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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宽,所以大楚的布匹宽度一般在70厘米左右,而采用飞梭之后,直接拨拉绳子就行,不用左右手互交,所以就可以做宽了。
当然,拨拉的动能有限,也不能无限宽,再考虑工人体能和耐力,大概1.4米左右就差不多了,也就是原本的两倍宽。
除了更宽,拨拉也比左右手互交简单省力多了,所以在速度上也有很大优势。
综合以上,从生丝消耗速度来看,目前的丝织机工作效率大概是原本的五六倍。
“用着还行吗?”
叶欢随口问道。
马二虎笑得更夸张了,“何止是行?简直就是行啊!”
“以前黑灯瞎火的时候,村子里只有胡老太能织得不出错,现在换成这种,随便是个女人都能摸黑织了!所以这两天晚上通宵赶工才没耽误,而且同样是一匹绢,我们这么宽的跟人家只有一半宽的,看起来是两倍,但价格上可不止两倍。人家一匹要是卖3贯,我看我们一匹卖9贯都行!”
叶欢看了他一眼,略有些诧异,随后笑了,“马经理看来对销售很有天赋。”
他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其他人没飞梭,想要织出和他们一样幅宽的丝绸来,至少要两三个人一起,需配合默契、且费时费力,总成本并不是原先的2倍,而是呈指数上升的,这也就使得售价肯定要在2倍以上。3倍不好说,2.5倍价格应该至少还是有的。
“哪里哪里。”马二虎腆着脸笑着谦虚。
叶欢又问:“那现在我们做了多少匹这样的绢了?”
马二虎想都没想,“到今天早上是48匹。”说完,也不等叶欢催,已经从怀里掏出了账本来。
这张本同样是几十张纸用线在一侧缝住了,只不过和顾正茂不同的是,这个账本有封皮,是两块布,看着……好像就是马二虎身上的衣服上裁剪下来的?
叶欢朝马二虎身上瞥了一眼,没看到哪里缺了。
马二虎则是嘿嘿一笑,“加个封皮,好看些。”说着,主动翻开封皮,给叶欢展示起来。
好看的字千篇一律,难看的字各有千秋,顾正茂和马二虎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
不过记载得不错。
每个班、每台机是谁,做了多少绢,西陵原材料那边什么时候送来多少斤生丝,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全是大白话,没有华丽的辞藻和文法,一看就明白。
叶欢看着,默默算了起来:48匹,因为宽是原本2倍的缘故,那就可以算96匹。按1.2斤生丝原尺寸一匹算,就是消耗了115斤左右,原材料送来240斤,那就剩125斤,和账本对的上。
不过……
“一半产能都没消耗掉,太慢了。”
叶欢叹了一口气。
马二虎闻言,面色古怪,无言以对,心里已经疯狂吐槽了起来。
我的知州大人哎,2台机,正常三四天下来也就织个五六匹。就算是像我们一样增派人手,不停机连轴转,那也就十六七匹,可我们现在做了48匹!而且这还是双倍幅宽的48匹,换成正常尺寸的话,那就是96匹!
别人要是有这种成果,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然后大牙都要笑掉了,结果你老人家还嫌慢?
不过马二虎也就敢在肚子里说说了,面上还是勉强挤出了笑容,可往日牙尖嘴利的他现在却不知说什么好了。
知州大人竟然能说出这种不是人的话来,他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呢?
叶欢一时也没说话。
他之所以又搞这么个西陵纺织,就是不想只做原材料生意,加工也想搞。并且在他的计划中,一开始肯定原材料赚钱,但是很快就是这种领先时代的机器加工赚钱了。
可惜,刚起步,在只有2台机器的情况下,即使他已经让马二虎多招人、通宵加班来做了,但还是太慢了,连生丝产能的一半都处理不掉。
还是要多做机器,赶紧把西陵纺织给搞起来才是。
“不过也没办法,就先这样吧。”
叶欢把账本还给马二虎,又对他说道:“今天继续通宵,那些生丝你也整理一下,明天我就派人拿去卖,到时候没做完的生丝和做好的绢都一起带走。”
“啊?”
马二虎眨了眨眼,貌似惊讶,没一会儿,主动提议:“要不再等几天吧?等把这些丝都做成绢了。就这么卖丝,浪费呀!”
