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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抬起头,用清澈的目光注视着面色微微发红的孟奇,认真地问:“你已经决定这样做了?”
孟奇的坚持丝毫没有改变:“这是陛下您刻划在我体内的烙印。它已经成为我身体,乃至思维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抹掉。”
“那么,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苏浩的语调很平淡,却明显带有鼓励的成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帝国的大司教。你可以任意调用所需的资源和力量。帝国所有职能部门都将配合你的行动。”
说着,苏浩解下随身佩戴的一枚纹章,递到孟奇面前。
那是一块用特殊合金打造的龙形纹章。采用了来自地球的基因防伪技术,由于成份和工艺及其复杂,在目前的拉邦卡世界,除了皇帝御用车间,任何人都无法仿制。
这意味着孟奇得到了苏浩给予的最大权限。
半小时后,三名觐见者离开了皇帝办公室。
走下通往王宫大门方向台阶的时候,童延峰忽然伸手拍了拍孟奇的肩膀,不太确定地问:“我说,你确定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存在?”
“当然”
孟奇停下脚步,抬起头,微眯双眼注视着远处被云层遮挡的太阳:“神灵是无所不在的。只要有信仰,你就拥有走向未来的信心。皇帝就是我们选定的神,他身上有光,能够在黑暗为迷失者指引方向。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毫无保留的相信它,服从它。”
秦无衣有些不以为然的插进话来:“老孟你的确有着充当神棍的潜质,我看好你。”
这句话明显属于调侃,却没有夹杂讥讽,纯粹只是秦无衣的一句玩笑。毕竟,他离开地球的时候,生物战争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他看过了太多死亡的场景,见过无数凄惨悲切的画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那一切都不应该发生。无神论者从来只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改变一切,而信仰者只会凄苦无助呆在原地仰天祈祷。
孟奇笑了。
长达几十年的接触,使他和秦无衣无比熟悉。他不会对这种质疑予以斥责,更不会因为理念不同而与对方翻脸。教派和教义的广泛传播需要时间,就像苏浩最初在地球上转化第一个“工蜂”。“蜂群”的庞大是从一至二,然后呈倍数演变的结果。神圣教派如今只有一个名字,但这并不妨碍它以极其迅猛的势头在拉邦卡世界散布。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是没有信仰的无神论者,同样也会被身边无数信仰者感染,从而对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力量感到敬畏。
“总有一天,你会感觉到,神灵是存在的。”
进入雨季的拉邦卡仿佛随时都被黑暗笼罩。阻绝光线的最大障碍物,当然是飘浮在空的浓厚云层。尽管已经是午,一切却显得昏暗,仿佛临近夜幕降临前光明残留的最后一刻。天空下着小雨,几十米外的景物无法看清,远处山坡上的森林完全变成黑色。它们在狂风推攮下不断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仿佛一头身体表面披满了层层叠叠浓密黑毛的巨兽。
这里是玛卡城外围的平民区,周围是大片农田,稻米的长势很不错,密集的山林成为低洼田地的最佳屏障。尽管狂风呼啸,却无法威胁到田里的庄稼。
破旧的木屋与新建的砖房形成鲜明对比。一条连串着所有建筑物的泥泞道路,弯弯曲曲连接着远处通往城市核心的石头马路。在两条道路连接的位置,粗硬石块砌成的路面已经在岁月侵蚀下变得散裂,表面布满无法看出本来痕迹的黑色。很多石块表面被侵蚀得坑坑洼洼,还有很多已被磨得光滑。谁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被填埋在这里,又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
在一幢位于道路北面的小木屋里,两个身材于瘦,衣衫破烂的男人正坐在餐桌前,慢慢吃着各自的那份午餐。
