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恋消失在逝去的光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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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了,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
一
我永远记得1997年的那个夏天,有人从我身边经过,骑车的速度极快,我还来不及躲闪,就被绊倒。
结果我看到了宋末末。
长相薄凉,眼神清澈却不流俗的男孩宋末末,他的车子也倒了,车筐里的书倒了出来,是卡尔维诺的文集,还有一本叫[局外人]的小说,加缪的,我刚刚读过。
我的裙子被挂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明天还在这里,我赔你裙子?
我有些结巴地说,那倒不必了,不如,借本书我看吧?
也许有些烂俗的故事的结局都是相似的,我们伸然遇到,撞了车,然后我借了他的书,再去还,接下来的发展应该提到好感,或者暖味,再往下,也许是爱情。
一切恰恰不是。
在这所艺术学院里,爱情泛滥成灾,宋末末也没有例外,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一个舞蹈系的女孩正在热恋之中。去不书时,在楼道里,我看到两个人影正在厮扯。
我叫了一声,宋末末。
他们一起回过头来。他问,你是谁?
我有些尴尬,他忘记了我。我举了举手里的书说,我是来还书的,我是央夏。
我的中庸之姿完全对莫小湖构不成威胁,她高挑艳丽,还是舞蹈系的领舞,那时中央电视台的好些伴舞都来我们学校找人,而她当然是首选。
和她比起来,我这个计算机关系的女生是多么寡味,尽管我喜欢读卡尔维诺,而她感兴趣的是雅诗兰黛。
我唯一可以和宋末末沟通的方式是借书还书,我那时只读了加缪,可为了接近他,我要读卡尔维诺,因为,当他想找人交流时,他总是给我发短信说,央夏,来,我们一起到楼顶上一起说说卡维诺吧。
二
我永远记得那些楼顶,女生们把白被子晾晒到上面去,穿过一个个白被子,我会见到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男子。他的黑发在风中飘荡着,有种落败之美。这时他是孤单的,因为莫小湖去演出了,或者出去排练了,即使和我说卡尔维诺时,他也有些心不在焉。
莫小湖的生日快到了,宋末末说,我想送她一件礼物。
我出了主意,香水,口红,丝袜
如果我的生日呢?我的心忽地疼了一下。我想,他也许一辈子也不会买礼物给我吧,尽管我说过,我的生日是这样好记。元旦,1月1日
他没有采纳我的建设,而是说,央夏,我想买件特别的礼物给她。
买什么?
内衣。
不知为何,我的脸突然红透了。他说,我不方便去,我给你钱,你去买。
可我不知道她的尽寸啊。
我知道。
这声“我知道”更是要了我的命。
36b。好么?央夏,你总是这样害羞,其实,当你爱上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了。
我想,宋末末说得对,因为,仅凭我的眼睛,我就知道他的腰围是二尺四寸半,他穿43码鞋。
黑色的,雷丝的,莫小湖喜欢神秘他细心地嘱咐着。我说,好的,我一定会认真去选。
亲爱的宋末末,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而做这样的事情,于我而言,已经是天大的委屈。
三
可更大的委屈还在后面。
不久,莫小湖和一个法国男子缠在一起。宋末末去和那个男子打架,结果,鼻梁被打断了。我去看他时,他茫然地看着秋天的窗外,看到我,他委屈地抱着我,哭了。
我是第一次看到宋末末的脆弱,他问我,莫小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拍着他的肩,发现他的确象个孩子。
在宋末末失恋的日子,我带着他去那些胡同里玩,旧的胡同,灰的墙,低矮的房子,还有旧时北京的尘烟。对于一个夏门人来说,这些的确充满了魅力,当我讲故事的时候,宋末末看着我说,你真像一个在北京住了一百年的女子。
有时我也陪宋末末喝酒。
他失恋后一直特别能喝酒,常常醉,醉了就拉着我跑长安街。北京的长安街总是灯火辉煌,当我和宋末末路过北京天安门,我扭头看到毛主席像时,我在心里对宋末末说,我向毛主席保证我爱你。
12月31日,我们坐在东安市场的一个小酒店里喝酒,我们喝的是那种牛栏山二锅头的酒,一人一瓶,一人半斤,此时是深夜十一点,我的生日了。
钟声响起的时候,宋末末说,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原来他记得的。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了。
闭上眼,他说。
打开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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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惊天动地的见面在这样凡俗的对话中结束了,我甚至没有等到明天,而是买了当夜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有一种东西真是可怕。
一
我永远记得1997年的那个夏天,有人从我身边经过,骑车的速度极快,我还来不及躲闪,就被绊倒。
结果我看到了宋末末。
长相薄凉,眼神清澈却不流俗的男孩宋末末,他的车子也倒了,车筐里的书倒了出来,是卡尔维诺的文集,还有一本叫[局外人]的小说,加缪的,我刚刚读过。
我的裙子被挂破了,他不好意思地说,要不,明天还在这里,我赔你裙子?
