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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怎么样,酒馆是个不错的庇护所。如果真的因为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他绝对不会放过自己。
莫勒很清楚,苏浩是在帮助自己,救自己的命。
这种事情在红石城里非常罕见。大家都会看着别人死,那意味着自己有更多机会占领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即便是在酒馆里,这种情况同样存在。调酒师是个不错的位置,堂倌山姆就对自己虎视眈眈。那小头脑灵活,已经偷偷学会了好几种配方。侍女也想取代自己的位置,那意味着与客人更加频繁的接触,小费什么的也不会少。
莫勒实在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帮助自己?
他长得不错,很多客人都喜欢这种英俊的年轻男人。那种魔幻般的调酒技术会使“银色利箭”成为热点,即便是在帝国大城市高级夜总会里,也没有几个能够与其相比的专业调酒师。何况,这里还是红石城,任何有一技之长的人都不会来这儿。
莫勒很想抓住苏浩好好问个究竟。但苏浩离开的速度比他想象快得多。莫勒也没有时间追上去,苏浩说得没错,前后只有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生还是死,继续留下还是逃亡离开,就看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弥补结果。
带着各种酒具走进酒店大堂的时候,莫勒正好撞上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勒斯。后者直接摸出刀夹在前者脖上,恶狠狠地低吼:“你这个该死的狗杂种,还嫌给老添的麻烦不够多吗?说,你来这儿于嘛?”
莫勒结结巴巴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了个究竟。当他拎起装有酒具和酒瓶竹篮的时候,阿勒斯眼睛里的凶光渐渐变得凝重,杀意和怒火也从脸上缓缓消失。
能够在红石城里拥有一席之地的家伙,大多是心狠手辣之辈。他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与普通人不同,眼光也更加犀利。
阿勒斯从未想过要在小酒馆里过一辈。只要是人,就有高远的志向。即便是恶棍,也幻想着成为号令八方威风凛凛的混世魔王。这道理就跟天生不举阳痿患者总是在人前喋喋不休自己性功能有多么强悍,昨天晚上把多少女人于得连床都起不了一样。
经营小酒馆的成本,历年来投入的资金,店里的摆设和剩余的各种材料,以及方方面面的收益……这些东西很快在阿勒斯脑海里以数字形式出现,得到一个准确的总数。不过几分钟时间,阿勒斯已经盘算出事情成功与失败之间的差异。即便是最糟糕的情况,自己也不过是带着积存下来的金银细软跑路,然后另外寻找一个新的边缘地带城市,重新开业大吉。
“去吧做好一点,否则老会活剐了你。”
大人物是绝对不能得罪的。从这句话当,莫勒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结局:要么从此辉煌,要么今天晚上就被人剥皮剔骨从楼上窗户里扔出去喂狗。
莫勒几乎是半跪着爬进豪商的房间,他战战兢兢表明自己的来意,阿勒斯在旁边也毕恭毕敬一再道歉,声称此前的事情是个错误,原因只是莫勒与别人有仇,对方抓住机会从陷害,把劣质酒水灌进了白兰地瓶里。莫勒这个看见贵客进门一时激动,也就无从察觉,稀里糊涂用这种材料配酒。
这通谎话编得还算马马虎虎,从逻辑上倒也说得过去。豪商本来已经打算休息,却被这个临时编造的小故事勾起了兴趣。看着跪在地上脸色发白,神情诚恳的莫勒,他决定给这个被人陷害的倒霉鬼一个机会。但前提是:如果配出来的鸡尾酒无法让自己满意,那么莫勒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活着。
“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
豪商的名字是樊锦,一个长相带有地球亚洲人种的家伙。很胖,但胖的意义并非臃肿痴傻,而是带有一种令人畏惧的狡诈与凶狠。这种特殊气质在肥胖者身上通常很难看见,被脂肪撑起来的面孔看起来一般都显得憨厚和蔼,给人以老实忠厚的感觉。然而樊锦身上的气质却很独特。他像个蜷缩起来的肉球,眼睛被挤压得很狭长,如同一条细密的缝。长时间处于凸起状态的眼球很容易疲劳,樊锦也总是大多数时候都觉得犯困。然而,如果某件事情引起了他的注意,眼瞳深处总会立刻释放出精明与狠辣的目光。
“小,听好了,机会这种东西,可不是人人都有。”
