一样,成为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为此他从高中开始就十分刻苦地提高球技,到了大学已经大成,事实上他也是那所野鸡大学球技最好的人。但限于身高以及偏弱的身体素质,他的梦想被现实冲得支离破碎,只能偶尔在某个难眠的夜晚里,从脑海中翻出来意淫一下。
“唰!”
篮球应声入网,中距离跳投命中,苏信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虽然重生回来,但前世的球技还在,尤其是那一手自己最擅长的远投,没人干扰下简直百发百中。美中不足的是节奏还没找到,主要是自己身体素质太差,跑了一下虚得跟娘们一样。
这个时候,放学的铃声响起,那些补课的苦逼孩子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尤其是那些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为了占场子铃声刚响就窜了出来,那奔跑的速度,那矫健的身姿,就是跟后世博尔特比也不遑多让。
本来不多的篮球场一下子就给占满了,这时三个拿着篮球的男生见苏信一个人占了半个篮球场,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矮个男生对苏信说:“兄弟,来2v2?”
苏信实话实说,“没兴趣。”
“嘿,你可不能不讲理啊,你一个人占半个场子是什么意思,要不咱单挑,谁赢场子是谁的。”
“单挑?”
苏信眯眼瞥了矮个男生一眼,然后望向四周,恰好看见一个学生推着一辆装满篮球的推车朝体育馆走去,他走过去跟那个学生说了几句,然后把推车推了过来。
三个男生疑惑地望着苏信,搞不懂这小子想要干嘛。
苏信将推车停在自己左手边,然后对三个男生说:“我球技比较差,先让我投几个篮,试试手感。”
三个男生都笑了起来,很大方的说:“小兄弟你先试着,哈哈……”
苏信离三分线半米开外立定,忽然从车里抓球,干拔起跳,后仰投篮!
动作一气喝成,流畅无比!
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当”地一声!
篮球砸在框沿上,跳了出来。
三个男生笑得前仰后合,看着苏信有模有样地投篮,却连续打了三个铁,大声笑道:“同学,你以后不愁找不着工... -->>
凌晨四点多,苏信已经醒了。他坐在床头,盯着乌青色的天空发呆。
他想了很多,关于前世,关于今生。
前世他读了个坑爹的高中,上了个野鸡大学,毕业的时候还没搞明白自己究竟是上了野鸡大学还是给野鸡上了。之后像个孙子一样在社会上爬摸打滚,搬过砖发过传单,进过传销搞过推销。用电影大话西游里的台词讲,就是活得像条狗。
后来自己进了一家风投公司当经理,倒也见了一些大世面。要说成就,那就是把脸给蹭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反正不会说真话。
最后因为父亲苏柄言的事情,自己辞职回家,写起了,说得好听点是职业撰稿人,其实跟要饭的一个档次。
那今生呢?
苏信不是未经世事的少年,他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的不美丽,但依然会坚持最初的坚持!
不失本心,不留遗憾,不让父母失望,让身边的人过上另一种快乐的生活!
而现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似乎是一个深奥的问题,其实简单的跟拉屎必须用手纸一样,主宰命运也必须用钱!
赚钱,这就是苏信的第一步!
作为一个风投人,苏信有敏锐的嗅觉,还有超前十几年的思维意识。他能发现商机,知道什么行业一本万利。
但现在有两个困扰着他的问题,一是他外表年龄只有十六岁,二是他没本钱。当然老妈给的十块零花不算。
想了很久也没有头绪,只能押后再议,苏信翻身起床,刷牙洗脸。
这时老爸老妈都起床了,见苏信这么早起床,谢小芬登时一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表情,“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起这么早。”
刷完牙的苏信嘿嘿一笑,“别总拿老眼光看我,士别一夜当刮目相待,从今儿起我要每天迎着启明星起床。”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明早我拿鸡毛掸子等你,迟一分钟起床抽一下。”
“要这么残忍吗?我还是不是您亲儿子呀?”
