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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梦空间。
说白了就是幻梦角斗场,完全沿用了狼头人萨满艾伯特的幻梦进化术的理念,但是比幻梦进化术更厉害的是,幻梦空间没有限制死适用对象,也就是说,幻梦空间的适用范围更加宽广,这对于那些昆虫和野兽类战兵来说,简直是通往强大的最佳捷径。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昆虫类和野兽类战兵都拥有像龙蝇这般,通过吞噬自己同类进化的逆天能力。
而且精兵路线,素来是罗兰的挚爱。
很显然,这个幻梦空间是狼头人萨满艾伯特遗产,罗兰在心中由衷的赞叹了一句“好人呐!”
检视完收获,稍稍眯瞪了一会,恢复了一下使用觉醒赋予消耗的精气神,罗兰陷入了新一轮的忙碌,他还有好几仓库的战利品需要运输回法其顿呢。
因为风之古树风幻的存在,罗兰原本的运输问题,迎刃而解。
风幻顶部那个足够足球场大小的平台,稍加改造就是一露天仓库,一次性将赤血盗匪的仓库搬空,绰绰有余,就算空间不富裕也不要紧,先前他们进入幻梦空间的卵囊同样也是风幻的一部分,里面的生物破壳而出之后,也没有脱落,必要时刻,可以改造成储物仓,花费的不过是一点点改造资源罢了。
远古蝇龙和龙蝇王是天然运输机,在罗兰和玛维的指挥下,仅仅用了半天工夫,便将整个赤血盗匪团军寨搜刮一空,无论是锅碗瓢盆,还是家具用品,自凡是能用的,全不放过,赤血盗匪团的这些东西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级货,至少比法其顿那些穷得掉渣的领民强,就算自己不用,赏给那些领民也是好的。
那些用不了的或者不方便带走的,资源空间能够转化的,全丢尽了那个黑洞般的存在,就算只转化出个三瓜两枣,那也是白赚。
等风幻摇摇晃晃的开拔之后,赤血盗匪团的老巢,彻底的变成了一片废墟,比狗啃的还要干净。
…………………………………………………………………………………………………………………………
布朗的感觉很不好,非常不好。
从早上开始,他的左眼皮就跳个不停,发展到现在的两个眼皮都疯狂跳动不止,那种不好的预感在心中弥漫。
布朗知道,这并非单纯的生理反应,而是自己的觉醒技能神秘术在生效,布朗对于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达到宗师级别的觉醒技能,十分重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个觉醒技能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鸡肋,尤其是达到宗师级别以后,他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强烈的神秘感应,尤其是涉及到自身的事情,这种感应更加强烈,当年他就是凭借这项独特感应,从那灭门之祸的刀林血雨中,生生挣了一条命出来,自从那之后,他便对这个技能多余依仗,这么多年来,从未让他失望过。
而中午时分,布朗散布出去的哨兵队带回来的那个像乞丐一样的蜥蜴人弓箭手,再次证实了这个觉醒技能的可靠程度。
布朗认识那个连自己的武器都搞丢的白痴蜥蜴人弓箭手,因为他是赤血兵团的一员,留守老巢的营队中的一名小兵——采尼。
布朗之所以认识采尼,并不是因为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哪怕是在泰坦利亚这个爬虫国度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在他的眼中无论是狼头人还是蜥蜴人,大部分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想要区分并叫出它们那绕口难记的姓名还是十分具有挑战性的。
布朗之所以认识那个不起眼的小兵,是因为它的姓氏——劳伦斯,自凡是在泰坦利亚王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这个姓氏所代表的的含义,在普通人的眼中,那是与泰坦山一般高不可攀的存在,所以,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只飞萤,只要它拥有劳伦斯的姓氏,布朗也会记住它的模样,并且能一眼将他从无数飞萤中认出来,哪怕这只“飞萤”是被人特殊照顾、准备往死里打压的,他依旧不敢心生怠慢。
那些所谓的大贵族,向来无法用常理衡量,谁知道采尼眼前的情形是不是那些花痴贵妇少女们最喜欢的戏码——落难的王子,哪一天将会乘风而起。在那些低俗的要死的骑士小说中,向来不乏给落难王子当垫脚石的脑残弱智,布朗是聪明人,他对于给任何人当垫脚石都没有兴趣,所以,他对于采尼的态度素来保持中立,既不刁难也不讨好,只是按照上头吩咐的安排,一丝不苟,这种做法虽然不讨某些人的欢喜,倒也不会惹来憎恶,所以,采尼被强塞进赤血兵团有大半年了,倒也相安无事。
看到采尼的第一眼,布朗便知道自己的不安源自何处——赤血军寨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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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梦空间。
说白了就是幻梦角斗场,完全沿用了狼头人萨满艾伯特的幻梦进化术的理念,但是比幻梦进化术更厉害的是,幻梦空间没有限制死适用对象,也就是说,幻梦空间的适用范围更加宽广,这对于那些昆虫和野兽类战兵来说,简直是通往强大的最佳捷径。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昆虫类和野兽类战兵都拥有像龙蝇这般,通过吞噬自己同类进化的逆天能力。
而且精兵路线,素来是罗兰的挚爱。
很显然,这个幻梦空间是狼头人萨满艾伯特遗产,罗兰在心中由衷的赞叹了一句“好人呐!”
