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羿城,前阵子四面八方前来的香客信众几乎塞满了整个城,真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起因就是听说天台山上发生了神迹,太阳神庙里的羲和神像显灵飞走了,很多人不惜艰辛登上酷热的天台山,发现太阳神庙里真的没了神像,小殿顶部也破了个大窟窿,可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凡人眼中该有的神迹。这世上早已没了信奉太阳神的民众,加上发现神迹之人那日是喝醉了酒,所以大家伙也就兴致渐冷,人潮在天台山顶以及山道上留下大堆香烛不日后便散去了。
要说起来,这次朝拜太阳神之事可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还让羿城轰动,这两件大事便是帝国朝堂的动乱和爆发的尸潮让帝国西北伏尸数千万,前者自然不关百姓事,谁坐那张龙椅谁执掌帝国都无所谓,只要年年风调雨顺生活安泰,后者倒着实让羿城百姓虚惊了一场,但因为地处实在偏远,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尸潮的恐怖,唯一的切身感受就是赋税临时加了数倍,以作军备。其实有关尸潮的消息都是外面传回的,大家都有点不以为意,还觉得夸夸其谈了,再者有那高高在上的赤阳门和天山在,有什么好担心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正道仙人消灭了尸潮。而今的羿城百姓在街头巷尾谈论的不是尸潮是怎么爆发的,又是以付出怎样的代价结束的,而是谈论着天山的女仙人是多么风华绝代,多么的惊为天人。
华灯初上,羿城的夜静中有闹,那些个坐落在深巷宛如深闺的勾栏喧哗热闹,最大的那处大门招牌上写着“红袖楼”三字。
风韵犹存的老鸨依旧扭着杨柳腰,领着莺莺燕燕们招揽新旧客,乱人心神的胭脂香气被清风吹拂入内里的厅堂,金碧辉煌下一桌桌的风流人士喝着花酒,左揽右抱奉迎着他们的妖艳姑娘,最里的舞台上歌姬跳着舞,曾几何时,这个地方就停留过一个本不该属于这里的舞剑女子,过往的故事已经在酒色中消逝,就连沉鱼这个花名也被新人接替了。
旧店迎新人,在台下中央的那张桌上,放了几坛酒,对坐着两人。
一人背着如同小棺材的木匣,黑衣白靴,极为不搭的造型,一脚踩在长凳上两手剥着花生。另一人也好不到哪去,青布衣草鞋,身旁还蹲着一头瘦黑驴,唯一的区别是,他端坐着,而且还算英俊。
若没有桌上的那柄长剑,谁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与江湖有关。
青布衣男子拿起酒碗,但不是送到自己口边,而是送到了那头瘦黑驴的口边,这畜生还真非同凡响,翻唇露着两颗大板牙有模有样的喝起了酒。白靴男子抬起头,朝青布衣男子笑道:“李兄,这几日看你心神不宁的,不如我告诉件事让你得意得意,你可知在落乌城遇到的那位女侠其实很中意你啊,那眼神还有那表情,要不你去把人家收了?”
这话听着语气带酸味,青布衣男子反问道:“雷兄喜欢?”
