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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门口已放着两盘白粥。黑哥看了,一步冲上去,它早已饿得晕头转向了,一下子忘记仪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5分钟就把晚餐吃得一干二净。金毛目瞪口呆“这也叫晚餐吗?我吃不下去。”“我天天都吃这个,如果遇上老女人心情不好,还没得吃之余,还被她踢呢?”黑哥的话让金毛从天堂掉下地狱。
“你知吗?我每天吃一罐德国进口的狗粮,50元一罐,女主人怕我胃承受不了,才限制我少吃。”金毛呜咽道,它忍不住回忆以前风光的日子。
“你真的不吃吗?等会儿老女人出来会拿去喂鸡的。”黑哥忧虑极了,善意地提醒金毛,它无法想象金毛在城里的尊贵,也未进过城,金毛美好的描述,对它来说还有点象天方夜谭呢?
金毛低下头,准备接受黑哥的建议,狗钵四周布满点点的斑迹,一群苍蝇飞舞了一会儿,停留在狗钵边缘,扑面而来的酸馊味令它的胃翻天覆地。
“我饿死也不吃,你喜欢你吃吧?”金毛望着远方发呆,巨大的失落感笼罩在心头,它忍不住呜咽起来。黑狗听到金毛这么一说,以风卷残叶般的速度吃完另一盘。金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只粗俗不堪的狗就是它倾慕的对象,它对黑哥刚建立起来的好感瞬间化为乌有。黑哥没有高贵的血统,它是一个大老粗,吃相一点也不斯文,口水不停地流下来,吃完后,很满足地躺在地方抓虱子,捉到一只就吃一只,黑哥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象人们在吃饭后果。
金毛一言不发,独自坐在门口的另一角,它耷拉着脑袋,黑哥热情的问候让它不胜其烦,黑哥自讨没趣,趴在门口的另一个角头,每隔几分钟就偷偷地望金毛一眼。夜色越来越浓,乡下的人们未到9点就上床睡觉了。黑哥和金毛各守着一边的门口,这是乡下做狗的职责,主人家不能让你白吃,哪怕是一盘发馊的食物。金毛饿得两眼发黑,它以前是睡在15平方的粉红色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有布娃娃装饰,温馨得象宝宝房。现在它睡在冰凉的水泥板上,饿得连幻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第二天,饿得眼冒金星的金毛见到白粥,也象黑哥一样冲上去,顾不上风度和仪态。养尊处优的生活才能保持好的仪态,如果温饱都保证不了,何谈气质?再美貌的面容也在生活的重担下黯淡,渐渐变成了一个面容枯萎的老太太。金毛也象农妇一样,美丽迅速地消失,同时,它也变得粗壮起来。
“只要适应了乡下的生活,你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开心。”黑哥不怨其烦地安慰道“你想想,这里自由自在,天是蓝的,水是清的。到处有花香鸟语,又不用天天冲凉。你看,我没肉吃,不便秘,不需要排毒,所以我的身不臭,毛也发亮。这叫天然美,你们城里的狗一天不冲凉就臭不可闻,我们一世不冲凉也不臭。”黑哥的表情很自豪。
金毛心里再不喜欢,也没有退路了,女主人已不要它了。它想了许多问题,最后它然想通了,首先要生存下去,才有资格追求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
金毛也学会抓虱子,还躺在阳光下懒洋洋地睡觉,它不需推测主人家的心情,想去散步就去散步,想在什么地方撒尿就在什么地方撒尿,只要不撒在老女人的床上就绝对安全。最痛快的是不用天天套上绳子,被主人牵着走路,走快一步或走慢一步都害怕主人骂。现在的物质生活是远远不如过去,但它真真正正恢复了狗的本性和快乐,它觉悟过来,已不怀念城里的日子了。
金毛有一晚追一个贼被打跛了右脚,它走路一拐一拐,它不再是那个美丽的狗公主了,毛失去了光泽,眼神无力,一到夜里就呜咽起来,肉体的痛与心里的绝望互相交织,让它彻夜难眠。夜里,老女人正在发梦,看到自己在农田里挖到一罐金,高兴得手舞足蹈,金毛发出来的声音惊醒了老妇,她恼怒地骂道:“再吵明天就将你卖给狗贩子。”
“她真的会卖了我吗?”金毛听到老女人的话,心有余悸。
“当然不会卖你,就算卖也先卖我,我是菜狗,而你是一只宠物狗,人们最爱吃菜狗的肉。”黑哥沉思了一会儿,回答了金毛的问题。
“如果你被她卖了,我也不想活了。这个世上,只有你最关心我。”金毛已将黑哥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你还爱我吗?黑哥,我已变成这个样子!”金毛的眼神是忧伤的。
