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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让人想犯罪的声音(1)
安歌点的烧烤并不算多,因为她刚才和董杉杉说了要吃一条街的,事宜现在不能吃太多。
接着安歌和董杉杉吃完就潇洒的一间一间的小吃开始吃下去了,后面还跟着想来取经的胡飞和吴烨,搞的剩下乔琳琳一个人。
最后,乔琳琳也跟去了,当然,她并不是要向安歌取经,也不是要向安歌低头,而是他们四个人在一起,后期如果播放出来,观众会不会觉得她和四个人不和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的镜头一定会剪的很少,所以,为了镜头,即使不愿,她也不得不跟过去。
结果三人就崩溃了,因为安歌和董杉杉两人吃的太香了,他们虽然想吃,可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他们包里的钱还要留给一大帮人住宿吃饭的啊,本来以为安歌在镜头面前应该会大款一下,至少也会客气一下,没想到这位是土豪没错,但也是一毛不拔的土豪。
最后吃完了之后,已经快晚上八点了,任务时间是十二点之前,所以他们还有时间赚取金钱,这下他们都看着安歌了。
安歌没理会他们,让董杉杉买了瓶凉茶后,便慢悠悠的在古城里走了起来,而董杉杉则亦步亦趋的跟着安歌。
后面的三个人则是有些懵逼,刚才看到安歌吩咐董杉杉去买凉茶时的那个场景,真的很大跌眼镜好吧,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董杉杉非但没有不快,反而还很乐意,那一瞬间,他们都觉得看到了一种宠物,讨好主人的宠物,天,这是什么鬼?
古城的夜晚很迷人,虽然路上的行人相较白天较少,但还是有不少的,这古城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酒吧一条街,这里的酒吧,可不像是大城市的酒吧,灯红酒绿的那种,而是具有古城特色的清吧,十分的伤感,十分的安静,十分的迷人。
安歌随意走进了一家名为“罂粟”的清吧,里面有一支乐队正在唱歌,唱的是当下流行的歌曲,主唱是一位女人,看不清容貌,正低着头拿着话筒在深情演唱。
安歌一大批人的到来,引来了老板的亲自迎接,老板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帅气小伙,穿着也相当帅气,他的声线也特别迷人,看到安歌时,也是笑容满面,问安歌他们是坐一起还是分开坐。
安歌还没回答,旁边的吴烨就臭不要脸的说坐在一起,老板给他们选了一个特好的位置,就在乐队下方的长沙发位置上,可以坐十来个人。
当然,摄像小哥是不坐的,他们还要摄影。
安歌给她和董杉杉点了鸡尾酒和一些小吃后,老板就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和安歌他们碰杯。
清吧基本都是这样,老板不是高高在上的老板,他会拿着一杯鸡尾酒周旋于各个酒桌之间,让这些陌生的游客都能感受到一丝温暖,一丝尊重。
安歌看了看这酒吧的生意,发现挺一般的,虽说才八点,也不算是最热闹的时间点,但也不至于这么少人,除了安歌这一桌,就只剩下两个小桌才坐着人了,而那也才五个人。
“老板,感觉你这里生意一般啊?这酒倒是挺好喝。”安歌举了举自己手中的红色鸡尾酒,示意老板干杯。
一边的胡飞等人简直像见了鬼一样,虽说这里是清吧,可安歌应该也没去过这样的地方吧,怎么一副不惊讶很熟悉的样子。
老板闻言也不生气,笑道:“是啊,没想到你小小年纪还能看出这个来,不过你还真说对了,我这里的鸡尾是整条酒吧街最好的一间。”说完老板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方便说说吗?”
