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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文学 www.yqwx.net,婚前一百二十分钟的回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坐在镜台前,理发师正在我的背后忙碌的吹着我的头发,我望着镜子,却什么也看不见。

    今天我要和仪结婚,吹完头发后,就要坐上租来的轿车到阿仪她家,把她娶进门。

    嗯!要从哪里开始呢?就从介绍我自己开始吧!我今年二十八,出生在一座小镇中,这个怕你连看也看不到她一眼,但是我出生在这。

    我的老爸是个农家子弟,可是在他十五岁时,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所以他在分家产时,分到了一块贫瘠的旱田,只能种地瓜、花生等等的杂粮。父亲因此在十五岁那年就出外作学徒,学修理脚踏车,后来又学习修机车。不谈这些,反正他在三十岁那年把我生了下来,我还有个大三岁的哥哥。

    我爸修理机车到了他五十岁时,家里的地旁边却开出了一条道路,因此我家那块地就涨了十倍以上的地价,父亲又过了一年半才卖出,家里的存款就涨到了八位数字,呵呵!

    所以在我大二那年,我家就成了有钱人。父亲也不再修理机车了,他现在成天和我哥的儿子玩,偶尔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将或是去钓鱼;就因为阿仪的爸爸也喜欢钓鱼,所以我才会和阿仪认识,甚至两小时后,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向一桌一桌的宾客敬酒。阿仪是我的第三个女朋友,要说她和前两个女孩最大的差别就是:她该结婚了。那我对她的感觉是:这女的不错,把她娶回家。

    这样说好像没啥罗曼蒂克情调的样子,可是,这是事实,我们两个都该结婚了,我对她感觉不错,她对我也是,好吧!这样就结婚了吧!所以我们认识三个月,我就坐在这个椅子上,任那个理发师玩弄我的头发。

    这就好像是闹钟响了就要起床一样,我们是年纪到了就要结婚。“这叫做闹钟婚姻。”,我高中死党大鸟明这样说。

    大鸟明虽然是我的同学,可是他大我两岁,因为他重考又被留级,两年前他结了婚,新娘是他阿姨介绍的,那天晚上喝酒的时候,大鸟明这样说。

    当时我还笑他,现在我可真是心有戚戚焉啊!

    “你爱我吗?”阿仪第一次和我上床后这样问我。

    “爱你呀!怎么不爱呢?难道我刚刚还不够爱你吗?要不要再爱一次?”我把她抱的更紧些。

    “不是说那个啦!”阿仪笑着捶我,“我是说你的心里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啦。”

    “当然了!我心里只有你啊!小仪仪。”我说。

    “你以后可不能变心喔!”阿仪望着我的眼睛说,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又好像是一个漩涡,要把我卷下去一样。

    “放心啦!我一辈子最爱的就是你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否则我决不变心。”我这样说着。阿仪很高兴的靠在我肩膀上。

    那时候我想到小雪,她也曾这样问我,不过可不是在床上,那时我还很纯洁,没这个胆。我那时说的是:“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但我可以保证的是,我现在心里只有你,我现在最爱的也是你。难道这样还不够吗?”

    事实证明是还不够,因为后来我们分手了。不过,我现在是二十八岁,可不像二十岁的我那么呆。未来的事我还是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不对阿仪那样说的话,我要费更大的功夫去哄她。这么简单的事,为啥我二十岁的时候不懂呢?二十岁的我真笨呀!

    小雪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事实上,如果用我现在的标准来看,我们那时候恐怕只能算朋友,连好朋友都称不上。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都只认识彼此美丽又有礼的那一面,一直到分手的时候,她还没见过我打撞球时那副模样。不过话说回来,阿仪也没看过,因为我两年没打过撞球了,唉!可怜的社会人士喔!