白靴男子认真思量,将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细嚼之后拿起酒碗饮了一口,“太嫩了点,这样的女侠江湖阅历尚浅,但又喜欢死缠烂打,我现在可没这份心思了,无福消受啊。”
听着这番言论,青布衣男子微笑着摇摇头。
白靴男子知道对方所笑何意,不服道:“李兄你可别不信,虽然你我都是第一趟行走江湖,但我虽非亲身经历,但见的可不少了。”
白靴男子忽然人一怏,叹道:“尤其是苦苦追求某位女侠,最后被嫌弃没长相之后。”
青布衣男子微笑无言。
“李兄,行走江湖你可憧憬遇上位心爱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白靴男子认真问道。
青布衣男子依旧笑着摇头,伸手拍拍身旁瘦黑驴的头,应该在表示只要有它陪伴就足够了。
“唉。”白靴男子当下很惆怅,独自念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最让我感触深的就是那个魔教中人的悲苦爱情。李兄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与一个背棺材的魔教中人打了一架吧,大概在半月之后,我又遇上了一个魔教中人,名叫乌依纳伐,那时我元气才刚复原,可见他在摧残一位绝美女子,想着英雄救美就与他苦战了十数日,我的不灭剑体还头一次被人破了,不过那货也好不到哪去,硬是被我捅破了气海。最后虽分不出胜负,但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吧,虽说正魔不两立,可我跟他倒成了朋友。”
“他就是雷兄一直挂在嘴边的人生第一个朋友?”青布衣男子在专心听讲。
“正是。”白靴男子可能是触动了心中的情愫,豪饮一大口酒,自斟酒碗后才继续说道:“我问他为什么要对那女子如此,他说因为太爱她,我听着可笑,可他说,太爱一个人,但只得到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会因爱生恨,反正起初我是不大懂。之后他与女子订了百天的约定,只要百天之后还得不到这个女子的心,就愿意放手。
“这女子是只妖,好像还得罪了妖界一大势力,因为不断有大妖穿越星海追杀而来。而我也想看看百天后的结局,所以一路与他并肩而战,在差不多杀尽那些大妖后,百天之期也到了,但被摧残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女子还是没有动心。”
“有些东西不能强求。”青布衣男子适时评论了一句。
白靴男子摇摇头,在四周的喧哗中开始说完故事的结尾,“这乌依纳伐非人非妖,乃是天地所生的精灵,他说他天生不会流泪,所以不明白那女子望着他流泪的感觉,最后他掏出了自己的心脏,神形俱灭,临终最后一句说的是,他想知道心痛的感觉。”
青布衣男子骇然,魔教中人秉性大多不恶也非善,这乌依纳伐应该也算是其中的异类了。
白靴男子再饮一口酒,眼神落寞,笑道:“其实乌依纳伐根本不对百天之约报以希望,应该说他内心早已对她放弃了希望,更多的只是执念。之所以定下此约,是算准了时间确保能将那女子保护到安全的地方。”
“倒跟我的小师叔有些相像。”青布衣男子有趣道。
白靴男子继续剥起花生,碎念着:“乌依纳伐说,剥的开花生,但剥不开人心。我之所以说女人心海底针,是因为在乌依纳伐死后,那女子也自杀了,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当我从夏辕帝国走到北蛮帝国后才后知后觉,原来她也是爱乌依纳伐的,之所以那么欺骗,是不想让乌依纳伐卷入无止尽的仇杀中。”
两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陷入了沉静,自顾自喝着酒,许久后白靴男子才又说道:“所以啊,李兄,我再也不愿去猜什么女子心思了,更不想谈什么江湖儿女情,都是扯淡。还是做个采花贼来得好呀,直截了当,你不用再去猜对方的心思,按到床上翻云覆雨之后,她们反而对我恋恋不舍,大多还欲罢不能,谁叫我有不灭剑体呐,哈哈!当然!我可从不碰尼姑女侠黄花大闺女,三大忌哦。”
青布衣男子微叹一口气,与对面这家伙结伴行走江湖以来,什么都投机,而且一路上也有趣了许多,唯独对两件事不为苟同,第一件是看那些有违正道的图书,第二件就是采花一事,但这家伙倒也说的出道理,说这勾当也就伤点风败点俗,又不伤天害理,他深居八卦山也不懂什么是伤风败俗,单纯的觉得这家伙没害人就好,所以也就听之任之。
白靴男子拿起酒碗饮几口润润喉,说完了那个深刻他心中的故事后看神色明显释然了许多,也就朝青布衣男子打趣道:“李兄,你什么都好,就是话太少。”
青布衣男子苦笑着将身子往后仰端坐之后,嘴角微扬,说道:“雷兄,其实你方才有句话说得很对,江湖儿女情,是不该碰。我也结识过一个魔教中人,不过当时他的身份还非道非魔,来自炎龙帝国,在出云帝国尸潮大战中你见过,正是那赤月第九天魔君。”
“呵,是他!”白靴男子倍感惊讶,那时他与青布衣男子一道加入尸潮大战,最惨的一战就是与这第九天魔君打了,他心底还一直藏了个疑问,总觉得青布衣男子在第九天魔君在对打时留手了,原来是旧相识啊。白靴男子想起了当时的情形,叹道:“他的那柄剑着实厉害,身上那件神甲也难破,还有身边那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娘么也难缠。”
“或许我们两个全力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青布衣男子直言道。
“或许吧。”白靴男子难得也不吹牛了,摆着一张深有同感的脸,“人家境界高,命又好,有神剑神甲在手,还有娘么相伴,不是有句话嘛,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过要不是龙虎山的王八蛋来捣乱,我真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他跟我说过,他曾经只是皇宫内公主身旁的一个侍卫,能有如今的造化,是得了贵人的相助,所以雷兄不必妄自菲薄,你我都还有机会。”青布衣男子替那个叫辰傲的第九天魔君解释道。
“当然有机会!”白靴男子得意道:“李兄你我离仙尊境只有一线之差,来日方长,只可惜这么个人物入了魔道。”
说到这,白靴男子惊醒一点又皱眉问道:“莫非李兄想说的是他是为了一个情字入魔?”
