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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替换?男人嘛,有件袍子长衫必要时穿一下就够了,没那许多讲究。”
在他看来,男人看的是本事和实力,他顾天成的名字就是金字招牌。
若他的名字没起到招牌效果,那是他还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够大,他继续努力就是。
官宦大族之家的女子就不一样了,她们不说谁会做什么,谁有多大本事。
那些无所事事的后宅女眷,她们聚在一起,首先比的就是谁的穿戴好。
其实,家世和容貌也很重要,但家世如何,不是后宅女子能左右的,相貌则是爹妈生就的,一个是太难改变,一个是无法改变。
于是,大家就挑简单的比,比衣着穿戴最是便利。
置办几件鲜亮的衣裳,就能避免很多闹心事,甚至还有可能再人群中趾高气扬,为什么不做?
顾天成决定了,等他混的好了,一定给自家媳妇置办最好的穿戴,让她在女眷中首屈一指、无可比拟。
袁长河没等袁冬初询问,主动说道:“我原本就有长衫,这次也另外准备了一件,不用担心。倒是你,若没有天成给你带来衣裳,你打算怎么办?”
袁冬初是真不怎么在意,她笑着说道:“我原本的计划,回来通州之后,找个好点的成衣铺子,买身衣裳便是。之后再配两样首饰,一样不耽误事儿。”
袁冬初的计划其实也过得去,有道是出处不如聚处,通州作为大齐朝的交通重镇,各种物资都很丰富。
不算沐州的话,通州就有最全最好的绸缎衣料,而且价格不贵。
相应的,来往的客商贵胄也多,各种供应都齐全,其中就包括成衣和各种饰品。
袁冬初的想法其实没错,却是把袁长河听得哭笑不得:“哪有你这么赶的,若通州没有适合你穿的衣物,你可怎么办?”
周彩兰也说道:“袁伯伯说得对,冬初你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再有这类事,我提醒你……算了,还是我帮你操持好了。”
袁冬初感觉自己都成了被人声讨的对象,偌大的通州,若是连件合适的衣裳都买不到,还敢说九渠交汇之地吗?
只不过,事情已经有了着落,她懒得再掰扯,“行行行,我记得了,以后一定注意哈。”
顾天成觉着还有点时间,便怂恿道:“冬初要不要先试试衣裳,今日做客就在其中选一身怎样?”
袁冬初断然拒绝:“这次只是和静兰小聚,又没外人,我现在穿的这身就挺好。
“你拿来的衣裳太讲究、也太娇气。我现在穿上一下,回来还得重新熨烫整理,没得给咱自己找麻烦。”
绫罗绸缎的料子是不错,但真丝啊,穿着光鲜,打理起来,也是很费精力和时间的。
算了吧,等她真到了呼奴唤婢、有足够多的丫鬟婆子时,再讲究这些好了。
她现在这身蜜色印花衣裳就挺好,蜜色很衬肌肤,印花也雅致大方。
重要的是好打理。
想她刚穿来时,粗布衣裳都是补丁摞补丁。和那时相比,现在的衣食住行妥妥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顾天成想了想,也是,冬初现在这身衣裳其实很美,他刚才就差点看呆了。
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还说人靠衣裳马靠鞍。
这一年多来,顾天成眼看着袁冬初随着年龄增加,还有她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经大不一样。
冬初这样的状态,只要衣着稍稍讲究一下,就足够在人群中亮眼了。
顾天成想的有点失神,在场的几人却当他默认了袁冬初的话,大家都有事,各自招呼一声,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了。
袁冬初和周彩兰去卓家拜访,乘了投递行自己的马车,带着丫鬟婆子上车走人。
袁长河、顾天成等人其实也有事要做,当下也是各自忙碌。
什么替换?男人嘛,有件袍子长衫必要时穿一下就够了,没那许多讲究。”
在他看来,男人看的是本事和实力,他顾天成的名字就是金字招牌。
若他的名字没起到招牌效果,那是他还做得不够好,名气不够大,他继续努力就是。
官宦大族之家的女子就不一样了,她们不说谁会做什么,谁有多大本事。
那些无所事事的后宅女眷,她们聚在一起,首先比的就是谁的穿戴好。
其实,家世和容貌也很重要,但家世如何,不是后宅女子能左右的,相貌则是爹妈生就的,一个是太难改变,一个是无法改变。
于是,大家就挑简单的比,比衣着穿戴最是便利。
置办几件鲜亮的衣裳,就能避免很多闹心事,甚至还有可能再人群中趾高气扬,为什么不做?
顾天成决定了,等他混的好了,一定给自家媳妇置办最好的穿戴,让她在女眷中首屈一指、无可比拟。
袁长河没等袁冬初询问,主动说道:“我原本就有长衫,这次也另外准备了一件,不用担心。倒是你,若没有天成给你带来衣裳,你打算怎么办?”
袁冬初是真不怎么在意,她笑着说道:“我原本的计划,回来通州之后,找个好点的成衣铺子,买身衣裳便是。之后再配两样首饰,一样不耽误事儿。”
袁冬初的计划其实也过得去,有道是出处不如聚处,通州作为大齐朝的交通重镇,各种物资都很丰富。
不算沐州的话,通州就有最全最好的绸缎衣料,而且价格不贵。
相应的,来往的客商贵胄也多,各种供应都齐全,其中就包括成衣和各种饰品。
袁冬初的想法其实没错,却是把袁长河听得哭笑不得:“哪有你这么赶的,若通州没有适合你穿的衣物,你可怎么办?”
周彩兰也说道:“袁伯伯说得对,冬初你以后可不能这样了。再有这类事,我提醒你……算了,还是我帮你操持好了。”
袁冬初感觉自己都成了被人声讨的对象,偌大的通州,若是连件合适的衣裳都买不到,还敢说九渠交汇之地吗?
只不过,事情已经有了着落,她懒得再掰扯,“行行行,我记得了,以后一定注意哈。”
顾天成觉着还有点时间,便怂恿道:“冬初要不要先试试衣裳,今日做客就在其中选一身怎样?”
袁冬初断然拒绝:“这次只是和静兰小聚,又没外人,我现在穿的这身就挺好。
“你拿来的衣裳太讲究、也太娇气。我现在穿上一下,回来还得重新熨烫整理,没得给咱自己找麻烦。”
绫罗绸缎的料子是不错,但真丝啊,穿着光鲜,打理起来,也是很费精力和时间的。
算了吧,等她真到了呼奴唤婢、有足够多的丫鬟婆子时,再讲究这些好了。
她现在这身蜜色印花衣裳就挺好,蜜色很衬肌肤,印花也雅致大方。
重要的是好打理。
想她刚穿来时,粗布衣裳都是补丁摞补丁。和那时相比,现在的衣食住行妥妥的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顾天成想了想,也是,冬初现在这身衣裳其实很美,他刚才就差点看呆了。
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还说人靠衣裳马靠鞍。
这一年多来,顾天成眼看着袁冬初随着年龄增加,还有她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经大不一样。
冬初这样的状态,只要衣着稍稍讲究一下,就足够在人群中亮眼了。
顾天成想的有点失神,在场的几人却当他默认了袁冬初的话,大家都有事,各自招呼一声,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了。
袁冬初和周彩兰去卓家拜访,乘了投递行自己的马车,带着丫鬟婆子上车走人。
袁长河、顾天成等人其实也有事要做,当下也是各自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