叶欢摇头,“不等了,就这么办,你准备一下吧。”
他也知道光卖丝会少赚一点,不过他现在需要这么做:当初粮食带得不够,如今营地的粮食只够吃六七天了,得赶紧去才采买。另外,他还打算第一个月按旬(十天)来发分红,给大家一个惊喜,凝聚人心,从而使得云州局势更加稳定,这些都是需要大量钱的。
如果少赚一点钱能达成这些目的的话,那其实还是赚了。
马二虎看叶欢坚持,也没再劝,当即应了下来,表情浮夸,拍着胸脯保证:“那好,我今天就不睡觉了,一定把这事做得妥妥当当!”……
考察、交代完毕后,叶欢就离开了西陵纺织,一路径直回了丁素秋那房子。
到家之后,丁素秋看他不出去,也就不跟着了,先回去卧房吐丝去了。
叶欢在中堂坐了没一会儿也就跟了进来,看到丁素秋在床上躺着,掀开了衣服,露出光洁的小腹,源源不断的粗大白绳从肚脐眼上涌出来。
雪白的皮肤、柔软的小腹、更白的丝,交织在一起的场景有种妖艳的炫丽,很猎奇,也许会戳中某些人的奇特X癖,看得叶欢还怪不好意思的,一扭头,挪开了视线,看向墙壁。
丁素秋其实用嘴和手也能吐丝,之所以非要用肚脐眼,是因为叶欢要她吐不黏的丝——在点水成丝的时候叶欢就发现了,宋平当初拿来的那些丝有的不黏、很粗,有的很黏、稍细。
很黏的那种用来点水成丝效果很差,要不黏的用来点水成丝才好,而不黏的那种,似乎只能用肚脐眼来吐。
“咳咳!”
叶欢清了清嗓子,看着墙面问道:“小丁啊,你在这里也住了不少年了,那你知不知道,云州附近除了浔州之外,还有哪里有城市吗?可以比浔州小一点,但也不能太小,要能吃下我们这些货的,还要有大量的粮食买,最好离云州也不要太远了。”
他原本是想按计划去浔州卖货买粮的,可是刚才又想了想,觉得最好还是能换一个地方。毕竟浔州很大概率是那幕后敌人的地盘,去那卖丝买粮还是作为最后的备选项吧。
除此之外,他还担心起了市场的反应来——人们真的会愿意买这种新的丝绸和生丝吗?如果愿意买,他们又究竟会愿意为此开出一个怎样的价格呢,是比蚕丝低,还是高?
真的要卖丝了,他还真有点小紧张。
做不宽,所以大楚的布匹宽度一般在70厘米左右,而采用飞梭之后,直接拨拉绳子就行,不用左右手互交,所以就可以做宽了。
当然,拨拉的动能有限,也不能无限宽,再考虑工人体能和耐力,大概1.4米左右就差不多了,也就是原本的两倍宽。
除了更宽,拨拉也比左右手互交简单省力多了,所以在速度上也有很大优势。
综合以上,从生丝消耗速度来看,目前的丝织机工作效率大概是原本的五六倍。
“用着还行吗?”
叶欢随口问道。
马二虎笑得更夸张了,“何止是行?简直就是行啊!”
“以前黑灯瞎火的时候,村子里只有胡老太能织得不出错,现在换成这种,随便是个女人都能摸黑织了!所以这两天晚上通宵赶工才没耽误,而且同样是一匹绢,我们这么宽的跟人家只有一半宽的,看起来是两倍,但价格上可不止两倍。人家一匹要是卖3贯,我看我们一匹卖9贯都行!”
叶欢看了他一眼,略有些诧异,随后笑了,“马经理看来对销售很有天赋。”
他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其他人没飞梭,想要织出和他们一样幅宽的丝绸来,至少要两三个人一起,需配合默契、且费时费力,总成本并不是原先的2倍,而是呈指数上升的,这也就使得售价肯定要在2倍以上。3倍不好说,2.5倍价格应该至少还是有的。
“哪里哪里。”马二虎腆着脸笑着谦虚。
叶欢又问:“那现在我们做了多少匹这样的绢了?”
马二虎想都没想,“到今天早上是48匹。”说完,也不等叶欢催,已经从怀里掏出了账本来。
这张本同样是几十张纸用线在一侧缝住了,只不过和顾正茂不同的是,这个账本有封皮,是两块布,看着……好像就是马二虎身上的衣服上裁剪下来的?
