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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荞抬头看了过去,这些蓬莱人的个子都不高,至少比起丰县的人来说要小个子一点,大多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有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听说住在海边的人,大多都比较黑,不过这一行人里头也有很白的,所以说有些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会跑到更远的地方去,到时候没吃没喝的,不知会死多少人。”
安荞‘哦’了一声,说道:“这跟我没关系,赶紧去西园。”
丰县算不上太穷,可到底是在边境,时不时有来骚扰的,因此丰县的日子也算不上好过。事实就如顾惜之所说,在丰县过不下去,这些人就会往更远的地方去,等到灾情过去,才会返回乡中。
一路上要面临的不止是饥饿,还有疾病,不是每个人都能抗得过去。
安荞又不是什么救世主,自然不会可怜这些人,而且也轮不到也来可怜这些人。皇帝老儿敢开门让这些人进来,自然会有着一套处理的法子,自己一个平民老百姓,跟皇帝老儿抢个屁活。
与往常不太一样,西园里头挤满了人,一些流民实在忍受不了颠沛流离,又或者是遇到了逼不得已的事情,只能自卖自身去西园。
倘若能遇到个好主子,也算是他们幸运,要遇不上就是命该如此。
不少是一家人一起自卖自身的,安荞自然是有看到,不过安荞并不打算买那样的回去,毕竟家里头人少,势单力薄。
谁知道买了同属一家人的回去,会不会鸠占鹊巢,把自家人欺负了去。
因此进了西园,要挑人的时候,安荞特地跟顾惜之说了一句:“尽量挑单人的,拖家带口的不要。”
顾惜之点了点头,不用安荞明说,也能想明白其中缘由。
要几个人顾惜之已经给算好了,一看门一厨娘一粗使丫头,还要一个干杂活跑腿的,至少四个人,多不能超过六个人。
挑人最主要看的是眼睛,俩人挑了好久才挑了六个人。
两个四十岁左右的粗使婆子,一个十三四岁粗使丫头,一个十二三跟一个四十左右的杂役,还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看门老头。
本来那个四十岁左右的杂役安荞是不要的,毕竟是个大老爷们,杨氏那么一个柔弱似水的女人,总归是不太安全。只是顾惜之说,偌大的一个宅院里头,没一个管家不行,那杂役认得字,打得一手好算盘,人看着还算老实,不如买回去先看看。
若是还行的话,就提为管家,要不行就还是杂役。
再且安荞家现在是安氏最重要的一系,村里人再是嫉妒也不会由着杨氏母子几个让几个奴隶给欺负了去。
这就是宗族的力量,自己人欺负自己人无妨,却不能让外人给欺负了去。
被顾惜之这么一提醒,安荞又想要多买几个回去,只是被顾惜之劝下来了。有六个人就差不多了,毕竟是乡下人家,多了就太显眼了。
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也要不了那老些人伺候,够使就行了。
回村之前,安荞去了一趟木坊,见关棚的身体好了许多,便放心了下来。只是杨氏执意要给安铁柱守三年,安荞也不好说什么让关棚等杨氏的话,若是关棚等不急要跟别人成亲,也只能说关棚跟杨氏无缘。
男人跟女人本就不同,对待感情一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不自觉地就盯着顾惜之看,自己也是要闭关三年的,顶多再有两个月就要去闭关了。不知丑男人会不会等自己三年,在这期间又会不会去勾搭别的女人,倘若真的去勾搭了,自己又是否能够接受浪子回头。
只是光想着丑男人会红杏出墙,这心里头就很是恼火,若真出了这事,自己估计会没法子接受。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顾惜之凑了上去,笑嘻嘻道:“是不是想亲我?来来来,亲这里,使点劲。”
一边笑着一边指着自己的嘴,半身边子靠了过来。
安荞一脚踹了过去,没好气道:“发什么骚,好好赶车,别带沟里去了。”
马车里还有买回来的奴隶呢,还*真不要脸。
顾惜之摸了摸被踹疼的屁股,笑嘻嘻道:“没事,这马也不是傻的,你想进沟里头,它也不乐意啊。”
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贱胚子,安荞不由得怀疑起人生来。
想当初要什么样的美男没有,哪怕是霸道总裁她也要得起,偏偏放着一片森林不要,吊死在这么一棵歪脖子树上。
趁着还没有成亲,是不是来得及踹掉?
安静了几天的五行鼎有了动静,往安荞脑袋传递信息。
主人窝跟你讲,你这种思想很不好,已经丢了一个绝好鼎炉,这一个你不能再跟个傻X似的丢掉,要不然窝会鄙视你的。
你一天到晚不提鼎炉会死?