我有些结巴地说,那倒不必了,不如,借本书我看吧?
也许有些烂俗的故事的结局都是相似的,我们伸然遇到,撞了车,然后我借了他的书,再去还,接下来的发展应该提到好感,或者暖味,再往下,也许是爱情。
一切恰恰不是。
在这所艺术学院里,爱情泛滥成灾,宋末末也没有例外,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和一个舞蹈系的女孩正在热恋之中。去不书时,在楼道里,我看到两个人影正在厮扯。
我叫了一声,宋末末。
他们一起回过头来。他问,你是谁?
我有些尴尬,他忘记了我。我举了举手里的书说,我是来还书的,我是央夏。
我的中庸之姿完全对莫小湖构不成威胁,她高挑艳丽,还是舞蹈系的领舞,那时中央电视台的好些伴舞都来我们学校找人,而她当然是首选。
和她比起来,我这个计算机关系的女生是多么寡味,尽管我喜欢读卡尔维诺,而她感兴趣的是雅诗兰黛。
我唯一可以和宋末末沟通的方式是借书还书,我那时只读了加缪,可为了接近他,我要读卡尔维诺,因为,当他想找人交流时,他总是给我发短信说,央夏,来,我们一起到楼顶上一起说说卡维诺吧。
二
我永远记得那些楼顶,女生们把白被子晾晒到上面去,穿过一个个白被子,我会见到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男子。他的黑发在风中飘荡着,有种落败之美。这时他是孤单的,因为莫小湖去演出了,或者出去排练了,即使和我说卡尔维诺时,他也有些心不在焉。
莫小湖的生日快到了,宋末末说,我想送她一件礼物。
我出了主意,香水,口红,丝袜
如果我的生日呢?我的心忽地疼了一下。我想,他也许一辈子也不会买礼物给我吧,尽管我说过,我的生日是这样好记。元旦,1月1日
他没有采纳我的建设,而是说,央夏,我想买件特别的礼物给她。
买什么?
内衣。
不知为何,我的脸突然红透了。他说,我不方便去,我给你钱,你去买。
可我不知道她的尽寸啊。
我知道。
这声“我知道”更是要了我的命。
36b。好么?央夏,你总是这样害羞,其实,当你爱上一个人,眼睛就是尺子了。
我想,宋末末说得对,因为,仅凭我的眼睛,我就知道他的腰围是二尺四寸半,他穿43码鞋。
黑色的,雷丝的,莫小湖喜欢神秘他细心地嘱咐着。我说,好的,我一定会认真去选。
亲爱的宋末末,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而做这样的事情,于我而言,已经是天大的委屈。
三
可更大的委屈还在后面。
不久,莫小湖和一个法国男子缠在一起。宋末末去和那个男子打架,结果,鼻梁被打断了。我去看他时,他茫然地看着秋天的窗外,看到我,他委屈地抱着我,哭了。
我是第一次看到宋末末的脆弱,他问我,莫小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拍着他的肩,发现他的确象个孩子。
在宋末末失恋的日子,我带着他去那些胡同里玩,旧的胡同,灰的墙,低矮的房子,还有旧时北京的尘烟。对于一个夏门人来说,这些的确充满了魅力,当我讲故事的时候,宋末末看着我说,你真像一个在北京住了一百年的女子。
有时我也陪宋末末喝酒。
他失恋后一直特别能喝酒,常常醉,醉了就拉着我跑长安街。北京的长安街总是灯火辉煌,当我和宋末末路过北京天安门,我扭头看到毛主席像时,我在心里对宋末末说,我向毛主席保证我爱你。
12月31日,我们坐在东安市场的一个小酒店里喝酒,我们喝的是那种牛栏山二锅头的酒,一人一瓶,一人半斤,此时是深夜十一点,我的生日了。
钟声响起的时候,宋末末说,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原来他记得的。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了。
闭上眼,他说。
打开手,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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