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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
训练场之中,沉重大剑交击的声音传出很远,两个人影你来我往,战得不分伯仲,直到四五十个回合之后,其中较为瘦弱的一人才因为体力不支,被对手瞅着破绽,连续三次重剑劈砍,把武器都给磕飞了,整个人更是摔在地下。
下一秒,带着寒光的剑锋就抵住胸口。
“我认输!”
慕少安喘着粗气,一脸不甘,却又带着一两分钦佩地道。
“哈哈,小约翰,其实你已经打得不错了。”对面那个身高两米,满脸络腮胡,壮得像一头狗熊的年轻人哈哈大笑道,随后倒转剑柄,腾出右手把慕少安从地上拉了起来,然后更是亲热地给慕少安拍了几下身上的尘土。
“真的,小约翰,这几年来你的进步已经很大了,再努努力,也许下一次我就应该称呼你为——见习骑士约翰。”
“可还是距离你们差得很远呢,不过总一天我会击倒你,贝夫罗,你不要太得意。”慕少安带着点懊恼道,不过这话却让贝夫罗哈哈大笑。
但慕少安心里却是暗自得意,他如今一切表情语气堪比影帝,估计现在就算是有杀毒猎人站在他面前,他也完全不用担心对方能查出什么破绽来。
这也是很重要的穿越重生的技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小约翰原本在萨夫爵士的六个骑士扈从里面是最弱的一个,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容易被人欺负,从十岁开始,一直到十五岁,都包揽了给夫人倒夜香的事情,千万不要把这想象成多么香艳的事情,影儿都没有。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抽水马桶,剩下的自己去想。
而贝夫罗却是六个小孩子里面最强壮,进步最快,最受萨夫爵士赏识的,再加上背景比较好,萨夫爵士的大女儿都已经准备嫁给他了。
这种光环,在萨夫庄园里不亚于位面之子。
所以贝夫罗很骄傲,骄傲的小孩子就容易打架,而殴打最瘦弱的小约翰就是最理所当然的。
按照正常的重生穿越套路,贝夫罗就是慕少安必须干掉的第一个精英BOSS,不但要在他最骄傲的地方击倒他,还要眼睁睁地抢走大小姐的欢心,赢得萨夫爵士的信任,第一个成为见习骑士,趾高气扬地向世界宣告,我——乃位面之子。
但这么做的下场几乎可以料定,贝夫罗这样一个优秀的未来骑士若是就此一蹶不振,这是不符合剧情的,当他穷困潦倒,甚至死亡的时候,就自然会惊动杀毒猎人,所以理所当然的,所谓的位面之子只能爽个二三十年,这还是遇到杀毒猎人,若是遇到那些阴毒的清洁工,对方会让你爽一辈子。
然后就等着你老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再当着你的面,面无表情地抹去你的子孙后代的记忆,抹去一切与你有关的,令你自豪无比的壮举,最后再一脚把你提到杀毒猎人的新兵营。
黄粱一梦啊。
这种心灵和灵魂上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痛苦可怕一万倍。
反正慕少安都是被吓得汗毛直竖。
所以,慕少安在初步了解了情况之后,并没有把贝夫罗当成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虽然站在小约翰的立场上贝夫罗的确很可恶。
于是他花了三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不是给贝夫罗拍马屁,而是不断地向贝夫罗挑战,虽然每一次都被暴打得爹妈都不认了。
这种剧情肯定很不爽,但却有很多好处。
第一,让人们觉得小约翰这个人虽然弱点,但不是孬种,注意,这个印象很重要,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别提什么英雄保护弱者,英雄只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只会保护家园祖国,却绝对不会保护鼻涕屎尿直流的弱者。
贝夫罗是个很糟糕的熊孩子,但还不至于罪不可赦,他的一个弱点就是极度崇拜萨夫爵士,英雄嘛,还是强大的英雄。
所以慕少安能一次次败而不馁地向他发起挑战,一开始他还觉得这是很好玩,但时间长了,就会变成钦佩和尊敬。
注意,尊敬这种东西永远都无法依靠奴颜媚骨乞讨回来。
这是第一个好处。
然后是第二个好处。
贝夫罗是萨夫爵士最得意的弟子,也是六个扈从里面最强的一个,曾经在酒馆里和别人混战,贝夫罗能够在队友倒下三个的时候,把对面五个人全部打趴下,这种武力从剧情的角度来讲,已经算是天才了。
另外贝夫罗这个人骄傲是肯定的,但训练同样刻苦,而且悟性很高,事实上他在十六岁那年就已经成为见习骑士。
在这种情况下,慕少安一次次的向他挑战,虽然每次都被打得狼狈无比,但在别人眼里,这何尝不是进步和学习的机会?
也正因为这个理由,有贝夫罗这么大的一个天然完美的掩体做保护,慕少安才可以从容不迫地,缓慢地提升小约翰的实力,然后不会有任何人怀疑。
对吧。
你刚穿越重生过来,没几天呢,就突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展现出你惊人的天赋,一战就击败了曾经碾压你的天才小高手,尤其你穿越过来的身份还是公认的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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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
训练场之中,沉重大剑交击的声音传出很远,两个人影你来我往,战得不分伯仲,直到四五十个回合之后,其中较为瘦弱的一人才因为体力不支,被对手瞅着破绽,连续三次重剑劈砍,把武器都给磕飞了,整个人更是摔在地下。
下一秒,带着寒光的剑锋就抵住胸口。
“我认输!”
