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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域前方走来五六个男人,提着啤酒瓶吵吵嚷嚷从车旁经过时,极淡的烟草气味飘进车厢,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他,想起昨夜的吻。
送莫行尧回家时,他未再说一句话,开车时,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定在她的身上,转头看他时,他却望向窗外。
气氛恰到好处,她也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他的情绪却毫无征兆地变得低落,她左思右想,想不出原因。
当然,也只是在心中想想,她没问,也不敢问。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不说,她也从不多问。
“初戈——”方苓的叫喊令她马上回神。
她问:“怎么了?”
“纸巾!”方苓右手在宝蓝色手提袋中乱抓一气,纸巾没摸到,倒是掉出来一袋零食和几本书,她慌慌张张地说,“谢慕苏说她想吐,你有纸巾——不,你先把车门打开!”
“门没锁。”林初戈不慌不忙递给她一包纸巾。
谢慕苏抬起软绵无力的右手,手指在车门上胡乱抓着抠着,方苓见状把提包一扔,伸长手打开门,两人像逃出囚笼般连走带跑地下车。
林初戈也下了车,她们两人都喝了不少,神志不清,站都站不稳。而这一带治安差远近闻名,难保不会发生什么。
两个人弯腰弓背干呕半天,只吐出一摊酸水。
林初戈边轻轻拍着谢慕苏的后背,边环顾四周,嘴上道:“你们以后再彻夜买醉,就自己爬回去,别指望我来接。”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影由远至近朝她们走来,男人衣着褴褛,脚步踉跄,左手提着空酒瓶,右手在鸟窝般的头顶上挠了一挠,冲她们嘻嘻一笑,猝然拽下裤子。
其他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方苓就飞起一脚,踹向男人的命根子:“有根牙签有什么好显摆的?!”
她手臂一挥,结结实实地给了那男人一肘子。
那乞丐便是想不到女人也会有这般的蛮劲,痛得浑身乱颤,一手掩着流血的鼻子,一手捂住裤裆,不住地倒吸凉气,啤酒瓶哐当一声砸在地上,裂成满地玻璃碎片。
几米开外有一对男女望过来,似是不想自找麻烦,很快就转过身去。
谢慕苏脸皮薄,被晚风一吹人也渐渐清醒了,伸手扯扯方苓的衣摆,说:“行了,出了气就走吧。”
方苓正在气头上,撇撇嘴又添了一脚,才不情不愿地放过男人。
三人回到车上,方苓还在嘀咕:“只恨我警-察证没带在身上,否则要他好看。”
前座掉落一本书,林初戈捡起来扔给方苓。方苓把书塞进手提袋中,然后拆开那袋零食,吹着风哼着小曲吃起夜宵来。
黑色轿车如雷般疾驰而过,汇入车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把两位好友送回各自的家,林初戈回到自己的公寓时,时间已过凌晨,她随手往cd机里塞了张碟片,在衣柜中翻找睡衣。
明快悠扬的前奏过后,尖锐的女高音自白色音响流泻而出,接连不断地唱着:“年轻姑娘应该懂得社会上的各种花样,也要洞察恶劣勾当,是好是坏,看得清爽,还要学会狡猾伎俩,怎样才能被人爱上,假装欢笑,故作悲伤,简直像是真的一样……”
床头柜上的手机倏然震动,她轻盈地走过去,瞟了眼来电人,胸腔闷得一窒。
屏幕上闪烁的三个字瞬间将她击溃,她手忙脚乱地关上音响,颤颤巍巍拿起手机,一颗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他的号码她早已烂熟于心,他回来这么久,他们默契得从没打过一通电话给对方。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喂。”
那端似有风声,呜呜地吹了一会,才听他哑着嗓子问:“宣传的新闻稿你准备好了?”
公事,又是公事。
她不由得攥紧手心的浴衣:“一个星期以前就准备好了,莫总忘了?”
他低低地嗯一声,通话结束。
林初戈用力握了握手中的布料,须臾,慢慢松开,她将手机连同睡衣一并丢在床上,趿拉着拖鞋走到cd机前,把整齐地叠成一排的唱片全都推倒在地。
她直愣愣望着一地的唱片,复又蹲下身,把散落的唱盘归拢在一起,心里骂了句“有病”,骂他,也骂自己。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脊背抵着床脚,向后仰着伸长手,捞起手机一看,还是他。
“莫总还有什么事?”她没好气地问。
“我在你家楼下。”
她怔了怔,旋即笑起来:“请问莫总怎么知道我住哪里?不要说人事档案,我六月份才搬进这栋公寓。”
他也笑,却不答。
“你下来。”他咬词怪得很,似乎嘴里衔着烟,配合他独特好听的声音仿佛他就在她耳边低语,性感至极。
她嗲溜溜地说:“不行,我要洗澡。”
“那我上去?”
“不行,我要睡觉。”
他低低沉沉地笑,故作失望道:“我买了芝士焗番薯,还特意去定中的老街买了酒酿,真不让我上去?”
