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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四章 运气不好,计划改变
“小孩子不要乱说话”阿兰不禁嗔怪了一句。
阿兰的汉语说的很好,很有一些新加坡华人说话的味道,母女两个都是这样,微微发硬的舌根,倒增添了几分娇俏,顿时就让谪仙子一般的母女两个增添了不少的活泼之气。
“郑大哥,您是怎么来到缅甸的?听肖哥说你和他还在一个大院里住过,可那时候已经是建国后了吧”谭越落座之后,再也忍不住好奇,径自问道。
“正是建国后”来到家里,郑泽也不再需要费神戒备了,也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也不在乎谭越好奇的追问,不过,说到那段混乱人生的时候,他的语调变得高亢了不少,“确切的说,是1970年”
“那一年,我爸妈都给打倒了,并且给踏上了一只脚,塞进牛棚里边永世不得翻身去了,我呢,那年刚刚上高三,还没等毕业,就给送到了云南,辗转几番,最后来到了瑞丽,当时,我是第十六建设小队的其中一员”郑泽满是缅怀的神色。
“来的时候,还是志气昂扬的,但事实是残酷的,到了瑞丽的第三天,所有的同学都后悔了,可这时候后悔又能怎样?”
“吃不饱,每天只有三两稀饭,一个牛眼大的窝头……还受歧视,每天都给当地社员当特务给戒备着,生怕我们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出来,就这样,我坚持了几个月就坚持不下去了,后来又给人诱惑,最后偷偷的穿越了国境,参加了缅共,成了缅共人民军的一员,十几年战场杀戮,看惯了各种各样的黑暗、腐朽和堕落,最后跟缅共一位领导人发生了冲突,最后我便趁着一次机会,离开了那里,还算不错,我还有几分人缘儿,因此,在我离开的时候,有些老弟兄也跟上了,正是这些老弟兄啊,没有他们,我想我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
如果说那场动乱在如今的国人眼中已经成为了过去,很多人已经忘却了那十年的阵痛,提起来的时候,已经当某种传奇甚至是笑料在说了,可放在郑泽身上则不然,因为那场动乱给他带来的痛苦,至今仍在每时每刻的煎熬着他的心灵。
郑泽说的很笼统,怎么艰难的找到了缅共的联络人,又怎么穿越莽莽丛林来到了缅共的驻地,来到驻地之后,看到的又是一副怎样破落颓靡的情景,那时候的所谓缅共人民军,简直连满清末期的绿营都不如了,烟鬼遍地,官员腐朽,就这样子,还每天都处于精神高度的紧张中,用郑泽的话来讲,那时候的一天,简直比一年都要长,你不光要防备着来自敌人的袭击,更需要时时刻刻注意着背后的战友,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当你扑倒在地,就会发现置你于死地的,竟然是来自身后的子弹
听着郑泽的叙述,谭越和肖强也只能沉默,他们能说什么?做什么评价呢?诸如缅共这样的组织,这个世界上是何其多呀,谭越倒是听闻过,过去被青少年敬仰的红色高棉,现如今也……不管什么时候,主义和信仰之下,发生什么疯狂的事情都不足为奇比起十字军东征等等宗教杀戮,后世的一些事情,其实也已经不算什么了
“好了,不说这些,你要是想要了解,今后有的是时间呢,今天你们哥仨刚到,就说些高兴的事情吧对了,我这茶怎么样?”也只是简单的解说一下罢了,片刻之后,郑泽岔开了话题,将话题引到了品茶上了,谭越不懂品茶,肖强倒是还能谈几句,倒是玛娜,在谈话中时不时的还插进来叽叽喳喳的搀和一阵,可有意无意的,小姑娘倒是将谭越看了个遍,偶尔目光相撞的时候,还会露出几分可人的羞涩。
