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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丈夫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十二年前夏末秋初的季节,不否认刚刚迈进大学校门的我热情洋溢、也比较清丽可人,也不否认有着无数梦想和憧憬的我也期待着白马王子的出现。当我第一次接触他的时候,毫不夸张地说我很吃惊——别误以为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就要发生了,他一点也不符合我的期待,我是吃惊世界上竟还有这么坏的安排——他不算太高的个头、穿着很土气还不太合体、留着小寸头、单眼皮小眼睛上架着劣质的近视镜、大大的嘴巴——就是我平素最讨厌的那种男生嘛!失望之余我勉强打起精神和他共同合作共同为人民服务——我和他都是班级干部成员。渐渐地我发现他还算善良,而且能文能武,大约可以算作一个才子,还比较有绅士风度,所以一来二去合作还算愉快。后来我们还成了比较好的朋友,再后来好朋友之间的感情有点变质——但我始终也没有办法把他和我梦中的白马王子等同起来。不知是好事多磨,还是我对他的了解多了一些,再或许是他的执著撬开了我的心灵,最可能的是陌生的城市里我无路可走——终于在大学毕业两年后我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尽管也有一段比较刻骨铭心的恋爱,但婚礼的潦草和简朴足以表明我仍旧不是很满意。
结婚前后,为了加深了解、为了对婚姻家庭负责、为了对爱人忠贞,两个人彼此清晰地回忆了各自的过去:我的情感历史几乎一片空白——除了想象中不断变换的白马王子形象——我是一个不懂爱情的女孩子;而丈夫的经历远那不这么纯洁,如果凡是自己爱慕过或是爱慕过自己的人都可以称为情人的话,那么要掰着手指计算丈夫以前情人的数字——尽管当时我也多少有过醋意,但现在回想起来已经记不那么清楚了——例如:读小学的时候偷偷地喜欢过一个年轻的女教师、读初中的时候悄悄地注视过一个当时认为漂亮的小女生、读高中的时候默默地为一个要好的女朋友伤心欲绝、还有形形色色的追逐这个当时小有才华的穷小子的女孩子们我的天——估计算起来我的手指是不会够用的。幸亏当初我不是那么爱他(但也耿耿于怀了很久,耿耿于怀的是他不配我的纯洁),否则我真不知道我是会杀了他还是会杀了他的情人们。
婚后最初的一段日子里还比较幸福,我没有说美满是因为我和他白手起家艰苦奋斗既不美也不满,仿佛两个孤儿没有任何协助,很有点像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最初的日子,那份清苦把我们连得更加紧密更加相依为命。但不久就开始经历了一般夫妻都要有的磨合期,我们的磨合可能更与众不同些罢了——都是一些不包括我和他在内的家庭琐事,诸如哥哥家的孩子上学要出学费、姐姐家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等等,虽然我自认为很通情达理,可丈夫总说我做得不够,我曾一度认为的他的善良的优点充分体现出来——不顾自己的生活窘迫也要助人为乐,这让我尤其痛苦和悔恨,虽然他的脾气一向还好,但我们之间仍免不了争吵,我敢肯定在那段日子里丈夫曾有点厌恶我并无数次回想起他的情人们——尽管他追我的时候也很艰难,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然而最终我们还算是幸运的,因为最后走了过来——我们仍然携着手在一起,而这要归功于丈夫的最后一个情人——我的女儿!