樊锦再次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他做在手工精制的软椅上,居高临下注视着莫勒的一举一动。这个倒霉鬼几乎是趴在地上,从一个个酒瓶里倒出不同的液体,不断增加着高脚杯里液体液量。他做得很专心,但畏惧和恐惧是显而易见的。莫勒的身体和胳膊一直在发抖,好几次把酒泼洒在外面,酒瓶和杯之间也不断发出“叮铃咣啷”的撞击。这当然谈不上什么节奏,甚至把樊锦也惹得心烦意乱,不得不止了自己想要长篇大论发表演说的欲念。他原本想要在莫勒和阿勒斯面前表现出善意和大度,却被这种因为恐惧产生的于扰,很难集精力。如果不是莫勒这个混蛋的调酒表演多少还算得去,樊锦早就下令结束这场该死的游戏。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樊锦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鸡尾酒。那时候他已经过了五岁,非常偶然的机会,跟着同样是商人职业的老爸去了一次酒吧。在那里,樊锦第一次看到几乎全身**的酒女,用稚嫩的小手来回抚摸绷着丝袜的大腿,还在那些女人丰满膨胀的胸部捏了几下。没有人会对小孩这种举动感到厌恶,甚至觉得颇为好笑。就这样,在混乱的气氛,一杯精心调制的鸡尾酒送了上来,红蓝两种颜色在杯里慢慢融合,色彩鲜艳的配果让年幼的樊锦觉得好奇。由于是特制的,酒味不算太重,却要比普通果汁饮料好太多。就这样,樊锦真正爱上了鸡尾酒,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在当地酒馆里徘徊,好好点上几杯。
很快,,莫勒调配的“红色烈焰”被侍者端来上来。
樊锦从未见过这种酒。他可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什么“红色烈焰”,而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鸡尾酒。
肥胖的豪商没有发怒,高脚杯里绚丽美妙的颜色变化将他深深吸引住。樊锦见过的“红色烈焰”可不是这个样,但此前自己喝过的那些酒,在这杯酒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火焰,充其量不过是红色酒水。的,只有这种会动的鸡尾酒才能算是烈焰。没错,它正在燃烧,正在狂舞,鲜活无比。
一口酒下去,樊锦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丰富多彩。不等第一口完全下肚,他又贪婪的连连灌下第二口、第三口……这根本不是品尝鸡尾酒的正确方法,樊锦却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这酒的味道不错,各种配料用得恰到好处。同时有冰凉和炽烈两种感觉在喉咙里缠绕,这简直比世界上最美貌最高贵的少女帮自己抚弄还刺激。以前喝过的那些鸡尾酒相比起来就是个渣,红石城这一趟是来对了,否则,自己恐怕永远不会有如此享受。
莫勒和阿勒斯一直跪在地上,胆战心惊观察着樊锦脸上的表情变化。樊锦偏偏又是那种并不轻易把情绪外放的人,即便要活剐某个家伙,也只是漫不经心随便下道命令。看着他喝酒,看着他咂嘴,莫勒和阿勒斯无法知晓确切的信息,只能惴惴不安地跪着,提心吊胆。i640
但不管怎么样,酒馆是个不错的庇护所。如果真的因为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他绝对不会放过自己。
莫勒很清楚,苏浩是在帮助自己,救自己的命。
这种事情在红石城里非常罕见。大家都会看着别人死,那意味着自己有更多机会占领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即便是在酒馆里,这种情况同样存在。调酒师是个不错的位置,堂倌山姆就对自己虎视眈眈。那小头脑灵活,已经偷偷学会了好几种配方。侍女也想取代自己的位置,那意味着与客人更加频繁的接触,小费什么的也不会少。
莫勒实在不明白苏浩为什么要帮助自己?
他长得不错,很多客人都喜欢这种英俊的年轻男人。那种魔幻般的调酒技术会使“银色利箭”成为热点,即便是在帝国大城市高级夜总会里,也没有几个能够与其相比的专业调酒师。何况,这里还是红石城,任何有一技之长的人都不会来这儿。
莫勒很想抓住苏浩好好问个究竟。但苏浩离开的速度比他想象快得多。莫勒也没有时间追上去,苏浩说得没错,前后只有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生还是死,继续留下还是逃亡离开,就看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弥补结果。
带着各种酒具走进酒店大堂的时候,莫勒正好撞上了从里面走出来的阿勒斯。后者直接摸出刀夹在前者脖上,恶狠狠地低吼:“你这个该死的狗杂种,还嫌给老添的麻烦不够多吗?说,你来这儿于嘛?”
