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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欲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色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色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自由,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色,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色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色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精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
“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欲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色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色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自由,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色,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色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色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精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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