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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唐风·蟋蟀--生活方式的选择
原文: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
无已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注释:
《唐风》是唐国地区的诗歌,共十二篇。唐是周成王封给姬叔虞的国家,地域在今山西省太原一带。其土地平易,出产盐铁,君子深思,小人险陋(《汉书·地理志》)。后来迁居曲沃(今山西闻喜县),改国号为晋。因此有人说《唐风》应该叫晋风,只是为了保留开始封国的旧号而已。
译文:
蟋蟀搬进屋里,一年快要到底。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所剩无几。
可别过分安逸,本分不要忘记!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都能警惕。
蟋蟀搬进屋里,一年还剩几分。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不肯等人。
可别过分安逸,别忘其他责任!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个个勤奋。
蟋蟀搬进屋里,往来牛车都停。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都要溜尽。
可别过分安逸,还该想着苦境!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所以宽心。
赏析:
《蟋蟀》因岁暮将至,蟋蟀在堂触发了人生时光的感受,表达了珍惜时光,不应虚度的感情。但是,在及时行乐和勤于职事两个方面,诗人主张“好乐无荒”,表现的是一种士人的立身行事的态度,内心的警惕时时有所告诫,倒显示了比较典型的士大夫品格。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
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
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在诗人的内心,他也许体会到了生之幻灭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蟋蟀的生命,也只有短短一季,它的吟唱,很容易让人想到终极问题。生何其短,死必到来,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今我不乐,日月其滔。诗人不断地说:今天我如果不寻欢作乐,生命就这样流逝了。
好吧,那就及时行乐吧,将能达到的快乐尽可能地推向极端,像乘坐过山车,尖叫地滑过一个个欲望的顶峰,又尖叫着下坠。然而,在这样的放纵过度之后,不仅不能收获预期的欢乐,反而收获加倍的虚无和混乱。
古人早在千百年前就和我们一样,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没有比“及时行乐”的人,更记得“死亡”二字的了,他们的每一口冰激凌,都为死亡而吃,他们歌唱着,舞蹈着,高调地恣肆着,心里却始终是紧绷的,随时会绷断的。
是否可以换一种姿态,变对峙为接纳?是的,死亡迟早是要来的,来就来好了,就像在生命没有存在以前那样。以我现在的修为,我要说,生与死都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有点装十三,但是,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像一个太过殷勤的主人,早早地为一个萍踪不定的不速之客洒扫庭院。
“该干嘛干嘛”,常用语里有大智慧,该吃饭就吃饭,该睡觉就睡觉,该吃螃蟹就去吃,只要不是为了遥远的死亡去做,都没有问题。“活在当下”与“及时行乐”的本质差别,就在于,前者决不为明天的事情付出心理成本。
开头说的是享乐,其实重点还是要人们尽职,谨慎,好乐无荒!
于是诗人劝勉,或者是感慨:好乐无荒啊!思前又想后,他还是作出了这样的决定:“良士瞿瞿(收敛)”,“良士蹶蹶(勤奋)”“良士休休(节制)”。他回到紧张有序、节制内敛的生活,这种状态不是为未来吃苦,就算明天便是末日,这样生活,也能让人更从容也更快乐一些。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这是报春的虫声,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蟋蟀入堂,大概就是秋天要结束了,也有悲秋的感觉,也有感慨,“岁聿其莫,其逝,其休”,我们经过了春种夏长,秋天也收获了,该好好的享受下下了,日月如梭,但还是要今生,还有好多事要做的,我们还要进我们的职责的。人生在世岂能无乐,没有快乐的人生,不能叫人生,但人生又不能放纵自己,因为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们有好多的职责要尽,人生要有所担当,要有责任感,所以古人反复强调这个“职”,“居”,就是分内的;“外”,是以外的也要关心,淳朴的古人,还没有“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意识,别人的事,需要到自己,能尽点力还是要尽的;“忧”就更有深意,岁月如梭,秋天将暮,我们可以享乐一下了,但不能乐而忘忧,要有忧患意识,“瞿瞿”,“蹶蹶”,“休休”都是警觉的意思,但一层比一层深入,警觉小心,忧思不忘,才能心里坦荡!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诗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
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
在荒淫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
