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买卖(四)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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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不再理他,又转头问法式善:“也不同意调解?”
法式善也摇头:“不同意。”
“那好。”刘法官说,“既然双方都不同意进行调解,那么……调解失败,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大多民事案子,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全部问题,无需浪费资源,比如狮城清臣这一次的诉讼。不过,也有一些,要求原告被告提交更多证据,这样就得再次开庭。
“……”夏溪抬头,看了一眼对方律师。法式善好像也觉得发挥不好,有些懊恼。
………………
下判决书这个事情,有的法官动作快些,有的法官动作慢些。快的一两周,慢的……一两年。夏溪知道一个法官,性子很急,基本三天就出结果。
夏溪能够做的,只有耐心等待。
幸好,刘法官也不算很拖。
大约两周之后,夏溪接到了法院来的电话,叫她过去领取判决。
“……!!!”夏溪呼吸一窒:来了!!!
前前后后忙活许久,耗费无数时间、精力、心血,现在终于到了揭晓结果的时候了!!!
夏溪觉得,这跟高考之后等分有点类似——她的勤勉,究竟是否能够得到命运垂怜???
然而对于原告、被告双方来说,“判决”,更像一场赌博最后掀开骰盅那刻——那些骰子冰凉冰凉,仿佛可以直接冻伤某个人的手指。骰盅一开,有人直上天堂,有人直下地狱。
到了约定时间,夏溪踏入法院。
她与那事成俩在一间小黑屋子里面坐在一起。法院工作人员递给他们材料,并叫二人写下“×年×月×日,共收到判决书×份”等字,用以留底。
那事成很紧张,双手绞在一起,不停地互相搓,发出一阵声音。
“……”夏溪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在信封上面,又咬了一下唇,决定干脆利落地开,死也死个痛快。
只听“唰”地一声,此前密封着的信封已被撕开。夏溪抽出文件,直接翻到最后,眼睛飞速扫向刘法官的判决——
胜诉!!!
“胜诉”二字,在律师的眼中,无疑是在可爱的字。
判决书上,“本案认为”一节写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虽然声称已经告知原告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但无证据佐证,辩称理由不能成立……至于被告反诉请求,原告得知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之后,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拒绝向被告交付房款的行为并无不妥,反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3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原、被告所签订合同,依法予以解除。二、被告清臣集团于本判决生效生效日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利息……)三、驳回被告反诉请求。】
“那总!”夏溪倏地看向那总,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拿回来了!”
那事成好像都不是很敢相信:“……拿回来了???”
“嗯~~~定金和违约金,拿到手了!!!”
那事成将判决一连看了几遍:“不、不仅拿回来了6000万,还有拿到手了200万?”
“对!”
“清臣集团,败诉???”
“嗯!”
那事成又确认:“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卖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
“对……”
那事成呵呵一笑,面部肌肉都紧跟着颤动起来:“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
夏溪觉得这话有点奇怪:“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这是什么意思?
“嗯。以为自己什么什么贪-腐毕业,就最聪明了吗?还是应当学会尊重老一辈啊。”
夏溪:“……???”是斯坦福,本来就很聪明。
“不讲了不讲了。”那事成笑得脸孔上三块黑斑都扭曲了形状,“夏律师,谢谢您。”
夏溪:“不客气,应该的。”夏溪没有见过那总如此高兴的样,只是,一般人高兴时候都会比较好看,而那事成……好像更加丑了。
那事成道:“尹律师把案子移交给您处理,真是一点一点都没有看错人。”
“谢谢夸奖。”
“我们去吃烤鸭。”那事成说,“我知道有一家烤鸭,多汁、不柴,人间美味!走走走走,也才人均一千。绝对不比‘新派中餐’差。”
不知怎么回事,对于此番对话夏溪有点别扭,婉拒那事成说:“那总,我得回去。”
“咦???今儿,还得回去?”那事成又开始“想要什么非要”的磨人的特质,伸手去扯夏溪,“去吃烤鸭!”
