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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之后,孙杰起了到处转悠的心。
至于去哪里,当然是西安府了。西安府在古代可是最为关键的中心城市之一,这么多年的积累,拥有着大量的宝物。
这是西北的关键枢纽,第一步从这里开始,最为合适不过。
不过,自己这身衣服以及装扮,实在是太过显眼,太过惹人注目,得换一身再说。
让三人走出破庙之后,孙杰重新回到了现代。
二话没说,直接去了小超市的仓库。
作为一个汉服爱好者,孙杰在接手这个小超市之后,还倒腾了一阵汉服。
不过,因为孙杰的那些汉服,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品牌,在讲究圈子的现代,这种小品牌汉服,实在不受欢迎,于是堆积了不少。
这些汉服当中,最常见的就是明制汉服,谁让明制汉服最火呢?
孙杰最喜欢的是飞鱼服,不过,要是将飞鱼服穿出去,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人盯上。
在仓库中来来回回的挑选着卖不出去的汉服,忍不住感慨:
“没想到,这些赔在手中的汉服,今日也有了用武之地,看来也还不错啊!”
孙杰取出一件青灰色的圆领,顺便再翻出一个四方平定巾,以及一系列不值钱的配饰。
反正这里也没人,孙杰直接就在原地换衣服。
如今那边是春三月,在小冰河时期的三月,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里面就多穿了几件衣服。
一个唇红齿白的小郎霎时出现,打小不缺营养的孙杰,长相自然不差,在明末,一看就充满了贵气。
将自己的衣服弄好之后,孙杰还按照那三人的身形大小,取出了三身崭新的衣服,以及一系列的佩饰。
拿上这些东西,又取了一些湿巾,随后就消失在仓库中。
不多时,孙杰重新出现在破庙中。
将那三人再次叫到破庙中,这三人发现,现在的孙杰已经换了一个样,看上去顺眼多了。
对,尽管在这三人的眼中,孙杰是高高在上的神仙,可还是现在这身装扮顺眼。
孙杰指了指地上的衣服,以及一包打开的湿巾,看向几人,“这是专门给你们带来的衣服,你们换上吧。对了,衣服旁边的是湿巾,就是湿毛巾,将你们的脸,手,脖子等地方擦一擦!”
孙杰抽出一块湿巾,向三人示范了一下使用方法。
这几人告了一声谢,然后美滋滋的按照孙杰刚才示范的动作,用湿巾擦自己的脸、胳膊等地方。
擦完之后,这几人也不避讳,当着孙杰的面,将身上的破烂衣服脱掉,把新衣服换上。
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说着感谢的话。
什么活菩萨,什么活神仙,不绝于耳。
条件有限,现在没法洗澡,所以几人身上还是臭烘烘的,但味道要比之前小很多。
那些换下来的破衣裳,几人还舍不得扔。
穷惯了的人,对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视若珍宝。
孙杰可不会惯着他们,将那些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的衣裳堆在破庙外面,一把火烧掉。
他们身上的衣服破的只剩下须子了,不烧留着干啥?
几人看着燃烧起来的火苗,心中有些不舍,可兴奋和高兴,却占了大部分。
换了新衣服,几人看上去比之前精神多了。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几人,孙杰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次还像个样子。”
孙杰双手背在身后,站在破庙门口,往外面走去。
陈虎他们半弓着腰,跟在孙杰的身后。
“这里是什么地方啊?”孙杰问道。
陈虎急忙回答:“大人,这里是富平县北边的塬上,再往南将近二百里路,就是西安府城了。”
孙杰侧过身子看向陈虎,道:“富平县?你们不是说,你们是从榆林镇逃出来的军卒吗?怎么跑到了这里?这里距离榆林镇可有些距离啊!”
陈虎有些尴尬的和老二老三对视一眼,讪讪的解释道:“北边闹匪,安生不得,又遭了几年灾,穷的叮当响。
待在那里,像我们这种逃卒。要么从贼,要么落草。我们几个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当年也是在辽东杀过建奴,在关外杀过鞑子的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爷们,怎么能做这些不讲恩德的事情呢?”
