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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与君别者,乃至雁门关。黄云蔽千里,游子何时还。送君如昨日,檐前露已团。不惜蕙草晚,所悲道里寒。君在天一涯,妾身长别离。愿一见颜色,不及琼树枝。菟丝及水萍,所寄终不移。
或许自古以来,处于边塞的雁门关给人的感觉都是凄凉,这里虽是国家的疆土,但是主基调却十分阴抑。
关于雁门关名字的由来,据说是每年的春秋都有大雁从这里飞过,因山势险要,每当大雁飞过的时候,都要绕着关门转几圈,雁门关由此得名。
这种心境,就像是聂锦程想要跟家人团聚,兜兜转转都找不到机会,只能在这里扼腕叹息,宿命如此,除了接受现实还能怎样呢!
“这里就是!我又回来了。”
聂锦程经过长途跋涉,日夜兼程,再一次回到雁门关。
之前那座酒棚还在,但是已经成了一座空屋,这里早就没了人的踪迹,聂锦程在这里站立片刻后,牵着马穿过黄沙坳,来到流放区。
早在几个月前,聂锦程第一次来黄沙坳时,就通过沙地野兔跟大胡子攀上交情,这次他有备而来,还是想通过大胡子再一次跟母亲见面。
老朋友见面,分外眼热,大胡子说自从吃了这位兄弟做的沙地野兔,一直都在怀念这个味,本以为这辈子都吃不上了,想不到他又回来了。
“兄弟,我可不管,你必须再给我做一顿烤兔宴,让哥哥我解馋。”
大胡子马上吩咐两位小卒去捉两只沙地野兔回来,他自己带着聂锦程来到他住的一间房内。
聂锦程随身带着两壶酒,这是他特地为大胡子准备的,为了有资本跟大胡子开口提条件,这两壶紫罗兰味的百花酿连他都舍不得喝,全部拿来做顺水人情。
“大哥,这两壶酒都送你了!”
当百花酿的滋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大胡子口水都流出来,说实话这一小杯酒都不够塞牙缝。
“大哥,就这么两壶酒,你要一口喝了可就没啦!”
看着大胡子端起酒壶想一饮而尽,聂锦程马上提醒他。
一见面就提家人多少会让人起疑心,聂锦程这时候只顾着跟大胡子谈感情,巩固友谊,绝口不提他来这里的目的。
既然大胡子对酒这么感兴趣,那就索性跟他讲百花酿,勾起他的酒瘾,人有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多余的精力想其它事情。
“真有那么厉害?”
“必须的,我媳妇酿酒可是一把好手,就你现在喝的百花酿,都是出自她之手,绝吧!”
聂锦程说要是大胡子喜欢,他以后想办法多带点酒过来,保证不带重样,把大胡子哄得一愣一愣的。
两位小卒抓沙地野兔也回来了,聂锦程又赶紧把野兔烤上,拿给大胡子解馋。
沙地野兔还是之前那个味道,加上百花酿的美味,让大胡子欲罢不能啊!有这种绝美的东西,大胡子早就被美食与美酒征服。
吃饱喝足后,大胡子一抹嘴,说了一句话让聂锦程猝不及防。
“兄弟,这次来又是看望亲戚的吧!”
聂锦程确实被下了一跳,但很快就保持镇定,他不能让大胡子看出端倪,他反应也很快,应对突发事件也很从容。
“大哥就是大哥,还真被你说准了!”
聂锦程赶紧给大胡子倒了一杯酒,递到他手里,然后怡然自得说了几句,他这次来跟这些人道别,之后可能再也没机会来了,算是给他们践行。
“大哥,我自小就得他们收养,毕竟是一衣带水的亲戚,您就看在我的面子上,让我跟他们说几句话吧!”
“只是说几句话而已吗?”
