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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叹了口气,道:“那只不过因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绝思想而已。”
他也许还是未经世故的少年,但对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远比大多数人都深刻,尖锐。
李寻欢也不禁叹息了一声,缓缓道:“担还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
阿飞道:“你呢?你真的只记得他救过你,真的已将别的事全都忘了?”
笑声是从对面的屋檐上传下来的。
一个人正箕踞在屋檐上,啃着条鸡腿,却赫然正是胡疯子。
他眼睛盯在鸡腿上,并没有瞧这父子两人一眼,仿佛连这鸡腿都比他们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着道:“你们用不着溜得这么炔,李寻欢绝对不会追来的,否则他就根本不会让你们走出这道门。”
龙啸云的脸已有些发育。
“他已明白李寻欢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
但胡疯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龙啸云突然笑了,抱拳道:“这些天你破费来照顾我那兄弟。实在过意不去。”
胡疯子悠然道:“其实那也没什么,李寻欢吃得并不多,每夫只要两条鸡腿几个馒头就够了,替你守门的,又是个白痴,我每次点了他的睡穴,他都以为是真的自己睡着了。”
龙啸云暗中咬着牙,只恨不得立刻让那人长睡不醒。
胡疯子接着道:“你对我有过好处,我也帮过你的忙,我们已互无赊欠,对你这种人,我本来连话都懒得说了。”
龙啸云只有陪着笑,听着。”
胡疯子道:“但有句话我却非说不可,最后一句话。”
龙啸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
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给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
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一个字都不说了,凌空一个翻身,已落在屋背后,眨眼就不见了。
龙啸云目送着他,嘴角渐渐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事,江湖中已有这么多人知道。”
沿着墙角,慢慢的走着。
李寻欢和阿飞都没有说话。
他们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语更真挚,更可贵。
黄昏。
高墙内有人在吹笛,笛声中也带着秋的萧瑟。
这种乐声往往最容易令人忆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飞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寻欢道:“她在等你?”
阿飞道:“嗯。”
李寻欢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你认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飞的脸色又苍白了些,沉了许久,才缓缓道:“这次是她要我来救你的。”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这次却很难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飞道:“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们也能做朋友。”
这几句话他分了很多次才说完,说得很艰涩,显见他心里很痛苦。
李寻欢瞧着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说不出的怜悯悲伤。
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能了解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
笛声已远了,听来却更凄凉。
李寻欢忽然道:“我也想见见她。”
阿飞的嘴闭得很紧。
李寻欢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谢谢她也一样。”
阿飞终于开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伤害她。”
阿飞本不会说这种说的,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从未伤害任何人——李寻欢伤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为了林仙儿阿飞才会说这种话。
猛抬头,眼前一片灯火辉煌。
不知不觉间,他们又走回了那条长街。
这条街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着很亮的灯笼,每个人都在大声贼喝着,吹嘘着自己的货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看来更亮得如同宝石。
李寻欢脚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芦,仿佛都映着一张脸。
一张穿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一边一个酒涡。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卖包子和水饺的小铺。
“铃铃是不是还在等着?”
李寻欢突然觉得很惭愧,他居然已将这件事完全忘了。
他眼角虽已有了皱纹,但谁也不能说他已老了。
那正和铃铃第一次到这里来的眼色一样——阿飞也从未到过这个地方。
李寻欢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总是令人愉快的。
阿飞忽然道:“我们已有根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
李寻欢笑道:“你想喝?”
阿飞微笑着,道:“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会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笑道:“饺子下酒,越来越有……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
阿飞笑道:“很好,再贵的地方,我就请不起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
譬如说:
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
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
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
李寻欢第一眼就瞧见了他。
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
虽然坐在这种烟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边的儿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部小了些。
这正是那霓在屋檐下,以一小锭银子击断青衣大汉扁担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将卖卜瞎子银棍剪断的人。
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难道也在等人。
他本来正在举杯,孪寻欢一定进来,他的动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瞬也不瞬的盯在李寻欢脸上。
他对面还坐着个人,是个身芽红衣裳的小姑娘,辫子很长。
阿飞叹了口气,道:“那只不过因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绝思想而已。”
他也许还是未经世故的少年,但对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远比大多数人都深刻,尖锐。
李寻欢也不禁叹息了一声,缓缓道:“担还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
阿飞道:“你呢?你真的只记得他救过你,真的已将别的事全都忘了?”