会疯的窝跟你讲!
怕你不成?
贱人就是矫情,主人你这样的就是又矫情又傻X,明明双修个几次,用不着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木之力转化了,你非得去闭个三年的鸟关。
你想死吗?
反正都是要成亲的,早睡跟晚睡又有什么区别?矫情个鸟劲。
你果然想死。
窝跟你讲,做人要勇于面对自己那颗淫一荡的心,脱了裤子就上吧!这绝品鼎炉浑身都散发着骚劲,就等着你去睡了。
……尼玛给窝等着。
主人你干嘛?
拆CP!
五行鼎(⊙o⊙)…,主人你这样很危险的窝跟你讲,轻则半条命,重则粉身碎骨,跌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聒噪!
就在安荞受不了五行鼎真要拔除五行鼎的时候,金针突然飞了出来,变成小手指般粗的小棍子,一棍子敲到五行鼎上,而那‘聒噪’两个字,正是金针说出来的。
完了又缩小了回去,变成检绣花针般细小,回到了胸口那里。
安荞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脑子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赶紧问金针:“你还能变大一点不?比如跟手腕那么粗?”
金针酷酷地回了一句:“本针是针,不是棍。”
安荞:“……”
这意识就是说不能变得那么大咯?感觉好可惜,若是能变得跟孙猴子那根金箍棒似的,那该神气啊!
一根棍子打遍天下无敌手,寻找五行之灵一事绝逼不在话下。
五行鼎鄙夷道:“你真以为那破针是什么好鸟不成?那阴险的家伙,除了会偷袭窝以外,就再也不会别的了。”
安荞冷哼:“难不成你会别的?”
五行鼎说道:“窝能变大,你若遇到危险,可以扛窝去砸。”
安荞:“……”
一个两百斤的大肥婆扛着一只两千斤的鼎,疯狂地砸着,那画面不要太美。安荞还是觉得要个金箍棒比较好一些,可她家的金针太高冷,之后不管她怎么说怎么问,都不再吭声了。
不过五行鼎说金针不是高冷,而是小心眼,安荞被说得有点那么点信了。
安荞无论是跟金针还是五行鼎,都只是在脑子里交流,因此好长一段时间安荞都是闭着眼睛,紧闭着嘴不曾吭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睡着了。
顾惜之一直盯着安荞的脸看,只觉得安荞这脸色变得,就跟调色盘似的。
真睡着了?做了什么鬼梦,表情那么丰富。
马车停了下来,安荞下意识睁开眼睛,一下就对上了顾惜之那双探究的眼神,安荞心头一突,伸爪子往顾惜之脸上一撑:“靠那么近干嘛?”
顾惜之安荞的手扯了下来,问:“刚睡着了?做梦了?”
安荞没想说谎,也不打算老实交待,一把甩开了顾惜之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说道:“你去把马车还回去,我带着他们到布庄去买点布去,完了还得去杂货铺买些东西。”
顾惜之看着安荞稳稳地落在地上,眉头拧了起来,一脸不赞同地说道:“你说你每次都跳那么急做什么?我这个未婚夫是当摆设的不成,下次别那么急,等我来扶你再下马车,省得你一不小心把地面跳出个坑来。”
听着前面的还好,可听到最后一句,安荞很想揍人。
医馆门前排了队,一群得了病的人正花钱买汤药喝,一碗汤药七文钱,收的差不多就是药成本的钱,甚至还得倒贴出去一点。
大牛爹负责汤药,刘芸负责收银子,还算忙活得过来。
老大夫坐在柜台后面一脸感叹,曾何时起瘟疫竟那么容易医治了。这种瘟疫不是没有发生过,基本上一发生就是大面积传染,到头来被感染了的人,至少得死一半去,很难控制得住。
最严重的时候还曾封城,不给进也不给出,整整一个城活下来的人连一半都没有。
不得不说那药方太妙了,看着有种醍醐灌顶之感。
倘若二十多年前能有这个药方,这天下的格局估计都得改变了。
安荞往药馆那里看了一眼,还没等继续看下去,就见老大夫看到她眼睛一亮,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安荞扭头就跑,这死老头神烦,才懒得理他。
“你给我站住!”
