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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头一掀,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对啊,厉害吧,他可真是能折腾啊,在米国都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浪,现在我是越来越喜欢听他唱歌了,别的歌手和他相比差了太多,没有一点味道。”
“味道?”男子有些疑惑。
“嗯,就是味道,没有那种吸引力,那些明星都是戏子,他不是,他有自己的个性,咱们儿子最崇拜的就是他了,今天他到同学家看着格来美去了,指不定会疯成什么样子呢。”
“那你跟我说说他的事迹,正好我也有空,我们省里里正有个娱乐项目,要和香港那边接洽一下关于电影和音乐方面的相关事宜,他唱的是粤语啊,这歌不错,大气,难得听到一首不是关于情爱的歌啊。”
……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歌声过后,清脆而明朗的口哨声响起,大气磅礴的吉他旋律在演播厅回荡。
张云和李青对视了一眼,两人双手高高举起,伴随着节拍,左右摇晃着身体,幸福的笑容,洋溢在他们的脸上,作为陆尘单纯的歌迷,他们才不管歌词的潜在含义呢。
歌好听就行了。
他们相信,绝大多数的尘迷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张云也不介意歌词有深意。
因为这样更能让歌曲得到升华,以后利于传播。
伴随着激昂的吉他与口哨的混合音,在场的尘迷们都将手臂挥舞了起来,尽管英文歌有的时候显得更劲爆,但由于语系关系,还是很多人习惯听母语。
粤语歌的受欢迎程度,甚至高于普通话,因为粤语歌发音要求不是很高,普通话的歌曲,只要普通话说的不标准,唱起来便巨难听……
由于这几天在这鸟国家,随时都是听的鸟语,这时候听到华夏语的歌曲,所有人都觉得耳目一新,舒爽到了极致。
不少人跟着陆尘合唱,释放着对家乡的思念。
五分钟的时间,很短,对于一首歌来说,却并不是很短,不过,在尘迷们的心中,这首歌实在太短。
因为这是第一首在格来美上唱的华夏歌,意义非凡。
而且,这首歌实在好听,一首好歌,没人会介意来一次单曲循环他个几天几夜的。
看到陆尘渐渐收音,任由那伴奏声继续回荡着,他静静的站在舞台之上,拨弄着吉他琴弦,双目紧闭,面色肃穆,给拉曼德送行。
就在尘迷们准备好好体会一下这首歌的余韵时,四方屏上出现了一个令人毕生难忘的画面。
这是航拍的场景。
一条黑龙匍匐在路边,一路延伸,黑龙的头伸进了一家医院,紧跟着画面一转,镜头给了一间病房全景。
病房中,医生与一些工作人员,还有病人的家属守候在一张病床旁边,病床上,躺着一个皮肤黝黑,面容枯槁的白发老人。
他的双眸晶亮,分明有泪水湿润。
画面静止,缓慢的,他吃力的伸出了右手,颤颤巍巍的举起,而后,四指紧握,大拇指有力的竖起。
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老人却是花了一分多钟。
竖起大拇指后,镜头便跳转回了歌词,似乎,刚才的一幕并未发生过。
这段时间,陆尘的吉他音一直没有停歇。
电吉他带着独有的电流,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神经。
无力的老人,有力的大拇指,强烈的反差,拉曼德的短暂镜头再次将《光辉岁月》升华。
人生尽头,回顾光辉岁月,谁能陪他一起,送他最后一程?
