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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而转世后的茵兰手上却有。
福生和小兰,本就无缘无份;前世一笔孽债,今生无处偿还。
福生深深叹息,终于缓缓开口,“其实我早已知道,她不会和我在一起。”
“那晚我去积水隧道,就是想问她这件事。”
“上一世,我们约好了,在那里会合,一起坐船离开上海,去香港。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来。”
“上一世的那个晚上,也是暴雨如注。”
每个人讲的故事,都是一个不同于别人的版本。真相是什么,似乎连当事人都没有资格去判断。
福生口中的兰儿:年轻、貌美、可怜、乐观、坚强、纯情。
总之,令他一见倾心。
上一世,福生第一次看到兰儿,知道她是同宗兄弟周福水的老婆,自己该叫她大嫂,也不该爱上她,更不该和她在一起。
可是凡是不该做的事,他都做了,而且都有理由这么做。
兰儿是被欠钱的父母卖掉的,兰儿很可怜;
周福水对她很刻薄很残暴,兰儿应该得到保护;
没有人能帮助他们,他就该带着兰儿逃走。
他们在乱世中一路辗转,终于到了上海,一个相对和平和繁华的希望之地。
他们打算从头开始,创造新的人生。
他们果然和以前迥然不同。
“兰儿到了上海,离开你了?”孟晓沁性急地问,想验证周福水的批判。
福生又斟酌了片刻。这个男人,每次遇到要点评上一世兰儿的问题时,总是会停顿一下,斟酌自己的表达。
“她,一开始是迫于谋生;后来,是为了救我。”
他们在上海人生地不熟,也不敢去找任何老乡帮忙,毕竟二人是背着私通的罪名逃出来的。
福生在余杭新学堂念过书,有些文化知识,所以后来在一家报社打工。这份工作也适合他,他本就希望上战场抗日杀敌报效国家,就是因为放不下寡母回了趟小镇,结果遇上了兰儿,不能自拔。但报社的薪水很低。
而兰儿,大字不识几个,又是个女人,只能做些洗洗涮涮的杂活补贴家用。
刚开始,他们的日子还算平静。
虽然两人的收入都很低,加在一起也不过勉强度日,但二人也觉得幸福知足。
每天早上,福生都去报社工作,有时为了赶着印刷第二天的报纸,会熬夜到凌晨三四点才回来。也有时,他太累了就直接在报社睡了。
而兰儿每天都去一户人家做女佣,等晚上伺候人家吃完晚饭后,就带些剩菜回来。有时候福生提前告诉她晚上不回来了,她就在那户人家的厨房里吃点剩饭算了。
有一天晚上,她伺候完主人一家,就在厨房里吃了点剩饭。结果那家的女儿刚从国外回来,忽然进来拿牛奶喝,看到她吃剩菜,就对她大声呵斥,认为她拿了薪水还偷吃,骂得兰儿满面通红。
兰儿跪了下来,给大小姐磕头,“大小姐,我知道我拿了薪水的,可我实在很穷,现在上海的东西很贵,我的薪水不够我吃饭。这些剩饭你们都不吃了要倒掉的,我就是吃两口垃圾。求大小姐不要辞退我。我以后不吃了。”
她磕到第三个响头时,一双男人的脚站在她面前,柔软的羊皮拖鞋顶住了她的额头,不让她磕到硬邦邦的地砖上。
神三鬼四,第三个响头引来的神,是这家的主人,当时的上海滩巡捕房探长陈翰林。
陈翰林面皮白净,分头梳得油亮,笑眯眯,不动声色。并不是个五大三粗的武夫,相反,他能做上巡捕房总探长的职位,是因为他有西洋留学的经历,和老外们关系搞的很好。
陈翰林制止了辱骂兰儿的大女儿,然后叫来管家询问了情况,得知女佣吃剩饭,也是不成文的规矩,不算偷不算抢。又问了问兰儿的薪水,然后轻轻地说,
“以后给她涨两倍的薪水。”
就这样,兰儿在陈家得到了主人的注意。
陈翰林并不是个寻常的酒色之徒。好歹陪着老外在各种高等风月场合出入过,不至于对一个女佣立刻产生感情。但事实上,他作为探长,总有过人的眼力。平日虽然不常在家,却对家里大小事务都观察细微。他甚至对家中所有佣人都有个大概的了解。他知道兰儿是新来的,外地人,苏北口音。年轻漂亮,沉默寡言,但做事很勤快很努力。不像一些老的佣人,有时偷懒,还爱嚼舌根。
陈翰林观察身边的人,是识才。作为总探长,他调度着全上海滩的所有华人警察,掌控着所有黑帮的动向,并和大部分的流氓大亨保持良好关系。
而他手下,有形形□□的人为他办事。他也随时在收纳新的人。
很少会有男人收纳女手下做事。陈翰林很意外地看中了兰儿。
陈翰林并不知道兰儿的过去,但他却能看出兰儿的特别之处。
她很勇敢,也吃得起苦,更懂得感恩。这些品质,对陈翰林来说,就足够了。
兰儿在陈家做了半年女佣后,就开始为陈翰林办另外的事。
一开始是送送消息,或者和其他的下九流的人接头。再后来,陈翰林开始带她去见一些流氓大亨。
男人的世界里,永远都需要女人做调剂。
陈翰林慧眼识人。当他带着一个年轻漂亮又忠实的兰儿去和一些老外以及黑帮头子会晤时,兰儿很奇妙地能得到那些掌控上海滩风云的男人的认可。许多人都开始认识她了,他们都叫她,