“呵呵呵,看来我家的小丫头片子真的是长大了呀也难怪,在我们这个地方,因为生活环境的原因,都是黑瘦精悍的样子,如小谭这样白头净脸儿、气质文雅的可是一个都没有呀”在这种淳朴的环境中生活久了,原本就好爽的郑泽更是言语无忌,当看到自己女儿总是偷瞟谭越之后,哈哈哈的大笑着,恣意的调侃起年轻人来。
正说话呢,外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骚乱,一阵摩托车马达声猝然的来到了附近,听到这个声音之后,玛娜高兴的跳了起来,就连阿兰也跟着站起身子,郑泽嘿然一笑对谭越他们说道:“是我那个柴小子回来了”
“阿妈阿爸我回来了”一阵咚咚的脚步响起,紧跟着,一个身影猛的出现的门口,是一个身形和表情都透着彪悍的少年。
“刚铎你受伤了?”阿兰惊呼了一声,对儿子满怀的关心,让她第一眼就看到了儿子身上的伤痕,就在刚铎肌肉楞楞的胳膊和胸膛上,有着几道很长的伤口,尤其是胳膊上的那一条,足有一尺多长,也不知用什么东西给糊住了,但依旧有丝丝的血迹浸透出来。
“遇到了一只山猫,我本来想给玛娜捉回来,自从花斑没了之后,她就一直想要呢”刚铎宠溺的摸了摸因为担心自己的伤势,抓着胳膊不放的玛娜,毫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这些伤算啥,不几天就能好的,阿妈,我给你采来莪露刺了”说着话,少年从背后的背篓里,抓出了一把绿色的东西,看上去好像是某种苔藓。
“刚铎,阿妈已经好多了,说过多少遍不要你去,可你……”阿兰又是心疼又是气恼的嗔怒道。
“好了好了,男子汉是锻炼出来的,不是没事儿么?刚铎,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的三位叔叔”郑泽倒好像不怎么在意,制止了妻女们的说话,转而为儿子介绍道。
很显然,郑泽这里应该经常会接待外客,而刚铎呢,好像对于家里来的外客并不待见,谭越看的很清楚,在刚铎刚进门口的时候,曾经扫过他们三人一眼,除了嫌恶,却没有半点的见客的客气。
“客人好”刚铎没有违背父亲的意愿,微微躬身冲谭越三人鞠了个躬,随即就转向了玛娜,有些惭愧的说道:“玛娜,我把那只山猫给弄死了我本来想是抓活的,可不管我怎么做,它都跟我撕斗,最后……”
“阿哥花斑你不是已经给我找到了么?以后,我就拿它当花斑了,你再也不要去捉山猫了好吗?”玛娜殷殷的看着哥哥,也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十分精致的小手枪,枪神圣,还镌刻镶嵌着美丽的花纹,谭越看到,那是一款勃朗宁生产的四连发袖珍手枪。
“刚铎你肖叔叔他们是从那边过来的”更多的怠慢让郑泽很不满意,不过也知道儿子是为了什么吧,也没有发怒,却是强调的指了指中国的方向。
“是老家的?”刚铎顿时就变了态度,眼睛一亮,对父亲问道。
“是你肖叔叔跟我是在一个大院里生活过的,当年我来缅甸的时候,你肖叔叔还没有你大呢,现如今,却成了一位特战精英,还长了这样一副身子骨儿”郑泽笑道。
“刚铎你很不错喏,这是叔叔特意给你带来的”肖强仿佛很欣赏这位彪悍的少年,一伸手拽过了背包,掏出了一个绿色的纸盒,抬手冲刚铎递了过来,刚铎看父亲并不反对,躬着身子,很尊敬的从肖强手里接过了那个纸盒,打开来,里边是一个奇怪的物事。
“呵呵,这还是我当年出任务的时候一个美国同行送给我的,挺不错的手弩,正适合小孩子在丛林中对付一些突发*况”肖强为大家解说道。
只有十五公分左右的一个迷彩握把,而握把上,镶嵌着十二个带有涂层的瑞丽箭头儿,看上去就凶悍无比,在肖强的解说下,谭越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使用强力弹簧的组合手弩,射... -->>