青布衣男子点点头,唏嘘道:“成魔杀魔。”
“依我看他的面相,阳满阴损,难说入魔反而能助其在修炼一途走的更远,到时候我再会会他。”白靴男子又吹嘘起了他的面相天赋,曾信誓旦旦跟青布衣男子说过,他能看出天下女子谁是面带桃花,心有红杏。
两人聊着聊着便几碗酒下肚了,红袖楼也几近客满,在外迎客的老鸨扭着杨柳腰走了进来,眼见厅堂内居中的两位客人还没钦点姑娘,心想可不能耽误了赚银子这档子事,赶忙挤出一张老娘心情无限好的笑脸凑上前。话说白靴男子能看面相,这老鸨也自成一派,扫了眼桌上两人便知剥花生的是花丛老鸟,而这位带驴行走江湖的剑客就八成没花丛道行了,当即一手恰到好处的搭在青布衣男子的肩头,再将身子贴紧了,就想让这雏脸红脸红,谄媚道:“两位爷是看不上我家姑娘不成,要不让妈妈我亲自上楼挑两个镇楼花魁下来?”
白靴男子盯着老鸨调侃道:“妈妈,你... -->>
羿城,前阵子四面八方前来的香客信众几乎塞满了整个城,真可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起因就是听说天台山上发生了神迹,太阳神庙里的羲和神像显灵飞走了,很多人不惜艰辛登上酷热的天台山,发现太阳神庙里真的没了神像,小殿顶部也破了个大窟窿,可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凡人眼中该有的神迹。这世上早已没了信奉太阳神的民众,加上发现神迹之人那日是喝醉了酒,所以大家伙也就兴致渐冷,人潮在天台山顶以及山道上留下大堆香烛不日后便散去了。
要说起来,这次朝拜太阳神之事可比近来发生的两件大事还让羿城轰动,这两件大事便是帝国朝堂的动乱和爆发的尸潮让帝国西北伏尸数千万,前者自然不关百姓事,谁坐那张龙椅谁执掌帝国都无所谓,只要年年风调雨顺生活安泰,后者倒着实让羿城百姓虚惊了一场,但因为地处实在偏远,所以根本感受不到尸潮的恐怖,唯一的切身感受就是赋税临时加了数倍,以作军备。其实有关尸潮的消息都是外面传回的,大家都有点不以为意,还觉得夸夸其谈了,再者有那高高在上的赤阳门和天山在,有什么好担心的,结局也确实如此,正道仙人消灭了尸潮。而今的羿城百姓在街头巷尾谈论的不是尸潮是怎么爆发的,又是以付出怎样的代价结束的,而是谈论着天山的女仙人是多么风华绝代,多么的惊为天人。
华灯初上,羿城的夜静中有闹,那些个坐落在深巷宛如深闺的勾栏喧哗热闹,最大的那处大门招牌上写着“红袖楼”三字。
风韵犹存的老鸨依旧扭着杨柳腰,领着莺莺燕燕们招揽新旧客,乱人心神的胭脂香气被清风吹拂入内里的厅堂,金碧辉煌下一桌桌的风流人士喝着花酒,左揽右抱奉迎着他们的妖艳姑娘,最里的舞台上歌姬跳着舞,曾几何时,这个地方就停留过一个本不该属于这里的舞剑女子,过往的故事已经在酒色中消逝,就连沉鱼这个花名也被新人接替了。
旧店迎新人,在台下中央的那张桌上,放了几坛酒,对坐着两人。
一人背着如同小棺材的木匣,黑衣白靴,极为不搭的造型,一脚踩在长凳上两手剥着花生。另一人也好不到哪去,青布衣草鞋,身旁还蹲着一头瘦黑驴,唯一的区别是,他端坐着,而且还算英俊。
若没有桌上的那柄长剑,谁都不觉得这两人会与江湖有关。
青布衣男子拿起酒碗,但不是送到自己口边,而是送到了那头瘦黑驴的口边,这畜生还真非同凡响,翻唇露着两颗大板牙有模有样的喝起了酒。白靴男子抬起头,朝青布衣男子笑道:“李兄,这几日看你心神不宁的,不如我告诉件事让你得意得意,你可知在落乌城遇到的那位女侠其实很中意你啊,那眼神还有那表情,要不你去把人家收了?”
