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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看到林锦初手上那对无双的白玉镯,冯氏将本来想将手上脱给林锦初镯子藏了起来,这见面礼看来,要再次好好准备呐……
自己的这位婶婶出自商人之家,向来是面上和蔼的,可看她将叔叔家中的妾室与庶子、庶女全部塞在了江南任其自生自灭的行为,便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弥勒佛。
林锦初低头羞涩的笑了笑,又转身与自己的堂哥、堂妹行了礼。
林锦桦从小便贪看美色,如今见了这位堂妹,不由得感叹,当年的那个弱鸡只会偷偷哭的敏感小丫头居然也能长成这幅国色天香的模样,只不过她是自己的堂妹,长得再美也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林锦桦百无聊赖,将目光转移到了林锦初的身后,林锦初的身后站着两个穿着粉衣的小姑娘,一个长得圆圆的,十分普通;而另外一个却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五官精致,眉心长着一颗美人痣,笑与不笑都十分惹人怜爱。
林锦初与林锦桦行礼之后,却发现这位堂哥并没有与她回礼,只呆呆的将目光放到了她身后的思铃身上。
林锦初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移了移身子,将身后的思铃遮了个彻底。
冯氏略微一歪头,便看到了林锦桦那痴傻的模样,心中大骂这个儿子太不争气,她重重的咳了一声。
林锦桦才如梦初醒,堂妹房里的丫鬟可真是绝色,若他求祖母让表妹将这个丫鬟给他,以表妹对祖母的讨好之心,表妹必定不会拒绝。
林锦桦想到此,对林锦初行了一礼道:“堂妹,好久不见。”他声音轻佻,让人一听,便有些厌恶。
林锦瑟因离林锦初不远,当林锦初走过来的时候,她便眼尖的看到了她手腕上的那一对玲珑玉镯,她是林家最受宠的孙女儿,楼氏有什么好东西不给她?而她妆匣里最好的东西都抵不过林锦初随便带的这一对!
当年那个又讨好喜欢又喜欢与自己别苗头却总输的小姑娘,只是来了京城一趟,便由一个乡巴佬成了名门闺秀不成?林锦瑟心中冷笑了一下,倒要看看林锦初对自己会有什么手段。
关于林锦瑟的记忆,林锦初已经十分模糊,她依稀记得上世的她是个好强有心计的小姑娘,自己在江南林家的时候屡屡败于她的手下。
“堂妹,好久不见。”林锦初笑着对林锦瑟道,上世,她后来听说她嫁给了一个江南大族的嫡幼子,日子过得颇为美满,但这美满毕竟是踩着她姑姑与父亲的血走来,林锦初并不祝福。
“堂姐,好久不见。”林锦瑟笑着往前走了几步,在林锦初耳边轻轻的说道,“几日不见,你倒是麻雀变凤凰了。”林锦瑟与林锦初在祖母面前斗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林锦初的痛脚所在。
十一离林锦初近,耳朵又颇为锐利,听到此话,双眼一利,狠狠的瞪向了林锦瑟。
“怎么?难道还想为你的主子打抱不平不成?”林锦瑟一双桃花眼微微一挑,尽是挑衅,这驿站来往的人不少,若荣华郡主的下人为难了远道而来的堂妹,不知道这亏是谁吃了。
十一并不是只有蛮力之人,她很快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干系,只好低了低头,作一个鹌鹑。
林锦初并没有如林锦瑟想的那般气得跳脚,她随意的左右看了看道:“芳姐儿与菲姐儿这次没有跟着一起来京城么?”