叶欢朝马二虎身上瞥了一眼,没看到哪里缺了。
马二虎则是嘿嘿一笑,“加个封皮,好看些。”说着,主动翻开封皮,给叶欢展示起来。
好看的字千篇一律,难看的字各有千秋,顾正茂和马二虎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
不过记载得不错。
每个班、每台机是谁,做了多少绢,西陵原材料那边什么时候送来多少斤生丝,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全是大白话,没有华丽的辞藻和文法,一看就明白。
叶欢看着,默默算了起来:48匹,因为宽是原本2倍的缘故,那就可以算96匹。按1.2斤生丝原尺寸一匹算,就是消耗了115斤左右,原材料送来240斤,那就剩125斤,和账本对的上。
不过……
“一半产能都没消耗掉,太慢了。”
叶欢叹了一口气。
马二虎闻言,面色古怪,无言以对,心里已经疯狂吐槽了起来。
我的知州大人哎,2台机,正常三四天下来也就织个五六匹。就算是像我们一样增派人手,不停机连轴转,那也就十六七匹,可我们现在做了48匹!而且这还是双倍幅宽的48匹,换成正常尺寸的话,那就是96匹!
别人要是有这种成果,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然后大牙都要笑掉了,结果你老人家还嫌慢?
不过马二虎也就敢在肚子里说说了,面上还是勉强挤出了笑容,可往日牙尖嘴利的他现在却不知说什么好了。
知州大人竟然能说出这种不是人的话来,他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呢?
叶欢一时也没说话。
他之所以又搞这么个西陵纺织,就是不想只做原材料生意,加工也想搞。并且在他的计划中,一开始肯定原材料赚钱,但是很快就是这种领先时代的机器加工赚钱了。
可惜,刚起步,在只有2台机器的情况下,即使他已经让马二虎多招人、通宵加班来做了,但还是太慢了,连生丝产能的一半都处理不掉。
还是要多做机器,赶紧把西陵纺织给搞起来才是。
“不过也没办法,就先这样吧。”
叶欢把账本还给马二虎,又对他说道:“今天继续通宵,那些生丝你也整理一下,明天我就派人拿去卖,到时候没做完的生丝和做好的绢都一起带走。”
“啊?”
马二虎眨了眨眼,貌似惊讶,没一会儿,主动提议:“要不再等几天吧?等把这些丝都做成绢了。就这么卖丝,浪费呀!”
叶欢摇头,“不等了,就这么办,你准备一下吧。”
他也知道光卖丝会少赚一点,不过他现在需要这么做:当初粮食带得不够,如今营地的粮食只够吃六七天了,得赶紧去才采买。另外,他还打算第一个月按旬(十天)来发分红,给大家一个惊喜,凝聚人心,从而使得云州局势更加稳定,这些都是需要大量钱的。
如果少赚一点钱能达成这些目的的话,那其实还是赚了。
马二虎看叶欢坚持,也没再劝,当即应了下来,表情浮夸,拍着胸脯保证:“那好,我今天就不睡觉了,一定把这事做得妥妥当当!”……
考察、交代完毕后,叶欢就离开了西陵纺织,一路径直回了丁素秋那房子。
到家之后,丁素秋看他不出去,也就不跟着了,先回去卧房吐丝去了。
叶欢在中堂坐了没一会儿也就跟了进来,看到丁素秋在床上躺着,掀开了衣服,露出光洁的小腹,源源不断的粗大白绳从肚脐眼上涌出来。
雪白的皮肤、柔软的小腹、更白的丝,交织在一起的场景有种妖艳的炫丽,很猎奇,也许会戳中某些人的奇特X癖,看得叶欢还怪不好意思的,一扭头,挪开了视线,看向墙壁。
丁素秋其实用嘴和手也能吐丝,之所以非要用肚脐眼,是因为叶欢要她吐不黏的丝——在点水成丝的时候叶欢就发现了,宋平当初拿来的那些丝有的不黏、很粗,有的很黏、稍细。
很黏的那种用来点水成丝效果很差,要不黏的用来点水成丝才好,而不黏的那种,似乎只能用肚脐眼来吐。
“咳咳!”
叶欢清了清嗓子,看着墙面问道:“小丁啊,你在这里也住了不少年了,那你知不知道,云州附近除了浔州之外,还有哪里有城市吗?可以比浔州小一点,但也不能太小,要能吃下我们这些货的,还要有大量的粮食买,最好离云州也不要太远了。”
他原本是想按计划去浔州卖货买粮的,可是刚才又想了想,觉得最好还是能换一个地方。毕竟浔州很大概率是那幕后敌人的地盘,去那卖丝买粮还是作为最后的备选项吧。
除此之外,他还担心起了市场的反应来——人们真的会愿意买这种新的丝绸和生丝吗?如果愿意买,他们又究竟会愿意为此开出一个怎样的价格呢,是比蚕丝低,还是高?
真的要卖丝了,他还真有点小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