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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没这么想,我是为你好啊。”
“啊?”
伽尔兰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我说了你别生气啊。”
“我是担心你过去塔斯达之后……那……那个奥帕达不是喜欢你吗,他的身份在塔斯达又那么高,万一把你扣在塔斯达国不放你回来怎么办?”
“虽然听起来有点荒谬,但是塔斯达那个国家真的做得出这种事来。要知道,六十多年前,他们的国王就曾经为了抢夺一个叫海伦的美女和另一个国家足足打了十年。”
“你要是被奥帕达扣在塔斯达了,亚伦兰狄斯肯定要去发兵救你,这样不就打起来了吗?”
伽尔兰又想了想。
“所以,你还是别去吧。”
他劝说道。
“不然一旦真的出了事,你就会和那个海伦一样,被当做引发两国战乱的红颜祸水了。”
赫伊莫斯:“…………”
第75章
塔斯达使团在亚伦兰狄斯的王城滞留数日之后,踏上了返程。塔斯达人在王城市民们的欢送下骑马沿着大道离开了这座雄伟而又繁华的城市,只是,在道路两侧看热闹的众人们并不知道,他们亚伦兰狄斯的两位王子也跟着使团一同踏上了前往塔斯达的道路。
由于安全等各方面的考虑,以及伽尔兰的要求,他们前往塔斯达的消息只有亚伦兰狄斯上层里小范围的人才知道。卡莫斯王下了严令,禁止将消息传出去。
塔斯达使团的身后是五百名彪悍雄壮的近卫军骑兵,他们打着护送使团的名号不急不缓地跟在后方。
王城市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王子就坐在他们欢送的队伍中的一辆马车之中。
直到出了王城,远离了热闹的地方,到了行驶的大道之上,伽尔兰他们这才从马车中钻出来,各自骑上了自己的爱马。
当然,虽然是远离城市的大道,往来还是有人的,不过只要穿上披风,兜帽一罩,不注意去看,也不会有人看出来。
赫伊莫斯的坐骑自然是他在北地捕捉到并且带回来的,有着一身红棕色毛发的骏马。此刻,它缓缓走动着,那一身搭配得恰到好处的肌肉也随之呈现出流线型的纹理,像是每一处都显示出力量,既柔和,又健壮。
而伽尔兰的坐骑则是卡莫斯王六年前送的一匹白色小马驹,六年过去,小马驹也长成了一匹高大健美的骏马。它浑身的毛发都是雪白的,没有一点杂色,阳光一照,就像是披着一身银霜一般。这匹俊美的白马有着一双湛蓝色的眼,像是蓝宝石一般,冷冷淡淡地映着天空的影子。
它看起来并不亲人,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极为高冷的感觉。也只有伽尔兰摸摸它的脖子的时候,它会以矜持的神态在伽尔兰手上蹭一蹭。
这两匹神骏自然赢得了塔斯达人的赞叹。
虽然看得心痒,但是他们都知道,这种神骏一旦认主就不会再容许第二个人靠近自己,所以也就是在旁边看看,没人觍着脸想要去骑一骑。
塔斯达使团前进的速度很快,因为几乎都是骑着马。
塔斯达人和亚伦兰狄斯人自然是分开成两个集团的,但是在旅程中,奥帕达经常离开塔斯达人的队伍,凑到亚伦兰狄斯这边来,骑马和伽尔兰一边说笑一边并肩前进。
他当初闹的那个乌龙已经对自己的同伴们解释清楚了,眼见奥帕达凑到心爱的人面前去献殷勤,他的同伴也不拦着,顶多私下里善意地调笑几句罢了。
不过,令奥帕达不爽的,自然是一直寸步不离地跟在伽尔兰身边的赫伊莫斯。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是白天赶路还是晚上宿营的时候,只要他去找伽尔兰,赫伊莫斯就一定在旁边。
给老子等着。
奥帕达发狠地想。
等到了塔斯达,大爷他的地盘上,看他怎么弄那家伙一顿!
不过,奥帕达现在也不着急了,反正伽尔兰打算去塔斯达,那么干脆等到了塔斯达,他要把自己收藏的所有战利品送到心爱的人身前,再向其求爱。
一路都很顺利,虽然风餐露宿,比不得王宫之中的华美和舒适,但是伽尔兰心情却很是不错。
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自从小时候那一次的经历之后,这数年里,他最多也就能去离王城不远的那些城镇逛一逛。
现在,这一路北上,就能路过好几座他从来不曾见过的大型城市,见到不少风土人情。
他一边走就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等赫伊莫斯娶妻生子之后,他离开王城应该从哪一条道路开始游历,先去哪个城市,再去哪个地方。
“不,我没这么想,我是为你好啊。”
“啊?”