“兰小姐。”
bsp;而转世后的茵兰手上却有。
福生和小兰,本就无缘无份;前世一笔孽债,今生无处偿还。
福生深深叹息,终于缓缓开口,“其实我早已知道,她不会和我在一起。”
“那晚我去积水隧道,就是想问她这件事。”
“上一世,我们约好了,在那里会合,一起坐船离开上海,去香港。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来。”
“上一世的那个晚上,也是暴雨如注。”
每个人讲的故事,都是一个不同于别人的版本。真相是什么,似乎连当事人都没有资格去判断。
福生口中的兰儿:年轻、貌美、可怜、乐观、坚强、纯情。
总之,令他一见倾心。
上一世,福生第一次看到兰儿,知道她是同宗兄弟周福水的老婆,自己该叫她大嫂,也不该爱上她,更不该和她在一起。
可是凡是不该做的事,他都做了,而且都有理由这么做。
兰儿是被欠钱的父母卖掉的,兰儿很可怜;
周福水对她很刻薄很残暴,兰儿应该得到保护;
没有人能帮助他们,他就该带着兰儿逃走。
他们在乱世中一路辗转,终于到了上海,一个相对和平和繁华的希望之地。
他们打算从头开始,创造新的人生。
他们果然和以前迥然不同。
“兰儿到了上海,离开你了?”孟晓沁性急地问,想验证周福水的批判。
福生又斟酌了片刻。这个男人,每次遇到要点评上一世兰儿的问题时,总是会停顿一下,斟酌自己的表达。
“她,一开始是迫于谋生;后来,是为了救我。”
他们在上海人生地不熟,也不敢去找任何老乡帮忙,毕竟二人是背着私通的罪名逃出来的。
福生在余杭新学堂念过书,有些文化知识,所以后来在一家报社打工。这份工作也适合他,他本就希望上战场抗日杀敌报效国家,就是因为放不下寡母回了趟小镇,结果遇上了兰儿,不能自拔。但报社的薪水很低。
而兰儿,大字不识几个,又是个女人,只能做些洗洗涮涮的杂活补贴家用。
刚开始,他们的日子还算平静。
虽然两人的收入都很低,加在一起也不过勉强度日,但二人也觉得幸福知足。
每天早上,福生都去报社工作,有时为了赶着印刷第二天的报纸,会熬夜到凌晨三四点才回来。也有时,他太累了就直接在报社睡了。
而兰儿每天都去一户人家做女佣,等晚上伺候人家吃完晚饭后,就带些剩菜回来。有时候福生提前告诉她晚上不回来了,她就在那户人家的厨房里吃点剩饭算了。
有一天晚上,她伺候完主人一家,就在厨房里吃了点剩饭。结果那家的女儿刚从国外回来,忽然进来拿牛奶喝,看到她吃剩菜,就对她大声呵斥,认为她拿了薪水还偷吃,骂得兰儿满面通红。
兰儿跪了下来,给大小姐磕头,“大小姐,我知道我拿了薪水的,可我实在很穷,现在上海的东西很贵,我的薪水不够我吃饭。这些剩饭你们都不吃了要倒掉的,我就是吃两口垃圾。求大小姐不要辞退我。我以后不吃了。”
她磕到第三个响头时,一双男人的脚站在她面前,柔软的羊皮拖鞋顶住了她的额头,不让她磕到硬邦邦的地砖上。
神三鬼四,第三个响头引来的神,是这家的主人,当时的上海滩巡捕房探长陈翰林。
陈翰林面皮白净,分头梳得油亮,笑眯眯,不动声色。并不是个五大三粗的武夫,相反,他能做上巡捕房总探长的职位,是因为他有西洋留学的经历,和老外们关系搞的很好。
陈翰林制止了辱骂兰儿的大女儿,然后叫来管家询问了情况,得知女佣吃剩饭,也是不成文的规矩,不算偷不算抢。又问了问兰儿的薪水,然后轻轻地说,
“以后给她涨两倍的薪水。”
就这样,兰儿在陈家得到了主人的注意。
陈翰林并不是个寻常的酒色之徒。好歹陪着老外在各种高等风月场合出入过,不至于对一个女佣立刻产生感情。但事实上,他作为探长,总有过人的眼力。平日虽然不常在家,却对家里大小事务都观察细微。他甚至对家中所有佣人都有个大概的了解。他知道兰儿是新来的,外地人,苏北口音。年轻漂亮,沉默寡言,但做事很勤快很努力。不像一些老的佣人,有时偷懒,还爱嚼舌根。
陈翰林观察身边的人,是识才。作为总探长,他调度着全上海滩的所有华人警察,掌控着所有黑帮的动向,并和大部分的流氓大亨保持良好关系。
而他手下,有形形□□的人为他办事。他也随时在收纳新的人。
很少会有男人收纳女手下做事。陈翰林很意外地看中了兰儿。
陈翰林并不知道兰儿的过去,但他却能看出兰儿的特别之处。
她很勇敢,也吃得起苦,更懂得感恩。这些品质,对陈翰林来说,就足够了。
兰儿在陈家做了半年女佣后,就开始为陈翰林办另外的事。
一开始是送送消息,或者和其他的下九流的人接头。再后来,陈翰林开始带她去见一些流氓大亨。
男人的世界里,永远都需要女人做调剂。
陈翰林慧眼识人。当他带着一个年轻漂亮又忠实的兰儿去和一些老外以及黑帮头子会晤时,兰儿很奇妙地能得到那些掌控上海滩风云的男人的认可。许多人都开始认识她了,他们都叫她,
“兰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