“正是因为你是我亲儿子才这样啊,别人我还不乐意呢。”
“您这逻辑可真牛。”
对于老妈的话,苏信只能翻白眼,他洗完脸,走进厨房,撸胳膊道,“来,老妈,我帮你做早餐。”
“得了吧,说这话都不脸红,你这伢子从出生到现在连铲勺都没碰过。”谢小芬打了一下苏信的手,“呐,把这些菜给我择好,然后洗干净拿过来。”
“好嘞。”
苏信十分配合的接受了这个光荣的任务,然后坐在小板凳上择豌豆荚,嘴里哼着完全不在调上的东风破。偶尔停下来,看着老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嘴角边会不自觉地露出温馨的笑容。
吃过可口的早餐,老爸老妈都上班去了。苏信一个人在家里宅了一上午,下午睡了一觉感觉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自己的身板实在太羸弱,想着现在正好无所事事,去锻炼锻炼身体倒也不错。
换了身运动服,苏信下楼搭公交车。他们小区很坑爹,连个篮球场都没有,所以他决定去市一中。
搭上302公交车,苏信来到里津市一中。
前世虽然他是在七中读的高中,但经常来一中打篮球,多年过去,他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依然熟悉。
现在还没开学,而高年级学生还在补课,校园里人影稀少,篮球场上更是稀稀落落。
苏信第一眼就看见一个坐在石凳上的女孩,她脚边放着一个篮球,头发发式是在那个年代十分潮的bobhair(一种女生短发发型),一件白色背心搭上牛仔短裤,五官精致,眼睛大大的,很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纳塔丽·波特曼,潮范十足。
苏信走过去,说“同学,篮球可不可以借我玩一下?”
女孩仰起头,斜了他一眼,“你会打球?”
这话怎么听都有股侮辱人的感觉,不过苏信没在意,“会那么一点点。”
“给你。”
苏信接住抛过来的篮球,说了句谢谢,然后自顾自的玩了起来。
前世苏信喜欢打篮球,这也是他唯一的爱好。因为自卑的他只有在篮球场上才能找到自我,找到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他的偶像是艾弗森,他喜欢他的勇敢、热血、一往无前!
他还记得当年看nba总决赛76人大战湖人时的热泪盈眶,看着那个倔强的小个子带着虽千万人吾往已的决绝,一次次在铜墙铁壁的防守下杀出一条血路,向全世界彰显他的独一无二!
在苏信心中,艾弗森虽然败了,但已然不朽!
苏信也梦想过和偶像一样,成为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为此他从高中开始就十分刻苦地提高球技,到了大学已经大成,事实上他也是那所野鸡大学球技最好的人。但限于身高以及偏弱的身体素质,他的梦想被现实冲得支离破碎,只能偶尔在某个难眠的夜晚里,从脑海中翻出来意淫一下。
“唰!”
篮球应声入网,中距离跳投命中,苏信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虽然重生回来,但前世的球技还在,尤其是那一手自己最擅长的远投,没人干扰下简直百发百中。美中不足的是节奏还没找到,主要是自己身体素质太差,跑了一下虚得跟娘们一样。
这个时候,放学的铃声响起,那些补课的苦逼孩子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尤其是那些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为了占场子铃声刚响就窜了出来,那奔跑的速度,那矫健的身姿,就是跟后世博尔特比也不遑多让。
本来不多的篮球场一下子就给占满了,这时三个拿着篮球的男生见苏信一个人占了半个篮球场,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矮个男生对苏信说:“兄弟,来2v2?”
苏信实话实说,“没兴趣。”
“嘿,你可不能不讲理啊,你一个人占半个场子是什么意思,要不咱单挑,谁赢场子是谁的。”
“单挑?”
苏信眯眼瞥了矮个男生一眼,然后望向四周,恰好看见一个学生推着一辆装满篮球的推车朝体育馆走去,他走过去跟那个学生说了几句,然后把推车推了过来。
三个男生疑惑地望着苏信,搞不懂这小子想要干嘛。
苏信将推车停在自己左手边,然后对三个男生说:“我球技比较差,先让我投几个篮,试试手感。”
三个男生都笑了起来,很大方的说:“小兄弟你先试着,哈哈……”
苏信离三分线半米开外立定,忽然从车里抓球,干拔起跳,后仰投篮!
动作一气喝成,流畅无比!
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当”地一声!
篮球砸在框沿上,跳了出来。
三个男生笑得前仰后合,看着苏信有模有样地投篮,却连续打了三个铁,大声笑道:“同学,你以后不愁找不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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