大胡子这种语气有点耐人寻味啊!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暗示什么,还是心里已经有了其它想法,有时候人心难测,理论上来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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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与君别者,乃至雁门关。黄云蔽千里,游子何时还。送君如昨日,檐前露已团。不惜蕙草晚,所悲道里寒。君在天一涯,妾身长别离。愿一见颜色,不及琼树枝。菟丝及水萍,所寄终不移。
或许自古以来,处于边塞的雁门关给人的感觉都是凄凉,这里虽是国家的疆土,但是主基调却十分阴抑。
关于雁门关名字的由来,据说是每年的春秋都有大雁从这里飞过,因山势险要,每当大雁飞过的时候,都要绕着关门转几圈,雁门关由此得名。
这种心境,就像是聂锦程想要跟家人团聚,兜兜转转都找不到机会,只能在这里扼腕叹息,宿命如此,除了接受现实还能怎样呢!
“这里就是!我又回来了。”
聂锦程经过长途跋涉,日夜兼程,再一次回到雁门关。
之前那座酒棚还在,但是已经成了一座空屋,这里早就没了人的踪迹,聂锦程在这里站立片刻后,牵着马穿过黄沙坳,来到流放区。
早在几个月前,聂锦程第一次来黄沙坳时,就通过沙地野兔跟大胡子攀上交情,这次他有备而来,还是想通过大胡子再一次跟母亲见面。
老朋友见面,分外眼热,大胡子说自从吃了这位兄弟做的沙地野兔,一直都在怀念这个味,本以为这辈子都吃不上了,想不到他又回来了。
“兄弟,我可不管,你必须再给我做一顿烤兔宴,让哥哥我解馋。”
大胡子马上吩咐两位小卒去捉两只沙地野兔回来,他自己带着聂锦程来到他住的一间房内。
聂锦程随身带着两壶酒,这是他特地为大胡子准备的,为了有资本跟大胡子开口提条件,这两壶紫罗兰味的百花酿连他都舍不得喝,全部拿来做顺水人情。
“大哥,这两壶酒都送你了!”
当百花酿的滋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大胡子口水都流出来,说实话这一小杯酒都不够塞牙缝。
“大哥,就这么两壶酒,你要一口喝了可就没啦!”
看着大胡子端起酒壶想一饮而尽,聂锦程马上提醒他。
一见面就提家人多少会让人起疑心,聂锦程这时候只顾着跟大胡子谈感情,巩固友谊,绝口不提他来这里的目的。
既然大胡子对酒这么感兴趣,那就索性跟他讲百花酿,勾起他的酒瘾,人有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多余的精力想其它事情。
“真有那么厉害?”
“必须的,我媳妇酿酒可是一把好手,就你现在喝的百花酿,都是出自她之手,绝吧!”
聂锦程说要是大胡子喜欢,他以后想办法多带点酒过来,保证不带重样,把大胡子哄得一愣一愣的。
两位小卒抓沙地野兔也回来了,聂锦程又赶紧把野兔烤上,拿给大胡子解馋。
沙地野兔还是之前那个味道,加上百花酿的美味,让大胡子欲罢不能啊!有这种绝美的东西,大胡子早就被美食与美酒征服。
吃饱喝足后,大胡子一抹嘴,说了一句话让聂锦程猝不及防。
“兄弟,这次来又是看望亲戚的吧!”
聂锦程确实被下了一跳,但很快就保持镇定,他不能让大胡子看出端倪,他反应也很快,应对突发事件也很从容。
“大哥就是大哥,还真被你说准了!”
聂锦程赶紧给大胡子倒了一杯酒,递到他手里,然后怡然自得说了几句,他这次来跟这些人道别,之后可能再也没机会来了,算是给他们践行。
“大哥,我自小就得他们收养,毕竟是一衣带水的亲戚,您就看在我的面子上,让我跟他们说几句话吧!”
“只是说几句话而已吗?”
大胡子这种语气有点耐人寻味啊!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暗示什么,还是心里已经有了其它想法,有时候人心难测,理论上来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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