伽尔兰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我说了你别生气啊。”
“我是担心你过去塔斯达之后……那……那个奥帕达不是喜欢你吗,他的身份在塔斯达又那么高,万一把你扣在塔斯达国不放你回来怎么办?”
“虽然听起来有点荒谬,但是塔斯达那个国家真的做得出这种事来。要知道,六十多年前,他们的国王就曾经为了抢夺一个叫海伦的美女和另一个国家足足打了十年。”
“你要是被奥帕达扣在塔斯达了,亚伦兰狄斯肯定要去发兵救你,这样不就打起来了吗?”
伽尔兰又想了想。
“所以,你还是别去吧。”
他劝说道。
“不然一旦真的出了事,你就会和那个海伦一样,被当做引发两国战乱的红颜祸水了。”
赫伊莫斯:“…………”
第75章
塔斯达使团在亚伦兰狄斯的王城滞留数日之后,踏上了返程。塔斯达人在王城市民们的欢送下骑马沿着大道离开了这座雄伟而又繁华的城市,只是,在道路两侧看热闹的众人们并不知道,他们亚伦兰狄斯的两位王子也跟着使团一同踏上了前往塔斯达的道路。
由于安全等各方面的考虑,以及伽尔兰的要求,他们前往塔斯达的消息只有亚伦兰狄斯上层里小范围的人才知道。卡莫斯王下了严令,禁止将消息传出去。
塔斯达使团的身后是五百名彪悍雄壮的近卫军骑兵,他们打着护送使团的名号不急不缓地跟在后方。
王城市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王子就坐在他们欢送的队伍中的一辆马车之中。
直到出了王城,远离了热闹的地方,到了行驶的大道之上,伽尔兰他们这才从马车中钻出来,各自骑上了自己的爱马。
当然,虽然是远离城市的大道,往来还是有人的,不过只要穿上披风,兜帽一罩,不注意去看,也不会有人看出来。
赫伊莫斯的坐骑自然是他在北地捕捉到并且带回来的,有着一身红棕色毛发的骏马。此刻,它缓缓走动着,那一身搭配得恰到好处的肌肉也随之呈现出流线型的纹理,像是每一处都显示出力量,既柔和,又健壮。
而伽尔兰的坐骑则是卡莫斯王六年前送的一匹白色小马驹,六年过去,小马驹也长成了一匹高大健美的骏马。它浑身的毛发都是雪白的,没有一点杂色,阳光一照,就像是披着一身银霜一般。这匹俊美的白马有着一双湛蓝色的眼,像是蓝宝石一般,冷冷淡淡地映着天空的影子。
它看起来并不亲人,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极为高冷的感觉。也只有伽尔兰摸摸它的脖子的时候,它会以矜持的神态在伽尔兰手上蹭一蹭。
这两匹神骏自然赢得了塔斯达人的赞叹。
虽然看得心痒,但是他们都知道,这种神骏一旦认主就不会再容许第二个人靠近自己,所以也就是在旁边看看,没人觍着脸想要去骑一骑。
塔斯达使团前进的速度很快,因为几乎都是骑着马。
塔斯达人和亚伦兰狄斯人自然是分开成两个集团的,但是在旅程中,奥帕达经常离开塔斯达人的队伍,凑到亚伦兰狄斯这边来,骑马和伽尔兰一边说笑一边并肩前进。
他当初闹的那个乌龙已经对自己的同伴们解释清楚了,眼见奥帕达凑到心爱的人面前去献殷勤,他的同伴也不拦着,顶多私下里善意地调笑几句罢了。
不过,令奥帕达不爽的,自然是一直寸步不离地跟在伽尔兰身边的赫伊莫斯。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是白天赶路还是晚上宿营的时候,只要他去找伽尔兰,赫伊莫斯就一定在旁边。
给老子等着。
奥帕达发狠地想。
等到了塔斯达,大爷他的地盘上,看他怎么弄那家伙一顿!
不过,奥帕达现在也不着急了,反正伽尔兰打算去塔斯达,那么干脆等到了塔斯达,他要把自己收藏的所有战利品送到心爱的人身前,再向其求爱。
一路都很顺利,虽然风餐露宿,比不得王宫之中的华美和舒适,但是伽尔兰心情却很是不错。
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自从小时候那一次的经历之后,这数年里,他最多也就能去离王城不远的那些城镇逛一逛。
现在,这一路北上,就能路过好几座他从来不曾见过的大型城市,见到不少风土人情。
他一边走就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等赫伊莫斯娶妻生子之后,他离开王城应该从哪一条道路开始游历,先去哪个城市,再去哪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