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风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作者是个有思想、有抱负的人,他深知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道理,因此作者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最终作出了“无以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意思是即兴享乐也不要过于那样享乐,必须思考自己责任岗;爱好享乐也不荒废事业,贤士都会这么去做事。
陶渊明带着侄子们去游览荒墟,看到有屋舍井灶俨然,而桑竹皆已枯朽,跟砍柴的人打听:这儿住的人呢?砍柴的人说,都已经死去了。他不由大发感慨:
“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
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
陶渊明对死亡超敏感,他都不用到这种现场,站在自家的田园里,“重云蔽白日,闲雨纷微微。流目视西园,晔晔荣紫葵”,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场景,他居然就能想到:
于今甚可爱,奈何当复衰。
感物愿及时,每恨靡所挥。
余光中说,越是天才,就活得越热烈,也就越害怕死亡,莎士比亚如此,李贺如此,济慈和狄伦·汤默斯也如此。
死亡为什么可怕?我想首先是因为我们没试过,没试过的东西总让人不放心;其次是因为它把人生变得没指望,你在阳光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是因为你心有理想,知道你的未来不是梦,而死亡不但把你的未来变成梦,还变成灰烬,灰烬还有痕迹,你最终的未来,是连痕迹都不存在。
我小时候想到这些就有窒息感,又如面对一个不见底的深渊,连探探头的勇气都没有。成年之后反而不大做这种终极思考,日常生活里细碎的烦恼,足以把根本的忧惧淹没。诗人和孩子,在某个层面上是同类,余光中就说,莎士比亚的一百五十首十四言诗,首首都与死亡有关,他想用蓝的墨水冲淡死亡的黑色,以此安慰自己。
莎氏的诗篇,俺还真的没有太琢磨过,... -->>
诗经·国风·唐风·蟋蟀--生活方式的选择
原文: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
无已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注释:
《唐风》是唐国地区的诗歌,共十二篇。唐是周成王封给姬叔虞的国家,地域在今山西省太原一带。其土地平易,出产盐铁,君子深思,小人险陋(《汉书·地理志》)。后来迁居曲沃(今山西闻喜县),改国号为晋。因此有人说《唐风》应该叫晋风,只是为了保留开始封国的旧号而已。
译文:
蟋蟀搬进屋里,一年快要到底。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所剩无几。
可别过分安逸,本分不要忘记!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都能警惕。
蟋蟀搬进屋里,一年还剩几分。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不肯等人。
可别过分安逸,别忘其他责任!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个个勤奋。
蟋蟀搬进屋里,往来牛车都停。
如今再不行乐,时光都要溜尽。
可别过分安逸,还该想着苦境!
寻乐不荒正业,良士所以宽心。
赏析:
《蟋蟀》因岁暮将至,蟋蟀在堂触发了人生时光的感受,表达了珍惜时光,不应虚度的感情。但是,在及时行乐和勤于职事两个方面,诗人主张“好乐无荒”,表现的是一种士人的立身行事的态度,内心的警惕时时有所告诫,倒显示了比较典型的士大夫品格。
就诗论诗,本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可是《毛诗序》偏说是“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乐也”。清方玉润驳得好:“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序》好附会,而又无理,往往如是,断不可从。”(《诗经原始》)对《诗序》说纠正较早的当是宋王质,其《诗总闻》指出“此大夫之相警戒者也”,而“警戒”的内容则是“为乐无害,而不已则过甚。勿至太康,常思其职所主;勿至于荒,常有良士之态,然后为善也”。释语达理通情,符合原诗。较他说为胜。拙著《诗经选注》定本篇为“劝人勤勉的诗”,即是受王质说启发。
开秋肇凉气,蟋蟀鸣床帷。
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
多言焉所告,繁辞将诉准……
在诗人的内心,他也许体会到了生之幻灭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蟋蟀的生命,也只有短短一季,它的吟唱,很容易让人想到终极问题。生何其短,死必到来,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今我不乐,日月其滔。诗人不断地说:今天我如果不寻欢作乐,生命就这样流逝了。
好吧,那就及时行乐吧,将能达到的快乐尽可能地推向极端,像乘坐过山车,尖叫地滑过一个个欲望的顶峰,又尖叫着下坠。然而,在这样的放纵过度之后,不仅不能收获预期的欢乐,反而收获加倍的虚无和混乱。
古人早在千百年前就和我们一样,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没有比“及时行乐”的人,更记得“死亡”二字的了,他们的每一口冰激凌,都为死亡而吃,他们歌唱着,舞蹈着,高调地恣肆着,心里却始终是紧绷的,随时会绷断的。
是否可以换一种姿态,变对峙为接纳?是的,死亡迟早是要来的,来就来好了,就像在生命没有存在以前那样。以我现在的修为,我要说,生与死都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有点装十三,但是,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像一个太过殷勤的主人,早早地为一个萍踪不定的不速之客洒扫庭院。
“该干嘛干嘛”,常用语里有大智慧,该吃饭就吃饭,该睡觉就睡觉,该吃螃蟹就去吃,只要不是为了遥远的死亡去做,都没有问题。“活在当下”与“及时行乐”的本质差别,就在于,前者决不为明天的事情付出心理成本。
开头说的是享乐,其实重点还是要人们尽职,谨慎,好乐无荒!