才没有听到!安荞跑得更快,连后头六个奴隶都顾不上了。
老大夫到底是年纪大了,跑出医馆门口,见安荞跑远了就停了下来,嘴里头直泛嘀咕:“这傻胖儿白长一身肥肉了,竟不见累赘,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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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荞抬头看了过去,这些蓬莱人的个子都不高,至少比起丰县的人来说要小个子一点,大多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有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听说住在海边的人,大多都比较黑,不过这一行人里头也有很白的,所以说有些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安荞对蓬莱人有好奇,看得很是认真,半点要遮掩的意思都没有。
反正有不少人围观,看的又不止自己一个,才不担心会被发现。
突然蓬莱一行人中一个手拿权杖的白发女人顿住,扭头看了回来,视线在人群中来回扫了几眼,眉头蹙了起来。
“婆婆,怎么了?”一人开口问道。
白发女人目光扫过安荞时顿了一下,很快又将视线移开,又来回扫了几圈,这才松开眉头,说道:“没事,继续赶路,争取早些到达京城,好尽快找到公主。”
又一人赶紧说道:“婆婆不用担心,一定会找到公主的。”
白发女人却不说话,又扫了人群一眼,这才收回视线继续前行。
等到这行人都消失不见,顾惜之才小声对安荞说道:“那个满头白发的女人,别看好像才三十岁的样子,事实上有一百多岁了。如果没有猜测的话,应该是上一任圣姑,蓬莱公主的神仆。要说蓬莱公主的权利是最大的,那么圣姑的权利就是第二,简直是一人下万人之上。”
安荞愣了一下,可没想到那白发女子会有一百多岁,看着还真是奇怪。
又听顾惜之说道:“圣姑是不能成亲的,只有在下一任蓬莱公主出现,才可以卸任。蓬莱公主的寿命也不都能三百的,成年以后样貌会停留在十八岁那一年,一旦成亲生子,就会跟常人那般逐渐衰老。”
“听人说蓬莱公主最多活到三百岁的,大多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早早就成亲生子。据说失踪的那一任蓬莱公主,就是与人私奔了,当时也不过才刚成年,正要接受传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反正连着蓬莱公主一起失踪的,还有圣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安荞斜眼:“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是假的。人家是不建议公主早婚,又不是阻止早婚,有着那么大的权利,还用得着私奔,并且还将权利交给所谓的蓬莱王?”
顾惜之愣了一下,觉得安荞对男人的意见有点大,可毕竟是个男人。作为一个男人,就没有不对权利渴望的,并不认为那蓬莱王篡位有什么不对。
若真有神鬼之力,那也只能怪上天不公,偌大的蓬莱只能世代交到女子手上。
犹如天狼族一般,明明雄性的力量最大,却偏偏雌性为王。
每一个分支的最高执权者是母狼,雄性于每一个分支来说,仅仅是繁衍后代的工具。地位低下不说,倘若没有强大的体魄,又或者是好样貌,很有可能只能一辈子被奴役,这一生甚至连个配偶都不能有。
天狼族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纯粹的人类,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兽人,由天狼演变而来的兽人。
生活习性从古至今,一直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少人甚至好食生肉。
顾惜之虽然不怎么在乎自己蓝月人的身份,可也不想承认自己有着天狼族血脉。从小在蓝月国长大的话,实在无法想象去了天狼族以后,要怎么生存。倘若能力不够,再配上之前那副样貌,定然不会太和谐了。
一下子想远了的顾惜之愣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安荞伸手过来揪他的耳朵,这才有了反应。
“你说啥来着?”顾惜之一脸疑惑。
安荞没好气道:“我说该走了,你丫的停在这里干啥呢?等天上掉下银子来不成?”
顾惜之闻言赶紧甩起马鞭来,驱赶马儿上路,等马车走起来,这才说道:“我刚想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这些蓬莱人跟咱没关系,咱们看看就行了。你不是要买人么?想好要买几个了没有?”
