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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材很多人都写过,我也曾写过走鬼刘姥姥,不过那是从文学形象来表现“走鬼”并不是议论文。多人写,多人议论,是一件好事,说明关注的人多,就相当重要。
据资料记载:“走鬼”始于三四十年代,从开始至今,其基本义都没有改变,但至七八十年代出版的词典、辞海都没有这词条,恐怕只是南方城市多使用,未受到语言文学界的认同。据说是执法人员驱赶无牌摊贩时,逃离者大叫‘走哇,鬼来了’,久而久之,为了简单易喊,便改为叫“走鬼”如此推断,香港、广州应是“走鬼”一词的发源地,因为那时候的香港\广州都称外国人做“番鬼佬”(广州话),因此这个“走鬼”的“鬼”就不是指现在的“走鬼”本人,也就没有贬低的意思,这是修辞学上的“借代”辞格,即甲事物(流动小贩)与乙事物(番鬼)不相类似,但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利用这种关系,以乙事物的名称(鬼)来代替甲事物(流动小贩)。那么,你叫我“走鬼”就等于叫我“流动小贩”有什么关系呢。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骂我:“你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原来你是为走鬼刘姥姥卖广告,唱赞歌。”
又爱又恨的走鬼。我为什么要赞走鬼呢?我恨透走鬼才真。5年前,我住进xx新邨比较现代化的楼房,宽阔的楼梯,通风采光都是一流,楼下是热闹的街市,我一入住便被走鬼烧烤困扰着,那浓浓的焦油呛得我的鼻咽呼吸道不畅,若加上臭豆腐,那我真要窒息了。我楼上有位长期患支气管哮喘的老人,比我更难受。于是两户人便联合起来写信上访投诉。一点效果都没有。最后我服输了,我就逃离走鬼,搬到梅花园来住了。
人,总是很自私的。入了小区居住后,从“自私”出发,就不觉得走鬼可憎可恨了,倒过来又认为他们挺可爱的。可爱在哪里?可爱在他们不辞劳苦,不分昼夜在调剂社会,没有这种调剂,社会很难和谐。
第一,调剂了被社会排挤、遗忘的小百货。有次我要装钉打印本,需用粗针、帆线,到处都找不到,只有走鬼摊档能找到。不信你走入大超市看看,能不能买到诸如扣针、小木钻、匙扣、毛钳之类的小东西。
第二,调剂了市场的价格。大鱼吃小鱼的市场经济,使大超市、大企业垄断了价格。就在昨天,同在上午、同一品种规格的青菜,在超市买的是3元/500克,向走鬼买的是1。5元/500克,相差一倍;更不要说走鬼的菜因“快递”而挺新鲜,而超市的菜为保鲜一股福尔马林(防腐剂)味。这是我多次体验到的。
第三,调剂了劳务市场。你看,广州有多少走鬼,谁也统计不出来,我够胆说至少有几十万,那么强大的就业阵势,我们可以因为要“门面”可以随便“斩尽杀绝”吗?
既是可爱就有同情。起早摸黑,争抢摊信,日晒雨淋,吃无定时,坐无净地,更甚者,为逃避城管,提心吊胆,一有风吹草动,鸡飞狗走——这又不令人同情吗?“揾食”艰难,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者!当我看到“猫捉老鼠”的“游戏”我竟然产生“保佑”老鼠毛发不损之情。要是你今天被猫捉住了,没收你的“老本”今晚你会吃西北风吗?
一位叫步缘的热心网友在绿荫诗报选稿论坛中说道:“看到走鬼背着一些青菜被追赶。俺心里很不好受。为何人们爱跟走鬼打交道?是由于走鬼的商品价廉、品种多。走鬼的生活太苦,他们卖不出去东东——”
同情归同情,法理要分明。一方面是为失业求生存而劳碌奔波,一方面是有悖于市容卫生、环保、交通等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什么良策呢?网友也不妨议一议,评一评。
规范管理走鬼不仅是为了“创卫”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长张广宁在回答记者该不该宽容走鬼的采访时,表示要建立“走鬼市场”“走鬼”将不用再走鬼了,他们既可以有合法摆摊经营的地方,又可以交税为国家作贡献。
说是容易做时难,要“务虚”说说可以,但操作起来恐怕不易,须知现在的走鬼多是每日赚二三十元,若入室经营,一个小小摊位,没有七八百元/月是租不到的,若行的通,恐怕会涌出更多的走鬼,信不信由你。
唉,真是又恨又爱的走鬼!?
