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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牵起女儿的手,蹒跚离去。
叶小天看着她的步态,蹙眉道:“你的脚怎么了?”
薛水舞道:“没什么,只是日间赶路,脚下走出几个血泡。”
叶小天急忙站起身道:“你怎不早说,今日若不处理,明天如何还走得了路。”
薛水舞道:“没什么,我撑一下就好。”
叶小天快步赶过去,蛮横地道:“撑什么撑,这也能撑得?”说完一弯腰,便抱住薛水舞的腿弯,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薛水舞尖叫一声,已经被叶小天横着抱起,她又惊又羞,却挣扎不得,被叶小天抱着,只羞得闭起了眼睛。
“好轻、好软的身子……”叶小天心里想着,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异常的神色。乐遥一溜小跑地跟在叶小天后面,嚷嚷道:“哥哥偏心,人家也好累了,怎么不抱人家呢。”
叶小天把薛水舞抱到庙中往炕上一放,不由分说便去脱她的鞋子,薛水舞急忙缩脚,羞叫道:“你做什么?”
叶小天道:“那血泡要挑破,否则你明天走不了路了。”
薛水舞道:“我自己来。”
叶小天道:“你自己怎么照顾得到,事急从权,你就不要矜持了。”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柔美的足踝温滑如玉,叶小天不禁生起一阵想要摸挲爱抚的冲动。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可是头一回摸女人的脚啊,还是如此美丽女人的如此迷人的一双玉足。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薛水舞玲珑小巧的脚丫被他握在手上,只觉浑身都燥热起来,她羞不可抑,大腿都紧张地绷起来,吃吃地应道:“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p:诚求推荐票!。
罢牵起女儿的手,蹒跚离去。
叶小天看着她的步态,蹙眉道:“你的脚怎么了?”
薛水舞道:“没什么,只是日间赶路,脚下走出几个血泡。”
叶小天急忙站起身道:“你怎不早说,今日若不处理,明天如何还走得了路。”
薛水舞道:“没什么,我撑一下就好。”
叶小天快步赶过去,蛮横地道:“撑什么撑,这也能撑得?”说完一弯腰,便抱住薛水舞的腿弯,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薛水舞尖叫一声,已经被叶小天横着抱起,她又惊又羞,却挣扎不得,被叶小天抱着,只羞得闭起了眼睛。
“好轻、好软的身子……”叶小天心里想着,脸上却看不出半点异常的神色。乐遥一溜小跑地跟在叶小天后面,嚷嚷道:“哥哥偏心,人家也好累了,怎么不抱人家呢。”
叶小天把薛水舞抱到庙中往炕上一放,不由分说便去脱她的鞋子,薛水舞急忙缩脚,羞叫道:“你做什么?”
叶小天道:“那血泡要挑破,否则你明天走不了路了。”
薛水舞道:“我自己来。”
叶小天道:“你自己怎么照顾得到,事急从权,你就不要矜持了。”
薛水舞一脸尴尬,结结巴巴地道:“赶了一天的路,我……我还没洗脚。”
叶小天笑道:“脚若是香的,怎也不至于一天就臭了。”
薛水舞听出他的调笑意味,便红着脸不说话了。
叶小天替她除去鞋子,脱下打了补丁的白色小袜,露出一双纤柔美丽的脚,薛水舞的脚趾紧张地蜷缩着仿佛羞涩的花瓣,柔美的足踝温滑如玉,叶小天不禁生起一阵想要摸挲爱抚的冲动。
“咳!”
叶小天喉头发紧,他……可是头一回摸女人的脚啊,还是如此美丽女人的如此迷人的一双玉足。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赶紧用问话掩饰自己的紧张:“奇怪,你居然是天足呢,我还以为你一定缠了脚。”
薛水舞玲珑小巧的脚丫被他握在手上,只觉浑身都燥热起来,她羞不可抑,大腿都紧张地绷起来,吃吃地应道:“嗯,因为……因为家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想送我进宫,所以……”
叶小天这才恍然,心道:“水舞的父亲不只生性凉薄,无情无义,而且还是个官迷儿啊。”
明朝这个时候,裹脚已经成了比较普遍的事,不裹脚的一般来说有四种人,一种是皇族,一种是贵戚家族的女人,一种是边地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就是一些家境贫寒,需要女子和男人一样干重体力活的家庭。
大明皇室和贵戚家族的女人不但不裹脚,而且宫里招宫女、纳妃子,也是不要裹脚的女人,宫里招宫女时岁数要求都不大,所以有些宫女即便已经裹了脚进宫后也得放开,因为年岁还小,来得及养好。
薛主事想送女儿进宫,自然不会是冲着宫女去的,那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叶小天暗骂薛主事无耻,寻了一根较硬的草尖来,轻轻为薛水舞挑破血泡,又温柔地替她穿好袜子。自始至终,薛水舞任他摆布,一动也不敢动,可是任由一个男人如此摆弄自己的脚,心头却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待水舞穿好袜子,她松了口大气,叶小天似也松了口气,笑道:“好了,这样就不会留下什么疤痕了,要不就不漂亮啦。”
叶小天为薛水舞挑血泡时,乐遥一直瞪大眼睛在一旁看着,听到叶小天这句话,乐遥便道:“哥哥,遥遥漂亮吗?”
“唔……”
叶小天假装想了想,说道:“一般来说呢,小时候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大了就会很丑很丑,因为小时候的轮廓已经很漂亮了,就没有舒展的余地了,而小时候看起来丑丑的小丫头,长大了却会美若天仙。那你觉得你现在漂亮吗?”
乐遥歪着脑袋,认真地分析着叶小天说的这番话,这番话对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显然理解起来有些困难。
过了好半天,她才转向薛水舞,认真地问道:“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薛水舞忍着笑点点头,逗她道:“是啊,人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漂亮,长大了就不漂亮了。那遥遥觉得自己现在漂亮吗?”
小小的人儿马上蹙起眉尖,一副心思深重惹人发笑的模样,她权衡了一下小时候漂亮与长大了漂亮之间的利益得失,就果断地得出了结论:“遥遥不漂亮,遥遥很丑!”
说完她还很不放心,忧心忡忡地叮嘱薛水舞和叶小天道:“你们一定要记得,现在的遥遥很丑很丑喔。”p:诚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