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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菲斯托去时钟塔了。
这是他的例行工作,差不多每半年就要去一次。
他特地提前了大概一个月去时钟塔,就是在给荒耶宗莲机会。
嗯,没错,在给他机会。他们在明,荒耶宗莲在暗,这样对决起来相当不方便。所以,赫菲斯托决定引蛇出洞。
他的计划很成功。赫菲斯托前往魔术协会的这段时间,对荒耶宗莲而言是最大的机会,赫菲斯托对两仪式没有看护的机会。
所以,他下手了……
在一个月前,胭条巴认识了两仪式。在被一群混混围追堵截到绝境的时候,他被一个被身穿红色马甲和灰色和服的女人救了。
胭条巴说他杀了人。
然而,非但没有惊慌失措,两仪式十分平淡的对他说:“那就到我家来藏一会儿吧。”之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去两仪式的家里。
每天晚上都会做同样的梦。
自隔壁房间传来的声响只有一次。
有人拉开与邻室相连的纸门,被裁切成长方形的光亮注入已熄灯的黑暗房间。是母亲吗?他睡眼惺忪地看过去—每次胭条巴都会在这时心想,要是没看见那一幕该有多好。
拉开纸门的人是母亲。因为逆光的关系,只看得出她正站着。比起她的身影,胭条巴仅能直盯着纸门后的邻室惨状。
父亲趴在廉价的暖桌上,桌上放满了啤酒罐。原本茶色的暖桌染得通红,伏倒的父亲身上不断淌出鲜血,流在榻榻米上……简直像坏掉的水头龙一样
“巴,去死吧!”
呆立不动的人影说道。
直到刀尖刺进胸膛之后,他才想起那个人影就是母亲。母亲拿着菜刀往他的胸口捅了一刀又一刀,最后将利刃抵在自己的咽喉上。
一日又一日,每晚都会做这样的梦。
精神崩溃的他,终于在这一天,条件反射的杀了自己的母亲。
然后,他和两仪式相遇,请求两仪式把他藏起来,说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自己家吧?”于是两仪式便真的把他带回了自己出租屋。
一早醒来,那女人已不见人影。
“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胭条巴有些摸不着头脑。
忽然想起那家伙昨晚说过的台词。
听他说自己杀了人,两仪式竟然回答说,我也一样……那句不带现实味的话说不定是真的。想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该说是运气爆表了吗?
无论如何,胭条巴都不打算在别人的家里待太久。虽然想向她道声谢,既然本人不在那也无可奈何。他像溜进来行窃的小偷般踏着谨慎的脚步,走出两仪式的房间。
来到外面,他漫无目的地四处逛。
一开始紧张兮兮地走在住宅区的道路上,世界却与胭条巴无关地一切如常,像时钟的指针般反覆上演没有变化的日常生活。结果不过如此吗?他自暴自弃地走向大马路.
街上也是老样子,没有到处搜索胭条巴的警察,也无人抛来的面对杀人犯的轻蔑目光,看来尸体还没被人发现。
中午过后,胭条巴抵达设有狗铜像的广场.随便挑张长椅坐下来,仰望大厦墙面上的大型电子布告栏。
几个小时就这么茫然地过去了。
今天明明是非假日,广场上的人来人往却十分热络。人行道上满是路人,每当红绿灯一转绿,过马路的大批人潮就堵住车道。
放空自己,于是过去便涌上心头。
直到进高中以前,胭条巴曾是田径界著名的短跑选手。他在国中时代不知败北为何物,从不曾看着其他选手的背影冲过终点。他深信自己可以继续缩短记... -->>
赫菲斯托去时钟塔了。
这是他的例行工作,差不多每半年就要去一次。
他特地提前了大概一个月去时钟塔,就是在给荒耶宗莲机会。
嗯,没错,在给他机会。他们在明,荒耶宗莲在暗,这样对决起来相当不方便。所以,赫菲斯托决定引蛇出洞。
他的计划很成功。赫菲斯托前往魔术协会的这段时间,对荒耶宗莲而言是最大的机会,赫菲斯托对两仪式没有看护的机会。
所以,他下手了……
在一个月前,胭条巴认识了两仪式。在被一群混混围追堵截到绝境的时候,他被一个被身穿红色马甲和灰色和服的女人救了。
胭条巴说他杀了人。
然而,非但没有惊慌失措,两仪式十分平淡的对他说:“那就到我家来藏一会儿吧。”之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去两仪式的家里。
每天晚上都会做同样的梦。
自隔壁房间传来的声响只有一次。
有人拉开与邻室相连的纸门,被裁切成长方形的光亮注入已熄灯的黑暗房间。是母亲吗?他睡眼惺忪地看过去—每次胭条巴都会在这时心想,要是没看见那一幕该有多好。
拉开纸门的人是母亲。因为逆光的关系,只看得出她正站着。比起她的身影,胭条巴仅能直盯着纸门后的邻室惨状。
父亲趴在廉价的暖桌上,桌上放满了啤酒罐。原本茶色的暖桌染得通红,伏倒的父亲身上不断淌出鲜血,流在榻榻米上……简直像坏掉的水头龙一样
“巴,去死吧!”
呆立不动的人影说道。
直到刀尖刺进胸膛之后,他才想起那个人影就是母亲。母亲拿着菜刀往他的胸口捅了一刀又一刀,最后将利刃抵在自己的咽喉上。
一日又一日,每晚都会做这样的梦。
精神崩溃的他,终于在这一天,条件反射的杀了自己的母亲。
然后,他和两仪式相遇,请求两仪式把他藏起来,说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自己家吧?”于是两仪式便真的把他带回了自己出租屋。
一早醒来,那女人已不见人影。
“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胭条巴有些摸不着头脑。
忽然想起那家伙昨晚说过的台词。
听他说自己杀了人,两仪式竟然回答说,我也一样……那句不带现实味的话说不定是真的。想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该说是运气爆表了吗?
无论如何,胭条巴都不打算在别人的家里待太久。虽然想向她道声谢,既然本人不在那也无可奈何。他像溜进来行窃的小偷般踏着谨慎的脚步,走出两仪式的房间。
来到外面,他漫无目的地四处逛。
一开始紧张兮兮地走在住宅区的道路上,世界却与胭条巴无关地一切如常,像时钟的指针般反覆上演没有变化的日常生活。结果不过如此吗?他自暴自弃地走向大马路.
街上也是老样子,没有到处搜索胭条巴的警察,也无人抛来的面对杀人犯的轻蔑目光,看来尸体还没被人发现。
中午过后,胭条巴抵达设有狗铜像的广场.随便挑张长椅坐下来,仰望大厦墙面上的大型电子布告栏。
几个小时就这么茫然地过去了。
今天明明是非假日,广场上的人来人往却十分热络。人行道上满是路人,每当红绿灯一转绿,过马路的大批人潮就堵住车道。
放空自己,于是过去便涌上心头。
直到进高中以前,胭条巴曾是田径界著名的短跑选手。他在国中时代不知败北为何物,从不曾看着其他选手的背影冲过终点。他深信自己可以继续缩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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