    我和小雪怎么认识的我都忘了,反正就是大学时代那种一对一的活动认识的。为什么要追她呢?我想是因为好奇吧!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大学又是读工学院,真是满脑子对女性的好奇,对爱情的憧憬,所以显得一副猴急像,举止既呆又痤。

    初识小雪,并不觉得她很漂亮,套句我朋友的话:“女人嘛!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

    但是很奇怪的,她笑的很好看,每次我看她笑,总有种美妙的感觉,好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往天上看去,在淡蓝的天空上挂着一弯浅白的月,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有吗?”小雪把杯子放下,微笑起来,“我都不知道。”她说。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笑容。”我好像如获至宝一样,提高了音量“等一下,我拍张照片”

    闪光灯亮了起来;我到现在还保留着这张相片,阿仪在翻我住的公寓时,找到了我大学时代的相簿。

    “这是谁?很漂亮喔!”她用那种抓到我小辫子的口吻说,就像是妈妈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样。

    我看了看,跟她说:“那个呀!我的初恋情人呀!”这下阿仪好像是挖到宝一样,缠着我说我和小雪的事。

    结果我不得不跟她谈了一个下午,所以,听我的话,绝对不要跟女人谈爱情故事,她们喜欢听,而且会在日后翻出来找你算帐。

    “那我笑起来像什么样子?”阿仪问我,我说:“像是会把我迷的死死的可爱笑容呀!”

    阿仪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说:“我要一个像她那样的形容词啦!”

    呵!真是开玩笑,我是二十八岁的成功房地产销售员,我知道如何说明一间房子的好处和隐藏房子的坏处,可是我已经不是二十岁的我,我不会在半夜写情书,写诗,写我如何的爱一个女人。

    我只好用抄袭的,我说:“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时开放的样子呀!”

    阿仪笑了,她说:“你才不会被一千朵一起开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会被一千张一千圆的钞票迷的死死的。”

    我无言以对,难道我现在只喜欢钱吗?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刚开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输自己,“你爱她爱的要命!”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篮球,不骑车去兜风,不参加任何联谊,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绞尽脑汁写情书,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感觉,她来找我总是已经到了才打电话给我,不管我正在干什么事,一定要我马上去陪她。

    不知道她当我是什么,无线电计程车吗?不过我那时是挺乐在其中的,和女生约会,牵牵小手,唬烂哄女生笑,亲亲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诺客好玩多了。

    这是我那时的想法吗?忘了,我那时应该没这么低级才对。我应该是很喜欢她吧!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办。真的,我那时候的日记上写着:‘不论距离的遥远,不管路程的艰难,只要你叫我,我随时都会到。我的爱令我无所畏惧,即使是地狱的最深处,恶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惧,有你的爱,我将一往无前。’事后我看看从前的东西,心里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我们的分手可以说是必然的事,因为我毕竟不是开无线电计程车的,偶尔兼差开开还成,要是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

    “大头呀!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吗?”实验拍档史奴比问我。

    “嗯… !没关系啦!作完再走还来得及。”我说,那次的实验比较麻烦。史奴比已经帮我扛了好几次实验,这次我实在不好意思。

    “那就好!”他很高兴的说。我们继续努力的接线路,调示波器。

    那天的确我和小雪有约,她中午打电话过来叫我晚上七点到她宿舍找她,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个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所以… 唉!等作完实验已经六点半了,我匆匆忙忙的骑着机车,冒着小雨,骑到她们学校,七点半了。

    我打电话叫人,她房间一个人也不在。这时候我开始发挥我惊人的耐力,喝掉了两罐可乐,抽完半包烟,十点半。她小姐回来了,远远的我就看见她,和另一个男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牵着手回来。我愣在树丛后,呆了,看着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门口依依道别,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回学校的路上,雨依然下着,这种天骑机车最危险,雨会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蒙蒙的,我掀开安全玻璃,一下子眼镜又蒙蒙的。

    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骑到多快,只知道风刮的脸很痛,还有张开嘴喊的时候一下子灌进很多风。

    回到宿舍后,我一个人跑去看MTV ,一直看到天亮,当然本来因为小雪要戒的烟瘾也顾不得了,早上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句话“我他妈的是个大白痴。”

    这件事直到两个月后我们分手时小雪一直不知道,当然了,我也不敢让善良的史奴比知道。

    现在想起来,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候,我没有摔进山沟里完全是侥幸,我一直很感谢上天那天没要了我的命。

    这件事对我们的交往有重大的影响,我试图重新挽回我和死党的关系,开始恢复打撞球,打篮球,和朋友抽烟打牌兼唬烂的日子,小雪对我的改变并没有什么反应,她在电话里常说:“喔!你有事呀!那就算了,没关系。”

    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从她的语气和信件中找出她是否在意我的缺席,结果呢?没有,她还是淡淡的一点也没有改变。