说的正气凛然,可依旧掩盖不住话语间的尴尬。
“这么说来,你们几个,以前还杀过鞑子和建奴?”孙杰有些好奇,眼前的这几人瘦的就像是猴一样,看上去也没有几分凶煞之气,竟然还杀过鞑子和建奴。
听孙杰问这话,陈虎瞬间激动了。
“大人,不是小的吹牛,小的以前是榆林镇的夜不收,是少有的马军。前些年被派到辽东,当时杀了三个建奴。当时很多人吹,说什么建奴满万不可敌。可让小的说,还是那样,劈一刀还是会死。
可惜,小的虽然杀了三个,战事还是败了。
以前榆林镇还兴盛的时候,小的经常跟着大人们出关杀鞑子。这么多年,也砍了有好几个鞑子脑袋。”陈虎唾沫星子横飞,说到兴奋处,甚至还手舞足蹈。
只是,说到最后,神色开始落寞。
“小的立下的那些功劳,不说升任把总啥的,最起码也要赏些银两,可是啊,战事失败之后,朝廷要追究责任,军中很多将官都被罚了,我们这些小兵,也免不了被罚,赏银啥的也就不了了之了。”
萨尔浒之战发生在万历四十七年,现在是崇祯十年,加上中间天启的七年,过去了差不多有十八年。
陈虎看起来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样子,也就是说,他十六七岁就开始打仗了。
这么多年,斩获颇丰,也足以证明其骁勇善战了。
翻开明末的历史,秦军的将士,大部分都来自于榆林镇。
历史上的孙传庭,率领的秦军将士,大部分都是从榆林镇征召的。
榆林镇人悍勇,性格豪爽,为人畅快,陈虎所言之事,未尝不能为真。
“我这两个兄弟没我厉害,可也是好汉子。别看我们瘦,那是我们饿的,要是让我们吃饱饭,还能上阵杀敌。
唉,只是可惜,我们当了逃兵,只希望我那老爹在天之灵,别怪我吧!”
陈虎说到这里,萧瑟的表情瞬间消失,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面带笑容,笑眯眯的看着孙杰,脸上多了不少讨好之意,“大人,您是神仙,那小的想问问,我爹,在天上过得咋样?他老人家还好着吗?我小时候娘死的早,是我老爹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的,我想问问。”
他的脸上多了不少期盼,多了不少的希望。
尽管知道直视孙杰不敬,可为了心中的期盼,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孙杰。
重情重义的陕北汉子,好样的!
孙杰拍了拍陈... -->>
将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之后,孙杰起了到处转悠的心。
至于去哪里,当然是西安府了。西安府在古代可是最为关键的中心城市之一,这么多年的积累,拥有着大量的宝物。
这是西北的关键枢纽,第一步从这里开始,最为合适不过。
不过,自己这身衣服以及装扮,实在是太过显眼,太过惹人注目,得换一身再说。
让三人走出破庙之后,孙杰重新回到了现代。
二话没说,直接去了小超市的仓库。
作为一个汉服爱好者,孙杰在接手这个小超市之后,还倒腾了一阵汉服。
不过,因为孙杰的那些汉服,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品牌,在讲究圈子的现代,这种小品牌汉服,实在不受欢迎,于是堆积了不少。
这些汉服当中,最常见的就是明制汉服,谁让明制汉服最火呢?
孙杰最喜欢的是飞鱼服,不过,要是将飞鱼服穿出去,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人盯上。
在仓库中来来回回的挑选着卖不出去的汉服,忍不住感慨:
“没想到,这些赔在手中的汉服,今日也有了用武之地,看来也还不错啊!”
孙杰取出一件青灰色的圆领,顺便再翻出一个四方平定巾,以及一系列不值钱的配饰。
反正这里也没人,孙杰直接就在原地换衣服。
如今那边是春三月,在小冰河时期的三月,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里面就多穿了几件衣服。
一个唇红齿白的小郎霎时出现,打小不缺营养的孙杰,长相自然不差,在明末,一看就充满了贵气。
将自己的衣服弄好之后,孙杰还按照那三人的身形大小,取出了三身崭新的衣服,以及一系列的佩饰。
拿上这些东西,又取了一些湿巾,随后就消失在仓库中。
不多时,孙杰重新出现在破庙中。
将那三人再次叫到破庙中,这三人发现,现在的孙杰已经换了一个样,看上去顺眼多了。
对,尽管在这三人的眼中,孙杰是高高在上的神仙,可还是现在这身装扮顺眼。
孙杰指了指地上的衣服,以及一包打开的湿巾,看向几人,“这是专门给你们带来的衣服,你们换上吧。对了,衣服旁边的是湿巾,就是湿毛巾,将你们的脸,手,脖子等地方擦一擦!”
