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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可不行,每天都得绞尽脑汁将自已的智商拉低。
沈佩感觉到违和感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努力表现自已很聪明,为毛这孩子给我的感觉得努力表现自已很笨呢。
李湛尽管私底下告诫自己要藏拙,但还是在沈佩那里露了点馅,实在没办法,他上辈子起码也是大学生水平的极别了,还是优等生那种,你让他装天真无邪他真的很想死!
所以沈佩就发现不对劲了,像他这样的17岁就博士毕业的天才就不说了,这是特例。但以安平王这样年龄的少年确实应该是中学毕业水平啊,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人人都认为安平王应该是幼儿园生?!而且为什么安平王也努力让人家认为他只有幼儿园水平!
是大家都弄错了,还是安平王在藏拙?但这也说不通啊,皇室人员少得可怜,就算安平王大逆不道想当皇帝,以德崇帝的性子绝对会很高兴,这不明摆着吗,德崇帝儿子都没有,就这么一个弟弟,皇位不用说肯定是传给他的!这样的情况下安平王根本没藏拙的必要!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他第一次见安平王时,他是9岁,那时的他是真的本性暴露还是在藏拙?难不成是他看花眼了,将美玉看成石头了?
沈佩觉得安平王身上的谜一层又一层,对于解谜什么的他其实兴趣不是很大,兴趣害死猫,但安平王的态度很值得深究。
怎么说呢,尽管安平王隐藏得很好,但他总不经意中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比如说看他的时候,那种尊敬崇拜又带着几分可惜……
沈佩很确定自已以前不曾和安平王打过交道,他也很确定自已不曾做过什么让人崇拜的事!
而且他并不喜欢安平王这种态度,尊敬是好事不错,但敬而远之就有点讨厌了。
****
流水淙淙,弯弯的溪流流向远方,将盛夏的暑气带走了一些……
天好热啊,小花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她头上带了顶李湛送她的大帽子,李湛用藤条编织的,还染成淡淡的蓝色,帽子上还用深蓝色的缎带弄了个好看的蝴蝶结,小花喜欢得不行,没想到李湛挺有编织天份的。
可惜他们梦想中的树屋也没弄,木头都还没干呢。
这里到处是树木,甚至是百年的苍天大树,小花做了件现代人都会唾弃的事:砍伐森林。说是砍伐森林,小花砍的不过是一些常见的速生树罢了,做地板还是得拿木板才行,至于墙壁什么的,用竹子或藤条编织就行了,这山上有大片竹林和藤条,尤其是藤条这玩意山里多得很,又长得快,随便怎么砍伐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李湛当时还极不满,那么多的树木,为毛要这么节俭。小花懒得和这没有环保意识的家伙说话,只是说:“用竹子和藤条做墙壁更轻。”
李湛想了想说,“也有很轻的木头的,我想想……”
李湛觉得自已是艺术家,他就喜欢有艺术感的东西,但小花却是实用主义的推崇者,之前他想弄紫檀来做树屋被小花喷得狗血淋头,说他奢侈浪费。对于这样的口口声声追求美感的艺术家,当然也要有别出心裁的说服方法。
“竹子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编织各种花纹,你想想有各种图案的墙壁不是很有意思吗?到时还可以涂上绿色……”
李湛大乐,他原本只想弄个夏天遮阳的树屋,但小花这一弄,不就成了艺术品了吗?对于艺术品,他向来不嫌麻烦的。
于是这几次他出来时都是小花弄好吃的,他用竹条或藤条编织墙壁,还不许小花帮忙,说是她弄的东西没美感,然后以乌龟爬的速度弄他的艺术品。自他向府里的匠人请教学会编织之后就很有创造精神的编织出各种美丽的花纹。
小花翻白眼,只叹了口气,说真希望在炎热的夏天住到树上去,这一定很凉快。然后李湛不由得加快速度,对小花拙得不行的编织物也不说什么了,不管美感了,先弄个房子出来吧。
小花的手快是经过厨房认证的,编织的东西虽然没什么美感但速度确实快,再过几天树屋就可以建了。
小花看着香喷喷的鱼汤,好香!这里的鱼真是让人百吃不腻!
然后看着在树阴下冰在水里的一大盘凉拌猪耳朵吞了吞口水,夏天热,多吃点凉拌的东西最开胃了。
小花朝树下看过去,发现原本在树下坐着弄编织的李湛头靠着大树睡着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他很累吗?