笑声是从对面的屋檐上传下来的。
一个人正箕踞在屋檐上,啃着条鸡腿,却赫然正是胡疯子。
他眼睛盯在鸡腿上,并没有瞧这父子两人一眼,仿佛连这鸡腿都比他们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着道:“你们用不着溜得这么炔,李寻欢绝对不会追来的,否则他就根本不会让你们走出这道门。”
龙啸云的脸已有些发育。
“他已明白李寻欢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
但胡疯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龙啸云突然笑了,抱拳道:“这些天你破费来照顾我那兄弟。实在过意不去。”
胡疯子悠然道:“其实那也没什么,李寻欢吃得并不多,每夫只要两条鸡腿几个馒头就够了,替你守门的,又是个白痴,我每次点了他的睡穴,他都以为是真的自己睡着了。”
龙啸云暗中咬着牙,只恨不得立刻让那人长睡不醒。
胡疯子接着道:“你对我有过好处,我也帮过你的忙,我们已互无赊欠,对你这种人,我本来连话都懒得说了。”
龙啸云只有陪着笑,听着。”
胡疯子道:“但有句话我却非说不可,最后一句话。”
龙啸云道:“在下正洗耳恭听。”
胡疯子道:“你虽是个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给拜兄弟,还不如自己赶快找根绳子上吊好些。”
这果然是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了这句话,他就一个字都不说了,凌空一个翻身,已落在屋背后,眨眼就不见了。
龙啸云目送着他,嘴角渐渐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结拜的事,江湖中已有这么多人知道。”
沿着墙角,慢慢的走着。
李寻欢和阿飞都没有说话。
他们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语更真挚,更可贵。
黄昏。
高墙内有人在吹笛,笛声中也带着秋的萧瑟。
这种乐声往往最容易令人忆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飞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寻欢道:“她在等你?”
阿飞道:“嗯。”
李寻欢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你认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飞的脸色又苍白了些,沉了许久,才缓缓道:“这次是她要我来救你的。”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儿,但这次却很难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飞道:“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最亲近的人,我希望……你们也能做朋友。”
这几句话他分了很多次才说完,说得很艰涩,显见他心里很痛苦。
李寻欢瞧着他痛苦的眼色,心里更是说不出的怜悯悲伤。
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能了解爱情的力量是多么可怕。
笛声已远了,听来却更凄凉。
李寻欢忽然道:“我也想见见她。”
阿飞的嘴闭得很紧。
李寻欢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谢谢她也一样。”
阿飞终于开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伤害她。”
阿飞本不会说这种说的,因为他知道李寻欢从未伤害任何人——李寻欢伤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为了林仙儿阿飞才会说这种话。
猛抬头,眼前一片灯火辉煌。
不知不觉间,他们又走回了那条长街。
这条街晚上比白天更热闹,各式各样的摊子前,都悬着很亮的灯笼,每个人都在大声贼喝着,吹嘘着自己的货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芦,在灯光下看来更亮得如同宝石。
李寻欢脚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芦,仿佛都映着一张脸。
一张穿红衣服的小姑娘的脸,大大的眼睛,笑起来一边一个酒涡。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卖包子和水饺的小铺。
“铃铃是不是还在等着?”
李寻欢突然觉得很惭愧,他居然已将这件事完全忘了。
他眼角虽已有了皱纹,但谁也不能说他已老了。
那正和铃铃第一次到这里来的眼色一样——阿飞也从未到过这个地方。
李寻欢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还没有失去赤子之心,总是令人愉快的。
阿飞忽然道:“我们已有根久没有在一起喝两杯了。”
李寻欢笑道:“你想喝?”
阿飞微笑着,道:“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会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寻欢的心情更开朗,笑道:“饺子下酒,越来越有……我们就到那边的饺子铺去如何?”
阿飞笑道:“很好,再贵的地方,我就请不起了。”
这世上有很多种事很奇妙。
譬如说:
越丑的女人越喜欢作怪,越穷的人越喜欢请客。
请客的确也比被请愉快得多,只可惜这种愉快并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饺子铺里的生意并不太好,因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摊子抢走了,所以现在虽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店里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
角落里的桌子上,坐着个白衣人。
李寻欢第一眼就瞧见了他。
无论任何人走进来,目光首先就会被他所吸引。
虽然坐在这种烟熏油腻的小店里,但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烫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他旁边的儿张桌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无论谁和他坐在一起,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有他在这里,别人的声音部小了些。
这正是那霓在屋檐下,以一小锭银子击断青衣大汉扁担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将卖卜瞎子银棍剪断的人。
他为什么还留在这里?难道也在等人。
他本来正在举杯,孪寻欢一定进来,他的动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瞬也不瞬的盯在李寻欢脸上。
他对面还坐着个人,是个身芽红衣裳的小姑娘,辫子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