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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任突然提出自己要回温水一趟,而且连夜就走。搞的武阳众人一个个措手不及。
霍老四问道:“任哥怎么突然起了这个心思,咱们的生意做的好好的,忽然要回去?难道出什么大事了?”
“是有些大事,这一次朝廷的大行令要来,不会只是为了和夜郎王谈论事情那么简单,如果我猜的没错,对于刘文的处置也会下来,这次回去就是要看着会不会出现变故。”
霍老四点点头:“还真有这种可能,差点把这大事给忘了,只有刘家被咱们搬倒了,咱们才能彻底放开手脚干。”
苏任道:“我走的这段时间,这里就交给苟队率和四哥了,一切都按照咱们以前的规矩来,无论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另外,那些作坊的工匠得照顾好,特别是石满柱那里,一刻都不能大意,这件事我交给苟队率,我走以后,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两位了。”
“先生放心,我一定和四哥合作好,不让这里出任何问题。”
“任哥一路小心,这里我们会照顾好!”霍老四一转身,抓住霍金:“你小子给我听好了,一路上照顾好任哥,掉一根头发,你就别回来了!”
“啊!”霍金瞪大眼睛:“阿大,他是你儿子还是我是你儿子?”
一句话让屋子里的气氛缓和不少,大家都跟着笑。简单收拾了一下,苏任和霍金带着十个护卫,骑着马离开公司。
已经到了后半夜,武阳静悄悄的,街面上连鬼都没有一个。家家户户关门闭户,黑灯瞎火。只有他们这十几个人从街道上疾驰而过。为了这次出行,苟天明将整个公司的马都调了过来,勉勉强强凑足了七匹。除了苏任的白马,霍金骑了一匹黑马。其他十个人都是一马双人。
火把在风中摇曳,从武阳一口气跑出来七八里。苏任这才止住队伍:“行了,休息一下,前面的山路难走,晚上走危险,等天亮了再说。”
虽然都是打家劫舍的汉子,骑马还都不怎么懂。从马上下来,一个个岔开双腿,走路都不会了。不用苏任吩咐,霍金已经开始指挥众人捡柴火生火。
山里的空气比较凉,跑了一夜,出了一身汉,被风一吹,浑身上下冷飕飕的。苏任把衣服紧了紧,往火堆跟前挪了挪。
霍金将热水递给苏任:“大哥,喝点,离天亮还有一阵,我去拿块毯子,你就在这火堆边上睡会。”
苏任摇摇头:“算了,把干粮拿出来,让兄弟们都吃点,天一亮咱们就出发,尽量赶明天晚上回去。”
“没必要这么着急吧?我都打听了,那个什么大行令还得十几天才能到,这会儿怕连成都都没进。”
“大行令来不来都是小事,我担心的是刘文那边,朝廷有什么旨意下来,刘文狗急跳墙,咱们老君观必然首当其冲,你二哥一个人顶不住。”
“他敢,姓刘的要是敢动老君观,我回去就杀了他全家!”
“别卖嘴了,去拿干粮去。”
苏任是个会享受的,一般的干粮顶多就是一块面饼。他的干粮五花八门,肉干、果脯、各种坚果足足装了一大口袋。这些都是苏任去年在老君观弄出来的。现在已经成了商品,夜郎人非常喜欢,甚至比丝绸都买的好。一些夜郎贵族,招待贵客才会拿出这些价比黄金的吃食。
霍金抓了一大把全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咀嚼。吃的很快,三两下就全咽下去,又抓起一把。
东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用不了多久天就会彻底亮起来。吃饱喝足,又烤着火,这个时候是最难熬的时间。苏任使劲晃了晃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一旁的霍金已经是鼾声如雷,嘴角挂着口水,睡的正香。
苏任起身,将自己披着的外衣轻轻的盖在霍金身上。这才是他认识的那个霍金——小金子。当初自己背着他回老君观的时候,小家伙就是这么睡的,口水弄了自己一身。
站起身,活动一下手脚,清晨的空气格外新鲜。这里是武阳的地盘,自从他们干掉了武阳守备军之后,苏任的护卫们上街全都横着走。百姓们不敢惹,附近的山匪都躲得远远的。
从树林里出来,面对太阳一边练习自己的太极拳,一边欣赏优美的日出。
“驾!”一阵马蹄声忽然从南面传来,声音越来越大,快速的朝苏任这边移动。
一名骑士,起着一匹高头大马,不断的挥舞手里的皮鞭,打在红马的屁股上。红马吃了疼,一边跑一边... -->>
苏任突然提出自己要回温水一趟,而且连夜就走。搞的武阳众人一个个措手不及。
霍老四问道:“任哥怎么突然起了这个心思,咱们的生意做的好好的,忽然要回去?难道出什么大事了?”