“我爱你,只要我还活着,我的小金金。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看到你的脚跛了,我难过得睡不着,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跛的那个是我。你是那么脆弱,却要承受如此多的痛苦。”黑哥舔着金毛受伤的脚,心一阵阵地绞痛,它继续说:“我明白捉田鸡给你吃,农村的人说田鸡可以治骨伤。”
“你这样说我很感动,可我配不起你了,我已不能生孩子了,女主人怕我长大发情给她添麻烦,她带我去动物医院阉了我。我生不了孩子,黑哥,我做不了一个母亲,你看邻居的那些小狗多爱”金毛忍不住哭了起来,它的完美形象已全线崩溃了。
“对于我们狗来说,不能生孩子是好事,它们的孩子大了,残忍的人们会拿它们的孩子去卖,它们就要骨肉分离,那样的痛苦你承受得了吗?睡吧?我的宝贝,没有孩子,你还有一个忠诚的情人!”黑哥的头挨着金毛的头睡着了,金毛也沉睡了,它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
田鸡真的让金毛的脚好起来了,金毛欣喜若狂,搂着黑哥亲个不停,它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
秋天的某一天,黑哥心情沉重地说:“你的女主人明天就回家,听说想带你回城里生活。”
“不,我不想生活在笼里,我只想陪着你,天天听你说话。”金毛听到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
女主人的出现并没有给金毛带来喜悦,它远远地看着她。
“金毛,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你的毛还象以前一样美,身体也壮了,看来,我的老妈照顾得你挺好。”女主人喜出望外。
金毛慢慢地走到女主人的面前,舔了舔她的脚。
“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成了一个白领,也找到男朋友了。咱们回家好吗?”女主人指指小车。
金毛飞快地跑回黑哥的跟前,女主人终于明白,原来她的金毛已找到了爱情,她走过去,一边抚着金毛,一边亲切说:“我不带走你了,看到你和黑哥在一起,我也放心了。”
秋天的凉风吹得人们无比舒适,黑哥和金毛又坐在村口的石板上说着悄悄话。
“后悔留下吗?”黑哥问。
“不后悔。”金毛从黑哥的身上捉到一只虱子,送进嘴里,想不到虱子的味道还有点象进口的狗粮呢?
回到家中,门口已放着两盘白粥。黑哥看了,一步冲上去,它早已饿得晕头转向了,一下子忘记仪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5分钟就把晚餐吃得一干二净。金毛目瞪口呆“这也叫晚餐吗?我吃不下去。”“我天天都吃这个,如果遇上老女人心情不好,还没得吃之余,还被她踢呢?”黑哥的话让金毛从天堂掉下地狱。
“你知吗?我每天吃一罐德国进口的狗粮,50元一罐,女主人怕我胃承受不了,才限制我少吃。”金毛呜咽道,它忍不住回忆以前风光的日子。
“你真的不吃吗?等会儿老女人出来会拿去喂鸡的。”黑哥忧虑极了,善意地提醒金毛,它无法想象金毛在城里的尊贵,也未进过城,金毛美好的描述,对它来说还有点象天方夜谭呢?
金毛低下头,准备接受黑哥的建议,狗钵四周布满点点的斑迹,一群苍蝇飞舞了一会儿,停留在狗钵边缘,扑面而来的酸馊味令它的胃翻天覆地。
“我饿死也不吃,你喜欢你吃吧?”金毛望着远方发呆,巨大的失落感笼罩在心头,它忍不住呜咽起来。黑狗听到金毛这么一说,以风卷残叶般的速度吃完另一盘。金毛不敢相信眼前的这只粗俗不堪的狗就是它倾慕的对象,它对黑哥刚建立起来的好感瞬间化为乌有。黑哥没有高贵的血统,它是一个大老粗,吃相一点也不斯文,口水不停地流下来,吃完后,很满足地躺在地方抓虱子,捉到一只就吃一只,黑哥吃得津津有味,仿佛象人们在吃饭后果。
金毛一言不发,独自坐在门口的另一角,它耷拉着脑袋,黑哥热情的问候让它不胜其烦,黑哥自讨没趣,趴在门口的另一个角头,每隔几分钟就偷偷地望金毛一眼。夜色越来越浓,乡下的人们未到9点就上床睡觉了。黑哥和金毛各守着一边的门口,这是乡下做狗的职责,主人家不能让你白吃,哪怕是一盘发馊的食物。金毛饿得两眼发黑,它以前是睡在15平方的粉红色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有布娃娃装饰,温馨得象宝宝房。现在它睡在冰凉的水泥板上,饿得连幻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第二天,饿得眼冒金星的金毛见到白粥,也象黑哥一样冲上去,顾不上风度和仪态。养尊处优的生活才能保持好的仪态,如果温饱都保证不了,何谈气质?再美貌的面容也在生活的重担下黯淡,渐渐变成了一个面容枯萎的老太太。金毛也象农妇一样,美丽迅速地消失,同时,它也变得粗壮起来。