这话听着语气带酸味,青布衣男子反问道:“雷兄喜欢?”
白靴男子认真思量,将一颗花生米送入口中,细嚼之后拿起酒碗饮了一口,“太嫩了点,这样的女侠江湖阅历尚浅,但又喜欢死缠烂打,我现在可没这份心思了,无福消受啊。”
听着这番言论,青布衣男子微笑着摇摇头。
白靴男子知道对方所笑何意,不服道:“李兄你可别不信,虽然你我都是第一趟行走江湖,但我虽非亲身经历,但见的可不少了。”
白靴男子忽然人一怏,叹道:“尤其是苦苦追求某位女侠,最后被嫌弃没长相之后。”
青布衣男子微笑无言。
“李兄,行走江湖你可憧憬遇上位心爱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快意恩仇?”白靴男子认真问道。
青布衣男子依旧笑着摇头,伸手拍拍身旁瘦黑驴的头,应该在表示只要有它陪伴就足够了。
“唉。”白靴男子当下很惆怅,独自念道:“女人心海底针啊,最让我感触深的就是那个魔教中人的悲苦爱情。李兄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与一个背棺材的魔教中人打了一架吧,大概在半月之后,我又遇上了一个魔教中人,名叫乌依纳伐,那时我元气才刚复原,可见他在摧残一位绝美女子,想着英雄救美就与他苦战了十数日,我的不灭剑体还头一次被人破了,不过那货也好不到哪去,硬是被我捅破了气海。最后虽分不出胜负,但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吧,虽说正魔不两立,可我跟他倒成了朋友。”
“他就是雷兄一直挂在嘴边的人生第一个朋友?”青布衣男子在专心听讲。
“正是。”白靴男子可能是触动了心中的情愫,豪饮一大口酒,自斟酒碗后才继续说道:“我问他为什么要对那女子如此,他说因为太爱她,我听着可笑,可他说,太爱一个人,但只得到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会因爱生恨,反正起初我是不大懂。之后他与女子订了百天的约定,只要百天之后还得不到这个女子的心,就愿意放手。
“这女子是只妖,好像还得罪了妖界一大势力,因为不断有大妖穿越星海追杀而来。而我也想看看百天后的结局,所以一路与他并肩而战,在差不多杀尽那些大妖后,百天之期也到了,但被摧残折磨得心力交瘁的女子还是没有动心。”
“有些东西不能强求。”青布衣男子适时评论了一句。
白靴男子摇摇头,在四周的喧哗中开始说完故事的结尾,“这乌依纳伐非人非妖,乃是天地所生的精灵,他说他天生不会流泪,所以不明白那女子望着他流泪的感觉,最后他掏出了自己的心脏,神形俱灭,临终最后一句说的是,他想知道心痛的感觉。”
青布衣男子骇然,魔教中人秉性大多不恶也非善,这乌依纳伐应该也算是其中的异类了。
白靴男子再饮一口酒,眼神落寞,笑道:“其实乌依纳伐根本不对百天之约报以希望,应该说他内心早已对她放弃了希望,更多的只是执念。之所以定下此约,是算准了时间确保能将那女子保护到安全的地方。”
“倒跟我的小师叔有些相像。”青布衣男子有趣道。
白靴男子继续剥起花生,碎念着:“乌依纳伐说,剥的开花生,但剥不开人心。我之所以说女人心海底针,是因为在乌依纳伐死后,那女子也自杀了,虽然她什么也没说,但当我从夏辕帝国走到北蛮帝国后才后知后觉,原来她也是爱乌依纳伐的,之所以那么欺骗,是不想让乌依纳伐卷入无止尽的仇杀中。”
两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陷入了沉静,自顾自喝着酒,许久后白靴男子才又说道:“所以啊,李兄,我再也不愿去猜什么女子心思了,更不想谈什么江湖儿女情,都是扯淡。还是做个采花贼来得好呀,直截了当,你不用再去猜对方的心思,按到床上翻云覆雨之后,她们反而对我恋恋不舍,大多还欲罢不能,谁叫我有不灭剑体呐,哈哈!当然!我可从不碰尼姑女侠黄花大闺女,三大忌哦。”