“是有些大事,这一次朝廷的大行令要来,不会只是为了和夜郎王谈论事情那么简单,如果我猜的没错,对于刘文的处置也会下来,这次回去就是要看着会不会出现变故。”
霍老四点点头:“还真有这种可能,差点把这大事给忘了,只有刘家被咱们搬倒了,咱们才能彻底放开手脚干。”
苏任道:“我走的这段时间,这里就交给苟队率和四哥了,一切都按照咱们以前的规矩来,无论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再说,另外,那些作坊的工匠得照顾好,特别是石满柱那里,一刻都不能大意,这件事我交给苟队率,我走以后,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两位了。”
“先生放心,我一定和四哥合作好,不让这里出任何问题。”
“任哥一路小心,这里我们会照顾好!”霍老四一转身,抓住霍金:“你小子给我听好了,一路上照顾好任哥,掉一根头发,你就别回来了!”
“啊!”霍金瞪大眼睛:“阿大,他是你儿子还是我是你儿子?”
一句话让屋子里的气氛缓和不少,大家都跟着笑。简单收拾了一下,苏任和霍金带着十个护卫,骑着马离开公司。
已经到了后半夜,武阳静悄悄的,街面上连鬼都没有一个。家家户户关门闭户,黑灯瞎火。只有他们这十几个人从街道上疾驰而过。为了这次出行,苟天明将整个公司的马都调了过来,勉勉强强凑足了七匹。除了苏任的白马,霍金骑了一匹黑马。其他十个人都是一马双人。
火把在风中摇曳,从武阳一口气跑出来七八里。苏任这才止住队伍:“行了,休息一下,前面的山路难走,晚上走危险,等天亮了再说。”
虽然都是打家劫舍的汉子,骑马还都不怎么懂。从马上下来,一个个岔开双腿,走路都不会了。不用苏任吩咐,霍金已经开始指挥众人捡柴火生火。
山里的空气比较凉,跑了一夜,出了一身汉,被风一吹,浑身上下冷飕飕的。苏任把衣服紧了紧,往火堆跟前挪了挪。
霍金将热水递给苏任:“大哥,喝点,离天亮还有一阵,我去拿块毯子,你就在这火堆边上睡会。”
苏任摇摇头:“算了,把干粮拿出来,让兄弟们都吃点,天一亮咱们就出发,尽量赶明天晚上回去。”
“没必要这么着急吧?我都打听了,那个什么大行令还得十几天才能到,这会儿怕连成都都没进。”
“大行令来不来都是小事,我担心的是刘文那边,朝廷有什么旨意下来,刘文狗急跳墙,咱们老君观必然首当其冲,你二哥一个人顶不住。”
“他敢,姓刘的要是敢动老君观,我回去就杀了他全家!”
“别卖嘴了,去拿干粮去。”
苏任是个会享受的,一般的干粮顶多就是一块面饼。他的干粮五花八门,肉干、果脯、各种坚果足足装了一大口袋。这些都是苏任去年在老君观弄出来的。现在已经成了商品,夜郎人非常喜欢,甚至比丝绸都买的好。一些夜郎贵族,招待贵客才会拿出这些价比黄金的吃食。
霍金抓了一大把全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咀嚼。吃的很快,三两下就全咽下去,又抓起一把。
东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用不了多久天就会彻底亮起来。吃饱喝足,又烤着火,这个时候是最难熬的时间。苏任使劲晃了晃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一旁的霍金已经是鼾声如雷,嘴角挂着口水,睡的正香。
苏任起身,将自己披着的外衣轻轻的盖在霍金身上。这才是他认识的那个霍金——小金子。当初自己背着他回老君观的时候,小家伙就是这么睡的,口水弄了自己一身。
站起身,活动一下手脚,清晨的空气格外新鲜。这里是武阳的地盘,自从他们干掉了武阳守备军之后,苏任的护卫们上街全都横着走。百姓们不敢惹,附近的山匪都躲得远远的。
从树林里出来,面对太阳一边练习自己的太极拳,一边欣赏优美的日出。
“驾!”一阵马蹄声忽然从南面传来,声音越来越大,快速的朝苏任这边移动。
一名骑士,起着一匹高头大马,不断的挥舞手里的皮鞭,打在红马的屁股上。红马吃了疼,一边跑一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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