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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字体用小楷。
谢十三知道眼前这位小小姐没有养在持静小姐身边,且八岁就入了娱乐圈,在那种浮华喧闹的地方讨生活,小小姐自然也没有照着谢家传人琴棋书画皆通的标准来教养。
谢十三迟疑了一下,缓缓道:“小小姐,我来替你磨墨吧。”
谢清欢笑道:“不必了,今晚不知道要抄到什么时候。”对于抄书这事,谢清欢并不陌生,反而有种亲切感。她在大雍时,最后那两年的时间,奉少帝之命编撰囊括社会各方面的百科全书,在汇总,分类,卷册条目之后,也有帮忙誊抄。
算起来,那是她扶持少帝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事情了。
谢十三听她这么说,并没有退下,反而走到桌前,沉默地磨起墨来。他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就算小小姐的字写得丑又怎么样,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毛笔字写得像样的?
谢清欢见他如此,反而不好再推辞,走到书桌后坐下,铺开裁好的纸张,去过细毫润开笔锋,翻开医典,蘸了墨,悠悠落笔。
簪花小楷,落笔的风韵跟持静小姐很是相似,但又有不同。
谢十三见了,微觉惊讶,但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在他眼中,谢持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女子,不但她自己学有所成,还教出了同样出色的持节少爷。小小姐既然是她的女儿,由此天分也不奇怪。
他却不知道,谢清欢这手字也是日复一日练出来的,她手中的老茧也脱落了数层。
这部医典共计八万六千字,谢清欢要抄两份,计划在谢家大宅待一周,时间还是相当紧迫的。谢清欢一旦用心做事,就不会留意到时间的流逝。寂静的夜里,书房里只有她清浅地几乎听不到的呼吸声,以及一张张渐渐填满的雪白纸张。
稍晚医典的时候,谢十三被打发去睡觉。谢清欢的口气虽然淡,甚至透着几分矜持的关心,但不容人拒绝,谢十三拗不过她,从外面关上门的时候,他看到谢清欢放下手中的毛笔,甩了甩手腕,拿起墨条轻轻磨墨。
谢清欢的脸上惯常是带着笑意,但谢十三知道,她并不是个温柔多情的人。她千里迢迢从T市回来,在深夜里孜孜不倦地誊抄着自己并不太懂的医典,是为了那个男人吧。
谢十三合上门,轻手轻脚地回自己的房间,他觉得有点伤心。谢家的人都是这样,对感情谨慎而又执着,一旦认定了,就会不计一切地对那人好。路子允表面上看没什么,但那种自娘胎里带出来的不足之症,是骗不了人的。
他想起谢持静,那样的惊才绝艳,却飘零异乡,终身未嫁,只留下这么一点血脉。小小姐还这么年轻,挑中个男人,却不是久寿之相。
谢十三失眠了,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很快就醒了。看一眼时间,凌晨三点。谢十三又起来一趟,站在院子角,朝书房那边望了望。书房里的灯依旧亮着,谢十三站了十来分钟,那灯突然灭了,谢清欢纤细的身影走了出来,关好门,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东厢那边,格雷跟路子允之间虽然剑拔弩张,但谢清欢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格雷湛蓝色的眸子仿若深海,面上风平浪静,底下激流暗涌。
路子允走过他身边,错开两步顿住脚,略微侧头,淡淡说了一句:“这里是谢家。”
格雷挑眉,冷哼一声:“那又如何?”
“不管你想做什么,”路子允沉声道,“在这个地方,请你稍微克制你的疯狂。”
“哦?”格雷脸上现出夸张的惊讶,“路,你怕了?”
“谢家列祖列宗俱在,这个姓氏是她的坚持与骄傲。”路子允静静看着格雷,“你在这里做了错事,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格雷冷冷一笑:“真是笑话,你以为我会在意这个?”
“你当然不在意。”路子允悠悠道,“这也是我跟你之间的区别。”
格雷脸色一沉:“是吗?”
