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文学 www.yqwx.net,独一无二的恋人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林初喜欢惠灵顿的天气,经常是晴空万里,惠灵顿的天空很蓝,有时候蓝的看不见白云,有时候蓝天白云,云朵却很低,感觉伸手就能触碰。
他走进一家超市,选购生活用品,在超市里,看到身边走过一男一女,女孩走在前面,认真挑选商品,男孩就站在后面,一手推着购物车,一手拿着手机,这个画面令他想起和宋景延去逛超市的场景,宋景延总是推着车站在后面,耐心的等待着他选购商品,他总爱问他的意见,虽然他知道问了也白问,因为宋景延总会说,“你喜欢就行。”
林初常常有种错觉,觉得自己离开中国很久很久,其实认真算了一下,不过半年而已,慢节奏的生活,就连时光走的也慢些。
林初跟着这位陈悦大师学习古典音乐,也会去欧洲其他国家演出,有一次他们去到了维也纳,工作之余他还是忍不住到外面走走,这里是他和宋景延分开的第一个遗憾,当时他们来这里的机票都已经订好,不过这种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他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道,秋衣过半,树叶泛黄,冷风簌簌掉了满地的落叶,迎面走来两个男子,林初的目光停留在他们相互牵着的双手,午后暖暖的眼光照在他们身上,那背影是这般好看。
在奥地利,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人们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没有性别,没有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冷,林初忍不住搓搓手,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他想起宋景延的手,曾经那样温暖过他。
他找到一个露天的咖啡厅,看着外面的一切,附近的人小声的聊着天,一切冷静而有秩序。坐了好一会又往前走很长的距离,走到他梦寐以求的□□前,却没有踏进一步,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显得那么孤单。
走着走着,他似乎听到心里有个声音。
“景延,我很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晃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看了什么,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回酒店时候路过一个小小的广场,娓娓动听的音乐传来,他看向人群驻足的地方,一群街头艺人正在表演。
这首曲子有点熟悉,他驻足在酒店门口想了想,越想音乐便听的越入神,瞬间,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浑身感到一种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的眼睛开始湿润。
他转身往酒店走去,在门关上的那一刻,音乐消失了。
林初陪陈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购买食物,不仅仅是因为今天是父亲节,而是陈太太的儿子今天要过来一起庆祝,听陈太太说起,她儿子叫陈亦霆,Justin,在加拿大上大学,从小就喜欢玩音乐,各种乐器也是玩的溜,听说在大学里组建了个乐队,继承他爸爸的音乐细胞,可与老爸不同的是,陈亦霆喜欢流行音乐,对他老爸的古典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
林初也是第一次见到陈亦霆,长很潮,五官深刻硬朗浓眉大眼,头发往后梳,后面扎着个马尾辫,外在条件是相当的不错,特别是那种光芒四射的自信,让人很难忽略他。陈亦霆在新西兰长大,平时也会和爸爸妈妈回香港,大学又去了加拿大,接触的基本都是欧美音乐和香港音乐,对中国内地的娱乐圈不是很熟悉,自然也就不会认识林初。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绍林初是说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
这个身份让陈亦霆立马对林初有了兴趣,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乐,越聊越投机,他听了林初的几首歌,完全是一流歌手的专业,对他的音乐才华非常敬佩,虽然他听不太懂普通话,可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单凭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够他钦佩了。
