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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之时,所谓大明天王还不是大明天王,只是一个穷书生,曾落草为寇,被郡守剿得只剩十八骑,冬日里逃入狼山,见大雪封山,于是郡守就撤兵了。可是等开春再来的时候,穷书生已经从山中拉出了一万人的队伍,而等太守上报朝廷,请求援军的两个月间,穷书生又已经发展出了十万人的兵马,打出了大明天王的旗号。
古骜还记得,那位太尉留下的兵法中,如何剿匪一节斐然成章……
比如一开始郡守对于匪数都乃瞒报,会尽量说得较少,结果等朝廷的援军到达,根本赶不上流寇之数。
于是发展出了许多剿匪的不二信条:
诸如,株连流寇九族,参与者凌迟处死。
——这样许多人即使被饿死,也不会去做流寇。
诸如,防止流民聚集,聚集形同谋反。
——这样虽然有蛮横之嫌,却可以防患于未然。
诸如,一旦粮荒,就在城外设粥场,由兵甲护卫。
——这样即使粥汤不够,也可以令人在希望中慢慢饿死,而不会绝望造反。
诸如,断绝流寇与读书人的联系,读书人哪怕接受流寇一财一物,便凌迟处死。
——没有读书人指点,流寇往往容易犯错。
诸如,对于静止之寇,围而不剿,令其内讧。
——流寇自己不自务农,以剽掠为生;因此只要围住,人相食之事都会发生。
诸如,对于流窜之寇,只追不拦。
——前部乃精锐,若拦,他们反而置之死地而后生;
——后部乃残兵,若追,却能得到大部分流寇剽掠来的辎重。
可承远殿中的浩繁卷轶中,却从来没有提过:
流寇究竟是如何从一十八骑,一冬之间就过了万?
又如何从过万,两月之间便过了十万?
又究竟是怎么做到,每每在守军报上匪数后,来清剿之朝廷军队,永远赶不上流寇新发展的数量?
大明天王究竟是如何做的?
……这世上,从未有人敢记载下这样的学问,因为这是诛九族的罪过。
可典不识这卷书中,寥寥几字间,却明明白白地写了——“大明天王”一点点壮大的过程。
典不识看不出来,因为他手中只有七巧板中的这一块,却没有其他的六块。
而古骜之所以一看便与之前所学一瞬间全部贯通,豁然开朗,乃是因为剿匪与起义乃一体之两面,古骜研究透了一面,另一面自然一点就通。
竹简上墨迹黑字,对于典不识只是简单的叙述,
可是对于古骜来说,目所及处,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如何一步一步实施,赫然在目,分条缕析:
所谓“天王既临,开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生存之要,在于剽掠粮食,既要剽掠粮食,便定有一村一地,谓之剽掠之地。
又有“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于城头以警。”
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要害在于必须将‘剽掠之地’中人等划归为两类,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
行军至后,或杀士族,并令庶族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富户,令黎民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恶霸,使百姓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
如此一来,这些原本的庶族、黎民、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等流寇撤军之时,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便会跟着一起参军,所以才有言道:
“天王既行,民参军跃踊,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
初之时,所谓大明天王还不是大明天王,只是一个穷书生,曾落草为寇,被郡守剿得只剩十八骑,冬日里逃入狼山,见大雪封山,于是郡守就撤兵了。可是等开春再来的时候,穷书生已经从山中拉出了一万人的队伍,而等太守上报朝廷,请求援军的两个月间,穷书生又已经发展出了十万人的兵马,打出了大明天王的旗号。
古骜还记得,那位太尉留下的兵法中,如何剿匪一节斐然成章……
比如一开始郡守对于匪数都乃瞒报,会尽量说得较少,结果等朝廷的援军到达,根本赶不上流寇之数。
于是发展出了许多剿匪的不二信条:
诸如,株连流寇九族,参与者凌迟处死。
——这样许多人即使被饿死,也不会去做流寇。
诸如,防止流民聚集,聚集形同谋反。
——这样虽然有蛮横之嫌,却可以防患于未然。
诸如,一旦粮荒,就在城外设粥场,由兵甲护卫。
——这样即使粥汤不够,也可以令人在希望中慢慢饿死,而不会绝望造反。
诸如,断绝流寇与读书人的联系,读书人哪怕接受流寇一财一物,便凌迟处死。
——没有读书人指点,流寇往往容易犯错。
诸如,对于静止之寇,围而不剿,令其内讧。
——流寇自己不自务农,以剽掠为生;因此只要围住,人相食之事都会发生。
诸如,对于流窜之寇,只追不拦。
——前部乃精锐,若拦,他们反而置之死地而后生;
——后部乃残兵,若追,却能得到大部分流寇剽掠来的辎重。
可承远殿中的浩繁卷轶中,却从来没有提过:
流寇究竟是如何从一十八骑,一冬之间就过了万?
又如何从过万,两月之间便过了十万?
又究竟是怎么做到,每每在守军报上匪数后,来清剿之朝廷军队,永远赶不上流寇新发展的数量?
大明天王究竟是如何做的?
……这世上,从未有人敢记载下这样的学问,因为这是诛九族的罪过。
可典不识这卷书中,寥寥几字间,却明明白白地写了——“大明天王”一点点壮大的过程。
典不识看不出来,因为他手中只有七巧板中的这一块,却没有其他的六块。
而古骜之所以一看便与之前所学一瞬间全部贯通,豁然开朗,乃是因为剿匪与起义乃一体之两面,古骜研究透了一面,另一面自然一点就通。
竹简上墨迹黑字,对于典不识只是简单的叙述,
可是对于古骜来说,目所及处,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如何一步一步实施,赫然在目,分条缕析:
所谓“天王既临,开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生存之要,在于剽掠粮食,既要剽掠粮食,便定有一村一地,谓之剽掠之地。
又有“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于城头以警。”
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要害在于必须将‘剽掠之地’中人等划归为两类,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
行军至后,或杀士族,并令庶族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富户,令黎民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恶霸,使百姓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
如此一来,这些原本的庶族、黎民、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等流寇撤军之时,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便会跟着一起参军,所以才有言道:
“天王既行,民参军跃踊,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