于是诗人劝勉,或者是感慨:好乐无荒啊!思前又想后,他还是作出了这样的决定:“良士瞿瞿(收敛)”,“良士蹶蹶(勤奋)”“良士休休(节制)”。他回到紧张有序、节制内敛的生活,这种状态不是为未来吃苦,就算明天便是末日,这样生活,也能让人更从容也更快乐一些。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这是报春的虫声,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今年已到了岁暮。《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蟋蟀入堂,大概就是秋天要结束了,也有悲秋的感觉,也有感慨,“岁聿其莫,其逝,其休”,我们经过了春种夏长,秋天也收获了,该好好的享受下下了,日月如梭,但还是要今生,还有好多事要做的,我们还要进我们的职责的。人生在世岂能无乐,没有快乐的人生,不能叫人生,但人生又不能放纵自己,因为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们有好多的职责要尽,人生要有所担当,要有责任感,所以古人反复强调这个“职”,“居”,就是分内的;“外”,是以外的也要关心,淳朴的古人,还没有“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意识,别人的事,需要到自己,能尽点力还是要尽的;“忧”就更有深意,岁月如梭,秋天将暮,我们可以享乐一下了,但不能乐而忘忧,要有忧患意识,“瞿瞿”,“蹶蹶”,“休休”都是警觉的意思,但一层比一层深入,警觉小心,忧思不忘,才能心里坦荡!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诗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
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
在荒淫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
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风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作者是个有思想、有抱负的人,他深知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道理,因此作者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最终作出了“无以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意思是即兴享乐也不要过于那样享乐,必须思考自己责任岗;爱好享乐也不荒废事业,贤士都会这么去做事。
陶渊明带着侄子们去游览荒墟,看到有屋舍井灶俨然,而桑竹皆已枯朽,跟砍柴的人打听:这儿住的人呢?砍柴的人说,都已经死去了。他不由大发感慨:
“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
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
陶渊明对死亡超敏感,他都不用到这种现场,站在自家的田园里,“重云蔽白日,闲雨纷微微。流目视西园,晔晔荣紫葵”,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场景,他居然就能想到:
于今甚可爱,奈何当复衰。
感物愿及时,每恨靡所挥。
余光中说,越是天才,就活得越热烈,也就越害怕死亡,莎士比亚如此,李贺如此,济慈和狄伦·汤默斯也如此。
死亡为什么可怕?我想首先是因为我们没试过,没试过的东西总让人不放心;其次是因为它把人生变得没指望,你在阳光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是因为你心有理想,知道你的未来不是梦,而死亡不但把你的未来变成梦,还变成灰烬,灰烬还有痕迹,你最终的未来,是连痕迹都不存在。
我小时候想到这些就有窒息感,又如面对一个不见底的深渊,连探探头的勇气都没有。成年之后反而不大做这种终极思考,日常生活里细碎的烦恼,足以把根本的忧惧淹没。诗人和孩子,在某个层面上是同类,余光中就说,莎士比亚的一百五十首十四言诗,首首都与死亡有关,他想用蓝的墨水冲淡死亡的黑色,以此安慰自己。
莎氏的诗篇,俺还真的没有太琢磨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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