夏溪极力挣脱,胡乱找借口说:“那总,真的有事。下午有约客户,不能去吃午饭。”
“哦……好吧……”那事成也终于放弃,“那,我自己去吃啦。”
“嗯嗯,您去。”
那事成却还在咂摸“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售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的很喜悦的味道:“来只鸭子,还有鸭架,再来一个什么好呢……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这口闷气可算出了。”
夏溪点头:“那总,告辞。”
夏溪用APP叫了个车,从法院回去律所。路程不远不近,又是有点堵车。夏溪将头靠在窗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有点茫然。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那总那个样子,夏溪在法院的那股兴奋劲儿忽然烟消云散。讲不出来哪里违和,然而就是……她总觉得那事成对周家二少“终究还是年轻”的评价非常怪,因为这应该是有理与无理之间的较量,而非年老与年轻之间。
当然,仅从那一句话推断不出什么。夏溪一向相信证据,相信法律。有人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就是比谁嘴巴厉害,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混淆是非,将客户的无罪变成有罪,或将客户的有罪变成无罪,总之,只要舌灿莲花,便能掌控人的命运。
但是,夏溪一直以来相信,不是那样。两名律师互相交锋、寻找对方话里漏洞,都是为了还原真相。最后,如果某一个人讲的话连对方的律师都找不到任何逻辑上的问题,那就只剩一个可能——他讲的就是实话。
应该……是这样吧。
夏溪再次回忆整个过程。
还是觉得没有问题。
她不应该因为一点微妙感觉——不论是对周介然的感觉,还是对那事成的感觉,而对客户疑神疑鬼。
如果老是这样,工作还得了吗?天天怀疑客户说谎?花掉大把时间破案一样调查客户所出示的每样证据?开玩笑。她是律师,不是警察,绝逼没有律师这样。
夏溪将头靠在床上,想起那个周家二少。
输了啊………
他率领的清臣集团,灰心丧气,灰头土脸,要将6000万还给狮城集团,另外还要再赔200万、弥补对方损失。
周介然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知道案件结果了吧。
他会是什么反应?
还是一脸冷漠、没有大的情绪起伏?
“……”夏溪打开他的微博。
居然没有骂她。
最新一条,还是“拿到政府的廉租房项目”,不是骂她。那条微博下面一堆“老婆”“女友”叫他注意身体、千万不要累着。
呃,夏溪想:累没累着是不知道,但她估计是气着了。
刘法官不再理他,又转头问法式善:“也不同意调解?”
法式善也摇头:“不同意。”
“那好。”刘法官说,“既然双方都不同意进行调解,那么……调解失败,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大多民事案子,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全部问题,无需浪费资源,比如狮城清臣这一次的诉讼。不过,也有一些,要求原告被告提交更多证据,这样就得再次开庭。
“……”夏溪抬头,看了一眼对方律师。法式善好像也觉得发挥不好,有些懊恼。
………………
下判决书这个事情,有的法官动作快些,有的法官动作慢些。快的一两周,慢的……一两年。夏溪知道一个法官,性子很急,基本三天就出结果。
夏溪能够做的,只有耐心等待。
幸好,刘法官也不算很拖。
大约两周之后,夏溪接到了法院来的电话,叫她过去领取判决。
“……!!!”夏溪呼吸一窒:来了!!!
前前后后忙活许久,耗费无数时间、精力、心血,现在终于到了揭晓结果的时候了!!!
夏溪觉得,这跟高考之后等分有点类似——她的勤勉,究竟是否能够得到命运垂怜???
然而对于原告、被告双方来说,“判决”,更像一场赌博最后掀开骰盅那刻——那些骰子冰凉冰凉,仿佛可以直接冻伤某个人的手指。骰盅一开,有人直上天堂,有人直下地狱。
到了约定时间,夏溪踏入法院。
她与那事成俩在一间小黑屋子里面坐在一起。法院工作人员递给他们材料,并叫二人写下“×年×月×日,共收到判决书×份”等字,用以留底。
那事成很紧张,双手绞在一起,不停地互相搓,发出一阵声音。
“……”夏溪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在信封上面,又咬了一下唇,决定干脆利落地开,死也死个痛快。
只听“唰”地一声,此前密封着的信封已被撕开。夏溪抽出文件,直接翻到最后,眼睛飞速扫向刘法官的判决——
胜诉!!!
“胜诉”二字,在律师的眼中,无疑是在可爱的字。
判决书上,“本案认为”一节写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虽然声称已经告知原告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但无证据佐证,辩称理由不能成立……至于被告反诉请求,原告得知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之后,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拒绝向被告交付房款的行为并无不妥,反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3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原、被告所签订合同,依法予以解除。二、被告清臣集团于本判决生效生效日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利息……)三、驳回被告反诉请求。】
“那总!”夏溪倏地看向那总,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拿回来了!”