房间并不大,在餐桌和椅之间的空处,只能勉强转身。桌椅都是残破的旧货,甚至带有被白蚁啃蚀过的大片虫洞。尤其是椅,已经很难承载过于沉重的身躯。坐在上面的男人每扭动一次屁股,椅就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可怜“吱呀”声。
餐盘里的食物并不多,只有烤熟的索克块茎和几片咸肉皮。尽管肉皮曾被晒于,然后在油锅里炸熟,然后用水浸泡,最后才加盐成菜,可它的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而且由于在汤里浸泡了太久,吃起来很是黏糊,感觉就像浓白色的鼻涕。
这种饭菜并不贵,两个铜贝就能在任何一家小酒馆里买到。当然,在普通农家自己做自己吃,成本肯定还要比酒馆里便宜得多。
班森一边咀嚼,一边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盘里的索克块茎。这东西明显是烤得太过,表面沾满了黑灰,吃到嘴里一股呛鼻的烟火味。更可怕的是,由于块茎表面的绿皮没有剥于净,苦涩的味道一直充斥在口腔里,令人很不舒服。
“别老是露出那种可怕的眼神,饿了就得吃饭,凡事多往好的方面想想。这不是难吃的块茎和肉皮,而是最上等的牛排和熏鸡,配料是珍惜无比的黑松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伯奈特坐在对面。他的年龄要比班森大了十多岁。尽管盘里的食物与班森没什么两样,伯奈特却吃得有滋有味,表情淡然,甚至有些享受。
“老再也不想过这种该死的日。决不”
班森的额头两边青筋直冒,握着刀叉的双手紧攥成拳。他面色涨红,死死咬着牙,发出令人心悸的“格格”声,如同一头暴怒的雄狮。
即便是街边的流浪汉,吃的食物恐怕也要比这好上很多。他们可以在最高级餐厅的外面候着,总有些酒饱饭足的客人给予他们好心施舍。这绝对不是虚假的空话,就在上周,班森亲眼看到:一个身材肥壮的商人把一条蒜烤羊腿递给一名乞丐。那可不是啃过一口又扔掉的剩食,而是商人直接从餐馆老板那里买来的喷香烤肉。
那乞丐的确看上去很可怜,商人也是出于善心才这样做。可越是这样,班森的愤怒就越发变得难以遏制。
那一切本该是自己的。
我叫班森。我的爷爷原本是金卡王国的侯爵。暴乱的奴隶砍下了老侯爵的脑袋,班森父亲侥幸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在这里躲藏着。几年前,老头去世了。临死前,他死死抓住班森的手,拼尽最后的力气告诉他: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贵族身份。永远忘记自己的祖上曾经是贵族。
这是两句截然相反的话。班森当时听了也是一头雾水。直到过了很久,他才逐渐明白父亲最后叮嘱的意义。
你是贵族,你必须想方设法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你再也不可能得到从前的财富。老老实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不暴露身份的秘密。彻底忘记去过的辉煌与显赫吧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i
,他才抬起头,用清澈的目光注视着面色微微发红的孟奇,认真地问:“你已经决定这样做了?”
孟奇的坚持丝毫没有改变:“这是陛下您刻划在我体内的烙印。它已经成为我身体,乃至思维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抹掉。”
“那么,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
苏浩的语调很平淡,却明显带有鼓励的成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帝国的大司教。你可以任意调用所需的资源和力量。帝国所有职能部门都将配合你的行动。”
说着,苏浩解下随身佩戴的一枚纹章,递到孟奇面前。
那是一块用特殊合金打造的龙形纹章。采用了来自地球的基因防伪技术,由于成份和工艺及其复杂,在目前的拉邦卡世界,除了皇帝御用车间,任何人都无法仿制。
这意味着孟奇得到了苏浩给予的最大权限。
半小时后,三名觐见者离开了皇帝办公室。
走下通往王宫大门方向台阶的时候,童延峰忽然伸手拍了拍孟奇的肩膀,不太确定地问:“我说,你确定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存在?”