“你只知道按照道格拉斯家的血统,她必然要属于你。但她身上只有一半道格拉斯的血,你却不愿让她有另一半的选择。”路子允微微一笑,“我跟你不一样,我让她选。无论她做出什么决定,我都支持她。”
“路,如果你觉得这样说就能让我放手,那我只能说,你太天真了。”格雷把路子允的话默念了一遍,回过味来了,好整以暇道,“路,你知道我有个叫艾斯的同母兄弟吧?”
路子允顿了顿,才点点头:“知道。”
“亲爱的艾斯十几岁的时候叛出道格拉斯家,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侥幸成功了,没有变成人妖。”格雷袖长的身体倚在柱子上,慢腾腾道,“即便如此,也依然不能改变他曾是道格拉斯家男人的事实。他做了十几年的女人,却还是要回到宿命的安排,与我相斗。路,你试图说服我,不如寄希望于艾斯能杀死我。”
“道格拉斯家就是这样,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自然更不可能有兄妹。”格雷唇边勾着一抹轻讽的笑,眼中却苍凉冷漠,“你刚刚说她身上只有一半道格拉斯的血?路,我该感谢你,你给我指明了一个方向。”
路子允闻言心中一凛,直觉不妙:“什么?”
“我亲爱的小弟艾斯,最近很是闹腾,原本他是没有用了的,照惯例,我该像对待臭虫一样把他碾死。但他现在又有点用了,我决定留着他,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格雷悠悠一叹,“亲爱的艾斯跟亲爱的小妹,血型是一样的。”
路子允悚然而惊:“你、你是打算——”
“没错。”格雷赞许地点点头,“换血。将她体内那一半这个该死的书香世家的血换掉,她就能作为完全血统的道格拉斯家的人。作为嫡亲的兄妹,艾斯的血是最合适的。”
路子允的脸色黑了:“疯子!”
格雷微笑着回敬:“过奖。”
路子允冷哼:“我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那么,路,好好地看紧她,不要让她独自落在我手里。”格雷站直身体,背对着曾经当做朋友的男人,“我给了她选择的余地,你如今才能跟她在一起。但是现在,我想要她了。”
路子允没再搭腔,话已至此,多说无益。
这一夜谢清欢忙到最晚,但她睡得最好,第二天早上她还照着平日的习惯,早早就起来了,就谢家那空气清新的宽阔院子里练功。
路子允洗漱完毕过来,就见到谢清欢在打一套掌法,那身姿端的是翩若惊鸿,宛若蛟龙,瞬间有种我的人果然什么都好的自豪感。
其实谢清欢正在打的这套烟锁汉江在视觉上,远没有以花架子著称的回风舞柳好看,路子允这么想还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体现,但他还没来及叫声好,就见格雷抱胸站在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目光深沉。
路子允的心情瞬间复杂了,前门防狼,后门防虎,架不住心上人太招眼。
他还在感慨,格雷已经纵身扑了出去,直取谢清欢。
谢清欢这套掌法已经到了收势的时候,格雷这时候出手,她并不以为意,以脚跟为着力点,膝盖一折,身体几乎跟地面平行,避开这风声呼呼的一拳。随后脚跟一转,腰身一拧,换了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身体轻盈地斜飞着挪出三尺,远离他的攻击范围。
格雷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最初学的是现代格斗术,力道跟速度结合,对敌的时候快很准,当然也会有闪躲技巧,但绝不会像谢清欢刚才那样轻、柔、巧,却带着无比柔韧的力量。
格雷也曾研究过华国功夫。华国功夫的精妙之处是格斗术无法比拟的,但华国功夫想要学到大成,则需要花费巨大的心力以及无数的时间,速成之法并不可取。亲爱的小妹如今才多大年纪?