小花不忍心叫醒他,直到吃饭的时间她才叫他起来吃东西。
“这猪耳朵真好吃。”李湛赞道,“没想到大富大贵人家认为是贱物是猪肉居然有这么多吃法。”
李湛只要好吃就行,才不管贱不贱,他上辈子连虫子都啃过呢。但上流社会以羊肉为贵,海鲜次之,以吃猪肉为最贱。但对两人而言羊肉贵是贵了,但那膻味真让人无法忍受,而且羊肉上火,夏天吃燥热得不行!
“猪肉最好吃了,那是他们不懂吃。”小花撇撇嘴说,“而且猪的肉这么多,同一样的时间养猪和羊,猪绝对是长肉最多最快的。”
看来对小花来说,猪的肉多才是重点吧。
“你刚刚又睡着了,最近很累吗?”
“有点累,我哥让我帮他打理家业了,还怕我做得不好给我找了个师傅每天都上课。”
“那每天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怪不得这么累。
刚好相反啊,李湛几乎想叹气,他绞尽脑汁想的是差差学习,天天向下啊。他从来不会小看沈佩的智商,最近装笨沈佩好像发现不对劲了。对这个长了狗鼻子,一丝不对劲都闻得出来的小沈探花他头有些疼。
“花啊,你说如果你想藏一样东西不被人发现,但偏偏有人发现了,怎么办?”
“宝藏?”小花好奇地问,永远抓不到重点。
“不是,哪来那么多宝藏?”
“那有什么好藏的?”
“就是一些秘密,不想让人知道。”
“杀人灭口”小花不负责任地说,不是说了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吗。
李湛瞪她,“发现的人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将来注定是万人景仰的大人物。”
“那这个秘密被人发现了会有生命危险吗?”
生命危险倒不至于,大庆现在还没有敢让他有生命危险的人物,就算人家知道他有所不同也不至于敢来检验他是不是原装货,而且就算检查也不怕,壳子绝对是原装的。
“不会有生命危险,就是不大想让人知道这个秘密而已.”
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睡觉磨牙?香港脚?狐臭脚臭?小花胡思乱想着.
“那就干脆让他看呗,既然是品德高尚的人物,想来不会说出去.而且搞不好他还得想办法为你守住秘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对沈佩这样的人而言,反正都没办法隐瞒了,干脆光棍点,而且最好让他配合一下,反正他也不可能以纨绔的面具活一辈子。而且不是有句话吗,共享一个秘密会让彼此之间关系更亲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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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可不行,每天都得绞尽脑汁将自已的智商拉低。
沈佩感觉到违和感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努力表现自已很聪明,为毛这孩子给我的感觉得努力表现自已很笨呢。
李湛尽管私底下告诫自己要藏拙,但还是在沈佩那里露了点馅,实在没办法,他上辈子起码也是大学生水平的极别了,还是优等生那种,你让他装天真无邪他真的很想死!
所以沈佩就发现不对劲了,像他这样的17岁就博士毕业的天才就不说了,这是特例。但以安平王这样年龄的少年确实应该是中学毕业水平啊,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人人都认为安平王应该是幼儿园生?!而且为什么安平王也努力让人家认为他只有幼儿园水平!
是大家都弄错了,还是安平王在藏拙?但这也说不通啊,皇室人员少得可怜,就算安平王大逆不道想当皇帝,以德崇帝的性子绝对会很高兴,这不明摆着吗,德崇帝儿子都没有,就这么一个弟弟,皇位不用说肯定是传给他的!这样的情况下安平王根本没藏拙的必要!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他第一次见安平王时,他是9岁,那时的他是真的本性暴露还是在藏拙?难不成是他看花眼了,将美玉看成石头了?
沈佩觉得安平王身上的谜一层又一层,对于解谜什么的他其实兴趣不是很大,兴趣害死猫,但安平王的态度很值得深究。
怎么说呢,尽管安平王隐藏得很好,但他总不经意中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比如说看他的时候,那种尊敬崇拜又带着几分可惜……
沈佩很确定自已以前不曾和安平王打过交道,他也很确定自已不曾做过什么让人崇拜的事!
