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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喷射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小说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喷射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小说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