路子允对格雷不择手段想要引起谢清欢注意的行为很不高兴,他盯着格雷,冷冷道:“说起来,格雷,我们也很久没有交过手了。”
所谓色令智昏,想要在心上人面前博出位,说的就是路子允。格雷眉眼一弯,好笑道:“路,朋友一场,你想挨揍,我当然要成全你。”
路子允走到院子里,不太能使上力的左手负在身后,伸出右手,掌心向上:“来。”
谢清欢抚了抚额,正要出声阻止,谢十三不紧不慢地走来:“小小姐,还有两位先生,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他看一眼院中没动弹的两人,对谢清欢道:“小小姐,早餐准备了补身体的药膳,要趁热喝。”
路子允知道他跟格雷都是客,但并不是谢家的至交,谢十三费心思准备的药膳,自然是针对谢清欢的。他立刻收了手,走到谢清欢身边:“雁归,走吧。药膳凉了,药性就不够了。”
格雷啧了一声,意味深长地看一眼谢十三。过了一夜,他的态度似乎有所改变。
在餐桌旁坐定,几个人的脸色都微妙的有点苦——早餐果然是药膳,满满的几大碗,谁都没落下。
谢清欢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勺放进口中,用的药材都是极好的,也很入味。她的身体还算不错,猛然间大补也没什么,只是不知道路子允吃了会怎么样。
路子允不动声色地吃着,心情略有些苦逼——没想到出了门,还要吃这玩意儿。
因为用餐的心情略苦逼,从而影响了用餐速度,吃早餐花去的时间略长。早餐过后,谢清欢去祠堂见列祖列宗——的牌位。
路子允颠颠地跟着去了。
格雷斩钉截铁地表达了自己对华国文化的仰慕,对谢氏先祖的崇敬,强烈要求围观,被谢十三面无表情地以‘非亲非故,贸然祭拜,恐惊扰先祖亡灵’严词拒绝。
不仅如此,谢十三还严肃地提起了格雷先生此行的工作。格雷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更新系统,看得路子允心头暗爽。
谢家的守护者传了十三代,但祠堂历代家主的牌位已经有二十六个了。谢清欢细看了一下,有大概六十年的时间里,家主的更换周期是十年一换。再往后谢家大约就进入了子息不丰,寿数不长的死胡同里了。
最近这一代的家主立的是谢持节,同样英年早逝。
祠堂里日夜燃着长明灯,却仍然显得有些幽暗,谢清欢对着谢家的列祖列宗摆了三拜,而后站起身,静静打量着这个祠堂——跟任何一个传承悠久的大家族的祠堂没有任何区别。
路子允没有跪拜,只是双手合十,嘴唇轻轻翕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谢清欢看着他,暗暗摇头——自从出了T市,这人完全没有一点路家七爷的风范了。
不过,这样也好。
谢清欢对行程的安排很简单,上午去藏书楼看看属于她的那些遗产,下午在书房誊抄,最后一天的时候就在镇上转一转。
路子允对谢清欢的安排很满意,论道孤本古籍收藏,能跟谢家比肩的几乎没有,上午去藏书楼,他自然是陪着的,既可以跟雁归在一起,又可以长点见识。下午雁归在书房誊抄,他可以在旁边作画。
所谓时光倥偬,岁月静好,莫过于此。
两人世界就该如此,若是没有格雷时不时来碍眼的话,就更完美了。路子允悠悠感慨。
经过了第一夜的失眠,谢十三仿佛突然开窍了,总能及时出现,以各种理由支走格雷。谢十三的想法很简单,格雷老往小小姐身边凑,八成是对她有意思,这么一想,格雷来这边工作的目的顿时就有点可疑了。且他算准了时间过来这点,更让人心头发凉。
谢十三最为敬慕的谢持静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定居国外,一生都没有再回到谢家来,她的心上人一定在国外。他虽然觉得路子允身体底子薄了些,但这么着也比蓝眼睛的外国人强。
只是,他虽然尽了力,却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阻拦格雷。
格雷总能见缝插针地出现,给路子允添堵,这个时间段集中在上午。谢清欢做誊抄的时候,眼里就只有自己手中的事,管你风吹雨打,她自岿然不动。
上午在藏书楼就不同了,那些孤本、名画、古董都是需要品评的,人多点没有关系,即便说错了,还能活跃气氛。谢清欢在这个时候总是特别有耐心,没有丝毫的厌烦与疏离。
格雷想着也许,这样的谢清欢,才是真正的她。以往他看到的艺人谢清欢,唐挚的义妹,谢持静的女儿,都不是真的她,而是不实的虚像。
然而,这样的谢清欢,也让他觉得更加遥远。无论是他,还是道格拉斯家,都给不了让她一直做这样的谢清欢的土壤。
他们的血统天生强悍,充满了掠夺的狂妄,风轻云淡,不适合在道格拉斯家生存。疯狂,才是他们的座右铭。
但,那又如何?格雷心中冷笑,无法成全,无法成就,那又如何?!
