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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施利芬自然不知道,提尔皮茨不和约亨事先通气可能吗?这当然是两个人唱的一出双簧。
提尔皮茨提出来的计划并不是假的,这的确是他事先的计划,不过在和约亨通气的时候却遭到了约亨的反对。
在约亨看来提尔皮茨的想法不能算错,要想对抗英国皇家海军,这样规模的舰队还真不算过分,66艘战列舰而已嘛,要知道到1903年为止,英国皇家海军在役战列舰就有52艘,在建12艘,德国人准备到1919年才拥有66艘战列舰,这很正常。
不过提尔皮茨不知道的是,这个战舰的性能的不断提升,这个花费的资金的上涨速度也能吓死人啊,越到后期你越支撑不起那么昂贵的造舰费用的。当年屌的不行的英国佬在和德国人进行海军竞赛的时候喊出:你造一艘我造两艘。结果真正实施起来却发现,想要维持1:1的建造速度都成困难。
所以提尔皮茨的计划有些过于理想了,而且假如一战如期爆发,那么德国人后面的5年计划也是虚的,一旦开战德国的资源必然会向陆军倾斜,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德国这个时候要维持庞大舰队的运转,作战后的维修就要消耗掉大量资源,在突破英国海上封锁之前,德国不太可能有余力继续造新舰,能咬牙把开战初期已经开工的舰船完工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现在这个计划周期太长,规模太大,也不利于调整,计划小一点可以调整增加,计划太大想要调整缩小那到时候估计海军就要不干了,因此约亨建议提尔皮茨进行修改。
当然约亨并不会将这些和提尔皮茨明说,而是建议提尔皮茨不要太过心急,可以将计划的时间缩短,规模则相应的缩小。另外海军很多新技术还在试验列装评估阶段,等技术运用完善后再进行大规模运用更为稳妥。
而且我们现在能有第一次修正案,就能有第二次、第三次嘛。反正历史上提尔皮茨也的确是这么干的,在和英国海军竞赛日益激烈的时候,分别在1907年、1908年、1911年提出三次修正案,所以现在完全没必要这么急。
最终提尔皮茨接受了这个建议,制定了第二份计划,然后和约亨在议会上演了这么一出双簧
经过约亨的居中周旋和双方讨价还价,最终达成的《海军法》修正案规定,《海军法》的周期从10年延长至15年,即到1914年为止,舰队规模进行扩充,由于基尔运河开通,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的调动极为便利,因此大洋舰队不增加战列舰,而原本的波罗的海警备舰队则扩大为一个战列舰分舰队和一个巡洋舰分舰队,地中海舰队增加一个战列舰分舰队。
巡洋舰分舰队数量不变,不过舰队内增加1艘重型巡洋舰,2艘轻型巡洋舰数量不变,备用轻型巡洋舰则被取消,实际上等于轻型巡洋舰数量没增加。
如此一来,反对派也能接受,计划也能顺利实施,于是《海军法》修正案于1900年1月25日以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数得到通过。
不仅如此,之后提尔皮茨还十分“大度”的提出在菲律宾战事进入尾声之前,这个修正案可以往后延迟实施,财政支出可以优先提供给陆军,只不过战争结束后,之后财政支出需要向海军倾斜,这就相当于海军“借给”陆军的。
这实际上等于把陆军给架到火上烤,你看看你们,我们海军都作出这么大让步了,财政支出都向你们倾斜了你们居然还这么长时间搞不定菲律宾,丢不丢人啊?