    两个月后的夏天,我接到她的电话。

    “大头,我在火车站,你要不要出来!”她还是一贯的口吻,一个人杀到我住的城市来,从不事先通知我。那天是七夕前三天,礼拜日。

    “喔!我马上到,你等一下下喔!”我应了一声,挂掉电话,骑着车到火车站找她。

    她穿了紧身牛仔裤和浅绿色佐单奴T恤,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逛,像从前一样的扯淡,可是我不知怎么,就觉得那天的气氛不太一样。我们在饰品店里买了一对手饰,然后到隔壁的店里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在咖啡店门口她说:“再见了!”然后甩过头,一个人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

    我笑了笑,跨上机车回家打电视游乐器。

    那天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她,不再通信,不再半夜抱着电话不放。当然也不再有人亏我“妈的死大头,见色忘友的狗东西。”朋友中有些无聊的家伙会一直问我:“你和你女朋友怎么了?”

    我烦不胜烦,干脆放话出去:“哪个再问我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我跟他翻脸。”他们才住口不问。

    后来在搬寝室的时候,小雪的信全部都遗失了,我所剩关于她的东西,仅止于那张相片和分手那天买的手,有时候做梦会梦见她,而且她的脸愈来愈模糊。

    “如果你那次没有看到那个男的和她在一起,你会不会和她分手?”阿仪听完了以后问我。

    我想了想,说:“会!因为我会遇见你。”阿仪又笑了,她说:“又骗我!说实话啦!”

    我当然没有跟阿仪说实话,随口唬烂应付过去;但是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想过,如果那天我没有等那三个小时,如果小雪那天等我半小时,如果那个男的只是小雪拿来气我的… 。我会不会和她分手呢?我想会的,为什么我那天不愿意放下史奴比一个人做实验?除了不好意思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还是我对当无线电计程车司机的日子已经厌烦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我想分手的原因不是那个男的,分手的原因是因为距离和厌烦吧!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子。

    理发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我戴上眼镜,站了起来,老哥在门外等我。“嘿嘿!我老弟还挺帅的嘛!”

    我们坐进他的车,我点起烟来,老哥说:“烟灰往外弹呀!等下被你大嫂抓到,我又要被念。”

    “好啦!”我说,“惊某大丈夫嘛!”

    老哥干笑了几声,问我:“老爸昨天有没有跟你说什么雨伞的事?”

    “有呀!”我答,“怎么,你要结婚前一天,他也找你谈雨伞。”

    “对呀!”老哥笑着说,“以后我儿子结婚,我也要跟他说雨伞,这样我们家的男人都知道雨伞的故事。”

    昨天晚上,一堆亲戚朋友聚在我家,谈话主题不外是阿仪她家是个怎样的家庭,阿仪长得怎样,问我几时生小孩,心情如何之类。我妈很高兴的拿出我和阿仪拍的结婚照,谈阿仪她家经济状况,带人参观我们的新房,老爸则是坐在一边,为他的穿针引线成功得意的笑着。

    “我们家祥仔啊!找老婆找好久都没找到,我帮他介绍,一次就成功。”老爸说,大哥的小孩坐在他的膝盖上吃着糖,亲戚们当然是一阵谀词。

    亲戚散去之后,老爸杀到我房里来,那时我正躺在新买的双人床上,看着满房间的字和到处乱贴的红纸。老爸坐到床边,说:“你明天要结婚了,结婚以后就是担一个责任,不要给老婆孩子担心你。”

    我坐了起来,说:“我知道啦!我不会给阿仪担心的啦!”说实在话,要结婚了,我是惶恐比喜悦多;忙碌比甜蜜多。结一个婚,我和阿仪忙得快成白痴了,又是结婚照,又是买家具,又是送喜饼,又是这又是那的。我老哥每次听我抱怨的时候就说:“想想你们结婚后可以去澳洲玩半个月吧!保证你回来后会觉得结婚真爽”

    老爸接着就开始他的雨伞婚姻哲学,他说:“腌某就像雨伞一样,作人家耶腌婿就是伞面,作某就是伞骨。”他等我点了头之后继续说,“一支雨伞哪是没有伞面遮不住雨,哪是没有伞骨就怕卖开。这你听无某?”

