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文学 www.yqwx.net,宅男穿越明末之四美争夫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许三小姐一听宇翔要单刀赴会,急得眼泪汪汪,双手抱着他的手臂。不住地摇头,宇翔知道她的意思,让他不要去冒险。说道:“如果不把此事解决,商丘以及河南地界周边,将永无宁日,何况,这左良玉,迟早是要会会的,这次是一个不错机会。”又叹了一口气道:“如今的我,要为千千万万家庭负责,如今世道,风云变幻,如果我回不来,记住,一定要去南方,走得越远越好。”说完,用手轻轻抹去许三小姐脸上的泪痕,许三小姐眼中却涌出了更多的眼泪,把他的胳膊抱得更紧了。
宇翔一声令下:“回城!”
待宇翔再出城时,特种兵团二百来人加上从胜英挑选的三百来人,共五百人骑着快马,风驰电掣般地出城。
贾斌久得到情报,这帮人抢了粮食后,前往朱集镇方向,宇翔带着人马向着朱集镇进发,奔马踏过,扬起一团团雪花。
宇翔深知这左良玉可不好惹,特意请曹化淳一同前往,还把武圣人艾连池、空空道人、穆人清等一干武林巨擘请来同行,这次将能带的人全都带上了,宇翔对其重视可见一斑。
至此有必要介绍一下明末大名鼎鼎的左良玉,他行武出身,小时候是个孤儿,被叔父养大,连母亲的姓氏都不知道。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他初在辽东与清军作战时,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因此得到重用和提拔,此后在镇压农民起义军的战争中,又多次立下赫赫战功,因此得以不断扩大部队,升为大帅。
但他日益骄横跋扈,拥兵自重,不受节制,朝廷奈何他不得,只得迁就姑息。
左良玉只相信武力,带兵打仗很有一套,深得将士拥戴。但他重武轻文,对于文官的管制,向来嗤之以鼻,是以得罪不少朝廷命官,这可能其在后世留下骂名的重要原因。
后世历史对于左良玉评价素有争议,但对于其带兵打仗的能力,还是一致高度肯定,宇翔决定要好好会会左良玉,如果能够与他交好,中原可定,大明内乱可平,此乃万民之福;反之,如果左良玉执意成为一方军阀,则大明内乱难除,则是万民之难。
宇翔站在一个地势较高的山坡上,举着望远镜,看见远处洁白的雪原上,一大队人马,穿着大明的军服,或推或扛,搬运抢来的粮食,缓慢朝着江苏地界而去。
宇翔命令诸葛山珍带兵侧绕过去,拦住他们去路。
诸葛山珍得令率领特种兵团,如离弦之箭似得飞奔而去。
胜英带着军兵从后面截住他们的退路。
再说这次带兵‘打粮’的将领是左良玉手下得力大将万德福。
万德福坐着高头大马,哼着小曲,得意洋洋,他们这次出来‘打粮’出奇地顺利,那几个镇似乎早就知道他要前去,粮食都集中在一起,打开仓库,尽情搬运,还未遇到任何抵抗,这次比以往任何一次‘打粮’来得痛快,收获颇丰。他特地挑选了两只肥公鸡,倒挂在马头,准备带回去下酒。这两只公鸡,一路咯咯直叫唤,万德福听在耳朵里,简直是听音乐一般,舒服无比,这鸡子每次叫唤,都让他兴奋,似乎看到了大碗的酒,大块的肉。
正在他得意洋洋之时,突然听到一声枪响,他的马一声长嘶,摔倒在地,弹了几下马蹄不动了,他则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左腿还被马身压住。
士兵们赶紧跑过来,搬开马身,将万德福的腿从马身下抽出来,将他搀扶起来。
万德福检查一下腿,还好,没折。他一瘸一瘸地跑到马前一看,睁大双眼,呆住了。
只见马头前额,一个血洞,马血还在缓缓地向外流出。一枪爆头,暂且不论此人枪法,但就这枪的威力,就骇人听闻,就他所知,目前还没有这样威力的枪,他自己军队的火.枪,就是顶着马头射击,都不一定一枪将马头骨打穿。
万德福不愧是久经沙场,他连声大喝:“列队警戒,列队警戒!”
