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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不只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生气,反正身后江凤煜这个死皮赖脸要跟进来的情场高手是笑得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哪有这么谈恋爱的?傻缺么?知道这家伙不是来跟他抢林浩的,心里松了口气,可楚歌看起来就好可怜!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
“呃……很可爱啊!”林浩摸了摸对方的头,明明身高差不多,但是偶尔不当班的时候,这个人的天生呆萌真的好像跟他隔着一道次元壁似的,“还有啊,一起出去玩儿,就别林先生长、林先生短的了,叫林浩,我们不是朋友么?”
有这么个弟弟的话,感觉也不错呢,虽然说也许他未必有楚歌年纪大。
“恩恩。”
第一次约会,楚歌也很紧张。
相比之下,林浩简单多了……不是说了么,他没有期待!
普通的牛仔裤、灰T恤,套了件黑色外套,说实话,对他这种完全没有约会意识的人,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可偏偏林浩就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怎么穿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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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不只是该哭笑不得还是该生气,反正身后江凤煜这个死皮赖脸要跟进来的情场高手是笑得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哪有这么谈恋爱的?傻缺么?知道这家伙不是来跟他抢林浩的,心里松了口气,可楚歌看起来就好可怜!
林浩瞪了他一眼,这下江凤煜也消停了,他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谭鹿这家伙,与其说他了解,倒不如说他们有着同一种悲哀,被当做杀人凶器一般行尸走肉的童年,之后好不容易摆脱那种生活,他们已经错过了青春最浪漫的年纪,那家伙的性格也越来越偏执,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干脆把坏人做到了底,至于谈恋爱……呵呵,有女人就睡,男人也无所谓,漂亮就行,看上就抢,一直都是这样吧,现在真要追求什么人,这家伙的情商倒还真蠢成狗了!简直不忍心听下去!
“谭鹿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胡闹,我就把楚歌锁在屋里,你这辈子都别想看见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倒是教教我啊!只要能让他高兴,让他不委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要说这谭鹿,这次还真是一颗真心,为了抱得美人归,看这架势还真是什么都敢答应。
可问题是——
“呃,他恋爱……谈恋爱就是……就是……”
林浩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一向运筹帷幄的他,还真是难得的看起来底气不足。
见鬼,干嘛问他?他也没谈过好么!
“我看不如这样,你给我做个示范,楚歌跟你关系那么好、那么信任你,一定行!”
——病入膏盲的人都喜欢胡说八道,比如说谭鹿,朋友之间的喜欢,和爱人能一样么?
“我去!谈恋爱这事儿,哪儿还有做示范的?再说了,我去哪儿找个恋爱对象给你示范啊!”
——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
“呃……很可爱啊!”林浩摸了摸对方的头,明明身高差不多,但是偶尔不当班的时候,这个人的天生呆萌真的好像跟他隔着一道次元壁似的,“还有啊,一起出去玩儿,就别林先生长、林先生短的了,叫林浩,我们不是朋友么?”
有这么个弟弟的话,感觉也不错呢,虽然说也许他未必有楚歌年纪大。
“恩恩。”
第一次约会,楚歌也很紧张。
相比之下,林浩简单多了……不是说了么,他没有期待!
普通的牛仔裤、灰T恤,套了件黑色外套,说实话,对他这种完全没有约会意识的人,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可偏偏林浩就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怎么穿都让人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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