那事成好像都不是很敢相信:“……拿回来了???”
“嗯~~~定金和违约金,拿到手了!!!”
那事成将判决一连看了几遍:“不、不仅拿回来了6000万,还有拿到手了200万?”
“对!”
“清臣集团,败诉???”
“嗯!”
那事成又确认:“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卖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
“对……”
那事成呵呵一笑,面部肌肉都紧跟着颤动起来:“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
夏溪觉得这话有点奇怪:“周家那个小子终究还是年轻……???”这是什么意思?
“嗯。以为自己什么什么贪-腐毕业,就最聪明了吗?还是应当学会尊重老一辈啊。”
夏溪:“……???”是斯坦福,本来就很聪明。
“不讲了不讲了。”那事成笑得脸孔上三块黑斑都扭曲了形状,“夏律师,谢谢您。”
夏溪:“不客气,应该的。”夏溪没有见过那总如此高兴的样,只是,一般人高兴时候都会比较好看,而那事成……好像更加丑了。
那事成道:“尹律师把案子移交给您处理,真是一点一点都没有看错人。”
“谢谢夸奖。”
“我们去吃烤鸭。”那事成说,“我知道有一家烤鸭,多汁、不柴,人间美味!走走走走,也才人均一千。绝对不比‘新派中餐’差。”
不知怎么回事,对于此番对话夏溪有点别扭,婉拒那事成说:“那总,我得回去。”
“咦???今儿,还得回去?”那事成又开始“想要什么非要”的磨人的特质,伸手去扯夏溪,“去吃烤鸭!”
夏溪极力挣脱,胡乱找借口说:“那总,真的有事。下午有约客户,不能去吃午饭。”
“哦……好吧……”那事成也终于放弃,“那,我自己去吃啦。”
“嗯嗯,您去。”
那事成却还在咂摸“清臣集团,折腾这么久,不但没有售出房子,反而还要倒搭200万”的很喜悦的味道:“来只鸭子,还有鸭架,再来一个什么好呢……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这口闷气可算出了。”
夏溪点头:“那总,告辞。”
夏溪用APP叫了个车,从法院回去律所。路程不远不近,又是有点堵车。夏溪将头靠在窗上,看着外面车水马龙,有点茫然。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那总那个样子,夏溪在法院的那股兴奋劲儿忽然烟消云散。讲不出来哪里违和,然而就是……她总觉得那事成对周家二少“终究还是年轻”的评价非常怪,因为这应该是有理与无理之间的较量,而非年老与年轻之间。
当然,仅从那一句话推断不出什么。夏溪一向相信证据,相信法律。有人认为,律师这个职业,就是比谁嘴巴厉害,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混淆是非,将客户的无罪变成有罪,或将客户的有罪变成无罪,总之,只要舌灿莲花,便能掌控人的命运。
但是,夏溪一直以来相信,不是那样。两名律师互相交锋、寻找对方话里漏洞,都是为了还原真相。最后,如果某一个人讲的话连对方的律师都找不到任何逻辑上的问题,那就只剩一个可能——他讲的就是实话。
应该……是这样吧。
夏溪再次回忆整个过程。
还是觉得没有问题。
她不应该因为一点微妙感觉——不论是对周介然的感觉,还是对那事成的感觉,而对客户疑神疑鬼。
如果老是这样,工作还得了吗?天天怀疑客户说谎?花掉大把时间破案一样调查客户所出示的每样证据?开玩笑。她是律师,不是警察,绝逼没有律师这样。
夏溪将头靠在床上,想起那个周家二少。
输了啊………
他率领的清臣集团,灰心丧气,灰头土脸,要将6000万还给狮城集团,另外还要再赔200万、弥补对方损失。
周介然这个时候,应该已经知道案件结果了吧。
他会是什么反应?
还是一脸冷漠、没有大的情绪起伏?
“……”夏溪打开他的微博。
居然没有骂她。
最新一条,还是“拿到政府的廉租房项目”,不是骂她。那条微博下面一堆“老婆”“女友”叫他注意身体、千万不要累着。
呃,夏溪想:累没累着是不知道,但她估计是气着了。