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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府的卫士们果然没让我走眼,他们自觉的站在最外层,让没有能力自保的普通人躲在他们的身后,并没有区别对待到底是花船上的人,还是龙舟上的人。
趁着混战时,我利用半吊子轻功和小巧的身形顺利潜进湖水。不会游泳的我,早就让通知任务完成的霄等在船底,然后由他将我带走。
因为不能抬头呼吸,我只好咬住霄的嘴唇,利用他自带的补氧功能在水下游动。无暇顾及自己算不算是亵玩人形电脑,我只记得隐约间听到师傅叫我的名字,那声音真真好听,真真悲伤,胸腔里的心脏也忍不住重重的一颤。他来了吗?是来寻我的吗?哈哈,怕不是我自作多情的幻听了吧?!
上到岸边,我们立即隐身冲到事先准备好的马车里,来不及换上干净的衣服,我和已瞬间烘干衣服的霄就奔赴城外。我估计要再晚点,这城门就出不去了。
缓缓睁开双眼,我努力让自己接受现实。没有了师傅这座大山可以依靠,也没有雅欢服侍左右,从今天起,我就要撑起自己的世界,轻轻抚摸腹部,还有它的世界。
一路上有惊无险,什么盗贼、什么骗子统统都不是霄的对手。
某日,在林子行驶。
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7、8个自认为高大威猛的贼头挡住我们的前进的道路。
霄面无表情,连刘海都不曾飘起以一种常人不曾见过的奇异驾法,垂直于山体,平行于地面,绕过目瞪口呆的贼娃子们,潇洒的离开。
这种类似于漂浮的做法,我非常喜欢,感觉自己像驾着飞船一样!还是跟B宝一起飞哦,咔咔咔,怕不要眼企死B宝粉们,哦哈哈哈!
根据霄的搜索,在极南之地我找到一处被称为春歌城的地方,那里又被称为魔鬼城,一个只有魔鬼居住的化外之地。在这里没有朝廷,没有法律,是逃犯罪人的世外桃源。虽然不把自己归在逃犯或罪人之类,不过,那个地方却是我此刻最佳的选择。
虽然只是一个盗贼、逃犯聚集的城池,但并不是谁都可以恣意妄为的无人之境。因为在这里,有一个人,他就是朝廷,他就是法律,他,就是伟南帮的帮主春哥!
所有要在春歌城生存的人都必须遵守春哥的律例,不管你在外面是奸淫掳掠、作奸犯科、杀人放火或是干过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又或者你是为仇人所逼无立锥之地而来,只要你在这里本本分分的生活,那么,你就是春歌城的人,可以自由在的留在这里。
这里有黄皮肤黑眼睛的耽国人,也有金发碧眼的梅国人,他们比邻而居,不分你我。这个看似自由的地方,其居民8成以上是由曾在刀口上舔血的亡命之徒组成,另外2成则各有不同:出身此地的盗贼2代,被捉来的奴隶和美人,身份不明但长期在此地停留的神秘人士,当然那些被仇人所逼的也不在少数。
而在这里谋求生存的方式也不外乎2种:一种是正当的出卖体力或脑力;另一种则是正当的通过自己的力量剥削其他人。任何试图通过阴谋诡计或不被春哥认可的方式去巧取豪夺,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虽然,霄的能力超乎大部分人,但是,这是我唯一的王牌,不能随便就使用了。我选择重操旧业,出卖自己的嘴力说书!
宋初宰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我肖邰坚今日就指望肚子里的半部《水浒》过日子了!
在心中一片忐忑下,我跟霄走进了春歌楼,春歌城唯一的茶楼。
第二十三章:美男太多,吃不消?!
一进去,我口水就开始无法自抑的泛滥开来。可以容纳百人的大厅只有几个光膀子的小二横七竖八的靠在凳上、桌上,初一看只觉得身材完美,肌肉坚实;仔细看去,我的心灵就开始颤抖:
那个撑着下巴发呆金发碧眼的帅锅,不是贝克汉姆还能是谁?那高挺的鼻梁,那深邃的眼神,还有微微上扬的薄唇,俺的个亲爹哦,您咋能恁帅呢?!
旁边斜靠着,只穿一条围裙和诱人紧腿4分裤的长发帅锅,您的笑容实在太迷人,您的眼波实在太勾魂,您就是世界上唯一的花我的木村大蝈蝈!
吸吸嘴角的唾液,我继续搜索美男:
那边那个淡金色半长发、清瘦颀长的男子,灿若星河的淡褐色眼睛仿佛拥有吸力的磁石,让人无法挪开视线,天生的贵族气质,更是牢牢捕获人类贪婪的灵魂,他,就是世间最美的王子安德烈!
王子总是跟王子靠在一起的,搂住咱们安德烈陛下纤纤细腰的不正是鼎鼎大名的威廉王子,金色的短发和海蓝忧郁的眼眸,真是容易让人母爱泛滥的生命体!!
还有一个,正俯首趴在前台呼呼而睡,真像看看到底是谁,到底有多美!
我吞吞口腔里多得冒泡的口水,朝前台走去。我的行动并没用人在意,那些半裸着的美男们仍自顾自的坐在那里,连看都冇看我一眼。
走至前台,我轻咳一声,甜睡的美人稍稍晃动了黔首。
紧张的瞪大眼睛,我等着美色惊艳。
朦胧的眼波在长长浓密的睫毛下转动,圆润挺翘的小鼻子和性感娇艳的唇瓣,宜男宜女的巴掌脸,细腻得掐出水的皮肤。
我是小鹿撞心窝,眼冒桃花心,竟然是水仙少年纳西塞斯般俊美的世纪末美少年柏!原!崇!!!