第四二四章 运气不好,计划改变
“小孩子不要乱说话”阿兰不禁嗔怪了一句。
阿兰的汉语说的很好,很有一些新加坡华人说话的味道,母女两个都是这样,微微发硬的舌根,倒增添了几分娇俏,顿时就让谪仙子一般的母女两个增添了不少的活泼之气。
“郑大哥,您是怎么来到缅甸的?听肖哥说你和他还在一个大院里住过,可那时候已经是建国后了吧”谭越落座之后,再也忍不住好奇,径自问道。
“正是建国后”来到家里,郑泽也不再需要费神戒备了,也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也不在乎谭越好奇的追问,不过,说到那段混乱人生的时候,他的语调变得高亢了不少,“确切的说,是1970年”
“那一年,我爸妈都给打倒了,并且给踏上了一只脚,塞进牛棚里边永世不得翻身去了,我呢,那年刚刚上高三,还没等毕业,就给送到了云南,辗转几番,最后来到了瑞丽,当时,我是第十六建设小队的其中一员”郑泽满是缅怀的神色。
“来的时候,还是志气昂扬的,但事实是残酷的,到了瑞丽的第三天,所有的同学都后悔了,可这时候后悔又能怎样?”
“吃不饱,每天只有三两稀饭,一个牛眼大的窝头……还受歧视,每天都给当地社员当特务给戒备着,生怕我们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出来,就这样,我坚持了几个月就坚持不下去了,后来又给人诱惑,最后偷偷的穿越了国境,参加了缅共,成了缅共人民军的一员,十几年战场杀戮,看惯了各种各样的黑暗、腐朽和堕落,最后跟缅共一位领导人发生了冲突,最后我便趁着一次机会,离开了那里,还算不错,我还有几分人缘儿,因此,在我离开的时候,有些老弟兄也跟上了,正是这些老弟兄啊,没有他们,我想我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
如果说那场动乱在如今的国人眼中已经成为了过去,很多人已经忘却了那十年的阵痛,提起来的时候,已经当某种传奇甚至是笑料在说了,可放在郑泽身上则不然,因为那场动乱给他带来的痛苦,至今仍在每时每刻的煎熬着他的心灵。
郑泽说的很笼统,怎么艰难的找到了缅共的联络人,又怎么穿越莽莽丛林来到了缅共的驻地,来到驻地之后,看到的又是一副怎样破落颓靡的情景,那时候的所谓缅共人民军,简直连满清末期的绿营都不如了,烟鬼遍地,官员腐朽,就这样子,还每天都处于精神高度的紧张中,用郑泽的话来讲,那时候的一天,简直比一年都要长,你不光要防备着来自敌人的袭击,更需要时时刻刻注意着背后的战友,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当你扑倒在地,就会发现置你于死地的,竟然是来自身后的子弹
听着郑泽的叙述,谭越和肖强也只能沉默,他们能说什么?做什么评价呢?诸如缅共这样的组织,这个世界上是何其多呀,谭越倒是听闻过,过去被青少年敬仰的红色高棉,现如今也……不管什么时候,主义和信仰之下,发生什么疯狂的事情都不足为奇比起十字军东征等等宗教杀戮,后世的一些事情,其实也已经不算什么了
“好了,不说这些,你要是想要了解,今后有的是时间呢,今天你们哥仨刚到,就说些高兴的事情吧对了,我这茶怎么样?”也只是简单的解说一下罢了,片刻之后,郑泽岔开了话题,将话题引到了品茶上了,谭越不懂品茶,肖强倒是还能谈几句,倒是玛娜,在谈话中时不时的还插进来叽叽喳喳的搀和一阵,可有意无意的,小姑娘倒是将谭越看了个遍,偶尔目光相撞的时候,还会露出几分可人的羞涩。
“呵呵呵,看来我家的小丫头片子真的是长大了呀也难怪,在我们这个地方,因为生活环境的原因,都是黑瘦精悍的样子,如小谭这样白头净脸儿、气质文雅的可是一个都没有呀”在这种淳朴的环境中生活久了,原本就好爽的郑泽更是言语无忌,当看到自己女儿总是偷瞟谭越之后,哈哈哈的大笑着,恣意的调侃起年轻人来。