“当然”
孟奇停下脚步,抬起头,微眯双眼注视着远处被云层遮挡的太阳:“神灵是无所不在的。只要有信仰,你就拥有走向未来的信心。皇帝就是我们选定的神,他身上有光,能够在黑暗为迷失者指引方向。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毫无保留的相信它,服从它。”
秦无衣有些不以为然的插进话来:“老孟你的确有着充当神棍的潜质,我看好你。”
这句话明显属于调侃,却没有夹杂讥讽,纯粹只是秦无衣的一句玩笑。毕竟,他离开地球的时候,生物战争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他看过了太多死亡的场景,见过无数凄惨悲切的画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神灵,那一切都不应该发生。无神论者从来只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改变一切,而信仰者只会凄苦无助呆在原地仰天祈祷。
孟奇笑了。
长达几十年的接触,使他和秦无衣无比熟悉。他不会对这种质疑予以斥责,更不会因为理念不同而与对方翻脸。教派和教义的广泛传播需要时间,就像苏浩最初在地球上转化第一个“工蜂”。“蜂群”的庞大是从一至二,然后呈倍数演变的结果。神圣教派如今只有一个名字,但这并不妨碍它以极其迅猛的势头在拉邦卡世界散布。到了那个时候,即便是没有信仰的无神论者,同样也会被身边无数信仰者感染,从而对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力量感到敬畏。
“总有一天,你会感觉到,神灵是存在的。”
进入雨季的拉邦卡仿佛随时都被黑暗笼罩。阻绝光线的最大障碍物,当然是飘浮在空的浓厚云层。尽管已经是午,一切却显得昏暗,仿佛临近夜幕降临前光明残留的最后一刻。天空下着小雨,几十米外的景物无法看清,远处山坡上的森林完全变成黑色。它们在狂风推攮下不断发出令人心悸的呼啸,仿佛一头身体表面披满了层层叠叠浓密黑毛的巨兽。
这里是玛卡城外围的平民区,周围是大片农田,稻米的长势很不错,密集的山林成为低洼田地的最佳屏障。尽管狂风呼啸,却无法威胁到田里的庄稼。
破旧的木屋与新建的砖房形成鲜明对比。一条连串着所有建筑物的泥泞道路,弯弯曲曲连接着远处通往城市核心的石头马路。在两条道路连接的位置,粗硬石块砌成的路面已经在岁月侵蚀下变得散裂,表面布满无法看出本来痕迹的黑色。很多石块表面被侵蚀得坑坑洼洼,还有很多已被磨得光滑。谁也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被填埋在这里,又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
在一幢位于道路北面的小木屋里,两个身材于瘦,衣衫破烂的男人正坐在餐桌前,慢慢吃着各自的那份午餐。
房间并不大,在餐桌和椅之间的空处,只能勉强转身。桌椅都是残破的旧货,甚至带有被白蚁啃蚀过的大片虫洞。尤其是椅,已经很难承载过于沉重的身躯。坐在上面的男人每扭动一次屁股,椅就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可怜“吱呀”声。
餐盘里的食物并不多,只有烤熟的索克块茎和几片咸肉皮。尽管肉皮曾被晒于,然后在油锅里炸熟,然后用水浸泡,最后才加盐成菜,可它的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而且由于在汤里浸泡了太久,吃起来很是黏糊,感觉就像浓白色的鼻涕。
这种饭菜并不贵,两个铜贝就能在任何一家小酒馆里买到。当然,在普通农家自己做自己吃,成本肯定还要比酒馆里便宜得多。
班森一边咀嚼,一边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盘里的索克块茎。这东西明显是烤得太过,表面沾满了黑灰,吃到嘴里一股呛鼻的烟火味。更可怕的是,由于块茎表面的绿皮没有剥于净,苦涩的味道一直充斥在口腔里,令人很不舒服。
“别老是露出那种可怕的眼神,饿了就得吃饭,凡事多往好的方面想想。这不是难吃的块茎和肉皮,而是最上等的牛排和熏鸡,配料是珍惜无比的黑松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伯奈特坐在对面。他的年龄要比班森大了十多岁。尽管盘里的食物与班森没什么两样,伯奈特却吃得有滋有味,表情淡然,甚至有些享受。
“老再也不想过这种该死的日。决不”
班森的额头两边青筋直冒,握着刀叉的双手紧攥成拳。他面色涨红,死死咬着牙,发出令人心悸的“格格”声,如同一头暴怒的雄狮。
即便是街边的流浪汉,吃的食物恐怕也要比这好上很多。他们可以在最高级餐厅的外面候着,总有些酒饱饭足的客人给予他们好心施舍。这绝对不是虚假的空话,就在上周,班森亲眼看到:一个身材肥壮的商人把一条蒜烤羊腿递给一名乞丐。那可不是啃过一口又扔掉的剩食,而是商人直接从餐馆老板那里买来的喷香烤肉。
那乞丐的确看上去很可怜,商人也是出于善心才这样做。可越是这样,班森的愤怒就越发变得难以遏制。
那一切本该是自己的。
我叫班森。我的爷爷原本是金卡王国的侯爵。暴乱的奴隶砍下了老侯爵的脑袋,班森父亲侥幸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在这里躲藏着。几年前,老头去世了。临死前,他死死抓住班森的手,拼尽最后的力气告诉他: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贵族身份。永远忘记自己的祖上曾经是贵族。
这是两句截然相反的话。班森当时听了也是一头雾水。直到过了很久,他才逐渐明白父亲最后叮嘱的意义。
你是贵族,你必须想方设法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你再也不可能得到从前的财富。老老实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不暴露身份的秘密。彻底忘记去过的辉煌与显赫吧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