安荞就道:“没想好,先看看再说,有合适的就都买回来。”
顾惜之提醒了一句:“要买你也得买合适的,到时候别看人可怜就买,毕竟那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蓝月国对奴隶管制很严,哪怕是奴隶也是要交人头税,女奴隶二十五岁前必须要配婚,否则要加重税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到时候你自己好好想想。”
安荞哪里想过这些,就想着买几个人回去就行了。
听顾惜之这么一说,奴隶也不是多了就行了,要真没钱的话,多了的话还会养不起。
不过安荞也不太担心,反正地下宫有的是金子,就说道:“我就想买几个婆子,年轻的小姑娘我没想过要买,配不配婚这事,倒是不用担心。反正吧,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顾惜之想到安荞家的那一堆金子,也就不担心了,就如安荞说的,只要能用银子来解决的事情,真心不是什么大事。
越往县城去,遇到的流民就越多,进了县城以后就发现满大街的流民随处可见,一个个无精打彩,衣衫破烂脏乱,面显疲惫。
街上已没有叫卖的小贩,许多商铺大门紧闭,就算是开门做生意的,也大多卖生活用品,卖吃的几乎不见。
路过粮铺的时候,发现粮铺大门紧闭,竟也不开门了。
顾惜之见安荞一直看着流民,就对安荞说道:“别看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可怜,事实上这才刚开始,在丰县这里找不到地方落脚,他们就会跑到更远的地方去,到时候没吃没喝的,不知会死多少人。”
安荞‘哦’了一声,说道:“这跟我没关系,赶紧去西园。”
丰县算不上太穷,可到底是在边境,时不时有来骚扰的,因此丰县的日子也算不上好过。事实就如顾惜之所说,在丰县过不下去,这些人就会往更远的地方去,等到灾情过去,才会返回乡中。
一路上要面临的不止是饥饿,还有疾病,不是每个人都能抗得过去。
安荞又不是什么救世主,自然不会可怜这些人,而且也轮不到也来可怜这些人。皇帝老儿敢开门让这些人进来,自然会有着一套处理的法子,自己一个平民老百姓,跟皇帝老儿抢个屁活。
与往常不太一样,西园里头挤满了人,一些流民实在忍受不了颠沛流离,又或者是遇到了逼不得已的事情,只能自卖自身去西园。
倘若能遇到个好主子,也算是他们幸运,要遇不上就是命该如此。
不少是一家人一起自卖自身的,安荞自然是有看到,不过安荞并不打算买那样的回去,毕竟家里头人少,势单力薄。
谁知道买了同属一家人的回去,会不会鸠占鹊巢,把自家人欺负了去。
因此进了西园,要挑人的时候,安荞特地跟顾惜之说了一句:“尽量挑单人的,拖家带口的不要。”
顾惜之点了点头,不用安荞明说,也能想明白其中缘由。
要几个人顾惜之已经给算好了,一看门一厨娘一粗使丫头,还要一个干杂活跑腿的,至少四个人,多不能超过六个人。
挑人最主要看的是眼睛,俩人挑了好久才挑了六个人。
两个四十岁左右的粗使婆子,一个十三四岁粗使丫头,一个十二三跟一个四十左右的杂役,还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看门老头。
本来那个四十岁左右的杂役安荞是不要的,毕竟是个大老爷们,杨氏那么一个柔弱似水的女人,总归是不太安全。只是顾惜之说,偌大的一个宅院里头,没一个管家不行,那杂役认得字,打得一手好算盘,人看着还算老实,不如买回去先看看。
若是还行的话,就提为管家,要不行就还是杂役。
再且安荞家现在是安氏最重要的一系,村里人再是嫉妒也不会由着杨氏母子几个让几个奴隶给欺负了去。
这就是宗族的力量,自己人欺负自己人无妨,却不能让外人给欺负了去。
被顾惜之这么一提醒,安荞又想要多买几个回去,只是被顾惜之劝下来了。有六个人就差不多了,毕竟是乡下人家,多了就太显眼了。
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也要不了那老些人伺候,够使就行了。
回村之前,安荞去了一趟木坊,见关棚的身体好了许多,便放心了下来。只是杨氏执意要给安铁柱守三年,安荞也不好说什么让关棚等杨氏的话,若是关棚等不急要跟别人成亲,也只能说关棚跟杨氏无缘。
男人跟女人本就不同,对待感情一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不自觉地就盯着顾惜之看,自己也是要闭关三年的,顶多再有两个月就要去闭关了。不知丑男人会不会等自己三年,在这期间又会不会去勾搭别的女人,倘若真的去勾搭了,自己又是否能够接受浪子回头。
只是光想着丑男人会红杏出墙,这心里头就很是恼火,若真出了这事,自己估计会没法子接受。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顾惜之凑了上去,笑嘻嘻道:“是不是想亲我?来来来,亲这里,使点劲。”
一边笑着一边指着自己的嘴,半身边子靠了过来。
安荞一脚踹了过去,没好气道:“发什么骚,好好赶车,别带沟里去了。”
马车里还有买回来的奴隶呢,还*真不要脸。
顾惜之摸了摸被踹疼的屁股,笑嘻嘻道:“没事,这马也不是傻的,你想进沟里头,它也不乐意啊。”
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贱胚子,安荞不由得怀疑起人生来。
想当初要什么样的美男没有,哪怕是霸道总裁她也要得起,偏偏放着一片森林不要,吊死在这么一棵歪脖子树上。
趁着还没有成亲,是不是来得及踹掉?
安静了几天的五行鼎有了动静,往安荞脑袋传递信息。
主人窝跟你讲,你这种思想很不好,已经丢了一个绝好鼎炉,这一个你不能再跟个傻X似的丢掉,要不然窝会鄙视你的。
你一天到晚不提鼎炉会死?
