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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宛回了封信。
因是给江清颐的信,所以她用了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承蒙你关心,遭贼的事情已经解决,虽说东西尚未找回,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没有这些东西,反而是最好的结果。家父常劝我多出去走走,心胸会开阔不少。我听说陶五郎的印章和小人很好玩,决定下次亲自去请他雕一个小人。愿皇后娘娘凤体安康。
短短几句话,句句都有深意。
也许江清颐不会懂,不过,这封信,原本就是写给周景年的。
这封信抵达镇北侯府的第二天,浅碧偷偷回了趟家。当天晚上,浅碧的祖母万婆子去了长安大街。只是,陶五郎没有出现。
市井夫人多嘴碎而八卦,万婆子没费多少力气就打听到,陶五郎突然发迹,早已金盆洗手,不再出来摆摊,现在人就住在东大街。
万婆子来报信的时候不免感叹:“有时候人就是际遇不好,据说陶五郎之前有个邻居,因瞎了一只眼,人人都叫他黄瞎子,他手艺比陶五郎还好,只是没遇到贵人,也没有陶五郎这样的好运气......”
“遇到贵人?”沈宛微微一愣,“是陶五郎亲口说的吗?”伪造玉玺是抄家灭族的死罪,一般人不可能这么高调吧?
“是陶五郎亲口说的。”万婆子生怕沈宛不信似的,又是第一次在小姐的闺房出入,紧张得恨不得赌誓,“说这话的,就是胡同口卖菜的婆子,她和陶五郎是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陶五郎常去她那里买菜。前些日子陶五郎一夜暴富,还曾在她面前吹嘘,说贵人是看中了他刻印章的手艺,送了他一笔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银子......”
沈宛眉头微蹙。
万婆子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小姐,奴婢不敢妄言,还怕那婆子不会说话,特地又找了几个人打听了一番,才知道这些日子常有人说起陶五郎的事,说他花钱似流水似的,很多人都曾问起过这事!”
沈宛微微颔首,端了茶,赏了万婆子二两银子。
万婆子磕了三个响头,千恩万谢的下去了。
绛紫见她眉头紧蹙,不由问道:“可要奴婢再去打听一番?”
“不必了。”沈宛摇头,“陶五郎这样的人,认识的三教九流想必不少,他这样高调,该知道的,也都知道的。我是在想......”如果黄瞎子手艺更好,那么为什么建王会选择陶五郎?更何况这人如此轻浮,一个不小心就会把伪造玉玺的事情传出去,到时候岂不是功亏一篑?
等等,黄瞎子?
沈宛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忙附耳低语:“你去找个可靠的护卫,帮我查查黄瞎子这些日子的行踪。”
见她神色郑重,绛紫心中一紧,忙应道:“我这就去,我认识几个人,都为人稳重,不会到处乱说。”虽然如此,沈宛还是不放心的再三嘱咐:“一定要小心,千万不可被人发现,更不能暴露行踪。”
绛紫闻言,神色变得肃然,“我一定好好交代护卫大哥。”“站住!”沈宛心中七上八下的,依旧觉得不妥,叫住了她,“你去把连珠叫过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样的犹豫不决,绛紫急急忙忙撩帘而出,就见马连珠立在屋檐下,戒备的看着厢房的方向。秋云几个都住在里面。绛紫暗暗点头,走近她身边低声道:“小姐唤你进去。”
马连珠浑身一震,快步进了屋子。
“我有要紧的事要交代你做。”沈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低声问:“你父亲是跑江湖的,想必你也耳濡目染的,知道些门道。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人,顺道这几天看住他,你可知道如何行事?”