她终将属于我,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几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到了该离去的时候,格雷的工作也已经顺利完成。
格雷知道,这几天里没有芥蒂的亲近,心中微妙的窃喜,将在踏出谢家大门的那一刻,永远成为过去。因为出了这道门,他跟路子允以及谢清欢之间的制衡就会被彻底破坏。他要得到她,路子允要留住她,而她选择了路子允。他跟路子允必然有你死我活的那一天,而等待他跟谢清欢的,也许是反目成仇的结局。
但他不在乎。
这趟来谢家大宅,路子允跟谢清欢都关了通讯设备,就连格雷都没有跟外界联系。出了小镇,路子允才拿出手机开机。
一条信息跳了出来:欧洲生变,苏师已经前往。
笔,字体用小楷。
谢十三知道眼前这位小小姐没有养在持静小姐身边,且八岁就入了娱乐圈,在那种浮华喧闹的地方讨生活,小小姐自然也没有照着谢家传人琴棋书画皆通的标准来教养。
谢十三迟疑了一下,缓缓道:“小小姐,我来替你磨墨吧。”
谢清欢笑道:“不必了,今晚不知道要抄到什么时候。”对于抄书这事,谢清欢并不陌生,反而有种亲切感。她在大雍时,最后那两年的时间,奉少帝之命编撰囊括社会各方面的百科全书,在汇总,分类,卷册条目之后,也有帮忙誊抄。
算起来,那是她扶持少帝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事情了。
谢十三听她这么说,并没有退下,反而走到桌前,沉默地磨起墨来。他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就算小小姐的字写得丑又怎么样,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毛笔字写得像样的?
谢清欢见他如此,反而不好再推辞,走到书桌后坐下,铺开裁好的纸张,去过细毫润开笔锋,翻开医典,蘸了墨,悠悠落笔。
簪花小楷,落笔的风韵跟持静小姐很是相似,但又有不同。
谢十三见了,微觉惊讶,但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在他眼中,谢持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女子,不但她自己学有所成,还教出了同样出色的持节少爷。小小姐既然是她的女儿,由此天分也不奇怪。
他却不知道,谢清欢这手字也是日复一日练出来的,她手中的老茧也脱落了数层。
这部医典共计八万六千字,谢清欢要抄两份,计划在谢家大宅待一周,时间还是相当紧迫的。谢清欢一旦用心做事,就不会留意到时间的流逝。寂静的夜里,书房里只有她清浅地几乎听不到的呼吸声,以及一张张渐渐填满的雪白纸张。
稍晚医典的时候,谢十三被打发去睡觉。谢清欢的口气虽然淡,甚至透着几分矜持的关心,但不容人拒绝,谢十三拗不过她,从外面关上门的时候,他看到谢清欢放下手中的毛笔,甩了甩手腕,拿起墨条轻轻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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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十三合上门,轻手轻脚地回自己的房间,他觉得有点伤心。谢家的人都是这样,对感情谨慎而又执着,一旦认定了,就会不计一切地对那人好。路子允表面上看没什么,但那种自娘胎里带出来的不足之症,是骗不了人的。
他想起谢持静,那样的惊才绝艳,却飘零异乡,终身未嫁,只留下这么一点血脉。小小姐还这么年轻,挑中个男人,却不是久寿之相。
谢十三失眠了,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很快就醒了。看一眼时间,凌晨三点。谢十三又起来一趟,站在院子角,朝书房那边望了望。书房里的灯依旧亮着,谢十三站了十来分钟,那灯突然灭了,谢清欢纤细的身影走了出来,关好门,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东厢那边,格雷跟路子允之间虽然剑拔弩张,但谢清欢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格雷湛蓝色的眸子仿若深海,面上风平浪静,底下激流暗涌。
路子允走过他身边,错开两步顿住脚,略微侧头,淡淡说了一句:“这里是谢家。”
格雷挑眉,冷哼一声:“那又如何?”