“只要适应了乡下的生活,你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开心。”黑哥不怨其烦地安慰道“你想想,这里自由自在,天是蓝的,水是清的。到处有花香鸟语,又不用天天冲凉。你看,我没肉吃,不便秘,不需要排毒,所以我的身不臭,毛也发亮。这叫天然美,你们城里的狗一天不冲凉就臭不可闻,我们一世不冲凉也不臭。”黑哥的表情很自豪。
金毛心里再不喜欢,也没有退路了,女主人已不要它了。它想了许多问题,最后它然想通了,首先要生存下去,才有资格追求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享受。
金毛也学会抓虱子,还躺在阳光下懒洋洋地睡觉,它不需推测主人家的心情,想去散步就去散步,想在什么地方撒尿就在什么地方撒尿,只要不撒在老女人的床上就绝对安全。最痛快的是不用天天套上绳子,被主人牵着走路,走快一步或走慢一步都害怕主人骂。现在的物质生活是远远不如过去,但它真真正正恢复了狗的本性和快乐,它觉悟过来,已不怀念城里的日子了。
金毛有一晚追一个贼被打跛了右脚,它走路一拐一拐,它不再是那个美丽的狗公主了,毛失去了光泽,眼神无力,一到夜里就呜咽起来,肉体的痛与心里的绝望互相交织,让它彻夜难眠。夜里,老女人正在发梦,看到自己在农田里挖到一罐金,高兴得手舞足蹈,金毛发出来的声音惊醒了老妇,她恼怒地骂道:“再吵明天就将你卖给狗贩子。”
“她真的会卖了我吗?”金毛听到老女人的话,心有余悸。
“当然不会卖你,就算卖也先卖我,我是菜狗,而你是一只宠物狗,人们最爱吃菜狗的肉。”黑哥沉思了一会儿,回答了金毛的问题。
“如果你被她卖了,我也不想活了。这个世上,只有你最关心我。”金毛已将黑哥当成了唯一的亲人。
“你还爱我吗?黑哥,我已变成这个样子!”金毛的眼神是忧伤的。
“我爱你,只要我还活着,我的小金金。我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你了,看到你的脚跛了,我难过得睡不着,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跛的那个是我。你是那么脆弱,却要承受如此多的痛苦。”黑哥舔着金毛受伤的脚,心一阵阵地绞痛,它继续说:“我明白捉田鸡给你吃,农村的人说田鸡可以治骨伤。”
“你这样说我很感动,可我配不起你了,我已不能生孩子了,女主人怕我长大发情给她添麻烦,她带我去动物医院阉了我。我生不了孩子,黑哥,我做不了一个母亲,你看邻居的那些小狗多爱”金毛忍不住哭了起来,它的完美形象已全线崩溃了。
“对于我们狗来说,不能生孩子是好事,它们的孩子大了,残忍的人们会拿它们的孩子去卖,它们就要骨肉分离,那样的痛苦你承受得了吗?睡吧?我的宝贝,没有孩子,你还有一个忠诚的情人!”黑哥的头挨着金毛的头睡着了,金毛也沉睡了,它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
田鸡真的让金毛的脚好起来了,金毛欣喜若狂,搂着黑哥亲个不停,它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
秋天的某一天,黑哥心情沉重地说:“你的女主人明天就回家,听说想带你回城里生活。”
“不,我不想生活在笼里,我只想陪着你,天天听你说话。”金毛听到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
女主人的出现并没有给金毛带来喜悦,它远远地看着她。
“金毛,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你的毛还象以前一样美,身体也壮了,看来,我的老妈照顾得你挺好。”女主人喜出望外。
金毛慢慢地走到女主人的面前,舔了舔她的脚。
“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成了一个白领,也找到男朋友了。咱们回家好吗?”女主人指指小车。
金毛飞快地跑回黑哥的跟前,女主人终于明白,原来她的金毛已找到了爱情,她走过去,一边抚着金毛,一边亲切说:“我不带走你了,看到你和黑哥在一起,我也放心了。”
秋天的凉风吹得人们无比舒适,黑哥和金毛又坐在村口的石板上说着悄悄话。
“后悔留下吗?”黑哥问。
“不后悔。”金毛从黑哥的身上捉到一只虱子,送进嘴里,想不到虱子的味道还有点象进口的狗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