慕少安喘着粗气,一脸不甘,却又带着一两分钦佩地道。
“哈哈,小约翰,其实你已经打得不错了。”对面那个身高两米,满脸络腮胡,壮得像一头狗熊的年轻人哈哈大笑道,随后倒转剑柄,腾出右手把慕少安从地上拉了起来,然后更是亲热地给慕少安拍了几下身上的尘土。
“真的,小约翰,这几年来你的进步已经很大了,再努努力,也许下一次我就应该称呼你为——见习骑士约翰。”
“可还是距离你们差得很远呢,不过总一天我会击倒你,贝夫罗,你不要太得意。”慕少安带着点懊恼道,不过这话却让贝夫罗哈哈大笑。
但慕少安心里却是暗自得意,他如今一切表情语气堪比影帝,估计现在就算是有杀毒猎人站在他面前,他也完全不用担心对方能查出什么破绽来。
这也是很重要的穿越重生的技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小约翰原本在萨夫爵士的六个骑士扈从里面是最弱的一个,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容易被人欺负,从十岁开始,一直到十五岁,都包揽了给夫人倒夜香的事情,千万不要把这想象成多么香艳的事情,影儿都没有。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抽水马桶,剩下的自己去想。
而贝夫罗却是六个小孩子里面最强壮,进步最快,最受萨夫爵士赏识的,再加上背景比较好,萨夫爵士的大女儿都已经准备嫁给他了。
这种光环,在萨夫庄园里不亚于位面之子。
所以贝夫罗很骄傲,骄傲的小孩子就容易打架,而殴打最瘦弱的小约翰就是最理所当然的。
按照正常的重生穿越套路,贝夫罗就是慕少安必须干掉的第一个精英BOSS,不但要在他最骄傲的地方击倒他,还要眼睁睁地抢走大小姐的欢心,赢得萨夫爵士的信任,第一个成为见习骑士,趾高气扬地向世界宣告,我——乃位面之子。
但这么做的下场几乎可以料定,贝夫罗这样一个优秀的未来骑士若是就此一蹶不振,这是不符合剧情的,当他穷困潦倒,甚至死亡的时候,就自然会惊动杀毒猎人,所以理所当然的,所谓的位面之子只能爽个二三十年,这还是遇到杀毒猎人,若是遇到那些阴毒的清洁工,对方会让你爽一辈子。
然后就等着你老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再当着你的面,面无表情地抹去你的子孙后代的记忆,抹去一切与你有关的,令你自豪无比的壮举,最后再一脚把你提到杀毒猎人的新兵营。
黄粱一梦啊。
这种心灵和灵魂上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痛苦可怕一万倍。
反正慕少安都是被吓得汗毛直竖。
所以,慕少安在初步了解了情况之后,并没有把贝夫罗当成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虽然站在小约翰的立场上贝夫罗的确很可恶。
于是他花了三年时间,只做了一件事,不是给贝夫罗拍马屁,而是不断地向贝夫罗挑战,虽然每一次都被暴打得爹妈都不认了。
这种剧情肯定很不爽,但却有很多好处。
第一,让人们觉得小约翰这个人虽然弱点,但不是孬种,注意,这个印象很重要,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别提什么英雄保护弱者,英雄只保护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只会保护家园祖国,却绝对不会保护鼻涕屎尿直流的弱者。
贝夫罗是个很糟糕的熊孩子,但还不至于罪不可赦,他的一个弱点就是极度崇拜萨夫爵士,英雄嘛,还是强大的英雄。
所以慕少安能一次次败而不馁地向他发起挑战,一开始他还觉得这是很好玩,但时间长了,就会变成钦佩和尊敬。
注意,尊敬这种东西永远都无法依靠奴颜媚骨乞讨回来。
这是第一个好处。
然后是第二个好处。
贝夫罗是萨夫爵士最得意的弟子,也是六个扈从里面最强的一个,曾经在酒馆里和别人混战,贝夫罗能够在队友倒下三个的时候,把对面五个人全部打趴下,这种武力从剧情的角度来讲,已经算是天才了。
另外贝夫罗这个人骄傲是肯定的,但训练同样刻苦,而且悟性很高,事实上他在十六岁那年就已经成为见习骑士。
在这种情况下,慕少安一次次的向他挑战,虽然每次都被打得狼狈无比,但在别人眼里,这何尝不是进步和学习的机会?
也正因为这个理由,有贝夫罗这么大的一个天然完美的掩体做保护,慕少安才可以从容不迫地,缓慢地提升小约翰的实力,然后不会有任何人怀疑。
对吧。
你刚穿越重生过来,没几天呢,就突然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展现出你惊人的天赋,一战就击败了曾经碾压你的天才小高手,尤其你穿越过来的身份还是公认的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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