青布衣男子微叹一口气,与对面这家伙结伴行走江湖以来,什么都投机,而且一路上也有趣了许多,唯独对两件事不为苟同,第一件是看那些有违正道的图书,第二件就是采花一事,但这家伙倒也说的出道理,说这勾当也就伤点风败点俗,又不伤天害理,他深居八卦山也不懂什么是伤风败俗,单纯的觉得这家伙没害人就好,所以也就听之任之。
白靴男子拿起酒碗饮几口润润喉,说完了那个深刻他心中的故事后看神色明显释然了许多,也就朝青布衣男子打趣道:“李兄,你什么都好,就是话太少。”
青布衣男子苦笑着将身子往后仰端坐之后,嘴角微扬,说道:“雷兄,其实你方才有句话说得很对,江湖儿女情,是不该碰。我也结识过一个魔教中人,不过当时他的身份还非道非魔,来自炎龙帝国,在出云帝国尸潮大战中你见过,正是那赤月第九天魔君。”
“呵,是他!”白靴男子倍感惊讶,那时他与青布衣男子一道加入尸潮大战,最惨的一战就是与这第九天魔君打了,他心底还一直藏了个疑问,总觉得青布衣男子在第九天魔君在对打时留手了,原来是旧相识啊。白靴男子想起了当时的情形,叹道:“他的那柄剑着实厉害,身上那件神甲也难破,还有身边那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娘么也难缠。”
“或许我们两个全力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青布衣男子直言道。
“或许吧。”白靴男子难得也不吹牛了,摆着一张深有同感的脸,“人家境界高,命又好,有神剑神甲在手,还有娘么相伴,不是有句话嘛,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不过要不是龙虎山的王八蛋来捣乱,我真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厉害。”
“他跟我说过,他曾经只是皇宫内公主身旁的一个侍卫,能有如今的造化,是得了贵人的相助,所以雷兄不必妄自菲薄,你我都还有机会。”青布衣男子替那个叫辰傲的第九天魔君解释道。
“当然有机会!”白靴男子得意道:“李兄你我离仙尊境只有一线之差,来日方长,只可惜这么个人物入了魔道。”
说到这,白靴男子惊醒一点又皱眉问道:“莫非李兄想说的是他是为了一个情字入魔?”
青布衣男子点点头,唏嘘道:“成魔杀魔。”
“依我看他的面相,阳满阴损,难说入魔反而能助其在修炼一途走的更远,到时候我再会会他。”白靴男子又吹嘘起了他的面相天赋,曾信誓旦旦跟青布衣男子说过,他能看出天下女子谁是面带桃花,心有红杏。
两人聊着聊着便几碗酒下肚了,红袖楼也几近客满,在外迎客的老鸨扭着杨柳腰走了进来,眼见厅堂内居中的两位客人还没钦点姑娘,心想可不能耽误了赚银子这档子事,赶忙挤出一张老娘心情无限好的笑脸凑上前。话说白靴男子能看面相,这老鸨也自成一派,扫了眼桌上两人便知剥花生的是花丛老鸟,而这位带驴行走江湖的剑客就八成没花丛道行了,当即一手恰到好处的搭在青布衣男子的肩头,再将身子贴紧了,就想让这雏脸红脸红,谄媚道:“两位爷是看不上我家姑娘不成,要不让妈妈我亲自上楼挑两个镇楼花魁下来?”
白靴男子盯着老鸨调侃道:“妈妈,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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