这些原本就是马家的老本行。
马连珠回答的很爽快:“盯住一个人倒是容易,我乔装打扮一番,就在他旁边卖茶水好了。”大隐隐于市,如马连珠这样的女子,艺不惊人,反而比护卫去更安全些。
“那你小心些。”沈宛絮叨了半晌,往她手中塞了一个荷包,里面装着几块碎银子,“到时候急用,不管怎样,绝对不能被人发现。若是失败,你先找安全的地方藏起来,等我找到机会派人去接你。”马家在江湖上走镖多年,不可能没有藏身之处。
马连珠的脸色越发凝重,“小姐放心,我定会仔细,绝不让人发现蛛丝马迹。若是被人发现了,逃不掉,我也不过一条贱命罢了。”
沈宛眼眶微湿,却偏偏找不到安慰的理由,“这事事关重大,你多加小心。能逃就逃,保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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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宛回了封信。
因是给江清颐的信,所以她用了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承蒙你关心,遭贼的事情已经解决,虽说东西尚未找回,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没有这些东西,反而是最好的结果。家父常劝我多出去走走,心胸会开阔不少。我听说陶五郎的印章和小人很好玩,决定下次亲自去请他雕一个小人。愿皇后娘娘凤体安康。
短短几句话,句句都有深意。
也许江清颐不会懂,不过,这封信,原本就是写给周景年的。
这封信抵达镇北侯府的第二天,浅碧偷偷回了趟家。当天晚上,浅碧的祖母万婆子去了长安大街。只是,陶五郎没有出现。
市井夫人多嘴碎而八卦,万婆子没费多少力气就打听到,陶五郎突然发迹,早已金盆洗手,不再出来摆摊,现在人就住在东大街。
万婆子来报信的时候不免感叹:“有时候人就是际遇不好,据说陶五郎之前有个邻居,因瞎了一只眼,人人都叫他黄瞎子,他手艺比陶五郎还好,只是没遇到贵人,也没有陶五郎这样的好运气......”
“遇到贵人?”沈宛微微一愣,“是陶五郎亲口说的吗?”伪造玉玺是抄家灭族的死罪,一般人不可能这么高调吧?
“是陶五郎亲口说的。”万婆子生怕沈宛不信似的,又是第一次在小姐的闺房出入,紧张得恨不得赌誓,“说这话的,就是胡同口卖菜的婆子,她和陶五郎是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陶五郎常去她那里买菜。前些日子陶五郎一夜暴富,还曾在她面前吹嘘,说贵人是看中了他刻印章的手艺,送了他一笔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银子......”
沈宛眉头微蹙。
万婆子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小姐,奴婢不敢妄言,还怕那婆子不会说话,特地又找了几个人打听了一番,才知道这些日子常有人说起陶五郎的事,说他花钱似流水似的,很多人都曾问起过这事!”
沈宛微微颔首,端了茶,赏了万婆子二两银子。
万婆子磕了三个响头,千恩万谢的下去了。
绛紫见她眉头紧蹙,不由问道:“可要奴婢再去打听一番?”
“不必了。”沈宛摇头,“陶五郎这样的人,认识的三教九流想必不少,他这样高调,该知道的,也都知道的。我是在想......”如果黄瞎子手艺更好,那么为什么建王会选择陶五郎?更何况这人如此轻浮,一个不小心就会把伪造玉玺的事情传出去,到时候岂不是功亏一篑?
等等,黄瞎子?
沈宛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忙附耳低语:“你去找个可靠的护卫,帮我查查黄瞎子这些日子的行踪。”
见她神色郑重,绛紫心中一紧,忙应道:“我这就去,我认识几个人,都为人稳重,不会到处乱说。”虽然如此,沈宛还是不放心的再三嘱咐:“一定要小心,千万不可被人发现,更不能暴露行踪。”
绛紫闻言,神色变得肃然,“我一定好好交代护卫大哥。”“站住!”沈宛心中七上八下的,依旧觉得不妥,叫住了她,“你去把连珠叫过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样的犹豫不决,绛紫急急忙忙撩帘而出,就见马连珠立在屋檐下,戒备的看着厢房的方向。秋云几个都住在里面。绛紫暗暗点头,走近她身边低声道:“小姐唤你进去。”
马连珠浑身一震,快步进了屋子。
“我有要紧的事要交代你做。”沈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低声问:“你父亲是跑江湖的,想必你也耳濡目染的,知道些门道。我想让你帮我查一个人,顺道这几天看住他,你可知道如何行事?”
这些原本就是马家的老本行。
马连珠回答的很爽快:“盯住一个人倒是容易,我乔装打扮一番,就在他旁边卖茶水好了。”大隐隐于市,如马连珠这样的女子,艺不惊人,反而比护卫去更安全些。
“那你小心些。”沈宛絮叨了半晌,往她手中塞了一个荷包,里面装着几块碎银子,“到时候急用,不管怎样,绝对不能被人发现。若是失败,你先找安全的地方藏起来,等我找到机会派人去接你。”马家在江湖上走镖多年,不可能没有藏身之处。
马连珠的脸色越发凝重,“小姐放心,我定会仔细,绝不让人发现蛛丝马迹。若是被人发现了,逃不掉,我也不过一条贱命罢了。”
沈宛眼眶微湿,却偏偏找不到安慰的理由,“这事事关重大,你多加小心。能逃就逃,保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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