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傻子是宝_分卷阅读_1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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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得而知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这个地方有哭丧的风俗。不管你伤不伤心,都要哭出来,不然就会被人诟病。
另一边,江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他自己饿是一个原因,元宝那娇少爷还在他家呢。他爹娘送了这么多东西过来,他总不能还饿着人家宝贝儿子吧!
回了家一看,元宝正搬了桌椅,在门外写字呢。江邑凑过去,就见他一笔一笔,写得极为认真,字虽然依旧很丑,但一笔一划都写清楚了。
而让他瞳孔一缩的是,元宝写的字,明显是他没教过的。
“这些字你认识?”江邑问道。
“不认识。”
江邑:“……不认识你会写?”
“先生书房里看到的,只会写,不认识。”元宝实事求事的说到。
江邑倒抽一口凉气。一直以来,元宝在他心里,就是和傻子划上等号的。哪怕所有人都说他不傻了,相处下来也给他一种笨手笨脚的感觉。说是给他做徒弟,他其实更中意于老实诚恳的长生,对于元宝的教导,反而是可有可无的,想起来再教几句。
可是他忘记了,一个傻子,突然间不傻了,也是需要时间适应的。
认真说起来,元宝这样等同于正常人的反应,真的是非常不错了。
而现在,面前这个傻子,却狠狠给了他一个惊喜,或者是惊吓也说不定。
“我里面的书,你看了几本?”江邑问道。
元宝摇摇头,“一本,不识字,看不懂就没看了。”
江邑突然有些不是滋味,他进屋,很快拿出一本厚厚的古籍,说到,“你要是把这个记住了,其它的学起来就快了。”
《尔雅》,是江邑正正经经教于元宝的第一本书籍,就像江邑说的,有了这个开头,其它的东西学起来真的就快多了。
而这本元宝的启蒙书,从江邑的简单解说到最后的融会贯通,元宝总共花了一日的时间。这还是里面的东西太深奥,江邑足足讲了一日的结果。
至此,元宝在江邑的心里,从傻子一跃成了天才,再后来,天才就升级成了怪物。
对,就是怪物,凡事他讲过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宝就轻而易举的记住了。
简直可怕。
原来江邑还觉得,元宝这年龄有些大了,已经早就过了启蒙的最佳时期。想要在科举上有所成就,简直痴人说梦话,学个几十年能考个秀才回来当他的地主老爷就非常不错了。
偏偏,这个便宜徒弟的表现,彻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懒得费那个心,但若是一个璞玉,总不能让他毁在了自己手里。
江邑终于对元宝这个便宜徒弟开始上心了。开始的时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细细和他讲解,后面发现他完全吃得下。干脆就在讲解的时候,各种其它的典礼往里穿插,没想到这样反而学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里直嘀咕。
当然,与课业的一日千里不同,元宝的那字…依旧和狗爬似的。
没办法,这玩意儿就算再有天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必须靠时间的积累,一点点慢慢磨练出来的。
于是,怎么让元宝练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头疼的事。毕竟科考是离不开笔试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写的像狗爬的,任你学问再好学识再渊博,也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为此,江邑给元宝准备了一大把毛笔,让他每天练习。买的白纸不够了,就干脆让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写。
没有拿过笔的人,一开始总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钟,元宝就感觉手腕一阵阵酸疼。只是他没吭声,依旧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的字。这样程度的疼,他自认为还忍受的住。
就不得而知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这个地方有哭丧的风俗。不管你伤不伤心,都要哭出来,不然就会被人诟病。
另一边,江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他自己饿是一个原因,元宝那娇少爷还在他家呢。他爹娘送了这么多东西过来,他总不能还饿着人家宝贝儿子吧!
回了家一看,元宝正搬了桌椅,在门外写字呢。江邑凑过去,就见他一笔一笔,写得极为认真,字虽然依旧很丑,但一笔一划都写清楚了。
而让他瞳孔一缩的是,元宝写的字,明显是他没教过的。
“这些字你认识?”江邑问道。
“不认识。”
江邑:“……不认识你会写?”
“先生书房里看到的,只会写,不认识。”元宝实事求事的说到。
江邑倒抽一口凉气。一直以来,元宝在他心里,就是和傻子划上等号的。哪怕所有人都说他不傻了,相处下来也给他一种笨手笨脚的感觉。说是给他做徒弟,他其实更中意于老实诚恳的长生,对于元宝的教导,反而是可有可无的,想起来再教几句。
可是他忘记了,一个傻子,突然间不傻了,也是需要时间适应的。
认真说起来,元宝这样等同于正常人的反应,真的是非常不错了。
而现在,面前这个傻子,却狠狠给了他一个惊喜,或者是惊吓也说不定。
“我里面的书,你看了几本?”江邑问道。
元宝摇摇头,“一本,不识字,看不懂就没看了。”
江邑突然有些不是滋味,他进屋,很快拿出一本厚厚的古籍,说到,“你要是把这个记住了,其它的学起来就快了。”
《尔雅》,是江邑正正经经教于元宝的第一本书籍,就像江邑说的,有了这个开头,其它的东西学起来真的就快多了。
而这本元宝的启蒙书,从江邑的简单解说到最后的融会贯通,元宝总共花了一日的时间。这还是里面的东西太深奥,江邑足足讲了一日的结果。
至此,元宝在江邑的心里,从傻子一跃成了天才,再后来,天才就升级成了怪物。
对,就是怪物,凡事他讲过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宝就轻而易举的记住了。
简直可怕。
原来江邑还觉得,元宝这年龄有些大了,已经早就过了启蒙的最佳时期。想要在科举上有所成就,简直痴人说梦话,学个几十年能考个秀才回来当他的地主老爷就非常不错了。
偏偏,这个便宜徒弟的表现,彻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懒得费那个心,但若是一个璞玉,总不能让他毁在了自己手里。
江邑终于对元宝这个便宜徒弟开始上心了。开始的时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细细和他讲解,后面发现他完全吃得下。干脆就在讲解的时候,各种其它的典礼往里穿插,没想到这样反而学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里直嘀咕。
当然,与课业的一日千里不同,元宝的那字…依旧和狗爬似的。
没办法,这玩意儿就算再有天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必须靠时间的积累,一点点慢慢磨练出来的。
于是,怎么让元宝练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头疼的事。毕竟科考是离不开笔试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写的像狗爬的,任你学问再好学识再渊博,也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为此,江邑给元宝准备了一大把毛笔,让他每天练习。买的白纸不够了,就干脆让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写。
没有拿过笔的人,一开始总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钟,元宝就感觉手腕一阵阵酸疼。只是他没吭声,依旧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的字。这样程度的疼,他自认为还忍受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