“不管你想做什么,”路子允沉声道,“在这个地方,请你稍微克制你的疯狂。”
“哦?”格雷脸上现出夸张的惊讶,“路,你怕了?”
“谢家列祖列宗俱在,这个姓氏是她的坚持与骄傲。”路子允静静看着格雷,“你在这里做了错事,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格雷冷冷一笑:“真是笑话,你以为我会在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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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脸色一沉:“是吗?”
“你只知道按照道格拉斯家的血统,她必然要属于你。但她身上只有一半道格拉斯的血,你却不愿让她有另一半的选择。”路子允微微一笑,“我跟你不一样,我让她选。无论她做出什么决定,我都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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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顿了顿,才点点头:“知道。”
“亲爱的艾斯十几岁的时候叛出道格拉斯家,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侥幸成功了,没有变成人妖。”格雷袖长的身体倚在柱子上,慢腾腾道,“即便如此,也依然不能改变他曾是道格拉斯家男人的事实。他做了十几年的女人,却还是要回到宿命的安排,与我相斗。路,你试图说服我,不如寄希望于艾斯能杀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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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闻言心中一凛,直觉不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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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悚然而惊:“你、你是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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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冷哼:“我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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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没再搭腔,话已至此,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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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的心情瞬间复杂了,前门防狼,后门防虎,架不住心上人太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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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清欢这套掌法已经到了收势的时候,格雷这时候出手,她并不以为意,以脚跟为着力点,膝盖一折,身体几乎跟地面平行,避开这风声呼呼的一拳。随后脚跟一转,腰身一拧,换了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身体轻盈地斜飞着挪出三尺,远离他的攻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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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走到院子里,不太能使上力的左手负在身后,伸出右手,掌心向上:“来。”
谢清欢抚了抚额,正要出声阻止,谢十三不紧不慢地走来:“小小姐,还有两位先生,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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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知道他跟格雷都是客,但并不是谢家的至交,谢十三费心思准备的药膳,自然是针对谢清欢的。他立刻收了手,走到谢清欢身边:“雁归,走吧。药膳凉了,药性就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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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允没有跪拜,只是双手合十,嘴唇轻轻翕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谢清欢看着他,暗暗摇头——自从出了T市,这人完全没有一点路家七爷的风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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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十三最为敬慕的谢持静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定居国外,一生都没有再回到谢家来,她的心上人一定在国外。他虽然觉得路子允身体底子薄了些,但这么着也比蓝眼睛的外国人强。
只是,他虽然尽了力,却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阻拦格雷。
格雷总能见缝插针地出现,给路子允添堵,这个时间段集中在上午。谢清欢做誊抄的时候,眼里就只有自己手中的事,管你风吹雨打,她自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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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想着也许,这样的谢清欢,才是真正的她。以往他看到的艺人谢清欢,唐挚的义妹,谢持静的女儿,都不是真的她,而是不实的虚像。
然而,这样的谢清欢,也让他觉得更加遥远。无论是他,还是道格拉斯家,都给不了让她一直做这样的谢清欢的土壤。
他们的血统天生强悍,充满了掠夺的狂妄,风轻云淡,不适合在道格拉斯家生存。疯狂,才是他们的座右铭。
但,那又如何?格雷心中冷笑,无法成全,无法成就,那又如何?!
她终将属于我,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几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到了该离去的时候,格雷的工作也已经顺利完成。
格雷知道,这几天里没有芥蒂的亲近,心中微妙的窃喜,将在踏出谢家大门的那一刻,永远成为过去。因为出了这道门,他跟路子允以及谢清欢之间的制衡就会被彻底破坏。他要得到她,路子允要留住她,而她选择了路子允。他跟路子允必然有你死我活的那一天,而等待他跟谢清欢的,也许是反目成仇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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