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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alicemantion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ài。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里住的很舒服才好。勋老夫人腿脚不太舒服,老年人即使生活在锦衣玉食的家族中,年纪长了,还是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不舒服。
她们的房间在左翼,窗户外面就是红松林,这个房间很好,外面还有一个大露台,如果老夫人不想下楼活动,就可以直接在这里动弹动弹,从这里凭栏远眺,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天空、草,青山还有远处的河谷。
我们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我端着下午茶过来,与她聊一会儿。
我听见她对我说,“这的园子是老爷子给老四的,他一到勋家就在这里住。那个时候不比现在,老四刚回来,还不会说中文,居住的地方离开长岛远一些,心情会好一些。老四在普林斯顿毕业之后,老爷子就把园子给他了,我本来以为他读完phd就回勋家,结果他去了西岸,几年后,他再回东岸的时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给她倒了一点红茶,金色的茶漏横在杯子正中央,上面有几根撇不净的茶叶。
勋老夫人,“这是,祁门红茶?”
我,“对。”
,很杂,主要的书目只有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的,目前,我只能阅读这两种语言写成的树,其他不成。我的书目从文学历史与艺术、人物传记、二战风云、到机械构造,信息系统,it技术,金融,航空,外加长篇漫画,各类小说,少数几本一些法语、德语的入门教程,等等,杂乱到好像一个图书市场。当然,这里并不是我全部想要的东西,勋先生这里的图书馆本来已经很壮观了,我摆放的这些不过是睡前一些零散小食,给自己多一些小趣味罢啦。
勋世奉推开屋门,他披着浴袍,手中拿着一块宽大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擦头发上的水珠。
“我以为你会继续阅读那些花花绿绿封皮的读物。”他说,“看来,是不一样了。”
我翻看一本关于英国二战期间的剑桥学生与苏联共产主义之间的恩怨纠葛的小说,听他这么来了一句,我点头,“嗯,我长大了。”
他去洗澡,完了之后,换上衬衣长裤。
衬衣的领口都没有扎起来,剩下3、4个扣子,所以,稍微敞开的衣服遮挡不住他的喉结、锁骨还有胸膛上坚劲的肌肉……外面阳光太好,因为整个alicemantion满是封冻的冰雪,于是,这样的阳光照在雪上,就显得更加刺目。
巨大的书柜抵住了整整一面墙,顶天立地的,却挡不住阳光。
光线刚好照在勋世奉的鼻梁上,眼珠隐蔽在光线中,颜色变得很淡,好像上古年代永不消融的冰川的颜色,并且,过于强烈的白光让他的皮肤更白,白的像透明一样,像一张上等的宣纸,这样,他鼻梁上的纤细的血管就隐约可见,淡淡的青色,——蓝血。
我,“你不太符合现在美国对于富豪的审美要求。”
他修长的手指随意拿起来一本书,是中文的,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他看不明白,微微皱起眉。
“什么?”他随意搭话。
我,“北美当代权贵应该是个子高,消瘦,但是皮肤的颜色应该深,好像小麦的颜色,这样显得他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时间,在大家都为了生计而工作的时候,这些人有钱,并且最为奢侈的是,他们还有时间可以去棕榈滩,去太平洋私人岛屿,去任何他们想要去的地方享受阳光沙滩,还有海浪。”
勋世奉没有说话,他抬起头,看着我。
我,“不过,我喜欢你这个样子。”
他忽然低头,亲了一下我面颊,进而继续,……我们的嘴唇贴合在一起,他把我涂抹在嘴唇上的鲜红色的口红尽数吃掉,他的嘴唇边缘上沾上了一抹猩红。
——忽然,很想做ài。
我握住他的手,抬高,放在我的腰间,他用双臂环住我,很轻易把我托住,轻轻举起来,抵在书柜上,后背虽然被这些木格隔住,但是我不太在意,只是双手压住他的肩膀。
……
火,燃烧起来很快,烈烈的把一切焚毁,最终,只剩下一些灰烬。
额头上有汗珠,顺着我面颊滑下,在腮边滴落。
被他抱着有些高,正好可以低头,在他的鼻尖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鼻尖留下了一点红色的印记。
……
勋老夫人到了。
我们住在长岛的时候,勋老夫人还有佘太君都照顾的很周全,今天他们过来这边住,并且还是为了我们婚礼的事情,我当然也要让她们在这里住的很舒服才好。勋老夫人腿脚不太舒服,老年人即使生活在锦衣玉食的家族中,年纪长了,还是会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不舒服。
她们的房间在左翼,窗户外面就是红松林,这个房间很好,外面还有一个大露台,如果老夫人不想下楼活动,就可以直接在这里动弹动弹,从这里凭栏远眺,可以看见一望无际的天空、草,青山还有远处的河谷。
我们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我端着下午茶过来,与她聊一会儿。
我听见她对我说,“这的园子是老爷子给老四的,他一到勋家就在这里住。那个时候不比现在,老四刚回来,还不会说中文,居住的地方离开长岛远一些,心情会好一些。老四在普林斯顿毕业之后,老爷子就把园子给他了,我本来以为他读完phd就回勋家,结果他去了西岸,几年后,他再回东岸的时候,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给她倒了一点红茶,金色的茶漏横在杯子正中央,上面有几根撇不净的茶叶。
勋老夫人,“这是,祁门红茶?”
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