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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文竖起大拇指道:“为救万民于水火,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少爷的高尚情操令属下望尘莫及。”
李修文刚刚夸完,邓云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他满头黑线:“谁不怕死啊!在保证自己的小命,保证小日子过得滋润的前提下,才想着为汉民族做点事而已,若是有人把刀架脖子上,谁还傻儿吧唧的硬扛着。”
大道理只能忽悠愚昧无知的人,在聪明人面前吹法螺只能等逞一时,这绝不是邓云想要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最后自己的下场一定很惨。
“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虽说这句话常被那些投降敌人的人找到了最好的借口,心安理得地摇尾乞怜,但也是智者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该有的变通。只是属下不知道少爷要如何变通。”
贪生怕死乃人之常情,这无可厚非,只是邓云如此直白让李修文对他的好感噌噌噌地往上升。
“前车之鉴,岂能不汲取教训。商鞅变法主要依靠秦孝公对他的支持,而咱们主要依靠的是自己,现在朝廷对地方掌控力度大不如从前,咱们可以钻朝廷空子,培养出成千上万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变法,培养出一支威武之师为变法保驾护航,无论是谁阻碍咱们变法,咱们都让他吃不完兜着走;豪门大族妨碍变法,咱们碾压过去;流寇妨碍变法,咱们碾压过去;鞑子妨碍变法,咱们还是碾压过去.......”
李修文通过马车上的小窗口望外面说:“私自练兵乃是大罪。”
对于李修文总是在自己这艘贼船周围转悠邓云并不着急,只要自己有耐心,待他再靠贼船近一些,自己非把他拽上贼船不可。
“这就回到通机变者为英豪的老调子上来了,只要咱们能在暗中控制一块地盘,兵就不一定要叫兵,仆人、伙计、佃户等都可以,哪怕是掩耳盗铃也要先握住自己的耳朵不是。”
李修文总能找出尖锐的问题来:“若是当今圣上阻碍咱们的变法呢!”
“若是走到那一步,就把皇权架空。”无论何时,邓云都觉得自己的小命最重要,既然自己打算为汉民族做些什么,无论是谁挡住自己前进的步伐都统统滚蛋,否则该滚蛋的就是自己了。
在两人谈话中马车到了李修文的家,李修文家中的房子不大,且破败不堪,灶台就在台阶上,用毛毡围着,一进门就是饭堂,也是客厅,除了一张用木板钉起来的桌子和几张凳子外几乎没有别的家具。右边有一间房子可能是卧室,里面隐隐约约传来刚进去的李修文和他娘子谈话的声音。
正在邓云打量房间时,李修文笑着从卧室走出来,没有半点窘相,自己家是穷,若邓云因此看轻自己,这样的主子也不值得自己尊重。
李修文身后跟着的是他娘子,面目姣好,秀发挽成高耸的发髻,用一支木簮固定住,身上的衣服虽缀满了补丁,却浆洗的干干净净,整个人清清爽爽,有一种古典美,。
“小妇人见过少爷!”虽第一次见面,却落落大方,明显出自大门大户之家,受过良好的教育。
“李嫂客气。”邓云来这个时代的时间也不短了,可还是不习惯这个时代礼节,于是扭头笑着对李修文说:“修文,时候不早了,你们赶紧收拾一下,马上搬去我那儿。”
家中没有茶叶,李嫂只好倒了一杯白开水端过来道:“少爷,请喝水,家贫买不起茶叶,请少爷将就着喝。”
邓云跑了半天滴水未沾,口渴的厉害,接过杯子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口水,正准备说声谢谢,李修文的儿子李剑南回来了,十一、二岁的样子,手中拿着一根梢棍,满头大汗,稚嫩的脸上全是菜色,明显是营养不良。正大声嚷嚷的他一进门看见家中有陌生人,立即不出声了... -->>
李修文竖起大拇指道:“为救万民于水火,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少爷的高尚情操令属下望尘莫及。”
李修文刚刚夸完,邓云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他满头黑线:“谁不怕死啊!在保证自己的小命,保证小日子过得滋润的前提下,才想着为汉民族做点事而已,若是有人把刀架脖子上,谁还傻儿吧唧的硬扛着。”
大道理只能忽悠愚昧无知的人,在聪明人面前吹法螺只能等逞一时,这绝不是邓云想要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最后自己的下场一定很惨。
“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虽说这句话常被那些投降敌人的人找到了最好的借口,心安理得地摇尾乞怜,但也是智者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该有的变通。只是属下不知道少爷要如何变通。”
贪生怕死乃人之常情,这无可厚非,只是邓云如此直白让李修文对他的好感噌噌噌地往上升。
“前车之鉴,岂能不汲取教训。商鞅变法主要依靠秦孝公对他的支持,而咱们主要依靠的是自己,现在朝廷对地方掌控力度大不如从前,咱们可以钻朝廷空子,培养出成千上万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变法,培养出一支威武之师为变法保驾护航,无论是谁阻碍咱们变法,咱们都让他吃不完兜着走;豪门大族妨碍变法,咱们碾压过去;流寇妨碍变法,咱们碾压过去;鞑子妨碍变法,咱们还是碾压过去.......”
李修文通过马车上的小窗口望外面说:“私自练兵乃是大罪。”
对于李修文总是在自己这艘贼船周围转悠邓云并不着急,只要自己有耐心,待他再靠贼船近一些,自己非把他拽上贼船不可。
“这就回到通机变者为英豪的老调子上来了,只要咱们能在暗中控制一块地盘,兵就不一定要叫兵,仆人、伙计、佃户等都可以,哪怕是掩耳盗铃也要先握住自己的耳朵不是。”
李修文总能找出尖锐的问题来:“若是当今圣上阻碍咱们的变法呢!”
“若是走到那一步,就把皇权架空。”无论何时,邓云都觉得自己的小命最重要,既然自己打算为汉民族做些什么,无论是谁挡住自己前进的步伐都统统滚蛋,否则该滚蛋的就是自己了。
在两人谈话中马车到了李修文的家,李修文家中的房子不大,且破败不堪,灶台就在台阶上,用毛毡围着,一进门就是饭堂,也是客厅,除了一张用木板钉起来的桌子和几张凳子外几乎没有别的家具。右边有一间房子可能是卧室,里面隐隐约约传来刚进去的李修文和他娘子谈话的声音。
正在邓云打量房间时,李修文笑着从卧室走出来,没有半点窘相,自己家是穷,若邓云因此看轻自己,这样的主子也不值得自己尊重。
李修文身后跟着的是他娘子,面目姣好,秀发挽成高耸的发髻,用一支木簮固定住,身上的衣服虽缀满了补丁,却浆洗的干干净净,整个人清清爽爽,有一种古典美,。
“小妇人见过少爷!”虽第一次见面,却落落大方,明显出自大门大户之家,受过良好的教育。
“李嫂客气。”邓云来这个时代的时间也不短了,可还是不习惯这个时代礼节,于是扭头笑着对李修文说:“修文,时候不早了,你们赶紧收拾一下,马上搬去我那儿。”
家中没有茶叶,李嫂只好倒了一杯白开水端过来道:“少爷,请喝水,家贫买不起茶叶,请少爷将就着喝。”
邓云跑了半天滴水未沾,口渴的厉害,接过杯子咕噜咕噜的喝了一大口水,正准备说声谢谢,李修文的儿子李剑南回来了,十一、二岁的样子,手中拿着一根梢棍,满头大汗,稚嫩的脸上全是菜色,明显是营养不良。正大声嚷嚷的他一进门看见家中有陌生人,立即不出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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