2007、9、8
这个题材很多人都写过,我也曾写过走鬼刘姥姥,不过那是从文学形象来表现“走鬼”并不是议论文。多人写,多人议论,是一件好事,说明关注的人多,就相当重要。
据资料记载:“走鬼”始于三四十年代,从开始至今,其基本义都没有改变,但至七八十年代出版的词典、辞海都没有这词条,恐怕只是南方城市多使用,未受到语言文学界的认同。据说是执法人员驱赶无牌摊贩时,逃离者大叫‘走哇,鬼来了’,久而久之,为了简单易喊,便改为叫“走鬼”如此推断,香港、广州应是“走鬼”一词的发源地,因为那时候的香港\广州都称外国人做“番鬼佬”(广州话),因此这个“走鬼”的“鬼”就不是指现在的“走鬼”本人,也就没有贬低的意思,这是修辞学上的“借代”辞格,即甲事物(流动小贩)与乙事物(番鬼)不相类似,但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利用这种关系,以乙事物的名称(鬼)来代替甲事物(流动小贩)。那么,你叫我“走鬼”就等于叫我“流动小贩”有什么关系呢。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骂我:“你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原来你是为走鬼刘姥姥卖广告,唱赞歌。”
又爱又恨的走鬼。我为什么要赞走鬼呢?我恨透走鬼才真。5年前,我住进xx新邨比较现代化的楼房,宽阔的楼梯,通风采光都是一流,楼下是热闹的街市,我一入住便被走鬼烧烤困扰着,那浓浓的焦油呛得我的鼻咽呼吸道不畅,若加上臭豆腐,那我真要窒息了。我楼上有位长期患支气管哮喘的老人,比我更难受。于是两户人便联合起来写信上访投诉。一点效果都没有。最后我服输了,我就逃离走鬼,搬到梅花园来住了。
人,总是很自私的。入了小区居住后,从“自私”出发,就不觉得走鬼可憎可恨了,倒过来又认为他们挺可爱的。可爱在哪里?可爱在他们不辞劳苦,不分昼夜在调剂社会,没有这种调剂,社会很难和谐。
第一,调剂了被社会排挤、遗忘的小百货。有次我要装钉打印本,需用粗针、帆线,到处都找不到,只有走鬼摊档能找到。不信你走入大超市看看,能不能买到诸如扣针、小木钻、匙扣、毛钳之类的小东西。
第二,调剂了市场的价格。大鱼吃小鱼的市场经济,使大超市、大企业垄断了价格。就在昨天,同在上午、同一品种规格的青菜,在超市买的是3元/500克,向走鬼买的是1。5元/500克,相差一倍;更不要说走鬼的菜因“快递”而挺新鲜,而超市的菜为保鲜一股福尔马林(防腐剂)味。这是我多次体验到的。
第三,调剂了劳务市场。你看,广州有多少走鬼,谁也统计不出来,我够胆说至少有几十万,那么强大的就业阵势,我们可以因为要“门面”可以随便“斩尽杀绝”吗?
既是可爱就有同情。起早摸黑,争抢摊信,日晒雨淋,吃无定时,坐无净地,更甚者,为逃避城管,提心吊胆,一有风吹草动,鸡飞狗走——这又不令人同情吗?“揾食”艰难,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者!当我看到“猫捉老鼠”的“游戏”我竟然产生“保佑”老鼠毛发不损之情。要是你今天被猫捉住了,没收你的“老本”今晚你会吃西北风吗?
一位叫步缘的热心网友在绿荫诗报选稿论坛中说道:“看到走鬼背着一些青菜被追赶。俺心里很不好受。为何人们爱跟走鬼打交道?是由于走鬼的商品价廉、品种多。走鬼的生活太苦,他们卖不出去东东——”
同情归同情,法理要分明。一方面是为失业求生存而劳碌奔波,一方面是有悖于市容卫生、环保、交通等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什么良策呢?网友也不妨议一议,评一评。
规范管理走鬼不仅是为了“创卫”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长张广宁在回答记者该不该宽容走鬼的采访时,表示要建立“走鬼市场”“走鬼”将不用再走鬼了,他们既可以有合法摆摊经营的地方,又可以交税为国家作贡献。
说是容易做时难,要“务虚”说说可以,但操作起来恐怕不易,须知现在的走鬼多是每日赚二三十元,若入室经营,一个小小摊位,没有七八百元/月是租不到的,若行的通,恐怕会涌出更多的走鬼,信不信由你。
唉,真是又恨又爱的走鬼!?
20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