而且这桩买卖到头来还是海军占便宜,陆军拖得越久海军的新技术就越成熟,到时候财政支出向海军一倾斜,海军立马开工的都是性能可靠的好东西。而陆军估计就得过上日子紧巴巴,技术装备不能更新换代的苦日子了。
施利芬虽然明知提尔皮茨的提议没安好心,不过的确现在陆军在菲律宾需要更多的支持,能够得到的支持力度越大,陆军就能越早把菲律宾搞定,这样到时候被海军能占的便宜就越少,所以施利芬也表示同意。
如此一来海军的1900年计划相比于去年就相当缩水,考虑到德国海军的确需要高速远洋舰船的需求,以免再次遇到西提斯号事件这样的情况连能往外派的船都找不到的尴尬局面,1899年开工的两艘轻型巡洋舰的同型舰被追加建造6艘,除此之外,德国海军就没有大型舰船的建造计划了。r1152
过施利芬自然不知道,提尔皮茨不和约亨事先通气可能吗?这当然是两个人唱的一出双簧。
提尔皮茨提出来的计划并不是假的,这的确是他事先的计划,不过在和约亨通气的时候却遭到了约亨的反对。
在约亨看来提尔皮茨的想法不能算错,要想对抗英国皇家海军,这样规模的舰队还真不算过分,66艘战列舰而已嘛,要知道到1903年为止,英国皇家海军在役战列舰就有52艘,在建12艘,德国人准备到1919年才拥有66艘战列舰,这很正常。
不过提尔皮茨不知道的是,这个战舰的性能的不断提升,这个花费的资金的上涨速度也能吓死人啊,越到后期你越支撑不起那么昂贵的造舰费用的。当年屌的不行的英国佬在和德国人进行海军竞赛的时候喊出:你造一艘我造两艘。结果真正实施起来却发现,想要维持1:1的建造速度都成困难。
所以提尔皮茨的计划有些过于理想了,而且假如一战如期爆发,那么德国人后面的5年计划也是虚的,一旦开战德国的资源必然会向陆军倾斜,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德国这个时候要维持庞大舰队的运转,作战后的维修就要消耗掉大量资源,在突破英国海上封锁之前,德国不太可能有余力继续造新舰,能咬牙把开战初期已经开工的舰船完工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现在这个计划周期太长,规模太大,也不利于调整,计划小一点可以调整增加,计划太大想要调整缩小那到时候估计海军就要不干了,因此约亨建议提尔皮茨进行修改。
当然约亨并不会将这些和提尔皮茨明说,而是建议提尔皮茨不要太过心急,可以将计划的时间缩短,规模则相应的缩小。另外海军很多新技术还在试验列装评估阶段,等技术运用完善后再进行大规模运用更为稳妥。
而且我们现在能有第一次修正案,就能有第二次、第三次嘛。反正历史上提尔皮茨也的确是这么干的,在和英国海军竞赛日益激烈的时候,分别在1907年、1908年、1911年提出三次修正案,所以现在完全没必要这么急。
最终提尔皮茨接受了这个建议,制定了第二份计划,然后和约亨在议会上演了这么一出双簧
经过约亨的居中周旋和双方讨价还价,最终达成的《海军法》修正案规定,《海军法》的周期从10年延长至15年,即到1914年为止,舰队规模进行扩充,由于基尔运河开通,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的调动极为便利,因此大洋舰队不增加战列舰,而原本的波罗的海警备舰队则扩大为一个战列舰分舰队和一个巡洋舰分舰队,地中海舰队增加一个战列舰分舰队。
巡洋舰分舰队数量不变,不过舰队内增加1艘重型巡洋舰,2艘轻型巡洋舰数量不变,备用轻型巡洋舰则被取消,实际上等于轻型巡洋舰数量没增加。
如此一来,反对派也能接受,计划也能顺利实施,于是《海军法》修正案于1900年1月25日以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数得到通过。
不仅如此,之后提尔皮茨还十分“大度”的提出在菲律宾战事进入尾声之前,这个修正案可以往后延迟实施,财政支出可以优先提供给陆军,只不过战争结束后,之后财政支出需要向海军倾斜,这就相当于海军“借给”陆军的。
这实际上等于把陆军给架到火上烤,你看看你们,我们海军都作出这么大让步了,财政支出都向你们倾斜了你们居然还这么长时间搞不定菲律宾,丢不丢人啊?
而且这桩买卖到头来还是海军占便宜,陆军拖得越久海军的新技术就越成熟,到时候财政支出向海军一倾斜,海军立马开工的都是性能可靠的好东西。而陆军估计就得过上日子紧巴巴,技术装备不能更新换代的苦日子了。
施利芬虽然明知提尔皮茨的提议没安好心,不过的确现在陆军在菲律宾需要更多的支持,能够得到的支持力度越大,陆军就能越早把菲律宾搞定,这样到时候被海军能占的便宜就越少,所以施利芬也表示同意。
如此一来海军的1900年计划相比于去年就相当缩水,考虑到德国海军的确需要高速远洋舰船的需求,以免再次遇到西提斯号事件这样的情况连能往外派的船都找不到的尴尬局面,1899年开工的两艘轻型巡洋舰的同型舰被追加建造6艘,除此之外,德国海军就没有大型舰船的建造计划了。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