三年前的夏天我意外怀孕了,这是我们的第二个孩子。(第一次怀孕是因为物质条件所限,加上心理不成熟的我不能接受,所以拒绝了那个婴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现在想起来似乎是很残忍的,但我不后悔,因为上天又赐给我的孩子一样聪明可爱。)尽管当时我和丈夫的感情很不融洽,但年近而立的我也不得不行使女人做母亲的权力了,怀孕的十个月,只是后期在交通安全上(我们的城市在北方,冬天冰雪很大)丈夫还算尽了义务,每天晚上下班会去接我、搀扶我回家,除此之外根本就不知道他还有做父亲的责任,甚至在我临产的前一天晚上还和我吵了一架,尽管态度很温和。后来我想他还没有见过女儿的面,孩子那时在我的肚子里当然是我一个人的,也就原谅了他。
两年前的春天,在小草刚刚钻出地面露出绿茸茸的小苗儿时,上帝送来了他的福音,赐给我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天使——我的女儿出世了!在这个小小的生命面前,我和丈夫忘记了那些几年来缠绕我们的琐事、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种种不愉快、忘记了我们甚至有过的分手念头我们的世界满眼都是一个粉嘟嘟的小人儿。尿布衣服湿了脏了要洗、满屋子婴儿用具乱了要收拾、孩子的大餐小餐要做尽管没有一个亲人帮忙,我和丈夫没有一点不愉快,不用分工似乎也合作得很好。丈夫一如既往的帮助亲人,只是不再埋怨我做得不够,成为人母的我也懂得了宽容;我一如既往的洗衣做饭,只是不再和丈夫发牢骚,成为人父的他也偶尔插手家务;一切的改变都因为那个躺在怀中的小小的生命。
女儿一天天成长,我们的快乐一天天增多。看着女儿如花的笑脸——尽管女儿也如其父一样小眼睛、单眼皮,黄黑的皮肤——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什么才叫爱什么才叫心-爱。做父亲的那个人对女儿的爱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且不用说每次乐颠颠儿地给女儿洗尿布,甚至女儿的臭臭都成为了做父亲的那个人眼中的黄金要研究一番呢。我和丈夫认识这么久他从来不肯送花给我,说那是奢华的假相毫无用处,甚至在他热恋我的时候,有一次情人节他牵着我的手走在鲜花叫卖的大街上,一个好心的花童拦住他温柔地说:“先生给女朋友买花吧?”一向不聪明的他这回不知怎么聪明起来回头垂眼问我:“你要... -->>
认识丈夫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十二年前夏末秋初的季节,不否认刚刚迈进大学校门的我热情洋溢、也比较清丽可人,也不否认有着无数梦想和憧憬的我也期待着白马王子的出现。当我第一次接触他的时候,毫不夸张地说我很吃惊——别误以为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就要发生了,他一点也不符合我的期待,我是吃惊世界上竟还有这么坏的安排——他不算太高的个头、穿着很土气还不太合体、留着小寸头、单眼皮小眼睛上架着劣质的近视镜、大大的嘴巴——就是我平素最讨厌的那种男生嘛!失望之余我勉强打起精神和他共同合作共同为人民服务——我和他都是班级干部成员。渐渐地我发现他还算善良,而且能文能武,大约可以算作一个才子,还比较有绅士风度,所以一来二去合作还算愉快。后来我们还成了比较好的朋友,再后来好朋友之间的感情有点变质——但我始终也没有办法把他和我梦中的白马王子等同起来。不知是好事多磨,还是我对他的了解多了一些,再或许是他的执著撬开了我的心灵,最可能的是陌生的城市里我无路可走——终于在大学毕业两年后我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尽管也有一段比较刻骨铭心的恋爱,但婚礼的潦草和简朴足以表明我仍旧不是很满意。
结婚前后,为了加深了解、为了对婚姻家庭负责、为了对爱人忠贞,两个人彼此清晰地回忆了各自的过去:我的情感历史几乎一片空白——除了想象中不断变换的白马王子形象——我是一个不懂爱情的女孩子;而丈夫的经历远那不这么纯洁,如果凡是自己爱慕过或是爱慕过自己的人都可以称为情人的话,那么要掰着手指计算丈夫以前情人的数字——尽管当时我也多少有过醋意,但现在回想起来已经记不那么清楚了——例如:读小学的时候偷偷地喜欢过一个年轻的女教师、读初中的时候悄悄地注视过一个当时认为漂亮的小女生、读高中的时候默默地为一个要好的女朋友伤心欲绝、还有形形色色的追逐这个当时小有才华的穷小子的女孩子们我的天——估计算起来我的手指是不会够用的。幸亏当初我不是那么爱他(但也耿耿于怀了很久,耿耿于怀的是他不配我的纯洁),否则我真不知道我是会杀了他还是会杀了他的情人们。