尚书府的卫士们果然没让我走眼,他们自觉的站在最外层,让没有能力自保的普通人躲在他们的身后,并没有区别对待到底是花船上的人,还是龙舟上的人。
趁着混战时,我利用半吊子轻功和小巧的身形顺利潜进湖水。不会游泳的我,早就让通知任务完成的霄等在船底,然后由他将我带走。
因为不能抬头呼吸,我只好咬住霄的嘴唇,利用他自带的补氧功能在水下游动。无暇顾及自己算不算是亵玩人形电脑,我只记得隐约间听到师傅叫我的名字,那声音真真好听,真真悲伤,胸腔里的心脏也忍不住重重的一颤。他来了吗?是来寻我的吗?哈哈,怕不是我自作多情的幻听了吧?!
上到岸边,我们立即隐身冲到事先准备好的马车里,来不及换上干净的衣服,我和已瞬间烘干衣服的霄就奔赴城外。我估计要再晚点,这城门就出不去了。
缓缓睁开双眼,我努力让自己接受现实。没有了师傅这座大山可以依靠,也没有雅欢服侍左右,从今天起,我就要撑起自己的世界,轻轻抚摸腹部,还有它的世界。
一路上有惊无险,什么盗贼、什么骗子统统都不是霄的对手。
某日,在林子行驶。
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7、8个自认为高大威猛的贼头挡住我们的前进的道路。
霄面无表情,连刘海都不曾飘起以一种常人不曾见过的奇异驾法,垂直于山体,平行于地面,绕过目瞪口呆的贼娃子们,潇洒的离开。
这种类似于漂浮的做法,我非常喜欢,感觉自己像驾着飞船一样!还是跟B宝一起飞哦,咔咔咔,怕不要眼企死B宝粉们,哦哈哈哈!
根据霄的搜索,在极南之地我找到一处被称为春歌城的地方,那里又被称为魔鬼城,一个只有魔鬼居住的化外之地。在这里没有朝廷,没有法律,是逃犯罪人的世外桃源。虽然不把自己归在逃犯或罪人之类,不过,那个地方却是我此刻最佳的选择。
虽然只是一个盗贼、逃犯聚集的城池,但并不是谁都可以恣意妄为的无人之境。因为在这里,有一个人,他就是朝廷,他就是法律,他,就是伟南帮的帮主春哥!
所有要在春歌城生存的人都必须遵守春哥的律例,不管你在外面是奸淫掳掠、作奸犯科、杀人放火或是干过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又或者你是为仇人所逼无立锥之地而来,只要你在这里本本分分的生活,那么,你就是春歌城的人,可以自由在的留在这里。
这里有黄皮肤黑眼睛的耽国人,也有金发碧眼的梅国人,他们比邻而居,不分你我。这个看似自由的地方,其居民8成以上是由曾在刀口上舔血的亡命之徒组成,另外2成则各有不同:出身此地的盗贼2代,被捉来的奴隶和美人,身份不明但长期在此地停留的神秘人士,当然那些被仇人所逼的也不在少数。
而在这里谋求生存的方式也不外乎2种:一种是正当的出卖体力或脑力;另一种则是正当的通过自己的力量剥削其他人。任何试图通过阴谋诡计或不被春哥认可的方式去巧取豪夺,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虽然,霄的能力超乎大部分人,但是,这是我唯一的王牌,不能随便就使用了。我选择重操旧业,出卖自己的嘴力说书!
宋初宰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我肖邰坚今日就指望肚子里的半部《水浒》过日子了!
在心中一片忐忑下,我跟霄走进了春歌楼,春歌城唯一的茶楼。
第二十三章:美男太多,吃不消?!
一进去,我口水就开始无法自抑的泛滥开来。可以容纳百人的大厅只有几个光膀子的小二横七竖八的靠在凳上、桌上,初一看只觉得身材完美,肌肉坚实;仔细看去,我的心灵就开始颤抖:
那个撑着下巴发呆金发碧眼的帅锅,不是贝克汉姆还能是谁?那高挺的鼻梁,那深邃的眼神,还有微微上扬的薄唇,俺的个亲爹哦,您咋能恁帅呢?!
旁边斜靠着,只穿一条围裙和诱人紧腿4分裤的长发帅锅,您的笑容实在太迷人,您的眼波实在太勾魂,您就是世界上唯一的花我的木村大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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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那个淡金色半长发、清瘦颀长的男子,灿若星河的淡褐色眼睛仿佛拥有吸力的磁石,让人无法挪开视线,天生的贵族气质,更是牢牢捕获人类贪婪的灵魂,他,就是世间最美的王子安德烈!
王子总是跟王子靠在一起的,搂住咱们安德烈陛下纤纤细腰的不正是鼎鼎大名的威廉王子,金色的短发和海蓝忧郁的眼眸,真是容易让人母爱泛滥的生命体!!
还有一个,正俯首趴在前台呼呼而睡,真像看看到底是谁,到底有多美!
我吞吞口腔里多得冒泡的口水,朝前台走去。我的行动并没用人在意,那些半裸着的美男们仍自顾自的坐在那里,连看都冇看我一眼。
走至前台,我轻咳一声,甜睡的美人稍稍晃动了黔首。
紧张的瞪大眼睛,我等着美色惊艳。
朦胧的眼波在长长浓密的睫毛下转动,圆润挺翘的小鼻子和性感娇艳的唇瓣,宜男宜女的巴掌脸,细腻得掐出水的皮肤。
我是小鹿撞心窝,眼冒桃花心,竟然是水仙少年纳西塞斯般俊美的世纪末美少年柏!原!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