会疯的窝跟你讲!
怕你不成?
贱人就是矫情,主人你这样的就是又矫情又傻X,明明双修个几次,用不着三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木之力转化了,你非得去闭个三年的鸟关。
你想死吗?
反正都是要成亲的,早睡跟晚睡又有什么区别?矫情个鸟劲。
你果然想死。
窝跟你讲,做人要勇于面对自己那颗淫一荡的心,脱了裤子就上吧!这绝品鼎炉浑身都散发着骚劲,就等着你去睡了。
……尼玛给窝等着。
主人你干嘛?
拆CP!
五行鼎(⊙o⊙)…,主人你这样很危险的窝跟你讲,轻则半条命,重则粉身碎骨,跌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聒噪!
就在安荞受不了五行鼎真要拔除五行鼎的时候,金针突然飞了出来,变成小手指般粗的小棍子,一棍子敲到五行鼎上,而那‘聒噪’两个字,正是金针说出来的。
完了又缩小了回去,变成检绣花针般细小,回到了胸口那里。
安荞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脑子一下子活跃了起来,赶紧问金针:“你还能变大一点不?比如跟手腕那么粗?”
金针酷酷地回了一句:“本针是针,不是棍。”
安荞:“……”
这意识就是说不能变得那么大咯?感觉好可惜,若是能变得跟孙猴子那根金箍棒似的,那该神气啊!
一根棍子打遍天下无敌手,寻找五行之灵一事绝逼不在话下。
五行鼎鄙夷道:“你真以为那破针是什么好鸟不成?那阴险的家伙,除了会偷袭窝以外,就再也不会别的了。”
安荞冷哼:“难不成你会别的?”
五行鼎说道:“窝能变大,你若遇到危险,可以扛窝去砸。”
安荞:“……”
一个两百斤的大肥婆扛着一只两千斤的鼎,疯狂地砸着,那画面不要太美。安荞还是觉得要个金箍棒比较好一些,可她家的金针太高冷,之后不管她怎么说怎么问,都不再吭声了。
不过五行鼎说金针不是高冷,而是小心眼,安荞被说得有点那么点信了。
安荞无论是跟金针还是五行鼎,都只是在脑子里交流,因此好长一段时间安荞都是闭着眼睛,紧闭着嘴不曾吭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睡着了。
顾惜之一直盯着安荞的脸看,只觉得安荞这脸色变得,就跟调色盘似的。
真睡着了?做了什么鬼梦,表情那么丰富。
马车停了下来,安荞下意识睁开眼睛,一下就对上了顾惜之那双探究的眼神,安荞心头一突,伸爪子往顾惜之脸上一撑:“靠那么近干嘛?”
顾惜之安荞的手扯了下来,问:“刚睡着了?做梦了?”
安荞没想说谎,也不打算老实交待,一把甩开了顾惜之的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说道:“你去把马车还回去,我带着他们到布庄去买点布去,完了还得去杂货铺买些东西。”
顾惜之看着安荞稳稳地落在地上,眉头拧了起来,一脸不赞同地说道:“你说你每次都跳那么急做什么?我这个未婚夫是当摆设的不成,下次别那么急,等我来扶你再下马车,省得你一不小心把地面跳出个坑来。”
听着前面的还好,可听到最后一句,安荞很想揍人。
医馆门前排了队,一群得了病的人正花钱买汤药喝,一碗汤药七文钱,收的差不多就是药成本的钱,甚至还得倒贴出去一点。
大牛爹负责汤药,刘芸负责收银子,还算忙活得过来。
老大夫坐在柜台后面一脸感叹,曾何时起瘟疫竟那么容易医治了。这种瘟疫不是没有发生过,基本上一发生就是大面积传染,到头来被感染了的人,至少得死一半去,很难控制得住。
最严重的时候还曾封城,不给进也不给出,整整一个城活下来的人连一半都没有。
不得不说那药方太妙了,看着有种醍醐灌顶之感。
倘若二十多年前能有这个药方,这天下的格局估计都得改变了。
安荞往药馆那里看了一眼,还没等继续看下去,就见老大夫看到她眼睛一亮,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安荞扭头就跑,这死老头神烦,才懒得理他。
“你给我站住!”
才没有听到!安荞跑得更快,连后头六个奴隶都顾不上了。
老大夫到底是年纪大了,跑出医馆门口,见安荞跑远了就停了下来,嘴里头直泛嘀咕:“这傻胖儿白长一身肥肉了,竟不见累赘,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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