几乎在场的所有人心头都升起了这个疑问,尤其是入场看现场的黑人们,尖叫连连。
要求陆尘再来一遍。
吉他音一直在弹奏着,悠长而苍凉。
歌词并未刷新,一直在四方屏上滚动。
在足足十几秒的寂静后,在一些华夏尘迷的带动下,全场响起一小片一小片的合唱声。
蹩脚的洋人中文在这一刻此起彼伏,声音中带着些许哽咽,不过,却是没有人因此停下来。
在陆尘唱完《光辉岁月》后,足足延长了六分多钟,吉他音才缓缓停止。
台下疯狂的叫声,在陆尘的制止下,缓缓归于平静。
不过还是有人疯狂的喊着bad这个单词,陆尘并未做任何回应,而是朝台下鞠躬。
“中文歌不行,不如英文好听,我反对在格来美上唱中文歌,太小众了,不利于音乐的传播,既然是流行音乐,那肯定要流行的,华夏语有着一定局限,陆尘,你既然来到了米国,以后记得唱英文歌。”RS
眉头一掀,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对啊,厉害吧,他可真是能折腾啊,在米国都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浪,现在我是越来越喜欢听他唱歌了,别的歌手和他相比差了太多,没有一点味道。”
“味道?”男子有些疑惑。
“嗯,就是味道,没有那种吸引力,那些明星都是戏子,他不是,他有自己的个性,咱们儿子最崇拜的就是他了,今天他到同学家看着格来美去了,指不定会疯成什么样子呢。”
“那你跟我说说他的事迹,正好我也有空,我们省里里正有个娱乐项目,要和香港那边接洽一下关于电影和音乐方面的相关事宜,他唱的是粤语啊,这歌不错,大气,难得听到一首不是关于情爱的歌啊。”
……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歌声过后,清脆而明朗的口哨声响起,大气磅礴的吉他旋律在演播厅回荡。
张云和李青对视了一眼,两人双手高高举起,伴随着节拍,左右摇晃着身体,幸福的笑容,洋溢在他们的脸上,作为陆尘单纯的歌迷,他们才不管歌词的潜在含义呢。
歌好听就行了。
他们相信,绝大多数的尘迷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张云也不介意歌词有深意。
因为这样更能让歌曲得到升华,以后利于传播。
伴随着激昂的吉他与口哨的混合音,在场的尘迷们都将手臂挥舞了起来,尽管英文歌有的时候显得更劲爆,但由于语系关系,还是很多人习惯听母语。
粤语歌的受欢迎程度,甚至高于普通话,因为粤语歌发音要求不是很高,普通话的歌曲,只要普通话说的不标准,唱起来便巨难听……
由于这几天在这鸟国家,随时都是听的鸟语,这时候听到华夏语的歌曲,所有人都觉得耳目一新,舒爽到了极致。
不少人跟着陆尘合唱,释放着对家乡的思念。
五分钟的时间,很短,对于一首歌来说,却并不是很短,不过,在尘迷们的心中,这首歌实在太短。
因为这是第一首在格来美上唱的华夏歌,意义非凡。
而且,这首歌实在好听,一首好歌,没人会介意来一次单曲循环他个几天几夜的。
看到陆尘渐渐收音,任由那伴奏声继续回荡着,他静静的站在舞台之上,拨弄着吉他琴弦,双目紧闭,面色肃穆,给拉曼德送行。
就在尘迷们准备好好体会一下这首歌的余韵时,四方屏上出现了一个令人毕生难忘的画面。
这是航拍的场景。
一条黑龙匍匐在路边,一路延伸,黑龙的头伸进了一家医院,紧跟着画面一转,镜头给了一间病房全景。
病房中,医生与一些工作人员,还有病人的家属守候在一张病床旁边,病床上,躺着一个皮肤黝黑,面容枯槁的白发老人。
他的双眸晶亮,分明有泪水湿润。
画面静止,缓慢的,他吃力的伸出了右手,颤颤巍巍的举起,而后,四指紧握,大拇指有力的竖起。
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老人却是花了一分多钟。
竖起大拇指后,镜头便跳转回了歌词,似乎,刚才的一幕并未发生过。
这段时间,陆尘的吉他音一直没有停歇。
电吉他带着独有的电流,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神经。
无力的老人,有力的大拇指,强烈的反差,拉曼德的短暂镜头再次将《光辉岁月》升华。
人生尽头,回顾光辉岁月,谁能陪他一起,送他最后一程?
几乎在场的所有人心头都升起了这个疑问,尤其是入场看现场的黑人们,尖叫连连。
要求陆尘再来一遍。
吉他音一直在弹奏着,悠长而苍凉。
歌词并未刷新,一直在四方屏上滚动。
在足足十几秒的寂静后,在一些华夏尘迷的带动下,全场响起一小片一小片的合唱声。
蹩脚的洋人中文在这一刻此起彼伏,声音中带着些许哽咽,不过,却是没有人因此停下来。
在陆尘唱完《光辉岁月》后,足足延长了六分多钟,吉他音才缓缓停止。
台下疯狂的叫声,在陆尘的制止下,缓缓归于平静。
不过还是有人疯狂的喊着bad这个单词,陆尘并未做任何回应,而是朝台下鞠躬。
“中文歌不行,不如英文好听,我反对在格来美上唱中文歌,太小众了,不利于音乐的传播,既然是流行音乐,那肯定要流行的,华夏语有着一定局限,陆尘,你既然来到了米国,以后记得唱英文歌。”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