孙杰抽出一块湿巾,向三人示范了一下使用方法。
这几人告了一声谢,然后美滋滋的按照孙杰刚才示范的动作,用湿巾擦自己的脸、胳膊等地方。
擦完之后,这几人也不避讳,当着孙杰的面,将身上的破烂衣服脱掉,把新衣服换上。
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说着感谢的话。
什么活菩萨,什么活神仙,不绝于耳。
条件有限,现在没法洗澡,所以几人身上还是臭烘烘的,但味道要比之前小很多。
那些换下来的破衣裳,几人还舍不得扔。
穷惯了的人,对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视若珍宝。
孙杰可不会惯着他们,将那些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的衣裳堆在破庙外面,一把火烧掉。
他们身上的衣服破的只剩下须子了,不烧留着干啥?
几人看着燃烧起来的火苗,心中有些不舍,可兴奋和高兴,却占了大部分。
换了新衣服,几人看上去比之前精神多了。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几人,孙杰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次还像个样子。”
孙杰双手背在身后,站在破庙门口,往外面走去。
陈虎他们半弓着腰,跟在孙杰的身后。
“这里是什么地方啊?”孙杰问道。
陈虎急忙回答:“大人,这里是富平县北边的塬上,再往南将近二百里路,就是西安府城了。”
孙杰侧过身子看向陈虎,道:“富平县?你们不是说,你们是从榆林镇逃出来的军卒吗?怎么跑到了这里?这里距离榆林镇可有些距离啊!”
陈虎有些尴尬的和老二老三对视一眼,讪讪的解释道:“北边闹匪,安生不得,又遭了几年灾,穷的叮当响。
待在那里,像我们这种逃卒。要么从贼,要么落草。我们几个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当年也是在辽东杀过建奴,在关外杀过鞑子的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爷们,怎么能做这些不讲恩德的事情呢?”
说的正气凛然,可依旧掩盖不住话语间的尴尬。
“这么说来,你们几个,以前还杀过鞑子和建奴?”孙杰有些好奇,眼前的这几人瘦的就像是猴一样,看上去也没有几分凶煞之气,竟然还杀过鞑子和建奴。
听孙杰问这话,陈虎瞬间激动了。
“大人,不是小的吹牛,小的以前是榆林镇的夜不收,是少有的马军。前些年被派到辽东,当时杀了三个建奴。当时很多人吹,说什么建奴满万不可敌。可让小的说,还是那样,劈一刀还是会死。
可惜,小的虽然杀了三个,战事还是败了。
以前榆林镇还兴盛的时候,小的经常跟着大人们出关杀鞑子。这么多年,也砍了有好几个鞑子脑袋。”陈虎唾沫星子横飞,说到兴奋处,甚至还手舞足蹈。
只是,说到最后,神色开始落寞。
“小的立下的那些功劳,不说升任把总啥的,最起码也要赏些银两,可是啊,战事失败之后,朝廷要追究责任,军中很多将官都被罚了,我们这些小兵,也免不了被罚,赏银啥的也就不了了之了。”
萨尔浒之战发生在万历四十七年,现在是崇祯十年,加上中间天启的七年,过去了差不多有十八年。
陈虎看起来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样子,也就是说,他十六七岁就开始打仗了。
这么多年,斩获颇丰,也足以证明其骁勇善战了。
翻开明末的历史,秦军的将士,大部分都来自于榆林镇。
历史上的孙传庭,率领的秦军将士,大部分都是从榆林镇征召的。
榆林镇人悍勇,性格豪爽,为人畅快,陈虎所言之事,未尝不能为真。
“我这两个兄弟没我厉害,可也是好汉子。别看我们瘦,那是我们饿的,要是让我们吃饱饭,还能上阵杀敌。
唉,只是可惜,我们当了逃兵,只希望我那老爹在天之灵,别怪我吧!”
陈虎说到这里,萧瑟的表情瞬间消失,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面带笑容,笑眯眯的看着孙杰,脸上多了不少讨好之意,“大人,您是神仙,那小的想问问,我爹,在天上过得咋样?他老人家还好着吗?我小时候娘死的早,是我老爹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的,我想问问。”
他的脸上多了不少期盼,多了不少的希望。
尽管知道直视孙杰不敬,可为了心中的期盼,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孙杰。
重情重义的陕北汉子,好样的!
孙杰拍了拍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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