“小小年纪好奇心这么重。”老板笑了一下,昏暗的灯光下,他显得格外迷人,“告诉你也未尝不可,我开罂粟也有一年多了,生意也不是没好过,只不过之前请的那支乐队被其它酒吧挖走了,又找不到更好的,生意本来就减了,之前许多的客流量都被乐队带走了,毕竟酒再好喝,其实歌才是最主要的。”
安歌点点头表示认同,酒吧酒吧,虽说是酒,但清吧这种地方还是靠乐队取胜的,毕竟你几块钱的啤酒都能喝得,清吧里的酒总不会比那些啤酒差,所以最终比的还是歌。
那这样说来,乐队就非常重要了,被人挖走自己的得力乐队,本就是一个大打击,请来的不说更好,连持平也没有,这就让生意更差了。
“如果我有办法呢?”刚说完,安歌又补上一句,“当然,仅限今天。”
“你有办法?”老板一脸不相信的看着安歌,在他看来,安歌就是个叛逆的小女孩,哪里能有什么办法。
安歌自信的道:“当然,就... -->>
第106章 让人想犯罪的声音(1)
安歌点的烧烤并不算多,因为她刚才和董杉杉说了要吃一条街的,事宜现在不能吃太多。
接着安歌和董杉杉吃完就潇洒的一间一间的小吃开始吃下去了,后面还跟着想来取经的胡飞和吴烨,搞的剩下乔琳琳一个人。
最后,乔琳琳也跟去了,当然,她并不是要向安歌取经,也不是要向安歌低头,而是他们四个人在一起,后期如果播放出来,观众会不会觉得她和四个人不和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的镜头一定会剪的很少,所以,为了镜头,即使不愿,她也不得不跟过去。
结果三人就崩溃了,因为安歌和董杉杉两人吃的太香了,他们虽然想吃,可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他们包里的钱还要留给一大帮人住宿吃饭的啊,本来以为安歌在镜头面前应该会大款一下,至少也会客气一下,没想到这位是土豪没错,但也是一毛不拔的土豪。
最后吃完了之后,已经快晚上八点了,任务时间是十二点之前,所以他们还有时间赚取金钱,这下他们都看着安歌了。
安歌没理会他们,让董杉杉买了瓶凉茶后,便慢悠悠的在古城里走了起来,而董杉杉则亦步亦趋的跟着安歌。
后面的三个人则是有些懵逼,刚才看到安歌吩咐董杉杉去买凉茶时的那个场景,真的很大跌眼镜好吧,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董杉杉非但没有不快,反而还很乐意,那一瞬间,他们都觉得看到了一种宠物,讨好主人的宠物,天,这是什么鬼?
古城的夜晚很迷人,虽然路上的行人相较白天较少,但还是有不少的,这古城还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酒吧一条街,这里的酒吧,可不像是大城市的酒吧,灯红酒绿的那种,而是具有古城特色的清吧,十分的伤感,十分的安静,十分的迷人。
安歌随意走进了一家名为“罂粟”的清吧,里面有一支乐队正在唱歌,唱的是当下流行的歌曲,主唱是一位女人,看不清容貌,正低着头拿着话筒在深情演唱。
安歌一大批人的到来,引来了老板的亲自迎接,老板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帅气小伙,穿着也相当帅气,他的声线也特别迷人,看到安歌时,也是笑容满面,问安歌他们是坐一起还是分开坐。
安歌还没回答,旁边的吴烨就臭不要脸的说坐在一起,老板给他们选了一个特好的位置,就在乐队下方的长沙发位置上,可以坐十来个人。
当然,摄像小哥是不坐的,他们还要摄影。
安歌给她和董杉杉点了鸡尾酒和一些小吃后,老板就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和安歌他们碰杯。
清吧基本都是这样,老板不是高高在上的老板,他会拿着一杯鸡尾酒周旋于各个酒桌之间,让这些陌生的游客都能感受到一丝温暖,一丝尊重。
安歌看了看这酒吧的生意,发现挺一般的,虽说才八点,也不算是最热闹的时间点,但也不至于这么少人,除了安歌这一桌,就只剩下两个小桌才坐着人了,而那也才五个人。
“老板,感觉你这里生意一般啊?这酒倒是挺好喝。”安歌举了举自己手中的红色鸡尾酒,示意老板干杯。
一边的胡飞等人简直像见了鬼一样,虽说这里是清吧,可安歌应该也没去过这样的地方吧,怎么一副不惊讶很熟悉的样子。
老板闻言也不生气,笑道:“是啊,没想到你小小年纪还能看出这个来,不过你还真说对了,我这里的鸡尾是整条酒吧街最好的一间。”说完老板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方便说说吗?”
“小小年纪好奇心这么重。”老板笑了一下,昏暗的灯光下,他显得格外迷人,“告诉你也未尝不可,我开罂粟也有一年多了,生意也不是没好过,只不过之前请的那支乐队被其它酒吧挖走了,又找不到更好的,生意本来就减了,之前许多的客流量都被乐队带走了,毕竟酒再好喝,其实歌才是最主要的。”
安歌点点头表示认同,酒吧酒吧,虽说是酒,但清吧这种地方还是靠乐队取胜的,毕竟你几块钱的啤酒都能喝得,清吧里的酒总不会比那些啤酒差,所以最终比的还是歌。
那这样说来,乐队就非常重要了,被人挖走自己的得力乐队,本就是一个大打击,请来的不说更好,连持平也没有,这就让生意更差了。
“如果我有办法呢?”刚说完,安歌又补上一句,“当然,仅限今天。”
“你有办法?”老板一脸不相信的看着安歌,在他看来,安歌就是个叛逆的小女孩,哪里能有什么办法。
安歌自信的道:“当然,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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