她躺在床上,笑不可仰:“行,看在吃的份上,勉强让你上来。”
她自小就爱吃甜食喝甜饮,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拉着他在大街小巷寻找甜点,从高档西饼店吃到街边小摊,一边吃一边喂他,他虽不爱吃甜品,却从没皱过眉。
他还记得她的喜好,她的心甜得像泡在蜜里。
她并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一层,门铃声却如期而至,林初戈连忙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跑到玄关,打开了门。
门外的男人扬扬手中的食物,林初戈接... -->>
视域前方走来五六个男人,提着啤酒瓶吵吵嚷嚷从车旁经过时,极淡的烟草气味飘进车厢,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他,想起昨夜的吻。
送莫行尧回家时,他未再说一句话,开车时,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定在她的身上,转头看他时,他却望向窗外。
气氛恰到好处,她也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他的情绪却毫无征兆地变得低落,她左思右想,想不出原因。
当然,也只是在心中想想,她没问,也不敢问。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不说,她也从不多问。
“初戈——”方苓的叫喊令她马上回神。
她问:“怎么了?”
“纸巾!”方苓右手在宝蓝色手提袋中乱抓一气,纸巾没摸到,倒是掉出来一袋零食和几本书,她慌慌张张地说,“谢慕苏说她想吐,你有纸巾——不,你先把车门打开!”
“门没锁。”林初戈不慌不忙递给她一包纸巾。
谢慕苏抬起软绵无力的右手,手指在车门上胡乱抓着抠着,方苓见状把提包一扔,伸长手打开门,两人像逃出囚笼般连走带跑地下车。
林初戈也下了车,她们两人都喝了不少,神志不清,站都站不稳。而这一带治安差远近闻名,难保不会发生什么。
两个人弯腰弓背干呕半天,只吐出一摊酸水。
林初戈边轻轻拍着谢慕苏的后背,边环顾四周,嘴上道:“你们以后再彻夜买醉,就自己爬回去,别指望我来接。”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影由远至近朝她们走来,男人衣着褴褛,脚步踉跄,左手提着空酒瓶,右手在鸟窝般的头顶上挠了一挠,冲她们嘻嘻一笑,猝然拽下裤子。
其他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方苓就飞起一脚,踹向男人的命根子:“有根牙签有什么好显摆的?!”
她手臂一挥,结结实实地给了那男人一肘子。
那乞丐便是想不到女人也会有这般的蛮劲,痛得浑身乱颤,一手掩着流血的鼻子,一手捂住裤裆,不住地倒吸凉气,啤酒瓶哐当一声砸在地上,裂成满地玻璃碎片。
几米开外有一对男女望过来,似是不想自找麻烦,很快就转过身去。
谢慕苏脸皮薄,被晚风一吹人也渐渐清醒了,伸手扯扯方苓的衣摆,说:“行了,出了气就走吧。”
方苓正在气头上,撇撇嘴又添了一脚,才不情不愿地放过男人。
三人回到车上,方苓还在嘀咕:“只恨我警-察证没带在身上,否则要他好看。”
前座掉落一本书,林初戈捡起来扔给方苓。方苓把书塞进手提袋中,然后拆开那袋零食,吹着风哼着小曲吃起夜宵来。
黑色轿车如雷般疾驰而过,汇入车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把两位好友送回各自的家,林初戈回到自己的公寓时,时间已过凌晨,她随手往cd机里塞了张碟片,在衣柜中翻找睡衣。
明快悠扬的前奏过后,尖锐的女高音自白色音响流泻而出,接连不断地唱着:“年轻姑娘应该懂得社会上的各种花样,也要洞察恶劣勾当,是好是坏,看得清爽,还要学会狡猾伎俩,怎样才能被人爱上,假装欢笑,故作悲伤,简直像是真的一样……”
床头柜上的手机倏然震动,她轻盈地走过去,瞟了眼来电人,胸腔闷得一窒。
屏幕上闪烁的三个字瞬间将她击溃,她手忙脚乱地关上音响,颤颤巍巍拿起手机,一颗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他的号码她早已烂熟于心,他回来这么久,他们默契得从没打过一通电话给对方。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喂。”
那端似有风声,呜呜地吹了一会,才听他哑着嗓子问:“宣传的新闻稿你准备好了?”
公事,又是公事。
她不由得攥紧手心的浴衣:“一个星期以前就准备好了,莫总忘了?”
他低低地嗯一声,通话结束。
林初戈用力握了握手中的布料,须臾,慢慢松开,她将手机连同睡衣一并丢在床上,趿拉着拖鞋走到cd机前,把整齐地叠成一排的唱片全都推倒在地。
她直愣愣望着一地的唱片,复又蹲下身,把散落的唱盘归拢在一起,心里骂了句“有病”,骂他,也骂自己。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脊背抵着床脚,向后仰着伸长手,捞起手机一看,还是他。
“莫总还有什么事?”她没好气地问。
“我在你家楼下。”
她怔了怔,旋即笑起来:“请问莫总怎么知道我住哪里?不要说人事档案,我六月份才搬进这栋公寓。”
他也笑,却不答。
“你下来。”他咬词怪得很,似乎嘴里衔着烟,配合他独特好听的声音仿佛他就在她耳边低语,性感至极。
她嗲溜溜地说:“不行,我要洗澡。”
“那我上去?”
“不行,我要睡觉。”
他低低沉沉地笑,故作失望道:“我买了芝士焗番薯,还特意去定中的老街买了酒酿,真不让我上去?”
她躺在床上,笑不可仰:“行,看在吃的份上,勉强让你上来。”
她自小就爱吃甜食喝甜饮,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拉着他在大街小巷寻找甜点,从高档西饼店吃到街边小摊,一边吃一边喂他,他虽不爱吃甜品,却从没皱过眉。
他还记得她的喜好,她的心甜得像泡在蜜里。
她并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一层,门铃声却如期而至,林初戈连忙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跑到玄关,打开了门。
门外的男人扬扬手中的食物,林初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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