    “我知啦!爸!”我说,老爸点点头又说:“啊婴仔就是哩伞耶喀避雨耶,你腌仔某哪是无合作,婴仔就可怜罗。哪是雨伞有孔,婴仔就是补孔耶,所以呀!你结婚以后,先生仔,袂作什么带志先想想你某尬仔,啊尼婚姻就耶和谐,嘛卖离婚。”

    注:看有没有呀!我翻译一下这句话,“小孩就是在伞下避雨的,你们夫妇要是不合作,小孩就可怜罗!要是雨伞破洞,小孩就是补洞的,所以呀!你们结婚以后,先生小孩,要作什么事之前先想想老婆小孩,这样婚姻就会和谐,也不会离婚。”

    接下来老爸又说些男主外女主内的事,什么家里的事一切要听阿仪吩咐,可是金钱的的事,可不能给阿仪全权作主,事业的事也是一样。谈完之后,父亲说:“明天还有的忙,早点睡。”

    我躺在床上,想着父亲的话,想没多久就不想了,结婚嘛!当我把戒指戴上阿仪的手指的时候,我就是下决心把我们的命运绑在一起。可是,我想的是,我他妈的到底爱不爱阿仪,还是单纯奉父母之命,把一个女孩娶进门,然后用责任把我和阿仪拴在一起,这样的话对阿仪公平不公平。我不想深思,这个问题等婚后再说,明天还要忙。

    那么阿仪呢?她怎么想?我们认识只有三个月,互相打量对方条件的时间比谈情说爱的时间还多,虽然我觉得我是爱她的,她是爱我的,但是我们的感情完全没有受过任何考验,完全没有时间成长,这可靠吗?

    “管他的!相亲就是这么一回事,双方看对眼了就先结婚再说了。反正自由恋爱的也未必比相亲的稳。要相信自己的运气一向不错的。”我安慰自己一番,马上把这些问题抛开,好好的睡上一大觉,做梦的时候想到阿仪还笑了出来,我很幸福的不是吗?阿仪她家和我家背景相当,阿仪学历,相貌,个性也都很好,我实在没有不快乐的理由,娶到这种老婆实在真不错呀!

    车子一下子就开回了家,进门之后,老妈帮我整理一下仪容,调整了一下领带的位置“明天就叫阿仪帮你打领带罗。”老妈说,我笑着回答:“还是你打得比较好看啦!”

    老妈也笑了。我知道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这辈子只要看到你们兄弟成家立业,生几个孙子给我抱抱,享几年清福,就可以去死罗。”我结婚大概也有一部份原因是老妈吧!

    迎娶的车队在对过手表和检查无线电后出发,本来阿仪她家也没有多远,但是为了凑时辰,车队只好绕远路慢慢开,要耗足半小时的时间。

    我坐在后座,开始想起了芬,芬是我的第二个女友,恐怕也是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女人了。我和芬是在我大四下认识的,那时候我除了每星期的九堂课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外头混,除了经济来源的补习班打工之外,我还到处去参加什么直销,保险,房地产,证卷交易等等的活动,满脑子钱经。而芬就是在我打工的补习班认识的。

    芬大我一岁,她大学毕业以后在补习班当导师,我则是在那家补习班里教数学和理化。我会被她吸引,完全是因为她跟小孩子在一起时的样子,那是什么样子呢?我一直很难说明,反正就是那种爱心的表现和可爱的笑容,或者是像我朋友说的:“母性美”所吸引。她常常带着一点浅浅的笑,两边的酒涡可爱的浮现出来,令我无法抗拒。

    追她的时候,家里已经卖了地,我手上钱不少,常常开着心爱的三菱太阳钻到处晃,刚追的时候可以说是采用银弹攻势,三天两头送花,送礼物,可是她就是可以不为所动,后来我才知道她那时候有男朋友在外岛当兵。

    “我也不是不喜欢你,你的追求确实令我有些心动,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虽然他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的心全在他身上,我真的不想伤害你,所以请你不要在送我花了。”

    芬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的,你可以了解我那时是怎么想的,我喜欢她,可是她喜欢别人,我自己又不是不用当兵的,我也不想伤害那个无辜的男人,可是要我放下又实在很困难。

    我找我老哥谈这件事,我老哥这么说了:“怪了,每个男人都像你这样的话,我当兵的时候怎么女朋友会跑了。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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