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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