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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你也要去上班的。”梵景文边说边继续帮他擦头发。
“那种累死累活薪水又少得可怜的工作,不做也罢。”林默及时表现了一下他对目前工作的厌恶心情。
可惜,梵大少爷愣是装聋作哑,不肯接下这个话题,只是扔下毛巾,取过床头的吹风机帮他吹干头发。
******
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没有证据,只是直觉上这么认为。
虽然林默的出身履历看上去无可挑剔,和梵家搭上线的理由很充足,贪财好色的性格也绝对不是假装,林林总总各种细节都能说明林默赖上他家少爷是理所当然,而非别有用心刻意接近,但是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
一点也没有瑕疵完美度为满分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同理,凡事一点也没有问题百分之一百就是有问题。
这个近乎谬论的结论,在辩证学上却有其道理。
不过对于他的提醒,他家少爷,年轻的梵家家主只是微笑以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左季当然不肯承认自家少爷的反常行为是为美色所惑,也绝不会承认他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最大的那个原因是他看林默不顺眼,非常非常不顺眼。少爷这么做肯定是另有深意,他努力为自家少爷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而现在,左季就和那个他始终认为有问题的人大眼瞪小眼地“巧遇”在庭院里。
“林先生‘又’迷路了?”左季冷冷地丢了一句话过去,话里话外都在强调这个“又”字,希望眼前的人能够见好就收,知难而退。
既然少爷在乎某个人到了某种程度,那么他就有义务防范某人做出让少爷失望的行为。虽然他横看竖看也没看出来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哪里好,一个男人,一个近乎无赖的男人,凭什么能让少爷对他容忍到近乎纵容的地步。
哦,长相的确是好,可是性格——只能用恶劣来形容,不,也许更糟。
这个名叫林默的男人,根本就是一个混蛋。
“是啊是啊,这里实在太大,建筑长得又像,还好现在遇见了阿季,否则真不知道要转多少圈才能出去。”可惜,某个厚脸皮的人脑袋里根本没有羞愧这种东西,毫不在意地顺着左季的话往下说,视线轻松地迎上来,闪也不闪,一幅迷路小朋友的纯良模样。
这么好的演技,不去演戏真是可惜。
左季在心底重重“哼”了一声,不愿再和眼前的混蛋多说半句话,转身带着林默在院子里绕圈子。
梵家的房屋楼舍一草一木皆由高人设计,又经历代经营修葺,其复杂程度肯定不是林默这种混蛋可以领会,这一点左季深信不疑,所以左季非常认命地担负起把散步散到再次“迷路”的某人带回少爷的餐桌这种无聊的任务。
可惜,左季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混蛋不等于笨蛋。
偏偏实际上,林默是一个很聪明的混蛋。特别是在特意“迷路”这么多次以后,就算左季这次依然故意多绕了几个圈,林默对脚下的路还是渐渐有了头绪。
真的是很有趣的任务呢,出了院子后,林默微笑着回首望去,梵家的建筑群落占地极广,此时,亭台楼阁层层叠嶂都沐浴在落日的余晖里,显得即肃穆又神秘。
他此次任务的目标就在这个宅子的某个地方,可能是被珍藏在看守严密的密室里,也可能是被大大咧咧地丢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蒙灰。
这么不确定,是因为有关它的资料实在少之又少。事实上,除了那张电脑合成的图片外,林默还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信息。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它在这里。
这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报酬很可观。每次想到支票上的N个零,林默的心里就充满了干劲。
“起来吧,你也要去上班的。”梵景文边说边继续帮他擦头发。
“那种累死累活薪水又少得可怜的工作,不做也罢。”林默及时表现了一下他对目前工作的厌恶心情。
可惜,梵大少爷愣是装聋作哑,不肯接下这个话题,只是扔下毛巾,取过床头的吹风机帮他吹干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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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没有证据,只是直觉上这么认为。
虽然林默的出身履历看上去无可挑剔,和梵家搭上线的理由很充足,贪财好色的性格也绝对不是假装,林林总总各种细节都能说明林默赖上他家少爷是理所当然,而非别有用心刻意接近,但是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
一点也没有瑕疵完美度为满分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同理,凡事一点也没有问题百分之一百就是有问题。
这个近乎谬论的结论,在辩证学上却有其道理。
不过对于他的提醒,他家少爷,年轻的梵家家主只是微笑以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左季当然不肯承认自家少爷的反常行为是为美色所惑,也绝不会承认他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最大的那个原因是他看林默不顺眼,非常非常不顺眼。少爷这么做肯定是另有深意,他努力为自家少爷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而现在,左季就和那个他始终认为有问题的人大眼瞪小眼地“巧遇”在庭院里。
“林先生‘又’迷路了?”左季冷冷地丢了一句话过去,话里话外都在强调这个“又”字,希望眼前的人能够见好就收,知难而退。
既然少爷在乎某个人到了某种程度,那么他就有义务防范某人做出让少爷失望的行为。虽然他横看竖看也没看出来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哪里好,一个男人,一个近乎无赖的男人,凭什么能让少爷对他容忍到近乎纵容的地步。
哦,长相的确是好,可是性格——只能用恶劣来形容,不,也许更糟。
这个名叫林默的男人,根本就是一个混蛋。
“是啊是啊,这里实在太大,建筑长得又像,还好现在遇见了阿季,否则真不知道要转多少圈才能出去。”可惜,某个厚脸皮的人脑袋里根本没有羞愧这种东西,毫不在意地顺着左季的话往下说,视线轻松地迎上来,闪也不闪,一幅迷路小朋友的纯良模样。
这么好的演技,不去演戏真是可惜。
左季在心底重重“哼”了一声,不愿再和眼前的混蛋多说半句话,转身带着林默在院子里绕圈子。
梵家的房屋楼舍一草一木皆由高人设计,又经历代经营修葺,其复杂程度肯定不是林默这种混蛋可以领会,这一点左季深信不疑,所以左季非常认命地担负起把散步散到再次“迷路”的某人带回少爷的餐桌这种无聊的任务。
可惜,左季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混蛋不等于笨蛋。
偏偏实际上,林默是一个很聪明的混蛋。特别是在特意“迷路”这么多次以后,就算左季这次依然故意多绕了几个圈,林默对脚下的路还是渐渐有了头绪。
真的是很有趣的任务呢,出了院子后,林默微笑着回首望去,梵家的建筑群落占地极广,此时,亭台楼阁层层叠嶂都沐浴在落日的余晖里,显得即肃穆又神秘。
他此次任务的目标就在这个宅子的某个地方,可能是被珍藏在看守严密的密室里,也可能是被大大咧咧地丢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蒙灰。
这么不确定,是因为有关它的资料实在少之又少。事实上,除了那张电脑合成的图片外,林默还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信息。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它在这里。
这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报酬很可观。每次想到支票上的N个零,林默的心里就充满了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