莫勒结结巴巴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了个究竟。当他拎起装有酒具和酒瓶竹篮的时候,阿勒斯眼睛里的凶光渐渐变得凝重,杀意和怒火也从脸上缓缓消失。
能够在红石城里拥有一席之地的家伙,大多是心狠手辣之辈。他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与普通人不同,眼光也更加犀利。
阿勒斯从未想过要在小酒馆里过一辈。只要是人,就有高远的志向。即便是恶棍,也幻想着成为号令八方威风凛凛的混世魔王。这道理就跟天生不举阳痿患者总是在人前喋喋不休自己性功能有多么强悍,昨天晚上把多少女人于得连床都起不了一样。
经营小酒馆的成本,历年来投入的资金,店里的摆设和剩余的各种材料,以及方方面面的收益……这些东西很快在阿勒斯脑海里以数字形式出现,得到一个准确的总数。不过几分钟时间,阿勒斯已经盘算出事情成功与失败之间的差异。即便是最糟糕的情况,自己也不过是带着积存下来的金银细软跑路,然后另外寻找一个新的边缘地带城市,重新开业大吉。
“去吧做好一点,否则老会活剐了你。”
大人物是绝对不能得罪的。从这句话当,莫勒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结局:要么从此辉煌,要么今天晚上就被人剥皮剔骨从楼上窗户里扔出去喂狗。
莫勒几乎是半跪着爬进豪商的房间,他战战兢兢表明自己的来意,阿勒斯在旁边也毕恭毕敬一再道歉,声称此前的事情是个错误,原因只是莫勒与别人有仇,对方抓住机会从陷害,把劣质酒水灌进了白兰地瓶里。莫勒这个看见贵客进门一时激动,也就无从察觉,稀里糊涂用这种材料配酒。
这通谎话编得还算马马虎虎,从逻辑上倒也说得过去。豪商本来已经打算休息,却被这个临时编造的小故事勾起了兴趣。看着跪在地上脸色发白,神情诚恳的莫勒,他决定给这个被人陷害的倒霉鬼一个机会。但前提是:如果配出来的鸡尾酒无法让自己满意,那么莫勒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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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商的名字是樊锦,一个长相带有地球亚洲人种的家伙。很胖,但胖的意义并非臃肿痴傻,而是带有一种令人畏惧的狡诈与凶狠。这种特殊气质在肥胖者身上通常很难看见,被脂肪撑起来的面孔看起来一般都显得憨厚和蔼,给人以老实忠厚的感觉。然而樊锦身上的气质却很独特。他像个蜷缩起来的肉球,眼睛被挤压得很狭长,如同一条细密的缝。长时间处于凸起状态的眼球很容易疲劳,樊锦也总是大多数时候都觉得犯困。然而,如果某件事情引起了他的注意,眼瞳深处总会立刻释放出精明与狠辣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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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锦再次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他做在手工精制的软椅上,居高临下注视着莫勒的一举一动。这个倒霉鬼几乎是趴在地上,从一个个酒瓶里倒出不同的液体,不断增加着高脚杯里液体液量。他做得很专心,但畏惧和恐惧是显而易见的。莫勒的身体和胳膊一直在发抖,好几次把酒泼洒在外面,酒瓶和杯之间也不断发出“叮铃咣啷”的撞击。这当然谈不上什么节奏,甚至把樊锦也惹得心烦意乱,不得不止了自己想要长篇大论发表演说的欲念。他原本想要在莫勒和阿勒斯面前表现出善意和大度,却被这种因为恐惧产生的于扰,很难集精力。如果不是莫勒这个混蛋的调酒表演多少还算得去,樊锦早就下令结束这场该死的游戏。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樊锦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鸡尾酒。那时候他已经过了五岁,非常偶然的机会,跟着同样是商人职业的老爸去了一次酒吧。在那里,樊锦第一次看到几乎全身**的酒女,用稚嫩的小手来回抚摸绷着丝袜的大腿,还在那些女人丰满膨胀的胸部捏了几下。没有人会对小孩这种举动感到厌恶,甚至觉得颇为好笑。就这样,在混乱的气氛,一杯精心调制的鸡尾酒送了上来,红蓝两种颜色在杯里慢慢融合,色彩鲜艳的配果让年幼的樊锦觉得好奇。由于是特制的,酒味不算太重,却要比普通果汁饮料好太多。就这样,樊锦真正爱上了鸡尾酒,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在当地酒馆里徘徊,好好点上几杯。
很快,,莫勒调配的“红色烈焰”被侍者端来上来。
樊锦从未见过这种酒。他可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什么“红色烈焰”,而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鸡尾酒。
肥胖的豪商没有发怒,高脚杯里绚丽美妙的颜色变化将他深深吸引住。樊锦见过的“红色烈焰”可不是这个样,但此前自己喝过的那些酒,在这杯酒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火焰,充其量不过是红色酒水。的,只有这种会动的鸡尾酒才能算是烈焰。没错,它正在燃烧,正在狂舞,鲜活无比。
一口酒下去,樊锦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丰富多彩。不等第一口完全下肚,他又贪婪的连连灌下第二口、第三口……这根本不是品尝鸡尾酒的正确方法,樊锦却根本管不了那么许多。这酒的味道不错,各种配料用得恰到好处。同时有冰凉和炽烈两种感觉在喉咙里缠绕,这简直比世界上最美貌最高贵的少女帮自己抚弄还刺激。以前喝过的那些鸡尾酒相比起来就是个渣,红石城这一趟是来对了,否则,自己恐怕永远不会有如此享受。
莫勒和阿勒斯一直跪在地上,胆战心惊观察着樊锦脸上的表情变化。樊锦偏偏又是那种并不轻易把情绪外放的人,即便要活剐某个家伙,也只是漫不经心随便下道命令。看着他喝酒,看着他咂嘴,莫勒和阿勒斯无法知晓确切的信息,只能惴惴不安地跪着,提心吊胆。i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