陈亦霆不久前接到一个香港经纪公司的邀约,希望邀请他回香港发展,他作为华人还是很想回到华人的世界,在国外始终有种无法完全被接纳的感觉,但是回到华人的世界,就要唱国语或者粤语歌,然而他的队友几乎都是华裔,对中国文化并不太了解,也就给他们乐团带来很大的阻碍,之前他爸爸就在电话里赞赏过林初的文化气息,今日一看果不其然,虽然他不太懂,但是林初身上的书香气以及汉语言文学的专业还是让他诸... -->>
林初喜欢惠灵顿的天气,经常是晴空万里,惠灵顿的天空很蓝,有时候蓝的看不见白云,有时候蓝天白云,云朵却很低,感觉伸手就能触碰。
他走进一家超市,选购生活用品,在超市里,看到身边走过一男一女,女孩走在前面,认真挑选商品,男孩就站在后面,一手推着购物车,一手拿着手机,这个画面令他想起和宋景延去逛超市的场景,宋景延总是推着车站在后面,耐心的等待着他选购商品,他总爱问他的意见,虽然他知道问了也白问,因为宋景延总会说,“你喜欢就行。”
林初常常有种错觉,觉得自己离开中国很久很久,其实认真算了一下,不过半年而已,慢节奏的生活,就连时光走的也慢些。
林初跟着这位陈悦大师学习古典音乐,也会去欧洲其他国家演出,有一次他们去到了维也纳,工作之余他还是忍不住到外面走走,这里是他和宋景延分开的第一个遗憾,当时他们来这里的机票都已经订好,不过这种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他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道,秋衣过半,树叶泛黄,冷风簌簌掉了满地的落叶,迎面走来两个男子,林初的目光停留在他们相互牵着的双手,午后暖暖的眼光照在他们身上,那背影是这般好看。
在奥地利,同性婚姻是合法的,人们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没有性别,没有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冷,林初忍不住搓搓手,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他想起宋景延的手,曾经那样温暖过他。
他找到一个露天的咖啡厅,看着外面的一切,附近的人小声的聊着天,一切冷静而有秩序。坐了好一会又往前走很长的距离,走到他梦寐以求的□□前,却没有踏进一步,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显得那么孤单。
走着走着,他似乎听到心里有个声音。
“景延,我很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晃了一整天,也不知道看了什么,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回酒店时候路过一个小小的广场,娓娓动听的音乐传来,他看向人群驻足的地方,一群街头艺人正在表演。
这首曲子有点熟悉,他驻足在酒店门口想了想,越想音乐便听的越入神,瞬间,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浑身感到一种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的眼睛开始湿润。
他转身往酒店走去,在门关上的那一刻,音乐消失了。
林初陪陈太太去附近的超市购买食物,不仅仅是因为今天是父亲节,而是陈太太的儿子今天要过来一起庆祝,听陈太太说起,她儿子叫陈亦霆,Justin,在加拿大上大学,从小就喜欢玩音乐,各种乐器也是玩的溜,听说在大学里组建了个乐队,继承他爸爸的音乐细胞,可与老爸不同的是,陈亦霆喜欢流行音乐,对他老爸的古典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
林初也是第一次见到陈亦霆,长很潮,五官深刻硬朗浓眉大眼,头发往后梳,后面扎着个马尾辫,外在条件是相当的不错,特别是那种光芒四射的自信,让人很难忽略他。陈亦霆在新西兰长大,平时也会和爸爸妈妈回香港,大学又去了加拿大,接触的基本都是欧美音乐和香港音乐,对中国内地的娱乐圈不是很熟悉,自然也就不会认识林初。
但是他爸爸跟他介绍林初是说起他是一位流行歌手。
这个身份让陈亦霆立马对林初有了兴趣,他和林初聊起流行音乐,越聊越投机,他听了林初的几首歌,完全是一流歌手的专业,对他的音乐才华非常敬佩,虽然他听不太懂普通话,可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单凭跌宕起伏的旋律就够他钦佩了。
陈亦霆不久前接到一个香港经纪公司的邀约,希望邀请他回香港发展,他作为华人还是很想回到华人的世界,在国外始终有种无法完全被接纳的感觉,但是回到华人的世界,就要唱国语或者粤语歌,然而他的队友几乎都是华裔,对中国文化并不太了解,也就给他们乐团带来很大的阻碍,之前他爸爸就在电话里赞赏过林初的文化气息,今日一看果不其然,虽然他不太懂,但是林初身上的书香气以及汉语言文学的专业还是让他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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