正说话呢,外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骚乱,一阵摩托车马达声猝然的来到了附近,听到这个声音之后,玛娜高兴的跳了起来,就连阿兰也跟着站起身子,郑泽嘿然一笑对谭越他们说道:“是我那个柴小子回来了”
“阿妈阿爸我回来了”一阵咚咚的脚步响起,紧跟着,一个身影猛的出现的门口,是一个身形和表情都透着彪悍的少年。
“刚铎你受伤了?”阿兰惊呼了一声,对儿子满怀的关心,让她第一眼就看到了儿子身上的伤痕,就在刚铎肌肉楞楞的胳膊和胸膛上,有着几道很长的伤口,尤其是胳膊上的那一条,足有一尺多长,也不知用什么东西给糊住了,但依旧有丝丝的血迹浸透出来。
“遇到了一只山猫,我本来想给玛娜捉回来,自从花斑没了之后,她就一直想要呢”刚铎宠溺的摸了摸因为担心自己的伤势,抓着胳膊不放的玛娜,毫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这些伤算啥,不几天就能好的,阿妈,我给你采来莪露刺了”说着话,少年从背后的背篓里,抓出了一把绿色的东西,看上去好像是某种苔藓。
“刚铎,阿妈已经好多了,说过多少遍不要你去,可你……”阿兰又是心疼又是气恼的嗔怒道。
“好了好了,男子汉是锻炼出来的,不是没事儿么?刚铎,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的三位叔叔”郑泽倒好像不怎么在意,制止了妻女们的说话,转而为儿子介绍道。
很显然,郑泽这里应该经常会接待外客,而刚铎呢,好像对于家里来的外客并不待见,谭越看的很清楚,在刚铎刚进门口的时候,曾经扫过他们三人一眼,除了嫌恶,却没有半点的见客的客气。
“客人好”刚铎没有违背父亲的意愿,微微躬身冲谭越三人鞠了个躬,随即就转向了玛娜,有些惭愧的说道:“玛娜,我把那只山猫给弄死了我本来想是抓活的,可不管我怎么做,它都跟我撕斗,最后……”
“阿哥花斑你不是已经给我找到了么?以后,我就拿它当花斑了,你再也不要去捉山猫了好吗?”玛娜殷殷的看着哥哥,也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十分精致的小手枪,枪神圣,还镌刻镶嵌着美丽的花纹,谭越看到,那是一款勃朗宁生产的四连发袖珍手枪。
“刚铎你肖叔叔他们是从那边过来的”更多的怠慢让郑泽很不满意,不过也知道儿子是为了什么吧,也没有发怒,却是强调的指了指中国的方向。
“是老家的?”刚铎顿时就变了态度,眼睛一亮,对父亲问道。
“是你肖叔叔跟我是在一个大院里生活过的,当年我来缅甸的时候,你肖叔叔还没有你大呢,现如今,却成了一位特战精英,还长了这样一副身子骨儿”郑泽笑道。
“刚铎你很不错喏,这是叔叔特意给你带来的”肖强仿佛很欣赏这位彪悍的少年,一伸手拽过了背包,掏出了一个绿色的纸盒,抬手冲刚铎递了过来,刚铎看父亲并不反对,躬着身子,很尊敬的从肖强手里接过了那个纸盒,打开来,里边是一个奇怪的物事。
“呵呵,这还是我当年出任务的时候一个美国同行送给我的,挺不错的手弩,正适合小孩子在丛林中对付一些突发*况”肖强为大家解说道。
只有十五公分左右的一个迷彩握把,而握把上,镶嵌着十二个带有涂层的瑞丽箭头儿,看上去就凶悍无比,在肖强的解说下,谭越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使用强力弹簧的组合手弩,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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