婚后最初的一段日子里还比较幸福,我没有说美满是因为我和他白手起家艰苦奋斗既不美也不满,仿佛两个孤儿没有任何协助,很有点像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最初的日子,那份清苦把我们连得更加紧密更加相依为命。但不久就开始经历了一般夫妻都要有的磨合期,我们的磨合可能更与众不同些罢了——都是一些不包括我和他在内的家庭琐事,诸如哥哥家的孩子上学要出学费、姐姐家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等等,虽然我自认为很通情达理,可丈夫总说我做得不够,我曾一度认为的他的善良的优点充分体现出来——不顾自己的生活窘迫也要助人为乐,这让我尤其痛苦和悔恨,虽然他的脾气一向还好,但我们之间仍免不了争吵,我敢肯定在那段日子里丈夫曾有点厌恶我并无数次回想起他的情人们——尽管他追我的时候也很艰难,但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然而最终我们还算是幸运的,因为最后走了过来——我们仍然携着手在一起,而这要归功于丈夫的最后一个情人——我的女儿!
三年前的夏天我意外怀孕了,这是我们的第二个孩子。(第一次怀孕是因为物质条件所限,加上心理不成熟的我不能接受,所以拒绝了那个婴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现在想起来似乎是很残忍的,但我不后悔,因为上天又赐给我的孩子一样聪明可爱。)尽管当时我和丈夫的感情很不融洽,但年近而立的我也不得不行使女人做母亲的权力了,怀孕的十个月,只是后期在交通安全上(我们的城市在北方,冬天冰雪很大)丈夫还算尽了义务,每天晚上下班会去接我、搀扶我回家,除此之外根本就不知道他还有做父亲的责任,甚至在我临产的前一天晚上还和我吵了一架,尽管态度很温和。后来我想他还没有见过女儿的面,孩子那时在我的肚子里当然是我一个人的,也就原谅了他。
两年前的春天,在小草刚刚钻出地面露出绿茸茸的小苗儿时,上帝送来了他的福音,赐给我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天使——我的女儿出世了!在这个小小的生命面前,我和丈夫忘记了那些几年来缠绕我们的琐事、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种种不愉快、忘记了我们甚至有过的分手念头我们的世界满眼都是一个粉嘟嘟的小人儿。尿布衣服湿了脏了要洗、满屋子婴儿用具乱了要收拾、孩子的大餐小餐要做尽管没有一个亲人帮忙,我和丈夫没有一点不愉快,不用分工似乎也合作得很好。丈夫一如既往的帮助亲人,只是不再埋怨我做得不够,成为人母的我也懂得了宽容;我一如既往的洗衣做饭,只是不再和丈夫发牢骚,成为人父的他也偶尔插手家务;一切的改变都因为那个躺在怀中的小小的生命。
女儿一天天成长,我们的快乐一天天增多。看着女儿如花的笑脸——尽管女儿也如其父一样小眼睛、单眼皮,黄黑的皮肤——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什么才叫爱什么才叫心-爱。做父亲的那个人对女儿的爱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且不用说每次乐颠颠儿地给女儿洗尿布,甚至女儿的臭臭都成为了做父亲的那个人眼中的黄金要研究一番呢。我和丈夫认识这么久他从来不肯送花给我,说那是奢华的假相毫无用处,甚至在他热恋我的时候,有一次情人节他牵着我的手走在鲜花叫卖的大街上,一个好心的花童拦住他温柔地说:“先生给女朋友买花吧?”一向不聪明的他这回不知怎么聪明起来回头垂眼问我:“你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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