这群士兵不愧是训练有素,迅速扔掉手中的粮食,拿着武器,站列成队,将万德福围在中央。
这时,前方响起了鼓点般的马蹄声,从一座小山的后面,快速地跑出几队骑兵,手端着刺枪,排列三队。
只见第一队一排火.枪声响,万德福队伍中的几匹马应声倒地,第二排枪响,又有几匹马倒地。第三排枪响,最后的几匹马倒地,至此万德福队伍中所有马匹全都被射死。
万德福心在流血,战马在这个时代,那是绝对稀缺之物,毫不夸张地说,马比士兵性命都宝贵。这几十匹战马,可是左良玉心肝宝贝,要不是万... -->>
许三小姐一听宇翔要单刀赴会,急得眼泪汪汪,双手抱着他的手臂。不住地摇头,宇翔知道她的意思,让他不要去冒险。说道:“如果不把此事解决,商丘以及河南地界周边,将永无宁日,何况,这左良玉,迟早是要会会的,这次是一个不错机会。”又叹了一口气道:“如今的我,要为千千万万家庭负责,如今世道,风云变幻,如果我回不来,记住,一定要去南方,走得越远越好。”说完,用手轻轻抹去许三小姐脸上的泪痕,许三小姐眼中却涌出了更多的眼泪,把他的胳膊抱得更紧了。
宇翔一声令下:“回城!”
待宇翔再出城时,特种兵团二百来人加上从胜英挑选的三百来人,共五百人骑着快马,风驰电掣般地出城。
贾斌久得到情报,这帮人抢了粮食后,前往朱集镇方向,宇翔带着人马向着朱集镇进发,奔马踏过,扬起一团团雪花。
宇翔深知这左良玉可不好惹,特意请曹化淳一同前往,还把武圣人艾连池、空空道人、穆人清等一干武林巨擘请来同行,这次将能带的人全都带上了,宇翔对其重视可见一斑。
至此有必要介绍一下明末大名鼎鼎的左良玉,他行武出身,小时候是个孤儿,被叔父养大,连母亲的姓氏都不知道。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他初在辽东与清军作战时,作战勇猛,屡立战功,因此得到重用和提拔,此后在镇压农民起义军的战争中,又多次立下赫赫战功,因此得以不断扩大部队,升为大帅。
但他日益骄横跋扈,拥兵自重,不受节制,朝廷奈何他不得,只得迁就姑息。
左良玉只相信武力,带兵打仗很有一套,深得将士拥戴。但他重武轻文,对于文官的管制,向来嗤之以鼻,是以得罪不少朝廷命官,这可能其在后世留下骂名的重要原因。
后世历史对于左良玉评价素有争议,但对于其带兵打仗的能力,还是一致高度肯定,宇翔决定要好好会会左良玉,如果能够与他交好,中原可定,大明内乱可平,此乃万民之福;反之,如果左良玉执意成为一方军阀,则大明内乱难除,则是万民之难。
宇翔站在一个地势较高的山坡上,举着望远镜,看见远处洁白的雪原上,一大队人马,穿着大明的军服,或推或扛,搬运抢来的粮食,缓慢朝着江苏地界而去。
宇翔命令诸葛山珍带兵侧绕过去,拦住他们去路。
诸葛山珍得令率领特种兵团,如离弦之箭似得飞奔而去。
胜英带着军兵从后面截住他们的退路。
再说这次带兵‘打粮’的将领是左良玉手下得力大将万德福。
万德福坐着高头大马,哼着小曲,得意洋洋,他们这次出来‘打粮’出奇地顺利,那几个镇似乎早就知道他要前去,粮食都集中在一起,打开仓库,尽情搬运,还未遇到任何抵抗,这次比以往任何一次‘打粮’来得痛快,收获颇丰。他特地挑选了两只肥公鸡,倒挂在马头,准备带回去下酒。这两只公鸡,一路咯咯直叫唤,万德福听在耳朵里,简直是听音乐一般,舒服无比,这鸡子每次叫唤,都让他兴奋,似乎看到了大碗的酒,大块的肉。
正在他得意洋洋之时,突然听到一声枪响,他的马一声长嘶,摔倒在地,弹了几下马蹄不动了,他则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左腿还被马身压住。
士兵们赶紧跑过来,搬开马身,将万德福的腿从马身下抽出来,将他搀扶起来。
万德福检查一下腿,还好,没折。他一瘸一瘸地跑到马前一看,睁大双眼,呆住了。
只见马头前额,一个血洞,马血还在缓缓地向外流出。一枪爆头,暂且不论此人枪法,但就这枪的威力,就骇人听闻,就他所知,目前还没有这样威力的枪,他自己军队的火.枪,就是顶着马头射击,都不一定一枪将马头骨打穿。
万德福不愧是久经沙场,他连声大喝:“列队警戒,列队警戒!”
这群士兵不愧是训练有素,迅速扔掉手中的粮食,拿着武器,站列成队,将万德福围在中央。
这时,前方响起了鼓点般的马蹄声,从一座小山的后面,快速地跑出几队骑兵,手端着刺枪,排列三队。
只见第一队一排火.枪声响,万德福队伍中的几匹马应声倒地,第二排枪响,又有几匹马倒地。第三排枪响,最后的几匹马倒地,至此万德福队伍中所有马匹全都被射死。
万德福心在流血,战马在这个时代,那是绝对稀缺之物,毫不夸张地说,马比士兵性命都宝贵。这几十匹战马,可是左良玉心肝宝贝,要不是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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