而且他并不喜欢安平王这种态度,尊敬是好事不错,但敬而远之就有点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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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淙淙,弯弯的溪流流向远方,将盛夏的暑气带走了一些……
天好热啊,小花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她头上带了顶李湛送她的大帽子,李湛用藤条编织的,还染成淡淡的蓝色,帽子上还用深蓝色的缎带弄了个好看的蝴蝶结,小花喜欢得不行,没想到李湛挺有编织天份的。
可惜他们梦想中的树屋也没弄,木头都还没干呢。
这里到处是树木,甚至是百年的苍天大树,小花做了件现代人都会唾弃的事:砍伐森林。说是砍伐森林,小花砍的不过是一些常见的速生树罢了,做地板还是得拿木板才行,至于墙壁什么的,用竹子或藤条编织就行了,这山上有大片竹林和藤条,尤其是藤条这玩意山里多得很,又长得快,随便怎么砍伐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李湛当时还极不满,那么多的树木,为毛要这么节俭。小花懒得和这没有环保意识的家伙说话,只是说:“用竹子和藤条做墙壁更轻。”
李湛想了想说,“也有很轻的木头的,我想想……”
李湛觉得自已是艺术家,他就喜欢有艺术感的东西,但小花却是实用主义的推崇者,之前他想弄紫檀来做树屋被小花喷得狗血淋头,说他奢侈浪费。对于这样的口口声声追求美感的艺术家,当然也要有别出心裁的说服方法。
“竹子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编织各种花纹,你想想有各种图案的墙壁不是很有意思吗?到时还可以涂上绿色……”
李湛大乐,他原本只想弄个夏天遮阳的树屋,但小花这一弄,不就成了艺术品了吗?对于艺术品,他向来不嫌麻烦的。
于是这几次他出来时都是小花弄好吃的,他用竹条或藤条编织墙壁,还不许小花帮忙,说是她弄的东西没美感,然后以乌龟爬的速度弄他的艺术品。自他向府里的匠人请教学会编织之后就很有创造精神的编织出各种美丽的花纹。
小花翻白眼,只叹了口气,说真希望在炎热的夏天住到树上去,这一定很凉快。然后李湛不由得加快速度,对小花拙得不行的编织物也不说什么了,不管美感了,先弄个房子出来吧。
小花的手快是经过厨房认证的,编织的东西虽然没什么美感但速度确实快,再过几天树屋就可以建了。
小花看着香喷喷的鱼汤,好香!这里的鱼真是让人百吃不腻!
然后看着在树阴下冰在水里的一大盘凉拌猪耳朵吞了吞口水,夏天热,多吃点凉拌的东西最开胃了。
小花朝树下看过去,发现原本在树下坐着弄编织的李湛头靠着大树睡着了。
这不是第一次了,他很累吗?
小花不忍心叫醒他,直到吃饭的时间她才叫他起来吃东西。
“这猪耳朵真好吃。”李湛赞道,“没想到大富大贵人家认为是贱物是猪肉居然有这么多吃法。”
李湛只要好吃就行,才不管贱不贱,他上辈子连虫子都啃过呢。但上流社会以羊肉为贵,海鲜次之,以吃猪肉为最贱。但对两人而言羊肉贵是贵了,但那膻味真让人无法忍受,而且羊肉上火,夏天吃燥热得不行!
“猪肉最好吃了,那是他们不懂吃。”小花撇撇嘴说,“而且猪的肉这么多,同一样的时间养猪和羊,猪绝对是长肉最多最快的。”
看来对小花来说,猪的肉多才是重点吧。
“你刚刚又睡着了,最近很累吗?”
“有点累,我哥让我帮他打理家业了,还怕我做得不好给我找了个师傅每天都上课。”
“那每天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怪不得这么累。
刚好相反啊,李湛几乎想叹气,他绞尽脑汁想的是差差学习,天天向下啊。他从来不会小看沈佩的智商,最近装笨沈佩好像发现不对劲了。对这个长了狗鼻子,一丝不对劲都闻得出来的小沈探花他头有些疼。
“花啊,你说如果你想藏一样东西不被人发现,但偏偏有人发现了,怎么办?”
“宝藏?”小花好奇地问,永远抓不到重点。
“不是,哪来那么多宝藏?”
“那有什么好藏的?”
“就是一些秘密,不想让人知道。”
“杀人灭口”小花不负责任地说,不是说了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吗。
李湛瞪她,“发现的人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将来注定是万人景仰的大人物。”
“那这个秘密被人发现了会有生命危险吗?”
生命危险倒不至于,大庆现在还没有敢让他有生命危险的人物,就算人家知道他有所不同也不至于敢来检验他是不是原装货,而且就算检查也不怕,壳子绝对是原装的。
“不会有生命危险,就是不大想让人知道这个秘密而已.”
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睡觉磨牙?香港脚?狐臭脚臭?小花胡思乱想着.
“那就干脆让他看呗,既然是品德高尚的人物,想来不会说出去.而且搞不好他还得想办法为你守住秘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对沈佩这样的人而言,反正都没办法隐瞒了,干脆光棍点,而且最好让他配合一下,反正他也不可能以纨绔的面具活一辈子。而且不是有句话吗,共享一个秘密会让彼此之间关系更亲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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