检视完收获,稍稍眯瞪了一会,恢复了一下使用觉醒赋予消耗的精气神,罗兰陷入了新一轮的忙碌,他还有好几仓库的战利品需要运输回法其顿呢。
因为风之古树风幻的存在,罗兰原本的运输问题,迎刃而解。
风幻顶部那个足够足球场大小的平台,稍加改造就是一露天仓库,一次性将赤血盗匪的仓库搬空,绰绰有余,就算空间不富裕也不要紧,先前他们进入幻梦空间的卵囊同样也是风幻的一部分,里面的生物破壳而出之后,也没有脱落,必要时刻,可以改造成储物仓,花费的不过是一点点改造资源罢了。
远古蝇龙和龙蝇王是天然运输机,在罗兰和玛维的指挥下,仅仅用了半天工夫,便将整个赤血盗匪团军寨搜刮一空,无论是锅碗瓢盆,还是家具用品,自凡是能用的,全不放过,赤血盗匪团的这些东西虽然算不上什么高级货,至少比法其顿那些穷得掉渣的领民强,就算自己不用,赏给那些领民也是好的。
那些用不了的或者不方便带走的,资源空间能够转化的,全丢尽了那个黑洞般的存在,就算只转化出个三瓜两枣,那也是白赚。
等风幻摇摇晃晃的开拔之后,赤血盗匪团的老巢,彻底的变成了一片废墟,比狗啃的还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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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的感觉很不好,非常不好。
从早上开始,他的左眼皮就跳个不停,发展到现在的两个眼皮都疯狂跳动不止,那种不好的预感在心中弥漫。
布朗知道,这并非单纯的生理反应,而是自己的觉醒技能神秘术在生效,布朗对于自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达到宗师级别的觉醒技能,十分重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个觉醒技能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鸡肋,尤其是达到宗师级别以后,他对于某些事情,有着强烈的神秘感应,尤其是涉及到自身的事情,这种感应更加强烈,当年他就是凭借这项独特感应,从那灭门之祸的刀林血雨中,生生挣了一条命出来,自从那之后,他便对这个技能多余依仗,这么多年来,从未让他失望过。
而中午时分,布朗散布出去的哨兵队带回来的那个像乞丐一样的蜥蜴人弓箭手,再次证实了这个觉醒技能的可靠程度。
布朗认识那个连自己的武器都搞丢的白痴蜥蜴人弓箭手,因为他是赤血兵团的一员,留守老巢的营队中的一名小兵——采尼。
布朗之所以认识采尼,并不是因为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哪怕是在泰坦利亚这个爬虫国度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在他的眼中无论是狼头人还是蜥蜴人,大部分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想要区分并叫出它们那绕口难记的姓名还是十分具有挑战性的。
布朗之所以认识那个不起眼的小兵,是因为它的姓氏——劳伦斯,自凡是在泰坦利亚王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这个姓氏所代表的的含义,在普通人的眼中,那是与泰坦山一般高不可攀的存在,所以,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只飞萤,只要它拥有劳伦斯的姓氏,布朗也会记住它的模样,并且能一眼将他从无数飞萤中认出来,哪怕这只“飞萤”是被人特殊照顾、准备往死里打压的,他依旧不敢心生怠慢。
那些所谓的大贵族,向来无法用常理衡量,谁知道采尼眼前的情形是不是那些花痴贵妇少女们最喜欢的戏码——落难的王子,哪一天将会乘风而起。在那些低俗的要死的骑士小说中,向来不乏给落难王子当垫脚石的脑残弱智,布朗是聪明人,他对于给任何人当垫脚石都没有兴趣,所以,他对于采尼的态度素来保持中立,既不刁难也不讨好,只是按照上头吩咐的安排,一丝不苟,这种做法虽然不讨某些人的欢喜,倒也不会惹来憎恶,所以,采尼被强塞进赤血兵团有大半年了,倒也相安无事。
看到采尼的第一眼,布朗便知道自己的不安源自何处——赤血军寨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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