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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下,我们还有空聊一聊,也许还能做笔生意。”
克拉克听的愣了一下,他其实是个生意人,只不过卖假货的公司在美利坚不合法,所以他带着一帮与其说是黑帮小弟,不如说是工厂保安的家伙,在27街扎下了根。
其实克拉克并不讨厌阿尔文,有时候他恨不得自己的街上,也有一头巨狼闲逛。这样他可以省下一大笔,养打手的开销。
生意人的本能驱使下,克拉克问道:“不知道阿尔文老大有什么好生意,来关照一下我。”
阿尔文搓了搓鼻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克拉克,你知道社区学校,对不对?”看克拉克点头,接着说道:“我们的孩子还没有一身合适的校服,这非常不利于树立我们学校的形象。你是做服装、鞋帽生意的,你应该明白,这是笔不错的买卖。”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买卖太好了。一个学校一千多将近两千个孩子,每年冬夏两季校服,每套两件,一年一换。
都知道,阿尔文老大是个公道的人。这哪里是谈生意啊?这是在送钱啊!
克拉克激动的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也不问阿尔文会给什么价格,他决定就算亏一点,也要把生意做下来。
但是校服上一定要打上“盖博”的牌子,如果学校老师需要的话,西装我也是能做的。而且没听说过阿尔文让谁在生意上吃过亏,给他餐厅送材料的家伙每次都能拿到现钱。
“明天,阿尔文老大,明天我就带着样品去您的店里找您,只要世面上有的款式,我这里全部都有。
我的二儿子就在学校里上7年级,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防守端锋,学校的足球队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我赞助的。您放心一定给您最好的材料。”
阿尔文微笑的点点头,他心里对校服的样子有些成熟的想法,就是学生们应该不会太喜欢。
没有在说话,阿尔文安心的等着金并过来,得当着他们的面宰两个吸血鬼,才能打消这些土鳖黑帮的疑虑,放心的让自己带着大狗在他们的地盘上晃悠。
很快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一大群人闹哄哄的,走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个身高两米,体重超过150公斤的黑人胖子。
上一次这么整齐的黑帮老大集会,还是上次社区学校“校长选举”的时候。
金并穿着一身金色的西装,里面衬着一件绿色的衬衫。蹭亮的光头像是刚打过腊,反射着门口照进来的阳光。出奇的这个纽约地下大佬,长相却是出奇的憨厚,大眼睛、大鼻子、厚嘴唇,如果换个工作服他更像是一个憨厚的农民,而不是什么黑帮老大。
金并手拿着一根,顶端镶了一块大宝石的手杖,很有气派,挥手就叫身后的人各自散开坐下。
迈着沉重的步伐,将酒吧地板踩得“嘎吱”直响。巨兽一般的金并,无视了可怜的椅子的抗议,一屁股坐了上去。沉默的看着阿尔文等着看,他能说些什么?
他很怕阿尔文,因为他知道阿尔文有些奇怪的能力,随时都能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不能退缩,他是这个城市的地下大佬,如果他退缩了,其他有野心的帮派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块儿扑过来,将他分食干净。
其实阿尔文挺欣赏金并,这个从地狱厨房一路踩着对手的尸体和鲜血,爬到纽约地下大佬位置的家伙。他一直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管有什么后果。
就像现在,哪怕知道自己得罪阿尔文不会有好的结果,他也要坐在阿尔文的面前,跟他谈判。因为丢了地位,对他来说比丢了性命,更可怕!
也许这就是地狱厨房出身的,成功人士的特色。我也许很坏,但我骨头很硬!
坐下,我们还有空聊一聊,也许还能做笔生意。”
克拉克听的愣了一下,他其实是个生意人,只不过卖假货的公司在美利坚不合法,所以他带着一帮与其说是黑帮小弟,不如说是工厂保安的家伙,在27街扎下了根。
其实克拉克并不讨厌阿尔文,有时候他恨不得自己的街上,也有一头巨狼闲逛。这样他可以省下一大笔,养打手的开销。
生意人的本能驱使下,克拉克问道:“不知道阿尔文老大有什么好生意,来关照一下我。”
阿尔文搓了搓鼻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克拉克,你知道社区学校,对不对?”看克拉克点头,接着说道:“我们的孩子还没有一身合适的校服,这非常不利于树立我们学校的形象。你是做服装、鞋帽生意的,你应该明白,这是笔不错的买卖。”
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买卖太好了。一个学校一千多将近两千个孩子,每年冬夏两季校服,每套两件,一年一换。
都知道,阿尔文老大是个公道的人。这哪里是谈生意啊?这是在送钱啊!
克拉克激动的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也不问阿尔文会给什么价格,他决定就算亏一点,也要把生意做下来。
但是校服上一定要打上“盖博”的牌子,如果学校老师需要的话,西装我也是能做的。而且没听说过阿尔文让谁在生意上吃过亏,给他餐厅送材料的家伙每次都能拿到现钱。
“明天,阿尔文老大,明天我就带着样品去您的店里找您,只要世面上有的款式,我这里全部都有。
我的二儿子就在学校里上7年级,他是学校足球队的防守端锋,学校的足球队的衣服和鞋子都是我赞助的。您放心一定给您最好的材料。”
阿尔文微笑的点点头,他心里对校服的样子有些成熟的想法,就是学生们应该不会太喜欢。
没有在说话,阿尔文安心的等着金并过来,得当着他们的面宰两个吸血鬼,才能打消这些土鳖黑帮的疑虑,放心的让自己带着大狗在他们的地盘上晃悠。
很快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一大群人闹哄哄的,走了进来。领头的是一个身高两米,体重超过150公斤的黑人胖子。
上一次这么整齐的黑帮老大集会,还是上次社区学校“校长选举”的时候。
金并穿着一身金色的西装,里面衬着一件绿色的衬衫。蹭亮的光头像是刚打过腊,反射着门口照进来的阳光。出奇的这个纽约地下大佬,长相却是出奇的憨厚,大眼睛、大鼻子、厚嘴唇,如果换个工作服他更像是一个憨厚的农民,而不是什么黑帮老大。
金并手拿着一根,顶端镶了一块大宝石的手杖,很有气派,挥手就叫身后的人各自散开坐下。
迈着沉重的步伐,将酒吧地板踩得“嘎吱”直响。巨兽一般的金并,无视了可怜的椅子的抗议,一屁股坐了上去。沉默的看着阿尔文等着看,他能说些什么?
他很怕阿尔文,因为他知道阿尔文有些奇怪的能力,随时都能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不能退缩,他是这个城市的地下大佬,如果他退缩了,其他有野心的帮派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块儿扑过来,将他分食干净。
其实阿尔文挺欣赏金并,这个从地狱厨房一路踩着对手的尸体和鲜血,爬到纽约地下大佬位置的家伙。他一直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管有什么后果。
就像现在,哪怕知道自己得罪阿尔文不会有好的结果,他也要坐在阿尔文的面前,跟他谈判。因为丢了地位,对他来说比丢了性命,更可怕!
也许这就是地狱厨房出身的,成功人士的特色。我也许很坏,但我骨头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