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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和皓轩在这个月的第二次见面,今天是3月30日。
这是我们毕业的第一年。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的脾气无比的柔和,淌在身上似温暖的洗澡水,清澈不见底的蓝天上,一艘艘帆船自由自在的漂泊。我和皓轩坐在国际大都市的肯德基店里,在靠窗的座位上,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汽车上的后视镜时不时的反射进来一阵阵强烈的光,打在他光滑的脸上。
皓轩坐在我的对面已经吃了两个汉堡,狼吞虎咽的消灭好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大概是吃饱了。他这才愿意抬头看我,眼神却是迷离的,仿佛我是一副模糊的抽象画,在不懂欣赏的人看来毫无区别。
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我没话找话的问道:“又去外地开庭了?去了几天?”
“去了五天,昨天刚回来,我去之前不跟你说过了么。”
“结果如何?胜诉了吗?”
“庭没开成,法院停电了,开庭时间择日再定,比肥皂剧还狗血,来回在路上奔波了五天时间,最后却空手打道回府。”
他扯了扯嘴角,郁闷不已的样子。
我心疼的说:“那你累坏了吧,今天你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的。”
“我就是操心的命,还不得出来见你。”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的心凉了半截,我们偶尔的见面难道成了他的负担了吗。在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促使我们的关系变的如此不堪,不像恋人,却像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冷漠的刺骨。
可我们明明在一起度过了四年亲密无间的时光,我们在大一的迎新晚会上相识,他代表法学院表演节目,而我是晚会的主持人。他突然鲁莽的闯进化妆间,惊到了正在对镜贴花黄的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以生气的表情肆无忌惮的打量一个男孩。
他穿着蓝白格子衬衫,里面搭配白色的T恤,干净的不染一丝的尘埃。有人说,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我觉得并不完全正确。因为皓轩并不属于帅的没天理的男生,他的五官并不特别引人注目,然而和文学院书生气息浓郁的儒雅男孩相比,他的身上有另类的痞痞的,玩世不恭的味道,即便他诚心实意的一个劲的说对不起,调皮的,阳光的,无所谓的气质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我顿时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晚会结束后,他以向我道歉的名义请我吃夜宵,我答应了。那是一个凉爽的仲夏之夜,星空点点,我和他坐在羊肉串店里,蚊子时不时的侵袭长裙下的小腿,我和他依然畅聊许久,坐在什么地方,吃的是什么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像久别重逢的故人,相见恨晚。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在稚嫩的十八岁,为了一个男孩改变了人生的目标。在上大学之前,我只想认真的读完四年大学,回到我的家乡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语文老师,和我的发小们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遇到皓轩后,我开始认为,以后有他的地方就是家,他去哪,我就跟到哪。
我是一个固执的射手座,不轻易的下决心,下定的决心也难以改变。至今我也说不准确到底喜欢皓轩哪一点,我们像磁铁的两极,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也许是他给予了桃李年华的我不再孤单的安全感,也许是他在图书馆熬夜通宵的看书,拍着胸脯对我说:“小书,等我以后做了律师,我负责赚钱,你负责... -->>
这是我和皓轩在这个月的第二次见面,今天是3月30日。
这是我们毕业的第一年。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的脾气无比的柔和,淌在身上似温暖的洗澡水,清澈不见底的蓝天上,一艘艘帆船自由自在的漂泊。我和皓轩坐在国际大都市的肯德基店里,在靠窗的座位上,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汽车上的后视镜时不时的反射进来一阵阵强烈的光,打在他光滑的脸上。
皓轩坐在我的对面已经吃了两个汉堡,狼吞虎咽的消灭好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大概是吃饱了。他这才愿意抬头看我,眼神却是迷离的,仿佛我是一副模糊的抽象画,在不懂欣赏的人看来毫无区别。
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我没话找话的问道:“又去外地开庭了?去了几天?”
“去了五天,昨天刚回来,我去之前不跟你说过了么。”
“结果如何?胜诉了吗?”
“庭没开成,法院停电了,开庭时间择日再定,比肥皂剧还狗血,来回在路上奔波了五天时间,最后却空手打道回府。”
他扯了扯嘴角,郁闷不已的样子。
我心疼的说:“那你累坏了吧,今天你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的。”
“我就是操心的命,还不得出来见你。”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的心凉了半截,我们偶尔的见面难道成了他的负担了吗。在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促使我们的关系变的如此不堪,不像恋人,却像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冷漠的刺骨。
可我们明明在一起度过了四年亲密无间的时光,我们在大一的迎新晚会上相识,他代表法学院表演节目,而我是晚会的主持人。他突然鲁莽的闯进化妆间,惊到了正在对镜贴花黄的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以生气的表情肆无忌惮的打量一个男孩。
他穿着蓝白格子衬衫,里面搭配白色的T恤,干净的不染一丝的尘埃。有人说,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我觉得并不完全正确。因为皓轩并不属于帅的没天理的男生,他的五官并不特别引人注目,然而和文学院书生气息浓郁的儒雅男孩相比,他的身上有另类的痞痞的,玩世不恭的味道,即便他诚心实意的一个劲的说对不起,调皮的,阳光的,无所谓的气质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我顿时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晚会结束后,他以向我道歉的名义请我吃夜宵,我答应了。那是一个凉爽的仲夏之夜,星空点点,我和他坐在羊肉串店里,蚊子时不时的侵袭长裙下的小腿,我和他依然畅聊许久,坐在什么地方,吃的是什么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像久别重逢的故人,相见恨晚。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在稚嫩的十八岁,为了一个男孩改变了人生的目标。在上大学之前,我只想认真的读完四年大学,回到我的家乡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语文老师,和我的发小们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遇到皓轩后,我开始认为,以后有他的地方就是家,他去哪,我就跟到哪。
我是一个固执的射手座,不轻易的下决心,下定的决心也难以改变。至今我也说不准确到底喜欢皓轩哪一点,我们像磁铁的两极,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也许是他给予了桃李年华的我不再孤单的安全感,也许是他在图书馆熬夜通宵的看书,拍着胸脯对我说:“小书,等我以后做了律师,我负责赚钱,你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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