林锦瑟听到林锦初的话,面上变了变色,“母亲在来京城之前,为她们定好了亲事,如今她们在家中学好了规矩,便可以出嫁了。”
芳姐儿与菲姐儿是林清齐最宠爱的妾所出的一对双胞胎,林清齐对她们十分宠爱,甚至超过了作为嫡女的林锦瑟,若不是楼氏与冯氏撑着,林锦瑟在后宅之中,早就背了不招父亲喜欢的恶名了。
“哦。若芳姐儿与菲姐儿出嫁的时候,你与我说一声,我好为她们添妆。”林锦初天真无邪的笑着,狠狠的戳了一下林锦瑟的心肝,母亲准备将这两个小贱人嫁给富商为妾的,却不料她们在父亲面前哭哭啼啼,父亲居然亲自出面给她们定好了亲事,这亲事不说是大户人家,但看在她们是林贵妃的侄女儿的份上,对方也不会为难她们。
“那我便代她们先谢谢你了。”林锦瑟淡淡的笑道。这个林锦初来了京城,长进了不少。
/> 只不过……看到林锦初手上那对无双的白玉镯,冯氏将本来想将手上脱给林锦初镯子藏了起来,这见面礼看来,要再次好好准备呐……
自己的这位婶婶出自商人之家,向来是面上和蔼的,可看她将叔叔家中的妾室与庶子、庶女全部塞在了江南任其自生自灭的行为,便知道她并不是一个弥勒佛。
林锦初低头羞涩的笑了笑,又转身与自己的堂哥、堂妹行了礼。
林锦桦从小便贪看美色,如今见了这位堂妹,不由得感叹,当年的那个弱鸡只会偷偷哭的敏感小丫头居然也能长成这幅国色天香的模样,只不过她是自己的堂妹,长得再美也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林锦桦百无聊赖,将目光转移到了林锦初的身后,林锦初的身后站着两个穿着粉衣的小姑娘,一个长得圆圆的,十分普通;而另外一个却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五官精致,眉心长着一颗美人痣,笑与不笑都十分惹人怜爱。
林锦初与林锦桦行礼之后,却发现这位堂哥并没有与她回礼,只呆呆的将目光放到了她身后的思铃身上。
林锦初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移了移身子,将身后的思铃遮了个彻底。
冯氏略微一歪头,便看到了林锦桦那痴傻的模样,心中大骂这个儿子太不争气,她重重的咳了一声。
林锦桦才如梦初醒,堂妹房里的丫鬟可真是绝色,若他求祖母让表妹将这个丫鬟给他,以表妹对祖母的讨好之心,表妹必定不会拒绝。
林锦桦想到此,对林锦初行了一礼道:“堂妹,好久不见。”他声音轻佻,让人一听,便有些厌恶。
林锦瑟因离林锦初不远,当林锦初走过来的时候,她便眼尖的看到了她手腕上的那一对玲珑玉镯,她是林家最受宠的孙女儿,楼氏有什么好东西不给她?而她妆匣里最好的东西都抵不过林锦初随便带的这一对!
当年那个又讨好喜欢又喜欢与自己别苗头却总输的小姑娘,只是来了京城一趟,便由一个乡巴佬成了名门闺秀不成?林锦瑟心中冷笑了一下,倒要看看林锦初对自己会有什么手段。
关于林锦瑟的记忆,林锦初已经十分模糊,她依稀记得上世的她是个好强有心计的小姑娘,自己在江南林家的时候屡屡败于她的手下。
“堂妹,好久不见。”林锦初笑着对林锦瑟道,上世,她后来听说她嫁给了一个江南大族的嫡幼子,日子过得颇为美满,但这美满毕竟是踩着她姑姑与父亲的血走来,林锦初并不祝福。
“堂姐,好久不见。”林锦瑟笑着往前走了几步,在林锦初耳边轻轻的说道,“几日不见,你倒是麻雀变凤凰了。”林锦瑟与林锦初在祖母面前斗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林锦初的痛脚所在。
十一离林锦初近,耳朵又颇为锐利,听到此话,双眼一利,狠狠的瞪向了林锦瑟。
“怎么?难道还想为你的主子打抱不平不成?”林锦瑟一双桃花眼微微一挑,尽是挑衅,这驿站来往的人不少,若荣华郡主的下人为难了远道而来的堂妹,不知道这亏是谁吃了。
十一并不是只有蛮力之人,她很快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干系,只好低了低头,作一个鹌鹑。
林锦初并没有如林锦瑟想的那般气得跳脚,她随意的左右看了看道:“芳姐儿与菲姐儿这次没有跟着一起来京城么?”
林锦瑟听到林锦初的话,面上变了变色,“母亲在来京城之前,为她们定好了亲事,如今她们在家中学好了规矩,便可以出嫁了。”
芳姐儿与菲姐儿是林清齐最宠爱的妾所出的一对双胞胎,林清齐对她们十分宠爱,甚至超过了作为嫡女的林锦瑟,若不是楼氏与冯氏撑着,林锦瑟在后宅之中,早就背了不招父亲喜欢的恶名了。
“哦。若芳姐儿与菲姐儿出嫁的时候,你与我说一声,我好为她们添妆。”林锦初天真无邪的笑着,狠狠的戳了一下林锦瑟的心肝,母亲准备将这两个小贱人嫁给富商为妾的,却不料她们在父亲面前哭哭啼啼,父亲居然亲自出面给她们定好了亲事,这亲事不说是大户人家,但看在她们是林贵妃的侄女儿的份上,对方也不会为难她们。
“那我便代她们先谢谢你了。”林锦瑟淡淡的笑道。这个林锦初来了京城,长进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